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汽车保险欺诈方式与预防方法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欺诈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欺诈一、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汽车保险欺诈的存在,既有保险人的原因,也有被保险人方面的原因。
1.1保险人(1)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为了维系客户,汽车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行为重视不够,发现的保险欺诈也不作相应处理,怕对自身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汽车保险公司的这种宽恕和不作为,刺激了汽车保险欺诈的频繁发生。
(2)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同被保险人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漏洞,诱使被保险人和汽车修理厂进行保险欺诈,获得自身个人的利益。
1.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缺乏保险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保险知识的了解不够。
被保险人缺乏保险的诚信意识,试图通过汽车保险转移各种风险,存在侥幸心理,试图以小额保险费谋取大额的赔款,很多被保险人也是被汽车修理厂诱惑而发生保险欺诈,不了解保险欺诈的后果,另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存在漏洞也是造成被保险人铤而走险,参与保险欺诈的重要原因。
二、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特征1、先险后保先险后保是指投保人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才买保险,然后想方设法假装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通常这种类型的保险骗赔其手段包括两种,一种是对出险时间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通过其人际关系去让相关部门出示假证明,然后按照正常的投保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种是对保险合同日期进行伪造,这种手段需要投保人与保险签单人员进行串通,采用倒签单的方式来提前保险合同期限,使所发生的事故的时间与所倒签的保险期限相吻合。
2、谎报出险谎报出险指的是投保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无中生有,说谎称险情已经发生。
通常这种保险骗赔的情况,投保人需要伪证人作证,并且在所说的事故现场制造事故的证明物证等。
3、冒名顶替冒名顶替是指在汽车发生事故之后,被保险人在没有资格索赔的情况下隐瞒相关的原因,更改为可以索赔的资格,以骗取保险金。
4、一险多赔一险多赔是汽车保险欺诈骗赔情况中最为常见的,一般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同一个事故却向多个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属于重复投保的类型,投保人同时向几个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而且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个情况,等待汽车发生事故之后,向保险公司进行全额的索赔,从而重复获取多次的保险金;第二种是以此事故多险索赔,这种情况发生比较少,例如投保人运用其货车运输货物的时候,发生了汽车事故,并且造成了货损,然后根据货损以及汽车的损坏同时进行索赔;第三种是一次事故向事故责任方索赔,诱再向保险人索赔。
保险中的欺诈行为如何识别并规避
保险中的欺诈行为如何识别并规避在当今社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提供了保障。
然而,与此同时,保险中的欺诈行为也时有发生,给保险公司和广大诚实的投保人带来了损失。
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了解保险中的欺诈行为,学会如何识别并加以规避。
一、保险欺诈行为的常见类型1、虚构保险事故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欺诈方式。
投保人故意制造虚假的事故场景,比如故意损坏车辆、伪造火灾现场等,以骗取保险赔偿。
2、夸大保险损失在真实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比如虚报财产损失的价值、虚报医疗费用等。
3、带病投保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自己已有的疾病或健康问题,以便在日后能够获得保险赔偿。
4、冒名顶替在保险理赔时,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或者让他人冒名顶替来获取赔偿。
5、重复投保投保人在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标的进行投保,然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试图从多家保险公司获取超额赔偿。
二、保险欺诈行为的识别方法1、仔细审查保险理赔申请材料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申请时,会对投保人提供的各种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包括事故报告、医疗记录、财产评估报告等。
如果发现材料存在矛盾、不完整或者可疑之处,就需要进一步调查。
2、调查事故现场对于一些重大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
通过对现场的勘查、询问目击者等方式,判断事故是否真实以及损失的程度是否与申报相符。
3、分析投保人的投保行为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表现出异常的行为,比如在短时间内大量投保、投保金额过高且与自身经济状况不符等,可能存在欺诈的嫌疑。
4、利用数据分析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投保人的历史投保和理赔记录进行分析,发现潜在的欺诈模式和规律。
5、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对于一些复杂的情况,如医疗事故的鉴定、财产损失的评估等,保险公司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保险欺诈行为的规避措施对于投保人来说:1、如实告知在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财产状况以及相关风险信息。
「车险骗保的三种手段大曝光」
车险骗保的三种手段大曝光业内人士总结出车险骗保的三种类型:车主个人骗保、汽修厂骗保、专业犯罪团伙骗保。
第一种情况涉及的金额较小,但数量并不少。
有些故障不属于保险范围,但车主想把经济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就造假骗保。
不过,经过保险公司的教育劝导,很多车主都愿意撤赔。
后两种情况中以汽修厂骗保居多,专业骗保团伙与汽修厂通常有勾结,如果没有汽修厂的配合,骗保团伙很难得逞。
几位保险公司负责人都认为,汽修厂是他们监管工作的重点。
但是,保险公司通常只能约束几家有业务往来的汽修厂,不熟悉的汽修厂仍然很容易被骗保团伙钻空子。
骗保案之所以频繁发生在修理厂,主要原因是修车利润增多的诱惑。
一位4S店的修理工告诉记者:“两辆车轻轻蹭了一下,到了那些不正规的修理厂就有可能被加大损伤部位,相应的修理费用也增加了,比如工时、配件等。
对于修理厂来说,车辆损伤的部位越大,在工时或配件方面获得的利润也越大。
修一个小伤,可能只用几十元或者上百元,利润不过十几块钱,但把损伤部位扩大,修理费用就可能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利润自然比修理小伤多得多。
”此外,记者从一些私家车主的亲身经历得知,交通事故“私了”也可能会引发骗保行为。
他们向记者反映都曾遇到过交通事故私了的情况,“有的时候事故责任比较明确,双方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便是私了。
可保险公司不承认,实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好让修理厂帮忙解决。
”他们说的让“修理厂帮忙解决”,其实就是让修理厂帮忙再撞一次,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谎称是车主不小心撞的。
近年来昆明增加了不少保险公司,由于汽修厂可以代办保险业务,各大公司为了保证客户群,有些时候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上就更有难度了。
维修骗保动了谁的奶酪从表面上看,遭遇骗保,车主既修好了车,又获得了赔偿,有的甚至还拿到差价“奖金”,获益不少。
但据调查显示,汽修单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因汽车骗保滋生诸多问题,并不像车主表面看到的省心省事。
