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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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物资ABC分类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物资ABC分类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物资ABC分类管理办法为实现某某公司物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公司用物资进行ABC分类、并制定其管理办法。

一、ABC物资的分类1、分类依据,根据公司用物资消耗数,资金量大小,采购、运输、储存方式难易程度,及其它特殊性等方面对公司用物资进行ABC 分类。

2、分类目录1)A类物资:占物资品种的8%。

与公司井安全、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提升、供电、排水等关系密切且采购困难、运输、保管复杂的物资。

包括:安全仪器、瓦斯检定器、自救器、塑编网、三用阀、各种锚杆、支扩网片、钢棚、公司车、导风筒,绞车主要电器材料,供电电缆,运输皮带、坑木、火工品、黄沙、水泥及进口材料等。

2)B类物资:占物资品种15%。

不能直接影响公司井安全、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提升、供电、排水,在生产中可预见性循环使用的物资,包括:各类钢材、小电缆、油脂、燃料、二类机电产品、高压阀门、防爆电器、部分轴承、专用工具等。

3)C类物资:占物资品种的77%,物源充足、极容易采购,对生产不构成严重威胁的物资,可以改制代用品,包括、杂品、三类电器产品、各类工器具、仪表、低压阀门、部分标准件、刀具、量具、化工产品等。

物资的ABC明细详见物资储备定额明细表。

二、定额管理根据对物资的ABC分类、制定出物资消耗定额及物资储备定额。

1、ABC三类物资消耗定额制定。

A类物资,根据生产工作面条件,设计掘进断面,支护方式、巷道性质。

用技术计算法,结合实际计算出几大类比用或单价较高物资(占工程成本80%)的精确数字,规格型号。

由于一种材料的使用变化,可直接影响工程成本。

包括:钢棚,锚杆型号、塑编网、其它支护网片等。

B类物资:用写真查实法和统计法。

C类物资:用经验估算法和价值综合法。

2、ABC三类物资储备定额的制定:A类物资:采用个别物资储备定额和相对储备定额。

B类物资:采用类别物资储备定额和绝对储备定额,其中重要物资可采用个别物资储备定额。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30•【字号】锡政发[2003]102号•【施行日期】200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锡政发[2003]10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如下: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相关的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对安全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市危化品的综合管理。

二、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大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6.08•【字号】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修订,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6月8日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0月31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23年4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23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018年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8年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江苏人大网浏览次数:124(2017年10月31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轨道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等)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备,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7•【字号】锡政发[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发〔2009〕5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七日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市长令第107号),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为先导,以深入开展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为载体,以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岗位作业规范化、生产环境优良化;切实加强全员培训,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一)深入学习《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参训率达到100%;企业从业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二)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管工作,优化工业企业ABC分类结构。

在坚持标准的基础上,年内A类、B类企业有明显增长,C类企业明显减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锡政办发〔2019〕45号•【施行日期】2019.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4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30日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产业强市战略,精准分析和科学研判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推动工业企业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促进无锡工业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7〕6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评价工业企业在资源集约利用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设定、分类评定、结果发布等。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主体为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对所辖区域工业企业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五条评价范围。

全市范围内除新投产、初创期、公用事业类及其他特殊类企业以外的全部工业企业。

分阶段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开展评价,稳步推进,逐步扩大范围,最终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

第六条评价指标和权重。

评价指标和权重按照规模以上企业与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设置。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亩均税收不低于35%,亩均销售收入不低于35%,单位能耗税收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占销售的比重、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人均税收贡献等机动指标不超过20%。

前3项指标为固定指标。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为:亩均税收不低于45%,亩均销售收入不低于45%。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31•【字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市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二、整治范围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三、目标要求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1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集中区域集中。

通过3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8.31
•【字号】苏安监〔2017〕77号
•【施行日期】2017.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办法》的通知
苏安监〔2017〕77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规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工作,现将《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配合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摸排工作,今年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定于10月20日前结束,请各地抓紧动员部署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建筑安全ABC证规定(3篇)

建筑安全ABC证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建筑安全ABC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A、B、C三类人员证书,是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与分类1. 安全员A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证书,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 安全员B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通常为注册建造师。

3. 安全员C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1. 安全员A证:-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职务;- 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 安全员B证:- 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 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 安全员C证:- 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以上学历;- 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1. 考试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2. 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实操考试:针对安全员C证,可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操考试。

五、证书颁发与有效期1.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由相关部门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员证书。

