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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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保障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是指在建造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价款的计算、确认和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同工程结算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结算管理组织第五条发包方应当设立结算管理组织,负责合同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承包方应当设立结算管理组织,负责合同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价款计算第七条工程价款计算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变更等确定。

第八条工程量计算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

第九条工程单价应当依据市场行情和合同约定确定,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

第四章工程价款确认第十条工程价款确认应当依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工程单价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一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在中期付款和竣工付款时,对工程价款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确认争议的解决,可以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五章工程价款支付第十三条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四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

第十五条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方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造合同工程结算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违约行为。

第十八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规定,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

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

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价款支付行为,保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

二、价款支付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所有支付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2. 公平性原则:保证支付过程中各方权益平等,避免因支付问题引发纠纷。

3. 透明性原则:支付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每一笔款项都有据可查。

4. 实效性原则:支付行为应及时有效,确保工程进度与资金使用相匹配。

三、支付条件与程序
1. 合同签订:明确合同条款中关于价款支付的条件、标准、方式和时限。

2. 进度审核: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进度审核,确保支付与实际完成情况
相符。

3. 质量验收:在支付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能进入支付流程。

4. 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和进度提交支付申请,附带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审核批准:建设单位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

6. 款项划转:按照批准的金额和时间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款项的划转。

四、监督与管理
1. 双方均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价款支付。

2. 定期对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支付行为合规合法。

3. 对于违规支付行为,应立即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
协商解决。

工程合同支付价款规定

工程合同支付价款规定

工程合同支付价款规定一、合同价款的确定1. 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填写金额】元,包含所有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合同价款应在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基础上确定,且不得随意变更。

二、预付款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填写天数】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填写比例】%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 预付款用于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和动员施工人员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进度款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执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请进度款。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进度款申请后【填写天数】天内审核并支付相应的进度款,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完成工程量的【填写比例】%。

四、竣工款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填写天数】天内完成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

五、迟延支付罚息1.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按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填写数字】计算支付迟延罚息。

2.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六、质量保证金1.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填写比例】%作为质量保证金。

2.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填写时间】内无息退还给乙方,除非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乙方修复。

七、价款调整1.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市场显著变化,导致原定合同价款无法执行,双方应协商调整合同价款,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合同价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结算争议1. 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支付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2-2023年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_1

2022-2023年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_1

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导读:鄂水利规〔2022〕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方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平安有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讨论鄂水利规〔2022〕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方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平安有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讨论制定了《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方法》。

现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湖北省水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加强结算纪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责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工程价款结算应严格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以单个合同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单位,采纳一个合同设置一个工程价款结算单的方法。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与合同项目应相互对应,合同以外的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在结算时单独反映。

第四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职责如下:(1)单位负责人:对工程价款结算负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批。

(2)合同管理部门:核实合同单价及结算金额。

(3)现场管理机构:核实价款结算的工程量。

(4)财务部门:办理工程价款支付、预付款项抵扣、质量保证金扣留等手续。

其次章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及形式第五条承包合同中成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条款有:(1)结算形式的商定。

(2)结算价格的认定方式的商定。

(3)已完工程量的认定方式的商定。

(4)预付工程款的支付与抵扣方式的商定。

(5)质量保证金的扣除方法、比例及支付条件的商定。

(6)违约责任的商定。

(7)其他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程序,加强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纪律,明确各部门在合同价款结算支付中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及有关服务委托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二章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的依据与方式第三条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管理的依据有:(1)国家、濮阳市有关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性文件。

(2)合同的约定,包括:结算形式、结算价格的认定、已完工程量的认定、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及支付、违约责任、其他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等。

第四条除承包合同外,工程价款结算的其他资料为:(一)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往来函件、承诺书、澄清函、谈判记录等;(二)经批准实施的施工图设计;(三)设计变更通知、签证、会议记录、会议备忘等有效文件;(四)其他与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第五条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一)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后清算。