既然汽修单位能从专业的汽车保险制度中获利,也就同样有能力耍花招坑骗不懂汽车维修的普通消费者。
汽车保险诈骗如何预防
汽车保险诈骗如何预防⾯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疑案,保险公司虽然有时掌握⼀些线索和情况,但由于⾛访调查不及时、采痕取证不到位、反欺诈体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往往⼒不从⼼,束⼿⽆策,难以收集到确实充分的欺诈骗赔证据,致使⼀些理应拒赔的欺诈案件骗赔得逞。
因此,...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汽车保险诈骗如何预防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疑案,保险公司虽然有时掌握⼀些线索和情况,但由于⾛访调查不及时、采痕取证不到位、反欺诈体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往往⼒不从⼼,束⼿⽆策,难以收集到确实充分的欺诈骗赔证据,致使⼀些理应拒赔的欺诈案件骗赔得逞。
因此,对保险查勘⼈员、保险理赔⼈员来说,了解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典型⾏为特征,并有针对性地提⾼反欺诈能⼒和技巧就显得⼗分重要。
汽车保险欺诈的骗赔⼿法可谓是五花⼋门。
当出现其中某项或某些情况时,相关⼈员就应对该案引起警觉和重视,必要时应该通过相关途径、渠道去调查落实,以防⽌错赔、滥赔。
⾯对车险欺诈情况的⽇益增多,保险公司应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不同特点,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预防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的蔓延。
1、加强保险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公众意识是防⽌保险欺诈的重要决定因素。
因此,保险公司应加⼤保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制意识,为保险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2、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
⾸先,保险公司应加强与政法部门合作。
对发现的汽车保险的欺诈骗赔案件,应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对应负刑事责任的,应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办;对构成犯罪的,要积极配合将其绳之以法。
其次,保险公司应加强与司法鉴定部门合作,发挥各⾃的特长,充分揭露汽车保险欺诈犯罪。
再次,保险公司应加强与警⽅合作。
可以借助警⽅的刑事侦查优势,有效识别汽车保险欺诈案。
另外,保险公司应加强⾏业合作。
各保险公司应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反欺诈合作。
汽车保险诈骗如何预防
汽车保险诈骗如何预防汽车保险是车主在购买车辆后必备的一项费用,其目的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预知的情况下保障车主的财产安全。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汽车保险诈骗的案例也层出不穷,让许多车主陷入困扰。
以下是一些预防汽车保险诈骗的建议,希望能对广大车主提供一些帮助。
1. 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在购买汽车保险时,务必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经营合法的保险公司。
可以通过查询相关的保险公司排名和研究消费者的评价来判断这家公司是否可信。
此外,与身边的朋友、家人和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了解他们的保险经验和建议也是很重要的。
2. 擦亮眼睛,谨慎签订合同在购买保险时,务必细心阅读合同的条款和细则,特别是对于理赔方面的规定。
注意合同中的免责事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内容,确保自己对保险条款有全面的了解。
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或者听信他人的引导,以免被不良商家利用。
3.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乘车过程中,要尽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合理驾驶车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持高度的警惕,及时发现并避免可疑人员或车辆的接近。
另外,购买相关的车辆防盗设备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地减少盗窃风险,提高保险公司对车辆的认可,并降低保费。
4. 提交真实的信息在购买保险时,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驾驶记录等。
提供虚假信息不仅违法,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同时,对于车辆出险后的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地提供,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处理理赔事宜。
5. 注重保险续期在保险续期之前,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保险费用的变化和续保政策的调整。
也可以通过调研市场价格,对比不同保险公司的价格和服务,在续保时做出明智的决策,避免陷入高昂的保费和低额理赔的困境。
6. 密切关注理赔过程一旦出险,车主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有关事故的证据。
在整个理赔过程中,车主要密切关注事故鉴定、赔偿金额、整车报废等方面的问题,并与保险公司保持及时的沟通。
浅析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
浅析汽车保险欺诈及预防摘要:汽车保险诈骗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有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投保人的原因和保险公司的原因。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是国内外汽车保险行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毒瘤。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各类保险诈骗行为也凸显出来,并且成为当前保险业最大威胁之一。
面对汽车保险欺诈日益增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的蔓延。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保险欺诈;防范措施;一.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赔款为目的,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人赔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保险领域出现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其社会危害性已构成了对金融保险秩序的破坏,国家从立法上明确界定了保险诈骗的法律性质,为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了明文规定。
因此,保险诈骗行为具有违法与犯罪两种性质,同时受到两个基本法的调整,《保险法》对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刑法》则对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制定了量刑标准。
其法律特征是: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即有诈骗、非法获取保险赔款的目的;第二,主体的特殊性,即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必须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第四,行为的结果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金融保险秩序。
汽车保险欺诈,即情节严重的汽车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汽车修理企业、汽车保险欺诈犯罪团伙等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对发生的交通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编造未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骗取保险金且数目较大的行为。
