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廉政责任书

监理廉政责任书
监理廉政责任书

项目监理人员廉政责任书

为切实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荣誉和利益,公司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和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意识,现将项目监理人员廉洁从业的职责和要求明确如下:

1.项目总监作为本监理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廉洁自律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体项目监理人员应积极学习有关廉洁自律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廉洁从业规章制度。

2.廉洁从业的基本原则是“守法、廉洁、敬业、尽责”。

3.监理人员工作行为是职务职责行为,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处理内外工作,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与利益,对社会与业主负责为目的。

4.在工作中,不得超越本职职权及职责处理工作事务。

5.在工作中出现与自身利益关系有关联或冲突时,应主动报告,提出工作回避。

6.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7.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8.在工作中,不能越权签证;不得随意签证监理文件、报表、资料;不得以管、卡、压等方式刁难施工单位。

9.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分包商、建筑材料、设备、构

配件等生产厂家,不得接受被监理单位馈赠和私下宴请。

10.不得泄露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11.在工作中,不得以明示或暗示方式索取、收受礼全、礼物、佣金、回扣等任何好处,反对以贿赂及不正当方式谋取个人利益。

12.未经公司授权与批准,不能参与以公司名义的签约、担保、证明、宴请、发表讲话、出席活动。

13.公司廉洁从业的规定应落实到现场每一位监理人员。公司将把廉洁从业的情况,作为对各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计划。

14.公司每位监理人员均有义务向公司据实反映违规现象所涉及的人和事,一经证实,将给予奖励。

15.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监理人员,或有业主及被监理单位投诉或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总监办负责人:(章)项目监理人员签字(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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