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供电设计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作者:————————————————————————————————日期: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05月21日发布2007年12月01日实施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2007—05—21 发布 2007—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2.O.3、2.0.5、2.0.6、2.0.9、4.1.1、4.2.1、4.2.9、5.1.3、5.1.4(4.5.6)、6.1.4、6.3.1(4)、7.1.1、7.1.2、7.1.3、7.1.4、7.1.5、7.2.1、7.2.8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
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05月21日发布 2007年12月01日实施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2007—05—21 发布 2007—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07,自 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
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
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
目录第一节井下采区供电设计 (2)第二节拟定采区供电系统 (6)第三节确定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 (8)第四节计算与选择采区变电所动力变压器 (11)第五节选择采区低压动力电缆 (14)第六节选择采区配电装置 (45)第七节整定采区低压电网过流保护装置 (47)第八节制订采区保护接地措施 (56)第九节制订采区漏电保护措施 (57)第十节制订采区变电所防火措施 (57)第十一节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 (58)第十二节绘制采区设备布置图 (58)第十三节绘制采区变电所设备布置图 (58)第一节井下采区供电设计一、原始资料1、采区井巷布置平面图如图一所示,煤层是东西走向,向南倾斜,倾角12º;采区的开拓是中间上山,采区内分三个区段,区段长170米,工作面长150米,采区一翼走向长400米;煤层厚度1.3米,煤质中硬,煤层的顶、底板较平稳;上山周围环境温度为+20ºC,运输平巷及工作面温度为+25ºC。
本矿属有煤和瓦斯突出煤层。
2、采煤方法:走向长壁,区内后退式采煤法,两翼同时开采,掘进超前,回采工作面采用BMD-100型单滚筒采煤机组,两班出煤,一班整修及放顶。
3、煤的运输:工作面采用SGB-630/60型刮板运输机;区段平巷采用SGW-40T型刮板运输机;采区上山采用SPJ-800型吊挂披带运输机;采区轨道上山采用55千瓦单筒绞车作材料运输。
4、掘进煤平巷时,用电钻打眼,ZMZ2-17铲斗式装岩机装煤,开切眼掘进,加设调度绞车。
人工装煤。
5、工作面采用金属支架和绞接顶梁(梁长1.2米)回柱。
6、采区内各用电设备的台数及其技术数据见表1。
它们的分布位置见图一。
二、任务1、确定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2、拟定采区供电系统;3、计算与选择采区变电所动力变压器(型号、容量、台数);4、选择采区低压动力电缆(型号、长度、芯数、截面);5、选择采区配电装置;6、整定采区低压电网过流保护装置;7、制订采区保护接地措施;8、制订采区漏电保护措施;9、制订采区变电所防火措施;10、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11、绘制采区设备布置图;12、绘制采区变电所设备布置图。
版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方案
版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方案煤矿是我国的重要煤炭资源开采地,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规范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不仅要满足矿井的用电需求,还要考虑到供电线路的可靠性、运行安全和节能环保等因素。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方案。
一、总体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安全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首要原则,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2.稳定可靠。
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要确保电力负荷的稳定供应,防止因供电设备故障而导致停电事故的发生。
3.高效节能。
在满足井下照明、通风、提升等需求的前提下,要选用高效节能的供电设备和系统,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4.灵活可靠。
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到煤矿生产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并采用可调节、可控制的供电设备和系统。
二、供电系统设计要点1.矿井用电需求分析。
根据矿井的实际用电需求,综合考虑矿井的规模、生产工艺、设备负荷、用电时间等因素,确定供电设备的容量和数量。
2.线路布置合理。
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和生产布局,设计电缆和电缆支架的布置方案,确保供电线路的合理布置,方便检修和维护。
3.供电系统的保护与自动化。
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供电系统的过载、短路、漏电等故障保护措施,并配置相应的自动控制设备,实现对供电设备和线路的监控和管理。
4.地下电缆的选择与敷设。
根据矿井的环境条件和电力负荷需求,选择合适的地下电缆材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电缆敷设,确保电缆的可靠运行。
5.变电站的设计与布置。
根据矿井的规模和用电负荷,设计合适容量的变电站,并在合适的地点布置变电站,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6.防雷与接地。
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矿井地质条件和天气等因素,采取合适的接地措施,确保供电系统的防雷和接地的可靠性。
7.漏电保护与电源选择。
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选择可靠的电源供应,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三、供电设备和设施标准1.供电设备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且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评估。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标准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05月21日发布 2007年12月01日实施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20072007—05—21 发布 2007—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07,自 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2.O.3、2.0.5、2.0.6、2.0.9、4.1.1、4.2.1、4.2.9、5.1.3、5.1.4(4.5.6)、6.1.4、6.3.1(4)、7.1.1、7.1.2、7.1.3、7.1.4、7.1.5、7.2.1、7.2.8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
