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文1. 客运站是承担汽车客运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范。
以下是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规范。
2. 岗位责任规范a. 每个岗位必须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人人尽职。
b. 高风险岗位必须具备相关证书或资质,并接受专业培训,保证操作技能熟练。
c.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体检和培训方可上岗。
3. 安全设施规范a. 客运站应配备完善的报警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烟雾报警、消防报警等设施,以便及时预警和处置。
b. 高风险区域配备安全警示标识,指示标识清晰明确,易于辨认。
c. 客运站应有完整的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4. 安全生产管理规范a.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等,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b.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c.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并迅速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5. 交通安全规范a. 客运站应制定严格的车辆运营管理规则,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b. 客运站应加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营。
c. 客运站应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倡文明乘车,严禁超员和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
6. 紧急救援规范a. 客运站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对应急情况做好准备工作。
b. 员工必须熟悉紧急救援流程,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c. 客运站应配备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效果。
7. 环境保护规范a. 客运站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b. 客运站应合理规划停车位,避免车辆排放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c. 客运站应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做好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8. 员工安全教育规范a. 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解读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9.11•【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24〕7号,以下简称《规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单位准确理解并贯彻落实好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规范》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汽车客运站是提供道路客运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旅客集散、票务服务、运输组织、安全管理等功能,长期以来在服务保障公众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于2008年印发了《规范》,并于2019年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要求。
《规范》是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准则,也是管理部门对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监管指导的重要依据。
现行《规范》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将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
《规范》施行期间,《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上位法和有关部门规章进行了调整。
修订实施《规范》,对保证制度的合法有效性,做好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衔接,更好服务行业安全发展,进一步推动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旅客安全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修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规范》部分条款进行优化、调整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完善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第四十一条等规定,调整了汽车客运站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增加了安全带检查要求。
二是优化调整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二十五、二十六条等规定,对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作了优化调整,同时补充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要求。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为了保障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以下规范:一、安全管理责任制1.确定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汽车客运站领导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落实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楚了解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
二、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1.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定期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安全设施设备的投资更新:根据需要,及时投资更新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完善和提高。
三、安全培训与教育1.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2.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方法: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方法包括培训课程、安全专题讲座等。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针对不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2.组织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应对。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定期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总之,以上规范是为了确保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严格遵守规范,加强安全意识,才能让乘客安心出行,做到安全第一。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最新范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1.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素质。
1.4?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1.5?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对无故停班达3天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应及时报告当地运管机构。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场经营者不能协调时,则由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裁定。
1.6?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严禁超载车辆出站。
1.7?对出站(场)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出站车辆带病行驶,严禁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1.8?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1.9?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对站内及营运客车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1.10?改进旅客运输组织工作,掌握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及其变化规律,制定并落实客运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事件的影响,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汽车客运站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是什么一、安全生抄产方针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决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3、以人为本、预防改进、持续提升健康袭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1.安全指标(1)进站班车报班合格率100%。
(2)旅客进站行包安检率达到100%。
(3)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内容。
(4)站内杜绝一切责任安全事故,确知保场地安全。
(5)视频监控、红外线探头、“三品”安检仪、消防器材和格率100%。
(6)工伤事故死道亡人数为零,工伤重伤人数为零,特大工伤事故为零。
2、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行业标准谁有啊呀?好像没有这方面的行业标准,交通部曾经下发过《关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的通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不知是不是你想要的。
3、汽车客运的安全工作以下内容请参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汽车客运站是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维护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级道路运管机构和道路客运经营者要充分认识汽车客运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汽车客运站从业人员实行全面的“一岗双责”制,既对本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本岗位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按照《规范》要求,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照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工作要求。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是既提供出发、到达服务的交通枢纽,也是车辆和乘客的中转站,因此,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规范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提高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有几点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建议。
首先,要加强车辆运行管理。
汽车客运站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机件、制动系统、燃油系统等各方面正常运行,杜绝因车辆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同时,客运站要对驾驶员进行严格选拔和培训,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其次,要加强人员管理。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机制,培训员工掌握疏散逃生、火灾扑救等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随时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