二.案件分析:2001年11月10日,被告人张作锦经营的货车(闽F- 71033,已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给货主林某拉桔子到漳州诏安。
车险反欺诈三大典型案例
车险反欺诈三大典型案例在当今社会,汽车保险欺诈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降低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欺诈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将介绍三个车险反欺诈的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虚假维修”。
一位车主在某次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经过调查,保险公司发现其车辆的维修费用明显夸大。
调查人员发现,车主和修理厂合谋,为了获取更多的保险赔偿,他们故意夸大维修费用并伪造相关收据。
当事人最终被发现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坚决拒绝了其理赔请求。
第二个案例是“虚假丢失”。
一辆汽车的所有者声称车辆在停放在一个停车场时被盗,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申请。
调查人员迅速反应并展开调查。
他们发现车主与停车场所有者有利益关系,并怀疑其涉嫌欺诈。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车主并没有真实丢失车辆,而是为了获得车辆价值的赔偿而进行的虚假报案。
经过调查,保险公司撤销了该车辆的保险,并追究了车主的法律责任。
第三个案例是“虚假信息”。
一位车主在购买保险时提供了虚假信息,以获得更低的保费。
保险公司通过其内部调查机制发现了这种不诚实行为,并立即停止了该车主的保险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差价。
该车主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列入保险公司的黑名单,其今后的保险购买将受到限制。
这些案例都展示了车险欺诈的危害以及保险公司反欺诈措施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检测和防止欺诈行为。
首先,保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调查机构,负责对可疑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其次,保险公司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共享涉及保险欺诈的信息。
通过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检测到欺诈行为。
此外,保险公司还使用技术手段来识别虚假信息。
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式识别来检测异常行为,并提前识别潜在的欺诈行为。
为了预防和打击车险欺诈行为,车主也有一些责任。
首先,车主应该诚实地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虚假信息不仅可能导致保险金的减少,还可能引发法律责任。
其次,车主应该尽量避免与不诚实的修理厂、停车场等合谋欺诈。
保险诈骗如何防范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诈骗如何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保险诈骗是指利用虚假信息或不当手段,以获得非法保险赔偿或利益为目的的欺诈行为。
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屡见报端,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险行业的可信度。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了解保险欺诈的常见手法在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之前,了解常见的欺诈手法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保险欺诈的常见手法:1. 虚构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假装患病等,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 伪造证据:涉案人员通过虚假的医疗记录、伪造的事故现场照片等手段,欺骗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3. 偷换保险产品: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将高保费的产品偷换成低保费的产品,从中获取返点。
4. 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代理人通过虚构信息、误导消费者等方式,诱使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保险产品。
二、保持警惕,及时核实信息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发生事故时,我们需要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以下是一些建议:1. 选择知名保险公司:优先选择口碑较好,有较高信誉度的大型保险公司。
这样可以减少遇到欺诈风险的可能性。
2. 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在购买保险产品或与保险公司沟通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
3. 保留证据: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及时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照片、医疗记录等,以备核实。
4. 避免轻信他人的推荐:对于保险推销员的推荐,要保持审慎态度,并自行对产品进行调查核实。
三、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监管为了减少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也需要加强内部监管措施:1. 定期培训员工:保险公司应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识别欺诈行为的能力,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2. 加强审核流程: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申报信息的审核,核实事故真实性,减少虚假索赔。
3.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保险欺诈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对涉及欺诈行为的人员进行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在防范保险欺诈行为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1. 提升监管水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保险理赔的反欺诈和风险控制
保险理赔的反欺诈和风险控制保险理赔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帮助受保人在意外事件发生后获得合理补偿。
然而,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受保人,都需关注并应对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和风险。
本文将探讨保险理赔的反欺诈和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公平、公正和有效的理赔过程。
一、反欺诈措施欺诈行为在保险理赔中经常发生,给保险公司和诚实受保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和信用风险。
为此,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欺诈措施,以保护受保人的权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信息核实保险理赔中的欺诈常常涉及虚构或隐瞒真实信息,为此,保险公司需要进行信息核实。
例如,对于车辆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可通过核实车辆维修记录、保险单信息、报案信息等,以确保索赔申请的真实性。
2.调查服务保险公司也可以借助外部调查服务机构,深入调查涉嫌欺诈的案件。
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调查团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访谈询问等方式搜集证据,为保险公司提供有力的反欺诈支持。
3.数据分析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利用大数据进行欺诈分析。