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发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较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50417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GB50417
首先,规范明确了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原则。
根据井下设备的特点和动力需求,要选择适当的供电电压等级,并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保障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在电气设备选择方面,规范要求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并根据不同区域的防爆要求,对设备进行分类和标志,以确保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在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方面,规范要求井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对电缆井、电缆桥架等设施的布置和绝缘接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同时,规范还对井下供电系统的设备保护和维护提出了要求。
例如,要建立健全的井下设备保护装置和系统,确保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电气设备的受损和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对设备的巡视、检修和保养提出了要求,以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最后,规范还详细规定了井下电力系统的布线方式,包括电力线路的敷设、井下分级变电站的设置等。
规范要求布线应合理、经济,尽可能减少线路的长度和损耗,确保电能传输的效率和质量。
煤矿井下采区供电系统设计
煤矿井下采区供电系统设计一、供电线路设计1.煤矿井下采区供电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制,线路电压为380/660V,频率为50Hz。
2.采用0.4/0.69kV双皮带电缆供电,采用Y型接线方式,配电箱与电缆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保证安全可靠。
3.供电线路应采用集中供电和分散供电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井下设备的不同需求进行合理配电。
二、配电装置设计1.采用箱式变电站作为供电系统主要配电装置,箱式变电站应具备防尘、防水、防爆等功能,能够在恶劣的井下环境中正常工作。
2.配电装置应根据井下采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置,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配电装置应具备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功能,并及时报警或切断电源,确保井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三、电缆敷设设计1.电缆应采用阻燃、耐磨损的特殊材料,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机械性能,能够在井下恶劣环境中长期稳定运行。
2.电缆敷设应避免与锚杆、滚筒等设备相接触,避免外力磨损和机械损坏。
3.电缆敷设应采用固定夹具或线槽等形式固定,确保电缆的安全可靠运行。
四、绝缘电缆保护设计1.在采区内应设置绝缘保护装置,控制电缆的绝缘电阻,确保电缆与井壁不发生电击事故。
2.绝缘保护装置应具有自动断电功能,在电缆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避免事故扩大发生。
3.绝缘电缆保护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以上是一份关于煤矿井下采区供电系统设计的基本内容,为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设计人员还需要根据煤矿井下采区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供电线路、配电装置和电缆敷设等。
只有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才能保障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1.供电系统的选择和布置供电系统的选择和布置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首要任务。
一般来说,煤矿井下供电系统选择交流供电,因为交流电具有输送能量高、输电损耗小、运行稳定等优点。
同时,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应该采用多回路供电结构,以确保在井下故障发生时仍能保持正常供电。
2.供电线路的设计供电线路的设计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重点之一、供电线路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线路材质应该选用耐磨、耐张力和耐腐蚀的特殊材料。
同时,供电线路的敷设应该采用优化的线路布局,以避免互相干扰和故障。
3.供电变压器的选型和布置供电变压器的选型和布置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关键环节之一、供电变压器的选型应该根据井下的负荷需求和供电距离来确定,同时还需要考虑供电变压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供电变压器的布置应该采用合理的位置和结构,以避免井下的振动和温度变化对其造成影响。
4.井下配电设备的选购和布置井下配电设备的选购和布置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井下配电设备的选购应该根据其负荷能力、安全性和可靠性来确定。
井下配电设备的布置应该考虑到易用性和可维护性,以方便井下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和检修。
5.井下照明设计井下照明设计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井下的照明设备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用灯具,以确保足够的照明强度和可靠性。
同时,井下的照明设计应该考虑到不同部位的照明需求,以提高照明效果和安全性。
6.电气保护与自动化系统设计电气保护与自动化系统设计是煤矿井下供电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
电气保护系统应该设置合适的保护装置,以保护供电设备免受过电流、过电压等故障的影响。
自动化系统设计应该考虑到井下环境的特殊性,以提高煤矿供电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总之,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设计工作。