(二)工程支付一律采用银行支票转账或汇兑支付,不支付现金。

(三)工程价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户名及账号,如收款单位要求改变收款户名、账号,必须出具盖有其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书面证明.第三章工程价款支付的程序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的一般程序:(一)承包人申报:由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将支付申请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证明材料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核;(二)监理人审核:按照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对本期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其价款进行审核;(三)工程部复核;(四)财务融资部复核;(五)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施工单位结算申请必须包括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请单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调整和管理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调整和管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明确合同价款的约定、调整和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合同价款的约定第五条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约定:(一)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约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总价款;(二)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比例)、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三)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数额(比例)、时限及方式;(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支付的数额、时限及方式;(五)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六)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章合同价款的调整第七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当以实际发生的变更、索赔等事项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价款调整相关的事项。

(三)公平合理原则: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合同价款的调整事项包括:(一)工程变更: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项支付管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付款行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率,完善内控制度,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部负责建设的所有自建、代建项目的工程付款管理。

第三条、工程付款包括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材料设备)进度款、工程竣工(材料设备)结算款、其他工程款(包含勘察设计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审图费、零星工程付款等)。

第二章付款程序第一条、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按合同约定应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后,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设备)款预支审批表》,并附已签订完成的合同(协议),有履约保证金的提供相关办理完毕证明。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报公司财务部付款。

工程预付款支付程序:(一)承包单位业务部门填写《工程(设备)款预支审批表》,并附已签订完成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二)现场监理、现场负责人意见;(三)公司相关部门、财务部、公司领导审核;(四)总公司审批;(五)公司财务部办理付款。

工程预付款签批职责:(一)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做以说明;(二)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单位该进度内是否有重大事项及奖罚款进行说明;(三)工程部负责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参考现场监理意见签批; (四)合同预算部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请款金额与合同的一致性; (五)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文件是否规范,以及对该工程已付款项,应收的履约质保金、余款等情况向公司管理层做以汇报;(六)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根据以上提供的意见签批;(七)总公司最终根据以上意见签批意见及是否同意拨付款。

第二条、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适用于工程施工类、工程监理类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及职责:(一)由施工单位业务部门上报填写《工程(设备)进度款付款审批表》;(二)监理公司审核后确认本期实际应付款并签字;(三)公司财务人员确定是否有未交履约质保金或其他给施工单位的垫付资金,在其他应扣款列支,经办人签字;(四)现场负责人确定是否发生奖罚金额及该项目其他需列支的应扣款,在本期其他应扣款中体现,并签字;最后计算本期实际应支付款并签字确认;(五)监理公司给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六)内部审核同预支款拨付的流程及签批职责;(七)签批结束转财务部付款,出纳应注明是现付还是转账支付,最后申领人签字确认。

施工中的价款支付与变更管理

施工中的价款支付与变更管理

施工中的价款支付与变更管理施工项目中的价款支付和变更管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涉及到工程款项的合理分配和项目进度的控制,对于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价款支付和变更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价款支付1. 合同约定在施工合同中,价款支付的具体事项一般会有明确的约定。

合同应详细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比例、支付期限等。

双方可协商确定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的方式,并明确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

2. 工程进度与付款计划为保证项目按时进行并保障资金流动,施工中的价款支付需要与工程进度相结合,制定合理的付款计划。

一般来说,付款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按照完成工程量或达到某一特定节点的条件来确定相应的付款比例和时间。

此外,还需对逾期付款设置违约金条款,以保证资金的及时到账。

3. 资金监管机制为了防止价款支付过程中出现资金流失或挪用现象,需要建立资金监管机制。

施工单位应提供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将合同约定的金额存入指定账户,由专门机构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同时,资金监管机构应定期向双方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性。

二、变更管理1. 变更申请与审核施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各方应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变更,并提供详细的变更内容和理由。

业主或监理单位需要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审查变更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

2. 变更协议的签订一旦变更申请通过审核,需要及时与相关方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要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工期和价款的调整等事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同时,应及时进行变更后的施工方案调整和补充合同,以避免后续纠纷。

3. 变更费用的支付变更协议中应明确变更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般来说,变更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或产生的成本进行合理计算,确定付款比例和时间节点。