通过建立欺诈检测模型,保险公司可以识别出异常的索赔案件,并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一手段有效提高了欺诈行为的发现率和损失控制能力。
二、风险控制措施除了反欺诈措施外,保险公司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理赔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理赔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风险评估在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公司会对风险进行评估。
通过对保险对象的综合评估,包括其价值、风险等级以及历史赔付记录等,保险公司可以确定保险费率和赔付限额,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2.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条款需要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会赔偿受保人。
合理的保险条款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控制风险,防止非法索赔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于受保人来说,合理的保险条款也能够提供明确的补偿保障。
3.理赔流程管理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合理的理赔流程管理机制,以确保理赔过程的高效和公正。
流程中应包括索赔申请的受理、审核、赔付和售后等环节,并在每个环节严格把控风险。
保险理赔中的欺诈与反欺诈手段
保险理赔中的欺诈与反欺诈手段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的工具,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保险理赔环节进行欺诈行为。
为了加强保险理赔的诚信性,保险公司不断采用各种反欺诈手段对欺诈行为进行打击。
本文将就保险理赔中的欺诈问题以及反欺诈手段展开探讨。
一、保险理赔中的欺诈行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构事故、损坏、盗窃等情况以获取不当赔偿。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险理赔中的欺诈行为:1. 虚构事故。
被保险人虚构车辆事故或保险事故,并提供伪造的证据以获取赔偿。
2. 故意损坏财产。
被保险人故意损坏财产,然后申报保险理赔。
3. 盗窃险欺诈。
被保险人伪造盗窃情况,并提供虚假证据以获取保险赔偿。
4. 伪造身份。
欺诈者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并在事故发生后以被保险人的身份提出理赔。
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作,并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因此,保险公司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反欺诈工作。
二、保险公司防范保险欺诈的手段1. 完善风控制度。
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对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群体进行额外的审核和调查,减少保险欺诈的可能性。
2. 数据分析技术。
保险公司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保单和理赔信息进行挖掘,发现异常数据或模式,识别出潜在的欺诈嫌疑人员。
3. 合作共享机制。
保险公司与公安机关、银行等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共享机制,共享信息数据库,加强对涉嫌欺诈人员的筛查和追踪。
4. 联合核查。
保险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合作进行联合核查,通过比对信息,排查可能的欺诈行为。
5. 专业调查队伍。
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反欺诈调查队伍,调查员具备法律、经济、保险等专业知识,能够深入挖掘欺诈行为。
除了上述反欺诈手段,保险公司还与保险从业人员共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反欺诈能力,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协作,形成全方位的反欺诈机制。
三、被保险人的责任与义务保险欺诈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汽车保险欺诈
13 肇事逃逸、事后索赔 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 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 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四节 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方法 防范欺诈的流程
防范欺诈的方法
关键指标法 实地调查法 内部数据查询法 外部数据查询法 设置警示语法 巧用免赔额法 验标承保法
2 出险在先,投保在后 指汽车出险时尚未投保,出险后才予以投保,然 后伪装成在合同期内出的险,以达到获取汽车保 险赔款的目的。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3 改变用途,出险索赔 如:个别客户的汽车,起初是按照非营运属性投 保的。但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却改变了汽车的 用途,开始从事营运工作。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三、 汽车保险欺诈的影响 “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说法,有一部分来源于因保
险欺诈而引起的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其他被保险 人不明就里,受到舆论的影响而得出了这样一个 片面的结论。这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声誉造成了巨 大的无形损害,影响了下一步的展业。 车险骗赔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对 投保人的保险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6 报案不实、夸大损失 是指出险汽车的真实损失很小,被保险人却故意 夸大损失程度或损失项目,以小抵大,骗取赔款 。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7 二次撞击、扩大损失 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户为了获得高额的保险 赔偿,放任损失的继续扩大,甚至故意扩大标的 的损失程度。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绝对免赔额指的是保险人无条件免赔的部 分, 如人保财险2004年10月份推出的500元 绝对免赔额, 即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损失在500 元以下的部分保险人一律不予赔付。
车辆骗保的几种情形
车辆骗保的几种情形车辆骗保是指车主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而采取欺骗手段,故意制造事故或虚构损失等情形,以获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
下面将分别介绍几种常见的车辆骗保情形。
一、故意制造事故故意制造事故是最常见的车辆骗保手段之一。
车主可能会故意与他人发生碰撞,或者在无人看守的地方将车辆损坏,以达到获得保险赔偿的目的。
有的车主还会与他人串通,制造假的事故现场,虚构受伤人员,以获取更高额的赔偿。
二、虚构损失虚构损失是指车主为了获取保险赔偿,故意报告虚假的车辆损失情况。
他们可能会夸大事故的影响,或者编造车辆被盗的情节,以获取更多的保险赔偿金。
有的车主还可能在事故发生前,将车辆损坏状况恶化,使其看起来像是真实的事故损失。
三、隐瞒真实情况有些车主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会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
他们可能不履行车辆保养维修的义务,故意让车辆出现故障,然后申报保险理赔。
或者在购买保险时,隐瞒车辆的实际用途,以获取更低的保费。
这些行为都是为了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保险赔偿。
四、重复投保重复投保是指车主在同一时间段内,对同一车辆进行多次保险投保的行为。
他们可能会向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然后在发生事故后,向多家保险公司申报赔偿,从而获取多倍的保险赔偿金。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保险公司的欺骗,也是对其他诚实车主的不公平竞争。