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煤矿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供电系统、线路、设备和保护措施,并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调整,以确保煤矿井下供电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北京1 9 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主编单位:武汉煤矿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煤炭工业部基建司试行日期:1985年9月1日北京1 9 8 5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下负荷与供配电电压……………………………………第三章井下电力负荷计算…………………………………………第四章下井电缆……………………………………………………第一节下井电缆的回路数……………………………………第二节下井电缆类型…………………………………………第三节下井电缆安装及长度计算…………………………第四节下井电缆截面…………………………………………第五章井下主变电所………………………………………………第一节硐室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二节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第六章采区供电……………………………………………………第一节采区变电所……………………………………………第二节移动变电站……………………………………………第三节采区低压网络…………………………………………第七章保护装置……………………………………………………第八章照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年产煤炭30万吨以上(不包含30万吨/年)新建矿井的井下供电设计。
对于改建、扩建及建井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和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本规定若与《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相抵触时,应按《煤矿安全规定》、《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1.0.3条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必须遵循煤炭工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在保证供电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采用。
第1.0.4条应积极采用业经试验鉴定,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设备选型,一般采用定型成套设备。
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是中国煤炭工业部针对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煤炭工业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对其生产和安全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该规定的内容、意义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一、文档的内容“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分为12章,共103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井下供电系统的分类、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2. 井下开关设备的技术参数和选型原则;3. 井下电缆的敷设及维护措施;4. 井下照明及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标准;5. 井下特殊场所(如井下机车车间、提升井、机电设备房等)供电系统的设计及安全管理;6. 井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供电设计原则。
以上规定均是根据煤矿生产中的实际需求,就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文档涉及的重要意义1. 安全生产保障煤矿井下供电系统是保障生产、防范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因此该规定的制定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文档规定了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原则及要求,同时明确了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使井下供电系统更加稳定、安全、可靠。
2. 提高生产效率井下供电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煤矿的生产效率,高质量的井下供电系统可以提高生产线的运转效率,从而提高生产产能和降低生产成本。
本规定就是为了通过提高井下供电系统的质量来推动煤矿行业的发展。
3. 保护环境井下供电系统的能源消耗占到了煤矿井下能耗的很大一部分,因此,通过制定标准和规范,促进井下供电系统的节能降耗,有利于推进煤炭工业的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三、文档的实施情况自“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颁布以来,煤矿企业逐渐重视井下供电系统建设,有序地推进了技术改造和提升。
下面列举几个典型案例:1. 西大社煤矿2015年底,西大社煤矿完成了一次全新的井下电力自动化转型,该矿采用了规定中推荐的先进的PLC控制技术,实现了传统光电式控制向智能化控制的跨越式发展,有效提高了井下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大幅度降低了人为干扰对设备稳定性的影响。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课件
• 2)两相短路电流亦可利用计算图(或表)查出。
• 2、短路保护装置
• 1)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 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 2)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 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 3)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 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2.过负荷
• 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 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 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 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 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 一。