同时,客运站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要完善安全设备。
客运站应设置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火设施,确保对车站内外进出的人员、车辆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此外,客运站还应提供紧急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和疏散。
最后,加强客运站的安全巡查和管理。
客运站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并定期评估安全工作的效果。
此外,客运站还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获得相关安全信息和指导,加强安全管理水平。
总之,汽车客运站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是客运站的首要任务。
加强车辆运行管理、人员管理、安全设备设置和巡查管理是确保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关键。
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加大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出行。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认真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规,自觉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拟定的规章、制度与标准,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与措施。
1、2认真仔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设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拟定并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 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安全教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排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素质。
1、4 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1、5 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在安排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务必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对无故停班达3天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应及时报告当地运管机构。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场经营者不能协调时,则由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裁定。
1、6 严格根据营运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与检票,禁止超载车辆出站。
1、7 对出站(场)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出站车辆带病行驶,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不经过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1、8 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与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根据规定处理。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确保旅客的安全出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汽车客运站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四条客运站应注重安全预防,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客运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旅客的安全出行。
第七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信息和事件,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第八条客运站应及时反馈和处理旅客的安全意见和投诉,保障旅客权益。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九条安全管理责任制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具体工作,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客运站应设置安全管理岗位,配备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客运站的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客运站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制度第十五条客运站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
第十六条客运站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资料、安全措施、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八条客运站应建立旅客安全登记制度,记录旅客的基本信息以及出行计划,以便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取证和联系。
第十九条客运站应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出行。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汽车客运站作为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承载着众多乘客的运输需求,安全生产无疑是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为了确保乘客和职工的安全,汽车客运站应该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首先,汽车客运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专门机构监管。
其次,汽车客运站应多渠道获取安全生产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并督促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要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火灾防控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确保站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要定期检查站内的灭火器、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并做好维护和更换工作。
在车辆进站、停靠、出站等环节,要加强对车辆的安检工作,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另外,要定期组织演练和安全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定期组织火灾逃生演练、抢险救援演练等,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同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站内的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最后,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
与交通部门、公安机关等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要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综上所述,汽车客运站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职工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和安全检查,并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乘客和职工的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实施。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样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
“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
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为了保障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提高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以下规范: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1.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2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
二、加强车辆安全管理2.1 制定严格的车辆安检制度,对每辆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2.2 提高驾驶员安全素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禁止酒驾和超速行驶。
三、加强场站安全管理3.1 制定场站布局方案,明确道路、车辆和人员流线,保障交通畅通,防止拥堵和事故发生。
3.2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立消防通道和灭火器,加强消防防护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安全。
3.3 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划定停车区域,防止车辆乱停乱放和堵塞消防通道。
四、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4.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2 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提示和宣传,告知乘客安全乘车常识,提醒遵守乘车规定,提高乘车安全。
五、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5.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5.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各项应急程序,确保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置。
六、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6.1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2 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督人员,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安全生产秩序。
以上就是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通过严格执行规范,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建议汽车客运站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广大乘客提供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站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运输畅通,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站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站长负责制,班组安全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确保运输畅通。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组)是车站安全管理的____领导机构,由站长和班组长构成。
组长:王健运转甲班安全员:张涛运转乙班安全员:赵宏旭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全领导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员负责处理。