五、恶意投保恶意投保是指车主明知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满足投保条件,仍然故意购买保险的行为。
他们可能会在购车前就购买保险,然后故意将车辆损坏,以获取保险赔偿。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保险公司的欺骗。
总结起来,车辆骗保的情形主要包括故意制造事故、虚构损失、隐瞒真实情况、重复投保和恶意投保。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也增加了其他诚实车主的保费负担。
因此,对于车辆骗保行为,保险公司应加强核查和调查力度,坚决打击骗保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和诚信。
同时,车主也应自觉遵守保险合同,不要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来获取个人利益。
车主要小心七种骗保手法
车主要小心七种骗保手法目前保险市场的整体的发展环境是良好的,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骗保是现今保险市场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尤其是车险骗保近几年日益猖獗而对于车险骗保不但是保险业内要注意防范,同时车主也要小心了近期深圳破获了一个保险公司人员、汽车维修人员等共同参与的骗保集团,办案检察官揭秘了不法分子常用的7招骗保手法,车主要小心注意,不要让自己的爱车成为不法分子骗保的工具第一招:“瞒天过海”—谎称车辆被盗林某自己的车出过事故,不想要了,便找人将自己的车偷走,向保险公司索赔他找到朋友甘某,让其找人将自己的车偷走后,甘某找来两名社会人员将车偷走第二招:“无中生有”—专门开车上路碰瓷李某利用娴熟的驾驶技术,驾驶机动车频繁在道路上故意制造车辆碰撞事故达334次,骗取保险金78万余元第三招:“移花接木”—自套车牌,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以真车来理赔严某购买了一台货柜车跑运输,并买了保险,又让其妻弟买了一台报废的货柜车,套自己的车牌经营货运业务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严某故意隐瞒真相,向交警部门提供了真实的车险保单和行驶证,谎称是该承保标的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被判决为该起事故承担1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第四招:“借刀杀人”—利用异地出险理赔漏洞刘某科作为一名保险从业人员,熟知保险公司异地出险理赔的程序与漏洞他利用工作便利,取得相关车辆的机动车行驶复印件,然后与他人串谋,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死亡注销证明和火化证书等索赔材料申请索赔,在数个城市先后作案,骗得保险金22万元第五招:“桃代李僵”—事后通过伪造现场、找人“顶包”、虚构事实等来骗保张某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使车辆严重损坏为能获得保险理赔,他便打电话找彭某过来顶包,彭某也喝了酒,便又叫来谢某龙来顶包,保险公司赔付张某强保险金人民币21万余元第六招:“虚张声势”—夸大财产损失程某刚的施工车在某村路段施工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和工地停工,并给当地养殖户造成了财产损失程某刚胁迫当地养殖户夸大损失,并签订假的赔偿协议,伪造了赔偿凭证,从而从保险公司获取了43万余万的赔偿金,而实际支付受损方约12万元,骗保险金约30万元第七招:“反间计”—汽修人员与保险公司人员勾结作案刘某等人经营了一家汽车修配厂,先后多次利用自购投保车辆和其他车辆,将车辆开到路面进行摆放交通事故现场,或者以将车碰撞障碍物的方式制造单方事故,伪造假的交通事故现场,伙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文件,骗取了多家保险公司保险金120多万元以上七点就是比较常见的车险骗保现象,大家在平时也多家留意这些想象,一旦发现就是报案,使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环保险市场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此外要提醒车主的是注意以上骗保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不但是保险业内人员的义务同时是广大车主的业务,因为健康的保险发展环境对于车主也是有利的,有效维护车主的利益。
汽车保险风险控制及事故预防
•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
• ★及时提醒——在山道上行驶要特别小心,车速
不要太快,尤其是在急拐弯处。如果车上的乘客 发现起步时驾驶员误将油门当成了刹车,汽车正 在向危险的地方驶去时,坐在副驾驶位子的乘客 可利用短暂时间采取措施。如:大喊“停车”,“抬 脚”、“错了”等;直接将方向盘打向安全的其他方 向;拉上手刹等等。
其他障碍物;而水面较平静的地方一般水较深; 水面开阔且有较均匀的碎浪花处,一般水较浅且 水底多为碎石,是驾车通过的较理想处。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
• 驾驶小轿车涉水时,对于未知深浅的积水路段,
最好下车巡查路况或静待货车、大客车等车经过 ,观察情况而定,不可盲目驶入水中,以免发动 机入水熄火,欲速不达。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
二、汽车水灾事故的预防
1. 水灾事故损失严重
• 2004年7月10日,北京突降暴雨,造成大批汽车
受损,车主和各保险公司均损失惨重。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共接到报案 1110起,理赔金额超过550万元(平均每辆汽车 赔付金额为4950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 公司接到报案172起,赔偿金额约为100万元( 平均每辆汽车赔付金额为5810元);中国太平洋 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接到报案140多起,赔偿金 额超过170万元(平均每辆汽车赔付金额为 12140元)。
•
——商业保险的按责论处
——强制保险只是保障行人或非机动
车(即弱者)的利益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9章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制
第九章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学习目标】1.掌握汽车保险欺诈的识别与预防。
2.了解汽车保险欺诈的概念及原因。
3.掌握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
4.掌握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方法。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保险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但是,日益增多的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已严重干扰了我国汽车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不仅提高了汽车保险成本,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而且,日趋增多的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第一节汽车保险欺诈及其成因一、汽车保险欺诈的概念汽车保险欺诈,是指汽车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车辆的真实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夸大损失程度,或故意制造、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害,以谋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
近年来,汽车保险的发展突飞猛进,具体体现在:开办汽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数量迅速增多;汽车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快速增长(2005年达到854.7亿元,占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收人的66.9%);汽车保险条款日新月异,保障面逐渐拓宽,开始出现精神损害赔偿和车辆减值损失赔偿等新的条款;汽车保险费率的厘定已从只简单考虑车的因素过度到考虑车辆、人员、地域三方面因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赔付率过高、保险欺诈较多等。
据统计,汽车保险欺诈金额占理赔总额的20%~30%。
过高欺诈金额会直接导致赔付率过高,间接导致汽车保险费的提高。
因此,汽车保险欺诈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成本支出都会造成较大影响。