• 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容量选择过小,致使正常工作时负 荷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二是对生产机械的误操作,例 如在刮板输送机机尾压煤的情况下,连续点动起动,就 会在起动电流的连续冲击下引起电动机过热,甚至烧毁 。此外,电源电压过低或电动机机械性堵转都会引起电 动机过负荷。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②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⑽选择:
•
I
QC
I R 1.8 ~ 2.5
........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式中 :IQC 、IR 、1.8~2.5----含义同公式⑼。
• ③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选择:
•
IR≈Ie ......(11)
• 式中:Ie ----照明负荷的额定电流,A。
•
UN2 ----变压器二次侧额定电压,V。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煤矿井下变电所供电设计
煤矿井下变电所供电设计一、设计目标1.安全稳定供电:确保井下变电所能够正常运行,为煤矿生产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2.灵活可靠运行:针对井下变电所的实际情况,设计电力设备和配电系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动化程度,能够适应各种工况的需求,并能在电气故障发生时自动切换。
3.节能环保:在供电设计中考虑节能环保的因素,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并合理利用井下的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外界能源的依赖。
二、电源系统的设计1.主变电所:选择合适的主变电所容量和型号,根据井下的总负载来确定供电能力。
主变电所应当具备双供电回路,确保备用供电的可靠性。
2.备用电源:选择可靠的备用电源,如发电机组、蓄电池等,以应对主电源故障或停电的情况。
3.电缆线路:选择适应井下环境的电缆线路,采用阻燃、耐张力和耐磨损等特点较好的电缆,保证线路的安全可靠。
三、配电系统的设计1.配电柜:根据井下的不同区域和设备的需要,设置适当数量和容量的配电柜。
配电柜应具备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且能自动切换电源。
2.电流互感器:在配电系统中设置电流互感器,监测电流的变化,保证供电的平衡和稳定。
3.自动切换开关:在其中一电源发生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四、抗干扰和防爆设计1.电磁兼容性策略:采取合理的电源和线路布置,减少电器设备之间的互相干扰,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减少电器故障的发生。
2.隔爆设计:根据矿井环境的爆炸等级,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供电系统在异常情况下不引发火灾和爆炸。
3.接地设计:合理设置接地系统,保证井下的设备与大地之间有良好的接地连接,减少因接地不良引起的电器故障和安全事故。
五、节能环保设计1.利用可再生能源:根据煤矿井下的情况,合理利用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实现煤矿井下变电所自给自足,减少对外界能源的依赖。
2.能量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能量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电力消耗情况,合理调整供电负荷,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 GB50417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标准GB5041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GB50417-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2 年05月21日发布 2022 年12月01日实施1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GB50417-20222022 —05—21 发布 2022 —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7—2022 ,自 2022 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1、2.O.3、2.0.5、2.0.6、2.0.9、4.1.1、4.2.1、4.2.9、5.1.3、5.1.4(4.5.6)、6.1.4、6.3.1(4)、7.1.1、7.1.2、7.1.3、7.1.4、7.1.5、7.2.1、7.2.8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方案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22]124号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几年来国内外煤矿井下供配电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经验及新的科研成果。
所引用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是生产实践经验数据的总结。
特别是高产高效工作面近几年开展较快,其供配电系统有了比拟成熟的运行实践经验。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8 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那么、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采区供配电设计、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等。
井下供电设计(修订)
广源煤矿的井下供电设计一、供电系统的拟定1)供电方式及电压等级的确定本矿根据实际条件采用10KV高压下井,由中央变电所直接以660V直接向配电点供电;2)用电设备的分组及配电点的数量及位置确定井下共设四个配电点:分别才用独立干式供电;中央变电所与水泵房相连同在+772水平井筒旁表1-1 第一水泵房电器设备用电设备名称电动机额定值电动机数量设备台数总功率(KW)电流(A)负荷系数功率因数选择开关型号型号电压(V)功率(KW额定启动额定实际启动主排水泵D80-30 660 75 3 3 225 25.8 180.6 0.5 0.84 0.81 0.61 QJR-400/11 40(660)隔爆型潜水泵YBK2-160M-6660 7.5 1 1 7.5 9.8 0.5 0.75 0.57 0.44QBZ-8O总计232.5第二配电点设置在+890水平运输顺槽机电硐室处表1——2 第二配电点所带电器设备:用电设备名称电动机额定值电动机数量设备台数总功率(KW)电流(A)负荷系数功率因数选择开关型号型号电压(V)功率(KW额定启动额定实际启动刮板输送机SGB388/30B 660 15 6 3 60 17.4 139.2 0.8 0.84 0.81 0.61QBZ-8O 钻孔机TXV—75V 660 5.5 1 1 5.5 6.6 52.8 0.5 0.75 0.57 0.44QBZ-8O隔爆轴流式局部通风机FBD NO6.0 660 11 4 2 44 21.8 174.4 0.6 0.88 0.84QBZ-8O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ZBZ—4.0N660/1334.0KVA1 1 33.50/17.4A1.0 0.8 0.8总计112.5第三配电点设置在+860水平运输巷与轨道上山联络巷内表1——3 第三配电点所带电器设备:第四配电点设置在+890水平轨道上绞车硐室内表1——4 