2. 有效期:- 安全员A、B、C证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六、证书使用与管理1. 证书使用:- 安全员证书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等活动的必备条件。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条例规定了各类单位应当实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同时,条例明确了各类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除此之外,《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还规定了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要求和措施。

例如,对于有特殊危险性的建筑工程项目,要求相关单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同时,条例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来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对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监督体制的建立,提高社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希望全市各界人士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3篇)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3篇)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北塘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重点,紧紧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认真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建设行业安全隐患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全街道上下一致的努力,____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1、进一步完善了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年初根据区政府签发的责任书和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作了调整和补充,对各社居委、工业园区的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明确或充实,进一步健全了街道――社居委(园区)――生产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____月份,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北塘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分别成立了山北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建设行业安全隐患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____月份根据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人员的调整和流动,对街道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三个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组成部门进行了及时的调整。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效果,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夏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等,有效地保证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责任制。

____月____日在街道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街道安委会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加华同志代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同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分管领导和各社居委(工业园区)主任签定了责任书25份,向辖区生产经营企业送达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331份。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2008修改)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安监[2008]9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1.22
【实施日期】2008.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
指导意见》的通知
(锡安监〔2008〕9号)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自2007年3月1日印发后,经过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近一年的实践和探索,不断完善。

现将修改过的《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一、ABC类监管企业评定标准。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无锡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责任。

该局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等,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该局还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培养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负责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该局依法审核和批准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确保申请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并对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

此外,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旦发生突发大事故,该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和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保障事故的及时处置和应急救援。

总之,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无锡市政府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负责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和协助应急救援工作等。

该局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清单

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清单
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 2007.07.08九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卫法监发[2002]108号 卫法监发[1999]620号 锡政发〔2009〕19号
锡卫法监〔2009〕25号
卫防字[1987]第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过 国家环保局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52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
治办法
2005.10.01
5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1.12.17
54
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办

1999.10.01
55 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2008.08.01
56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GB508.1- 2007.10.01 2007
57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
2009.03.31
92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 理办法的规定
1988.01.01
9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
理办法
2009.06.01
94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7.07.31
95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7.03.25
9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97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办法
更新 更新
2/10
序号
法律名称
生效日期
75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2009.10.01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989.04.01
77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
察规定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5•【字号】锡政办发[2007]92号•【施行日期】200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07〕92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1-4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95起,死亡193人,同比分别下降48.6%、2%。

当前,夏季和汛期即将来临,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后,全国及周边城市接连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5月6日,中国八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兴澄钢厂进行检修时,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11日,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TDI车间硝化工段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数十人受伤;5月12日,常州杰宇塑胶有限公司PVC发泡车间施工人员在切割烘箱管道时引发爆炸,造成房屋倒塌,致使5人死亡,2人受伤;5月13日,232省道位于常州漕桥附近的运村运河大桥,西半幅突然坍塌。

对这些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领导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想在前,隐患查在前,预案做在前,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加防范,坚决遏制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维护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04]70号)和《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166号),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直属行政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县)级建制。

一、划入的职能(一)市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能;(二)市公安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承担无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为: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发挥责任保险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作相应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3日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等精神,结合无锡十年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安责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企业安责险的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金属冶炼,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施工(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拆除工程),道路运输(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业。

二、职责分工贯彻安责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制度。

市安委会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意见》《安全生产法》和《省条例》等要求,切实承担安责险制度的落实推进工作,全面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

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经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政工程、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市金融办负责联系、推动各保险机构积极参加安责险,督促各中标保险机构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积极承保。

新时代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细则

新时代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细则

新时代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细则为进一步明确市、镇(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权限和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切实解决重复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将分类分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经正式注册登记,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含加油站)、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一般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基本原则(一)精准高效原则。

按照企业所属行业和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内容进行分类;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

先分类、后分级,合理划分市、镇(街道)两级监管执法对象,全市形成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二)科学治理原则。

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对风险等级较高、安全生产状况差的企业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较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模范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三)"全覆盖"和"双随机"相结合原则。

根据市、镇(街道)两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应急局、各镇(街道)各自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年执法检查企业动态调整比例不少于20%,报市政府批准、市应急局备案后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至少一次。

对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外的监管对象,市应急局、镇(街道)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抽查。

三、分类分级标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标准按风险等级、监管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A类、B类、C类,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一般为1年。