另外,目前汽车保险欺诈已不是某一个公司、地区或国家的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保险欺诈损失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黑洞”。
二、汽车保险欺诈的原因汽车保险欺诈的产生与蔓延以及骗保案件的屡禁不止、居高不下,追究其原因,除作案人追求金钱的欲望极度膨胀以及存在侥幸心理等个人因素外,还有不少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三)
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八、 顶替他人,冒充索赔
汽车出险后造成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但由 于某些原因,被保险人没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 但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却隐瞒了这些真实原因,而 是改换成为了有资格索取赔款的理由,以骗取保 险公司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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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九、 内外勾结,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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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七、 移花接木,混淆视听
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找具有正常驾 驶资格的人顶替真实驾驶员承担责任。
正常维修的车辆,被换上损坏了的旧件,然后假 冒原车损坏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一辆已经定损、索赔的车,被换上另外一辆业学院
定损人员要求出示出厂价格标,但是三者 说没带,下午带来一份刚刚作的价目表。最后协商 按市场普通价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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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发生事故之前身上就有旧伤,说是本次事故 造成。报案经过 2014年4月03日17点30分标 的车主驾驶福特翼虎,行驶不慎撞击了小区 路边乘凉的木桌子,桌子倒下时又碰到了桌 旁乘凉的大妈。查勘人员未赶到现场时,已 经把伤者送到医院,伤者以前就因不慎导致 右腿骨折,本次事故只造成轻微擦伤,并无 大碍。但又无直接依据,只能含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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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保险公司所保的标的车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 财产或人身损失,三者便会借此机会夸大损 失或者夸大受伤面积等。更甚者与肇事者共 同勾结欺骗保险公司,以获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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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其实诈骗的形式无处不有,无时不有。 大体可以分为以虚假证件为主的欺诈、以重 复报案来欺诈、酒后驾驶替换驾驶员的欺诈、 车上财产欺诈、人伤欺诈等。研究汽车保险 欺诈的形式有重要意义,当勘查员勘察现场 时就可以戈恩局不同的分类去重点勘查什么, 明确哪些证据是现场必须确定的,从而起到 节省勘查时间,提高勘查效率。
车险被套路签了免责协议
在我国,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车险市场也日益繁荣。
然而,在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一些车主却遭遇了“套路”,被保险公司诱导签订免责协议,导致在发生事故时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本文将围绕这一现象,揭示车险免责协议的套路,提醒广大车主提高警惕。
近年来,不少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发现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责协议中存在诸多漏洞。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套路:1. 隐瞒免责条款: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往往对免责条款避而不谈,或者在签订时故意模糊其含义。
等到事故发生时,车主才发现自己被免除的赔偿范围远超预期。
2. 强迫签字:部分保险公司采取强硬态度,要求车主在签订免责协议时必须签字。
即使车主对协议内容有疑问,也难以拒绝。
3. 诱导选择:在签订免责协议时,保险公司可能会诱导车主选择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例如,在第三者责任险中,免除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 免责条款模糊:免责条款中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内容,如“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等。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5. 违规免除责任:部分保险公司违规免除责任,如将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等列为免责范围。
面对这些套路,车主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车主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确保自己了解协议内容。
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要及时向保险公司询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次,车主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强迫签字的行为。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
此外,车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保险法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识别保险合同陷阱的能力。
2. 选择正规保险公司: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降低被套路的风险。
3. 保留证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车险免责协议的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车主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提高警惕,充分了解免责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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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汽车保险标的物的保险利益欺诈 未发生事故,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汽车保险事故,拟骗取保险赔
偿金,投保人在没有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虚构事实,谎称发 生了保险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 案例:刘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台东风140客车,在投保期将到的 前三天,刘某报案称保险车辆被盗,由于公安局暂时未破案,保 险公司便向刘某付了5.6万元赔偿金。此后,保险公司并未放弃此 案,经过和公安局的共同努力,终于侦破了此案,不过不是盗车 案,而是保险欺诈案,原来刘某眼看一年保险到期,又没有出事 故,白白交纳了保险费,感到很亏,故发恶意,偷偷将车卖掉, 再去骗保。
8.2.1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 汽车保险欺诈从欺诈主体来看,可划分为保险人欺诈、投保人欺
诈和保险代理人欺诈。 1.保险人方面 保险人欺诈的表现,包括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和保险公司从
业人员的欺诈两个方面。 (1)保险公司 随着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多,保险市场的竞争日益