第五条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讲解及____学习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及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站长是本车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班组必须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____令、公司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____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监督车站各班组切实按章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____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量旅客的接送任务。
为了保障旅客的安全出行,保障客运站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确保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首先,客运站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站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其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特别是针对新员工和临时工,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再次,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客运站应定期对场站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特别是对于电梯、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此外,客运站要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处于良好状态。
最后,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总之,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安全生产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全出行。
客运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确保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为旅客的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是运营汽车客运服务的重要场所,对保障旅客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以下规范: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涵盖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车辆安全、旅客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事故预防和安全风险的控制。
三、安全设施设备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和维护好停车场、候车厅、检票口、出站口等设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和秩序。
安装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设备,保障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运营。
四、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车辆检查和维护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
建立车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车辆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车辆事故,并追究责任。
五、旅客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旅客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旅客的安全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加强旅客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旅客安全意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六、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援。
七、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及时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装备,保持安全管理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中,各级管理部门、企业及从业人员都应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意识,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运营,保障旅客的安全出行。
2024年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
2024年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汽车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乘客、职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汽车站,包括客运汽车站、货运汽车站、长途汽车站等。
第三条汽车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汽车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汽车站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六条汽车站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汽车站站长是本站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站长应当组织制定本站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汽车站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二条汽车站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应急疏散通道等。
第十三条汽车站应当定期维护和检修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汽车站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和乘客注意安全。
第四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汽车站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保证员工按规范操作。
第十六条汽车站应当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十七条汽车站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汽车站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情况报告第十九条汽车站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救援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十条汽车站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汽车站应当建立事故档案,记录事故处理情况和相关责任人。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汽车站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
汽车客运站是为旅客提供乘坐长途汽车服务的场所,因此安全生产规范是保障乘客安全的重要措施。
下面是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一些要点:
1. 安全设施:汽车客运站应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逃生通道、防火设施、视频监控等,以确保旅客的安全。
2. 应急预案: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并全面落实应急预案,包括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 值班管理:汽车客运站应设置专职值班人员,并做好值班管理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不间断,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4. 安全培训:对汽车客运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灭火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交通秩序:汽车客运站应加强对进出站车辆的管理,维护站内交通秩序,避免事故发生。
6. 安全检查:定期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7. 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总之,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是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汽车客运站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旅客、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从事汽车客运业务的场合,包含车辆停放区、候车室、售票厅、检票口、车站广场、启程区、到达区等。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流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应遵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将安全管理贯穿全过程、全方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负责组织订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程序。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营造全员参加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及时调查处理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订立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的记录完整、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应订立车辆运营和维护保养的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旅客的安全出行。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应订立应急预案,包含安全疏散、危化品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记录和台账。
第四章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对客运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包含车辆入场检查、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等环节。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应设立特地的车辆维护和修理保养班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建立车辆事故的统计分析制度,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4篇)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客运站工作人员和旅客的安全,维护客运站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客运站是指用于承载和转运旅客的码头、汽车站或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
第三条客运站应依法承担对旅客的安全保障和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客运站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客运站应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可聘请安全顾问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六条客运站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灾害防范与应急管理第七条客运站应制定灾害防范和应急管理方案,明确防灾减灾的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客运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可用。
第九条客运站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器械,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条客运站应配备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火灾发生时,客运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旅客,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灭火。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和应急信息。