(—)A类企业1,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危化品经营(带仓储)企业(含加油站)、一般化工企业;2.钢铁冶金、规模较大的高温熔融金属(含深井铸造)、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制冷企业;3.所有铝镁金属粉尘及其他涉爆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企业;4.上一年度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企业;5.近三年发生过两起亡人、一次亡两人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6.被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辨识认定重大风险企业;7.其他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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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一、ABC类监管企业评定标准
说明:
评估分值计算:
(1)企业综合评估分为八大类评估得分之和。

(2)“★”为A类监管企业必备项,凡不符合该项要求作为A类监管企业的否决项。

(3)“○”为否决项,凡不符合该项要求可判定为C类监管企业。

评估分级
1、A类企业:必备项符合,同时综合评估分≥900分
2、C类企业:有否决项,或综合评估分≤600分
3、B类企业:除A类、C类以外的企业
备注
1、凡通过由安监部门确认的OSH认证或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
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的企业,可直接作为当年度A类监管企业;
2、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其它严重违法行为,职工举报或政府督查后
拒绝整改,或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后仍没有到位的应判定为C类企业。

二、ABC监管企业分类工作程序
(一)A类监管企业的认定程序:
1、A类监管企业的认定权限和有效期:
1.1 A类企业资格的认定权限
中央和省属的驻锡单位、无锡市直接监管的市属单位,由无锡市安监局根据A类监管企业评定标准认定;其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安监局根据A类监管企业评定标准初步认定后,报无锡市安监局核准。

1.2 A类监管企业资格有效期
A类监管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必须申请重新认定;
对A类监管企业资格的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

2、A类监管企业的认定程序:
2.1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定,并向当地乡镇(街道)安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中央和省属的驻锡单位以及无锡市直接监管的市属单位,直接向无锡市安监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企业自我评定的情况、相关的资料证明以及安全生产电子管理台帐等;
2.2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所在乡镇(街道)政府,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初审,经初审合格由乡镇(街道)安监部门签注初审意见后报当地安监局;
2.3各地安监局对乡镇(街道)安监部门报送的申报A类监管企业的资料按照A类监管企业评定标准进行审核,经对申报资料审查基本符合的,由各地安监局(或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按下列办法进行现场审查并提出复审意见或审查报告;
2.3.1对通过经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OSH认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的企业,可以不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但必须审查其认证部门近期的管理评审结论;对已通过有关部门或组织进行的OSH认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企业,但该认证工作未经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根据当地安监局提供的上年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的意见,进行适当的现场审查(重点审查A类监管企业的必备项);
2.3.2对未开展OSH认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的企业,应进行现场审查;
2.4各地安监局将通过复审,符合A类监管企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
无锡市安监局审核;
2.5无锡市安监局根据各地安监局上报的A类监管企业名单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定,并将核定后的A类监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在公示15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无锡市A类监管企业名单。

3、A类监管企业降级处理
3.1 A类监管企业一旦有下列情况发生,应立即予以降级处理;
3.1.1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职业中毒及新发职业病;
3.1.2 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在有关部门或职工群众提出后没有整改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造成职工群体上访事件的;
3.2 对A类监管企业予以降级处理,原则上降低一级;但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群体性职业中毒的,应直接降为C类监管企业;
3.3 A类监管企业到期经审核,不再符合A类监管企业评定标准的,或企业到期后不再申请的,应取消A类监管企业资格;
3.4 对A类监管企业的降级处理,由市或县区安监局提出,报无锡市安监局批准。

(二)C类监管企业的判定程序:
1.各乡镇(街道)安全管理部门或县、区、市安监等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把有否决项内容的企业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安全管理部门,提出C类监管企业名单,并对照C类监管企业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地安监局根据乡镇(街道)安全管理部门或县区安监等部门提交的判定C类监管企业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初步审核意见向企业反
馈;
3.被初步定为C类监管的企业,如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由各地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或组织和机构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费用由政府部门承担,企业不负责承担任何费用),并提出审查报告;
4.各地安监局根据现场审查报告,作出是否判定为C类监管企业的结论,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送无锡市安监局备案。

5.如C类监管企业提出升级,需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并签注意见后,报请各地安监局审核;各地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根据现场审查报告,作出是否同意升级的结论,并抄送无锡市安监局备案;
6.被判定为C类监管的企业如对最终结论不服,可以向无锡市安监局提出申诉。

(三)B类监管企业的确定程序:
除A类监管企业、C类监管企业外,其它企业均定为B类企业。

B类企业不采取申报、评审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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