激烈,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着擅自提高手续费,搞恶性竞争,使经 营成本增加的现象。 (2)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 个别从业人员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 同其他欺诈者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
第8章 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
◎掌握技能
1.汽车保险欺诈的识别与预防
◎基本概念
车险欺诈风险浅析及对策建议
贵州省机动车辆保险敲诈风险浅析及计策建议保险敲诈行动不仅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腐蚀了保险机构效益,而且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侵害了行业形象,破坏了市场秩序,坚定了行业健康、连续发展的基础。
当前我省车险业务已占财产险公司业务的70%,但车险领域的违法犯法活动也日益频繁,且出现团伙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等特点,已成为保险犯法的高发区。
同时随着车险费率改革的深入推动,当前我省车均保费不断着落,车均费用不断上升,如何提升公司内部管理,特别是提升车险敲诈风险管理能力,将是我省保险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公司车险反敲诈能力的强弱,也将成为影响公司在车险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一、我省车险敲诈风险现状车险敲诈是一种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实行敲诈的违法犯法行动,主要指以欺骗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成心制造保险事故、编造事故产生的原因或夸大保险事故缺失程度等手段,导致保险公司多支付保险赔偿金,或支付不应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行动。
要想做好车险敲诈风险管控,第一要做好车险敲诈风险辨认和车险敲诈风险评估工作,条件是要对车险敲诈风险做出准确的界定和分类,从而提出对车险敲诈风险分类管控的计策,到达对不同种类的敲诈行动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不同动机、心理的行动人产生有效防范和束缚的目的。
(一)车险敲诈风险类型所谓车险敲诈风险,一样指行动人违背保险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欺骗保险金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我省车险敲诈风险类型主要表现为倒签单、酒驾脱险、摆放现场、成心制造事故、重复索赔、编造保险事故等方式。
1.倒签单。
车险理赔中,存在一些未投保机动车辆缺失险,产生较大事故后,车辆缺失较严重。
于是车主通过一些手段,隐瞒车况向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保险公司因工作的疏漏,未验车承保;查勘定损员查勘现场不及时,未复勘现场,未能及时发觉案件非常,导致先脱险、后投保的“倒签单”案件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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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保险欺诈形成原因
2.1社会环境影响 首先是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现在很多人会认 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理赔保险不足为耻,他们认为 保险是一个收益性很高的行业,而且他们既然投保了, 那么获得比原本应该得到的理赔更高的赔偿是理所应 当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法律在保险这一方面比较倾向 于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欺诈的行为,当保险人不能 提供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欺诈行为时,法律一般会裁 定被保人所述是正确的,因此会让部分人存在侥幸心
当前汽车保险欺诈常见方式
1.1重复获赔 重复获赔主要是通过多处投保实现的,即就是获 赔人通过在不同的保险公司给自己的汽车买取保险, 一旦汽车出现事故,车主就可以在获取多份保险理赔, 就造成重复索赔的现象,这种欺诈形式也是比较常见 的一类。 1.2事后投保 事后投保就是在汽车已经发生事故,而车主在这 之前并没有为汽车投保,但是为了获得赔偿金,在这之 后对汽车投保,并且伪造事故时间,造成事故发生在投 保时间之内,从而获取理赔的现象。 1.3伪造事故 伪造事故是在所投保的车辆并没有发生事故的情 况经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理赔的一种行为,这主要是 投保人或是受益人经过捏造事故,并提供相关的虚假 证明,将本身没有发生的事故向保险按公司要求赔偿, 造成汽车保险诈骗行为。 1.4夸大索赔 夸大索赔主要是将汽车发生的事故进行扩大化, 从而获得更多的保险理赔的行为,这主要是投保人或 是受益人为了在事故中获得更多的理赔,从而夸大损 失程度或是增加损失的项目,将原本小事故扩大化,从 而获得高出事故本身的理赔金额。 1.5骗取保费 骗取保费主要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与其他人员合 伙利用投保人汽车事故,经过不正当的手段再次扩大 事故或是伪装事故,进行的一种欺诈行为。或者是犯 罪分子利用投保人的投保证明或是身份证明骗取保 费,这主要是由于投保人没有保管好投保的相关信息 证明,在丢失或者泄露的情况下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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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196—01 理,从而利用法律的倾向进行汽车保险诈骗。还有就 是因为现在社会互联网的发达,但是相关方面又存在 一些漏洞,因此部分人会利用互联网进行欺诈行为。 2.2保险公司原因 我国目前有很多保险公司,因此就造就了激烈的 市场竞争,保险人为了能够提高业务量,往往会忽略被 保人的素质,所以就会出现部分因为被保人素质较低, 在理赔的时候出现问题。另外就是在理赔的环节中, 对于理赔程序和理赔规定遵守的不严格,并且当出现 欺诈行为的时候处理过轻,造就了保险人对于保险诈 骗并不重视的现象,因此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汽车保 险诈骗行为。 2.3投保人原因 这个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人道德缺失,当他们的 汽车发生事故需要理赔的时候,就会使用各种各样的 手段进行保险欺诈,而当这些人经过这样的方式成功 获得理赔之后,就会对一些“旁观者”无形当中形成了 一种引导作用和诱惑作用,所以在他们的汽车需要理 赔的时候,也会效仿同样的事情,于是就会形成一种恶 性循环,导致汽车保险欺诈行为越来越严重。
3汽车保险欺诈发展趋势
3.1职业化 目前我国汽车保险欺诈呈现职业化的发展趋势, 很多犯罪分子并不是首次作案,而是惯犯,他们在长期 的诈骗中已经形成一种固定模式和“行业规范”,对于 保险行业中的漏洞了如指掌,明确知道多种事故类型 的索赔方式,成为职业保险诈骗分子。 3.2智能化 由于现代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很多人 已经掌握了电子社会需要具备的信息知识,因此犯罪 的手段也就更加智能化,并且这些人大多数精通保险 行业的知识,对于保险理赔环节涉及的环节非常清楚, 这也就使得犯罪行为能够更加顺利的实现。 3.3多元化 通过纵观近几年保险诈骗案件,我们不难看出,保 险诈骗手段已经花样百出,理赔事故的形式也是多种 多样,并且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趋势,由于以往的犯罪 手段再经过多次实施之后,比较容易被识破,因此犯罪 分子就不得不制造出更多种类的事故类型。 3.4团体化 在近几年的汽车保险诈骗案中,还有一个比较明 显的趋势就是诈骗趋于团体化,即就是多人联合诈骗 的行为,为了获取保险理赔金额,犯罪分子经过和保险
常见汽车保险欺诈方式与预防方法
张驰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200) 摘 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汽车也从以前只有少数人拥有,变
成现在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随之汽车保险业也发生了空前的发展,在为有车一族的人们提供保险同时,伴随着 产生的问题就是保险欺诈问题,这对于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为此,结合当前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方 式,分析汽车保欺诈骗形成原因,研究其有效的预防方法措施。 关键词:汽车保险;欺诈方式;预防方法 中图分类号:D9
(01).