第四配点电器设备用电设备名称电动机额定值电动机数量 设备台数 总功率(K W ) 电流(A)负荷系数功率因数选择开关型号 型号 电压(V ) 功率(KW 额定 启动 额定 实际启动+890提升绞车YBJ22-6 660 22 1 1 22 25.8 180.6 0.5 0.75 0.57 0.44 QBZ-8ON 乳化泵站 YBK 2250-4660551155 43.3174.4 0.60.88 0.84QBZ-8O总计773)电缆长度的确定(1)第一配电点水泵房与变电所相连干线长度为lg1=2+2+4=8m 至1号水泵:l z11=26m 至2号水泵: l z12=28m 至3好水泵: l z13=30m 至潜水泵 :l z14=30m(2)第二配电点(顺槽运输)用电设备名称电动机额定值电动机数量 设备台数 总功率(K W ) 电流(A)负荷系数功率因数选择开关型号型号 电压(V ) 功率(KW 额定 启动 额定 实际启动 刮板输送机 YBK2-160L-4B5 660 15 2 1 60 17.4 139.2 0.8 0.84 0.81 0.61 QBZ-8O 刮板输送机 YBS-40-4 660 40 1 1 40 45.2 361.6060.88 0.87 QBZ-120 隔爆轴流式局部通风机 FBD NO6.0660 11 424421.8 174.4 0.60.880.84QBZ-8O 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ZBZ —4.0N 660/1334.0KV A1 1 3 3.05 /17.36A1.0 0.8 0.8总计147干线长度:L g2=(48+7+40+17+53+190+16.6+42.7)×1.1=456m 式中 48+7——变电所内至井底车场的距离40+17+53——井底车场至轨道上山的距离 190——轨道上山的长度16.6+42.7——+890水平石门及石门联络巷的距离 1.1——橡套电缆的增长系数 刮板输送机的支线长度:L z21=150×1.1=165m L z22=50×1.1=55m L z23=100×1.1=110m钻孔机的支线长度:L z24=50×1.1=55m局部通风机支线长度:L z25=25m L z26=25m照明综保的支线长度:L z27=8m(3)第三配电点(+860运输巷) 主干线电缆长度:L g3=(48+7+40+17+53+150)×1.1=347m刮板输送机支线长度:L z31=60 ×1.1=66mL z32=30m局部通风机支线长度:L z33=10m L z34=10m煤电钻的支线长度:L z35=138m(4)第四配电点(+890绞车硐室) 主干线电缆长度:L g4=(48+7+40+17+53+190+21)×1.1=413.6m绞车的支线长度:L z41=8m乳化泵站的支线长度:L z42=10m4)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的确定有表可得kw P e 5695.112147775.232=+++=∑,7.0~6.0cos =pj ϕ取值0.7,计算为:38.056975714.0286.0714.0286.0max =⨯+=∑+=e e x p p k根据上上式计算,变压器容量为:kwA P K S pj e x 30988.3087.056938.0cos ≈=⨯=∑=ϕ根据变压器容量的计算可选择一台KBSG-500/10型变压器。
简议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方案设计与措施
简议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方案设计与措施一想到煤矿井下,我就想到那深邃的巷道、幽暗的环境和无处不在的安全隐患。
供电系统作为煤矿井下的生命线,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设计一套既实用又安全的供电方案呢?下面我就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1.供电方式选择:考虑到井下环境的特殊性,我们应选择矿用隔爆型电缆作为供电线路,同时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确保一路电源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够及时投入使用,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2.供电设备选型:选择矿用隔爆型变压器、矿用隔爆型低压配电柜、矿用隔爆型电动机等设备,这些设备在设计和制造时已经考虑到了井下的特殊环境,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
3.供电线路布置:在布置供电线路时,要尽量避免穿过巷道交叉口、皮带输送机等容易发生损坏的地方。
同时,要定期检查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电缆绝缘老化、短路等事故的发生。
我们来谈谈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措施:1.防爆措施:井下供电系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爆规定进行设计,选用矿用隔爆型设备,确保设备在发生故障时不会引发爆炸事故。
2.绝缘措施:提高电缆绝缘性能,选用高质量电缆,减少绝缘老化速度。
同时,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绝缘性能下降时及时更换。
3.防雷措施: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应安装防雷设备,如氧化锌避雷器、电缆终端保护器等,以降低雷击事故的风险。
4.电气保护措施:在井下供电系统中,要安装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电气保护装置,确保供电系统在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切断电源,减轻事故损失。
5.安全培训与宣传:加强对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使他们掌握基本的电气安全知识,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6.应急处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理。
注意事项:1.电缆敷设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不能有任何马虎,一旦电缆敷设不规范,很容易造成绝缘性能下降,增加事故风险。
解决办法: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每个人都能掌握正确的电缆敷设方法。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解释条文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解释条文1总则1.0.1本条文明确了《煤矿井下供电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的指导思想和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1.0.3技术创新是工程设计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和进步,在矿井建设中适用安全可靠的新设备、新器材,才能不断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不断提高矿井建设的经济效益;设计规范是工程实践的总结,当设计规范的某些条款明显落后与工程实践时,工程设计可以有条件地、慎重地突破规范的规定,及时采用经工程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新技术。