第三章安全保卫管理第十三条客运站应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出入站旅客和行李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禁物品进站。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安装监控设备,全天候对客运站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客运站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和车辆的快速疏散。
第十六条客运站应加强对涉及旅客安全的各类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第十七条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知识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八条客运站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在岗前进行考核,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客运站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客运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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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3.1.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1.3 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素质。
3.1.4 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3.1.5 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对无故停班达3天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应及时报告当地运管机构。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场经营者不能协调时,则由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裁定。
3.1.6 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严禁超载车辆出站。
3.1.7 对出站(场)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出站车辆带病行驶,严禁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3.1.8 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3.1.9 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对站内及营运客车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3.1.10 改进旅客运输组织工作,掌握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及其变化规律,制定并落实客运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事件的影响,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规定3.2.1 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是对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
其内容一是.车辆技术检查,对进入站(场)的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由车属公司负责修理、整改,未经整改的车辆不得上客;二是车辆出站检查,对车辆驶出车站时实际乘载人数和车辆安全检查服务单进行核查,严禁超载车辆和未经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出站。
3.2.2客运站应当有健全的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台帐、档案,并自觉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检查。
3.2.3 客运站应设立车辆安全检查点,在车辆出站门口处设立车辆出站检查岗位,三级以上客运站还应同时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其它道路客运站(场)条件具备时,应及时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
车站车辆安全检查点的设置情况,应报市运管机构备案。
3.2.4车辆安全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作业时应佩带服务标志。
3.2.5 车辆技术检查岗位应配备与检查车辆辆数相适应、实践经验丰富并相对固定的专职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应具有修理初级工以上技术等级或5年以上驾龄,其中至少配备1名具有修理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能熟练掌握使用仪器验测仪。
车辆门检岗位由具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担任。
3.2.6 二级以上客运站的车辆安全车况检查岗位,应设立专用工作用房,配备检台或地沟、千斤顶、空压泵,轮胎气压表等工具器材。
安装车辆技术检查自动系统的,全套设备主要由轴重/制动复合台、侧滑台、底盘间隙台和联网软件等部件组成。
3.2.7 进站客运车辆均应接受客运站的车辆技术检查服务。
车辆技术检查工作,由车籍地始发站负责。
对未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的乡、镇始发的客运车辆和当天不能返回的过夜客车,统一由到达站负责进行车辆技术检查工作,或就近确定有条件的客运站负责检查。
外地区(含外省藉)进站营运的客运车辆,要自觉服从进站地车辆安全管理,车属单位或车主能出具车属所在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当日车辆安检证明的,不包括在内。
3.2.8 车辆技术检查分人工检查和仪器自动检查两种。
3.2.8.1 人工检查次数:定线不定班次的客运车辆每辆每月检查次数必须达到10次以上;定线定班次的客运车辆实行一日一检制。
3.2.8.2 仪器自动检查次数:客运车辆每5-15天为检查周期,具体时限要求,车站可根据不同的车辆技术状况水平和车辆所行驶的里程确定。
3.2.9 车辆技术检查内容。
3.2.9.1 人工检查主要包括:车辆制动、转向、传动系统部件外观及支架连接部位(见附表1);3.2.8.2 仪器自动检查包括:车辆轴重/制动、侧滑、底盘间隙等部位。
附加条件:检查周期内,由人工按班次规定的检查次数,对车辆的外观、灯光、轮胎螺丝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3.2.10 车辆技术检查工序完成后,由驾驶员、技术检查人员共同在“车辆技术检查单”或“仪器自动检查单”上签名盖章,驾驶员持“车辆技术检查单” 或“仪器自动检查单”送交车站行车业务部门,由车站行车人员核对后签发行车路单并组织旅客上车。
3.2.11 检查时发现一般机件故障的车辆,车辆技术检查人员应在“车辆技术检查单”或“仪器自动检查单”上填写报修项目,并督促及时修复,经修复检验合格,可按依照上款办理发班手续。
对查出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车辆,车辆技术检查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责成车辆进修理厂修理,同时通知车站及时安排车辆顶班运送旅客。
3.2.12 营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自觉配合工作,主动停车接受车辆出站检查人员检查。
3.2.13 车辆出站,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检查项目主要包括:车上实际载客人数,车辆技术检查情况等(见附表2)。
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增加检查项目。
3.2.14 车辆出站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进入车厢内对载客量检查核实。
对检查符合出站条件的车辆,经驾驶员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在随车行李路单上加盖车辆出站检查专用章予以放行。
3.2.15 发现车辆超载、未经车辆技术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等不符合出站条件的车辆,检查人员应阻止车辆出站,并责成当场纠正。
对不听劝阻的,应报告车站,车站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3.2.16 车站安全服务费用,应严格按《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3.2.17 道路客运站(场)以外的车辆停车集散场地或经营货运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可按本规定原则,设立车辆安全检查点。
汽车客运站车辆仪器自动检查设备客运站车辆仪器自动检查设备是现代化的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系统,有利于提高车辆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分清责任,对加强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把好车辆安全检查关,确保行车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3.3.1 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检查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应熟悉了解计算机原理,熟练操作计算机,了解汽车检查业务和检查技术,熟练掌握各工位检查流程和相关的检查标准;应懂得汽车构造、工作原理、检查技术以及检查设备使用和维修等基础知识;能正确使用检查设备,能排除检查设备发生的一般故障,能正确分析判断检查结果。
3.3.2 车辆进入自动检查线前的要求客车进站检查前,驾驶员要搞好车辆卫生,排除漏油、漏水、漏气、漏电以及结构松动、脱落、断裂等现象,要求轮胎没有嵌入石子杂物,车辆没有超高、越宽、超重等问题。
3.3.3 自动检查仪器设备的要求车辆安全自动检查仪器设备包括制动检查台、轴(轮)感检测台、侧滑检测台、底盘间隙检测台、计算机联网系统等部分,检查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
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和站内制定的操作规程。
检查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监督部门进行计量认证和检定合格后方能进行检查。
检查管理人员还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
出现故障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必要时请生产厂家派人进入检修。
对于不能修复的,要给予降级、停用或更新。
3.3.4 检测指标评判依据GB7528-1997《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和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查方法》,明确规定了道路行驶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也是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系统的检查指标评判依据。
3.3.5 客车检查后的调度管理车辆安全自动检查系统对客车进行检查后,须填制安全检查报告,如果各项指标检查合格,就可通过调度发生;如果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采取现场排除或进厂修理的方法,修理合格后再复检或凭汽车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员签发的修理合格调度发生。
调度时,特别把握以下几点:3.3.5.1 外观、底盘检查中涉及行车安全的方向、制动、灯光等部分的项目为检查关键项,必须合格。
3.3.5.2制动性能检查中的前轮制动力、前后轮制动力差、整车制动力、手制动力项目和转向性能检查中的侧滑项目为检查关键项,必须合格。
3.3.5.3 灯光部分的项目和外观、底盘、制动性能等的其他检查项目为检查一般项,要求车辆送检员负责及时修复。
3.3.5.4 检查报告应由安全检查的值班负责人签发,关键项不合格的车辆必须修复合格出具维修质量合格证才能载客营运;一般项不合格的车辆要求限期修复,并提供修复的证明,要求在下一次检查时达到合格。
3.3.6 检查汇总汽车客运站应与委托车辆安全检查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报务合约,建立车辆安全检查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将车辆安全检查信息反馈给道路运输经营者,按月将车辆安全检查服务情况(见附表3)报当地运管机构。
附件2浙江省道路客运站(场)车辆出站检查内容××道路客运站(场)车辆出站已检本章规格:6公分×3公分,边宽1.5厘米;字体:“××道路客运站(场)车辆出站”为仿宋小四号,“已检”为宋体初号加粗。
附件3浙江省道路客运站(场)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辆次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注:本表由设立安全检查点的车站为单位汇总填报,于次月5日前送当地运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