作者简介:汪学文(1990--),男,安徽芜湖人,上海大学法学院2013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翌垡童墼王些l!!!!生笙!!塑!土2 l 万方数据
197争
首先思考一个问题,新中国建立之后,废除了民国 时期的“六法全书”是正确的选择吗?这个问题也许不 好回答,换个问法,倘若中国再一次发生政治革命,我们 是否需要把司法体系连同政治体制一起重新构建吗? 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有很多回答,但至少它是 一种社会准则,和道德一样,是一个长期形成的大多数 社会成员内心认可的社会标准,它不会随着政治体制 的变革而迅速做出有效的变革。应当承认,一个司法 体制的建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像政体那样 公司,修理公司,甚至是事故鉴定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 结进行诈骗。
4针对汽车保险欺诈的预防方法
4.1保险公司提高防范意识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承接单位,为了防范保险诈骗 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的影响,更是为了打击汽车保险 诈骗行为,在车辆投保、定保、审核、理赔等环节应该加 强管理力度,对于需要理赔的事故车辆要进行严格认 定,对于保险认定人员也应该进行严格的要求,为了防 止认定人员和其他人员合伙进行诈骗的行为,公司应 该制定相关制度,或者实施监督制度,并且一旦工作人 员出现诈骗行为,要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 提高整个公司整个团队的职业素养,不能因为取得业 务量就忽略投保人的素质,要从各个方面防止保险诈 骗行为的发生。 4.2被保人提高防范意识 被保人提高防范意识主要是为了防止因为信息泄 露,犯罪分子利用被保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险诈骗,被 保人在汽车经过投保之后,要加强对保险信息的保管, 将保险相关的证明材料收集保管好,一旦丢失要及时 挂失或者上报管理部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被保人信 息进行诈骗犯罪。另外,投保人对于发现的汽车诈骗 行为也要及时进行举报,并且要形成检举揭发的意识, 通过这样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3相关部f-J力n强管控手段 为了达到全面管控的目的,消除犯罪分子的侥幸 心理,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于保险诈骗的管控,对于事 故车辆在认定的时候要严格,在理赔的过程中,应该要 求相关的证明材料齐全,比如必须要有来自修理厂的 损坏程度证明,并且对于事故勘察人员也应该要求其 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另外,对于汽车保险诈骗犯罪
参考文献
I-1]林凤.浅谈汽车保险诈骗及预防策略[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2,(02).
[2]高加泉.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与预防[J].科技展望,2015,(01). [3]张芳.浅析汽车保险欺诈机对策构建[J].华东政法大学,2012,
(05).
1-4]甘志梅.保险诈骗罪的立法缺陷及汽车保险欺诈的防治口].南昌 工程学院学报,2012,(03). [5]黄艺苗.浅议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机对策[J].民营科技,2013,
万方数据
论法律的生命力和法律延续性的关系
汪学文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法律和道德一样,作为制度的一种有其天然的延续性。只有一个有延续性法律制度,在经历了历史 长河的检验,才能够发挥其在社会规则决定性作用,因为法律不仅是制度层面的,也是观念层面的。法律的延续 需要司法的独立作为保障。 关键词:法律延续;司法独立;司法改革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197—02 想建立就建立,尤其是其内涵的法治精神对社会成员 的渗入更加需要时间的磨合。一个被民众普遍认可的 司法体制的建立,法的精神是最关键的一步。法的精 神,作为一种实践的法治理念,一方面必须养成这一理 念,另一方面这一理念必须内化为人们的一种信仰。 这种信仰的内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实上也做不到一 蹴而就。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制定一部法律,建立某种 司法体制是很容易的,但要让这种体制或法律背后的 精神灌输到每个社会成员的身上决不容易,它首先需 要根据情节从严处理,从而达到警示的作用。最后要 对群众进行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于汽车保险诈骗的 认识,让群众形成法律意识,从而减少犯罪行为发生的 概率,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
5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保险行业也 在不断发展,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包括问题,例如: 重复获赔、事后投保、伪造事故、夸大索赔和骗取保费 等诈骗行为,而造成这些现象主要是因为社会环境影 响、保险公司原因和投保人原因这几个因素,并且随着 发展诈骗行为呈现职业化、智能化、多元化和团体化的 趋势,根据相关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保险欺诈活动大 量增加,诈骗犯罪中保险欺诈大约占到20%。虽然保 险欺诈形式如此严峻,但是我国的保险公司根本就没 有意识到其严重危害性,我国更没有建立自己的保险 反欺诈系统和体系,另外对于保险欺诈的研究也仅仅 处于起步阶段,客观上存在着大量的不完备之处。为 了确保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减少保险诈骗行为,保险 公司和被保人都应该提高防范意识,同时相关部门也 要加强管控,共同努力,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有利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