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城区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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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城区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城区直管公房以砖木结构为主,房屋年代较为久远。2016年,直管公房的安全管理要继续以确保承租人的住用安全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检查、加大解危修缮力度,严格修缮施工管理。
一、开展直管公房查危解危,保障房屋结构安全
1.开展直管公房安全检查。一是要继续实施汛期、国庆和春节三次安全大检查,全面了解直管公房房屋安全总体状况,及时掌握危房信息;二是在恶劣天气、重大节日、大型会议等特殊时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强对危房的跟踪监管。
2.实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结构、电气、消防和燃气等安全隐患,要积极实施专项整治。属于住户使用造成的隐患,要通过口头和书面告知等形式,督促住户自行整治;属于相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属于公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要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3.推进公房解危修缮工程。要根据危房实际,制定合理的解危修缮方案,积极做好居民撤屋工作,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对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保证解危修缮工程的顺利实施。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监管作用,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
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
5.建立危房标志制度。要逐步建立存量危房的标志制度,对已纳入年度修缮计划、住户不配合撤屋的危房,以及因其他因素无法实施修缮的危房,在房屋醒目处悬挂危房标志,既方便识别危房,向周边住户和行人提出安全警示,又吸引社会各方关注,以利于解危修缮工程的推进。
6.提高维修养护水平。要重视日常管理中的房屋维修养护工作,建立详细的维修养护台帐,对于住户报修和日常巡查发现的小问题,要及时主动上门处理到位,避免小问题逐步发展为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强化直管公房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房屋管理和使用行为
1.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受托管理单位作为直管公房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委托管理协议,健全企业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管理。直管公房承租人作为房屋使用责任人,要遵守租赁协议约定和公房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房屋。
2.加强直管公房日常巡查。要充分发挥房管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大直管公房日常巡查力度,掌握房屋最新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并做好全过程的书面、影像资料留存工作。
3.严控违规使用房屋行为。对于住户擅自拆改、破坏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住户限期整改,住户拒不配合的,记入直管公房不良诚信记
录;对于住户擅自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一旦发现,立即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城管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三、完善直管公房安全工作措施,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改
1.推进安全惩戒制度建立。鼓励受托管理单位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惩戒制度,强化公房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情况落实不同的惩戒措施,促使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的发现和处置。
2.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要大力争取街道社区、城管、公安、消防、燃气等部门对公房安全管理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遇到住户不配合整改安全问题、不愿意撤屋修缮等情况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确保房屋安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3.继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口头告知、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组织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向住户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不断提升住户的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公房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