2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2.0.1本条文对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经济财产损失的井下主排水设备、人员提升设备等规定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为一级负荷供电的两个电源及线路,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至于同时受到损坏,以确保供电的连续性,从而保证主排水设备、人员提升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这是必须满足的条件。
2.0.2本条文对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或较大经济财产损失的井下主要生产设备等规定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二级负荷要求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采用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但并不要求两回路电源线路必须来自两个电源;在条件不具备时,第二路电源线路可引自其他二级负荷用电设备或采用单回专用电源线路供电。
2.0.3井下主(中央)变电所主要向井下主排水泵房的一级用电负荷和主要生产负荷供电,要求供电可靠、电能充足。
所以,要求供电电源线路不少于2回,且当任何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承担井下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2.0.4 本条文之所以规定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是因为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存在以下问题:1.人身触电电流太大。
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人身触电电流为:IΦ= I cp/ (R z+ R r)在人身电阻R r(=1000Ω)不变情况下,由于井下环境潮湿,中性点接地电阻R z一般都小于2Ω,因此,井下人身触电电流IΦ都远大于30mA的安全触电电流。
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
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是针对我国煤矿井下供电的一个标准,该标准是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供电安全和提高煤矿井下供电的效率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详细的解析,介绍其主要内容、意义以及实施的必要性。
一、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煤矿井下供电的原则和要求:该规定明确规定了煤矿井下供电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提高供电的安全性,同时还要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2、煤矿井下供电的基本参数和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供电的电压、电流、频率等技术参数标准,保证井下供电的稳定性。
3、煤矿井下电源装置的选择和设计:规定了井下电源装置的选择和设计,保证其能够满足煤矿井下供电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其安全性和节能性。
4、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布置:规定了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布置,保证井下的电力供应能够覆盖全面,且不受外界干扰。
5、煤矿井下电缆和线路的选用和敷设:规定了煤矿井下电缆和线路的选用和敷设,保证井下电线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意义1、保障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性:煤矿井下电力供应是煤矿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支撑,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制定,旨在从井下供电的角度出发,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保证井下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2、提高煤矿井下供电的效率: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制定,旨在通过优化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和布置,以及电缆线路的选用和敷设等方面来提高井下供电的效率,将煤矿井下供电的效果最大化。
3、实现可持续发展:该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能源利用和节能减排,以达到可持续化发展的目的。
三、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实施必要性1、满足国家对煤矿井下供电安全的要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时煤炭工业也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煤炭工业部煤矿井下供电设计技术规定的实施,从井下供电的角度出发,为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完整版)矿井供电设计
目录第一章系统概况 (2)第一节供电系统简介 (2)第二节中央变电所高压开关及负荷统计 (2)一、G-03高压开关负荷统计: (3)二、G-04高压开关负荷统计: (3)三、G-05高压开关负荷统计: (3)四、G-07高压开关负荷统计 (4)五、G-08高压开关负荷统计 (4)六、G-09高压开关负荷统计 (5)第三节中央变电所高压开关整定计算 (6)一、计算原则 (6)二、中央变电所G-01、G-06、G-11高爆开关整定: (7)三、中央变电所G-03高爆开关整定: (7)四、中央变电所G-04、G-08高爆开关整定: (8)五、中央变电所G-05、G-07高爆开关整定: (8)六、中央变电所G-09高爆开关整定: (9)七、中央变电所G-02、G-10高爆开关整定: (9)八、合上联络开关,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备用时Ⅰ、Ⅱ段高压开关整定.9九、定值表(按实际两回路同时运行,联络断开): (10)第四节井底车场、硐室及运输整定计算 (10)一、概述 (10)二、供电系统及负荷统计 (10)三、高压系统设备的选型计算 (11)第五节660V系统电气设备选型 (13)一、对于3#变压器 (13)二、对于2#变压器 (15)第六节660V设备电缆选型 (17)一、对于3#变压器 (17)二、对于2#变压器 (18)第七节短路电流计算 (19)一、对于3#变压器 (19)二、对于2#变压器 (20)第八节低馈的整定 (21)一、对于3#变压器 (21)二、对于2#变压器 (23)三、对于1#变压器 (25)四、对于4#变压器 (26)五、对于YB-02移变 (27)六、对于YB-04移变 (28)第二章30104综采工作面供电整定计算 (31)第一节供电系统 (31)第二节工作面供电系统及负荷统计 (32)第三节高压系统设备的选型计算 (33)一、1140V设备YB-03移动变电站的选择 (33)二、660V设备YB-04移动变电站的选择 (33)三、高压电缆的选择及计算 (34)四、1140V系统电气设备电缆计算 (35)五、660V系统电器设备电缆计算 (38)第四节短路电流计算 (44)第五节整定计算 (51)第六节供电安全 (56)第三章 30106工作面联络巷供电整定计算 (57)第一节供电系统 (57)第二节工作面供电系统及负荷统计 (57)第三节设备的选型计算 (57)一、YB-02移动变电站的选择 (57)二、高压电缆的选择及计算 (58)三、低压系统电气设备电缆计算 (59)第四节短路电流计算 (62)第五节整定计算 (64)第六节供电安全 (68)第一章系统概况第一节供电系统简介我煤矿供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分列运行供电方式,一回来自西白兔110KV站35KV母线,另一回来自羿神110KV站35KV母线。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
