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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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
正方一辩稿查海燕法学1501 2015014823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众事物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即指过程和结果中体现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我方观点是: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利大于弊。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详细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网络舆情的外部监督对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案情公开于网络,使司法机关
的行为及整个司法过程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下,不仅保障了公
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最重要的是公众的监督权得到更为全
面具体的行使。因为网络为公众舆论的行使提供了一个相对
开放的平台,它使监督权重新回归于民众,增强了监督的广
度和深度,使司法更加公开透明,有效的遏制了司法腐败,
促进司法公正。
第二,网络舆情有利于在司法审判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告人的权利。在司法审判中,承担法律责任的被告人等往往
是社会弱者,当司法审判不公平或是违反法定程序时,网络
舆情就有可能成为他们的同情者和声援者。民意第一时间形
成于网络,迅速形成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对案子提出处理意
见,快速流传并反映到现实中,能够促使司法审判的更加公
平公正。
第三,网络舆情与司法最终价值追求相一致.现代社会是一个民主的社会,主权在民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网络为公众实现自
己的言论自由及知情权提供了最好的平台,作为主权者的人
民,有权了解自己生存的社会状况,有权利公开自由的表示
批评建议权,有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以防止权力滥用。
这与司法的最终价值追求是一致的。两者都是为了实现社会
公平,保障人民权力。正是因为这一共同目标,网络舆情成
为现代法制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最后,我方想说的是:保障司法公正,不能不尊重民意,也不能不考虑舆情,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判决结果也要接受人民监督和社会评论.我们不能否认网络舆情存在弊端,但我们更确定的是,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