供电设计说明书计算:审核:批准:一、矿井供电概况**矿供电系统为双回路供电,受电电压35KV。
两回路分别来自110KV变电站不同母线段,A回路架空线全长5400m,B回路全长5400m,架空线型号为LGJ-150/25,双回线路均由YJV223*185电缆引出,引出电缆长215m,双回线路引入**矿35KV变电所均采用YJV223*185电缆,电缆长35m。
**矿供电系统供电方式是由赵庄110KV变电站不同母线段35KV高压开关柜引出的双回路到**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运行方式为分列运行。
由**矿35KV变电所10KV高压室809盘和814盘为下井1、2#电源;823盘和816盘为风井双回电源;805盘和826盘为副井提升机双回电源;825盘和806盘为主井提升机双回电源;815盘和810盘为地面生产系统双回电源;819盘和812盘为地面生活区双回电源;807盘808盘各经一台SGBR10—1000/10/0.4变压器降压后,为**矿工厂等地点提供低压电源。
目前**矿总负荷约为7000KW,其中地面工业广场及生活区:2900 KW,井下:4000 KW,风井:1100 KW。
下井双回路采用10kV电压等级的高压电源。
电缆选用煤矿用铜芯粗钢丝铠—10kV—3×185mm2,沿副立井井筒电缆支架敷设。
装交联聚乙烯电缆,型号MYJV42井下设有中央变电所、上仓机尾配电点、西盘区变电所。
中央变电所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设置联络开关。
正常情况下双回电源分列运行,故障情况下(即其中一回电源停电或检修)单回电源满足井下全部负荷。
高压供电采用放射式。
中央变电所设置2台KBSG-315型矿用隔爆干式变压器,满足井底车场660V低压负荷用电。
设18台BGP(9L)-10型矿用隔爆型永磁式高压真空配电装置,低压开关选用BKD20-400和BKD20-200矿用隔爆型真空开关。
中央变电所至西盘区变电所和上仓机尾配电点均采用10kV电压等级供电,电缆采用—10kV—3×185mm2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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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电系统设计
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
变电所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 5、主(中央)变电所硐室尺寸应按设备最大数量及布置方式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 求: 1)高压配电设备的备用位置,按设计最大数量的20%考虑,且不少于2台;当前期 设备较少,后期设备较多时,宜按后期需要预留备用位置; 2)低压配电的备用回路,按最多馈出回路数的20%计算; 3)主变压器为2台及2台以上时,不预留备用位置;当为1台时,预留1台备用位置 ; 6、高、低压配电设备同侧布置时,高、低压配电设备之间的距离应按高压维护走 廊尺寸考虑。 高、低压配电设备互为对面布置时,其中走廊应按高压单列操作走廊尺寸考虑。( 扩散通风) 7、主(中央)变电所应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三、供电系统设计
井下供配电系统: 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高瓦斯矿井局部 通风机应安排专责电工进行看管。 2、所有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 部通风机,采用双电源供电,并能自动切换。对于生产矿井和进入联合试运转 的矿井,双电源必须均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且两趟电源高压侧必须来自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对于基本建设矿井,正常工作 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备用 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 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专用变压器最多 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3、正常工作和备用局扇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 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设计内容及要求
设计需了解掌握的主要资料:
1、井下主要地质参数及采掘工艺; 2、井下变电硐室及巷道布置、巷道尺寸、支护方 式等,各变电所所负责供电的范围; 3、井下通风、排水、运输情况; 4、井下主要机械设备性能、功率、技术参数及布 置。
二、设计内容及要求
井下供电设计内容: 1、中央变电所、盘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及各配电点的位置选择及供电 要求; 2、井下机电设备布置图相关内容及要求; 3、井下高低压电缆的敷设要求; 4、井下供电系统图及电缆型号截面长度、高低压开关保护定值。 井下供电设计及设备选型要求: 1、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业设计规范》和《煤矿井下 供电设计技术规定》,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应符合晋煤集机字【2003】 576号文《关于井下局部扇风机供电管理的规定》和《山西省“一通三防”管 理规定》。 2、设备应选用定型可靠产品并尽量选用新产品,同种型号设备应尽可能 选取同一厂商。 3、设计要保证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一、煤矿井下供电系统
供电方式
随着矿井巷道延伸,井下采区供电距离加大,采区供 电也有原来单一的运输大巷中央变电所供电改为风机房合 建变电所向井下采区供电。如凤凰山矿北二风井35KV变电 所向九五盘区供电,寺河东风井35KV变电所向东区集中变 电所、东二变电所、东区局扇专用变电所供电等,井下采 区变电所安装配电联络开关,实现双电源环行供电。向井 下供电的高压电压等级由6KV提高到10KV。
三、供电系统设计
供电电压等级: 1、井下高压供电电压等级根据矿井供电系统设计来确定,有6kV、10kV两 种。 2、井下低压不应超过1140V,低压供电设备电压等级可以根据其日产量、 单机或双机最大容量与总容量参考表1来选取。
表1 采区低压配电电压等级及合理使用范围
电压等级 (V) 660 1140 3300 适用于采煤方式 薄煤层和部分中厚煤 层综采 综采 一次采全高厚煤层综 采 采区总容量 (kW) 500~1000 1000~1500 3000 单机最大容量 (kW) 150~170 300~400 1000以上 双机最大容量 (kW) 2×150~2×170 2×375~3×400 3×400以上 产 量 (t/d)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三、供电系统设计
采区供配电设计
采区变电所设计: 1、采区严禁选用带油电气设备,设备选型应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执 行。 2、采区变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区变电所宜设在采区上(下)山的运输斜巷与回风斜巷之间的联络巷内,或在 甩车场附近的巷道内; 2)在多煤层的采区中,各分层是否分别设置或集中设置变电所,应经过技术经济 比较后择优选择; 3)当采用集中设置变电所时,应将变电所设置在稳定的岩(煤)层中。 3、当附近变电所不能满足大巷掘进供电要求时,可利用大巷的联络巷设置掘进变 电所。当大巷为单巷且无联络巷利用时,可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 4、采区变电所硐室的长度大于6m时,应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必须有独 立的通风系统。
煤矿井下供电设计
机 电 处 孟俊杰
一、煤矿井下供电系统 二、设计内容及要求 三、供电系统拟定 四、电缆选取与校验 五、电气保护
六、其它
一、煤矿井下供电系统 供电方式
晋城矿务局筹建初期,井下用电设备较少,主要是排 水、照明、少量的提升绞车、溜子等运输设备,供电系统 和方式比较简单。井下均采用6KV供电,输送至井下中央变 电所,在中央变电所安装馈电高压开关配电向水平大巷变 电所及采区变电所供电。 1980年以后,晋城矿务局引进综采设备,工作面用电 设备的功率和电压等级提高较快,移动变电站也投入使用 。矿井低压电器设备电压等级由原来 380 伏提高到 660 伏 ,综采工作面机组及三机等设备电压等级1140伏。
三、供电系统设计
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 变电所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 3、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内的动力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停止运行时 ,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一、二级负荷用电。 4、井下主(中央)变电所硐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得有渗水、滴水现象; 2)硐室门的两侧及顶端,预埋穿电缆的钢管。钢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 径的1.5倍; 3)电缆沟应设有盖板,宜采用花纹钢盖板; 4)硐室的地面应比其出口处井底车场或大巷的底板高出0.5m; 5)硐室通道上必须装设向外开的栅栏防火两用铁门;(与密闭门关系) 6)硐室内应设置固定照明及灭火器材。
三、供电系统设计
井下主(中央)变电所设计 设备选型及主接线方式: 1、主(中央)变电所不应选用带油电气设备,设备选型应按现行《煤矿安 全规程》444条规定执行。 2、井下主(中央)变电所的高压进线和母线分段开关应采用断路器。 3、井下主(中央)变电所直接控制高压电动机时,宜采用高压真空接触器 或能频繁操作的断路器。 4、主(中央)变电所高压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宜与相对应的地面变电所 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相适应。高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 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且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下井电缆回路数 相协调。 5、各类高压负荷宜均衡地分接于各段母线上,但同一用电设备的多台驱 动电机应接在同一段母线上。
一、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图
一、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图
一、煤矿井下供电系统
规程中相关规定:
第四百五十五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 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 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 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第四百五十六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 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 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 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四百五十七条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 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 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
三、供电系统设计
井下供配电系统: 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设计,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 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 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 2)下山采区排水泵; 3)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 4)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井下主变电所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上级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其供电范围内全 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井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地面中性点直接接 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三、供电系统设计
采区供配电设计 采区变电所设计: 5、采区变电所硐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硐室尺寸应按设备数量及布置方式确定,一般不预留设备的备用位置 ; 2)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通道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 孔; 4)变压器宜与高低压电器设备布置于同一硐室内,不应设专用变压器室 ; 5)硐室门的两侧及顶端应预埋穿电缆的钢管,钢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 径的1.5倍; 6)硐室内应设置固定照明及灭火器。
三、供电系统设计
井下供配电系统 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 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 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 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 时实现风电闭锁。 5、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 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 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 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