变更费用的支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适量拆分到项目进度款中,也可单独支付。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f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的管理,规范公司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部为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合同依据原则:所有工程款项须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支付,不得未签订合同、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一般行政性缴款需经子公司总经理书面(专题签报)同意后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条分级审批原则:工程款需由合同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第三方审计单位(如有)现场管理人员签审意见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第五条会签支付原则:合同内容如与子公司其他部门管理业务相关,在支付工程款时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支付工程款质保金或直接支付完的,需相关部门会签。

第六条工程结算原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委托并组织专业第三方审计单位依据具体合同,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争议事项完成工程结算。

第七条真实发生原则:所有工程款必须以图纸工程量为基础,对照现场复验情况,结合合同约定公平合理确定结算费用。

所有经办、审批人对各自工作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1条结合公司财务制度,严格制定内部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流程须有申请、审核、复核、审批、执行等环节,不可未完成审批手续,而直接执行。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工程发生重大变更、超合同约定支付或本指引说明以外的特别事项,公司应以签报形式报省公司审批。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条所有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资料依据必须详实、充分,且需为书面原件,非书面文件一律不得计入。

第H^一条所有计入工程结算的变更签证必须要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需相互配合,依据合同约定,合法合规、高效处理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避免因此出现违约情况。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背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价款支付是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

一旦工程价款支付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工程建设无法顺利进行,还可能导致各相关方面的纠纷。

因此,为了规范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减少支付风险,本文将提出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1.工程价款支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并且遵守各方达成的合同约定。

2.工程价款支付必须透明、公正,避免出现不正当行为。

3.工程价款支付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4.工程价款支付必须保证资金安全,并且及时支付到位,避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工程价款支付流程1.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在进行工程价款支付前,需要进行工程价款支付审批。

审批包括各方面审批、法律审核等。

工程价款支付审批的主要目的是确认工程价款支付符合法律法规,并且符合合同约定。

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工程价款支付。

2.工程价款支付凭证在进行工程价款支付时,需要填写工程价款支付凭证。

工程价款支付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和建设地点。

•工程价款支付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工程价款支付的时间和支付人员。

•工程价款支付的对象和收款账户。

•工程价款支付的原因和备注等。

3.工程价款支付的时间工程价款支付的时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如未约定,则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约定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内支付。

4.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且遵守各方达成的合同约定。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直接支付到收款账户。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收款账户。

•通过支票方式支付到收款账户等。

5.工程价款支付的保障为了保障工程价款的安全和及时支付到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工程价款支付账户应由项目经理进行设立和管理。

•工程价款支付账户应与工程项目相关联。

•工程价款支付账户应签订银行账户安全协议。

•工程价款支付账户应定期对账,确保资金安全。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的注意事项1.工程价款支付要注意验收。

工程验收达到合格后再进行支付。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以及相关市场行情综合确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共同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据此确定合同总价。

二、价款支付方式
1. 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通常为合同总价的10%至30%。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应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匹配,并需甲方验收合格。

3. 结算款:工程项目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结算报告。

甲方在核实无误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三、价款调整机制
1. 材料价格波动: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主要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合同价款可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

2. 变更订单:工程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增减工程量,应及时签订书面变更订单,并明确变更后的价款。

3. 索赔处理: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成本,乙方有权提出索赔,索赔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合理确定。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要求,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 公正性原则:确保每一笔工程款项的支付都公开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不公。

2. 合规性原则:所有支付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保合法性。

3. 效率性原则:简化支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流失,确保资金安全。

二、支付条件1. 合同条件:工程款支付应基于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进度条件: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3. 质量条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4. 验收条件: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支付流程1. 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向公司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和制度要求。

3. 批准:经审核无误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授权进行批准。

4. 支付:财务部门在批准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工作。

四、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2. 支票支付: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支票支付方式,但需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审计: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资金的安全。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明确责任人并依法追究责任。

3. 绩效考核:将工程款支付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规范操作。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价款的结算管理,保障工程款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价款结算管理,包括工程总包、工程分包等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

二、结算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协调价款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及时足额支付各方合同款项。

2. 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价款结算相关资料,并配合项目经理进行结算工作。

3. 会计部门:负责按照结算依据进行核算和结算,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监理部门:负责监督价款结算的过程,包括检查工程量清单、结算依据等,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 合同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相关结算问题。

三、结算程序1. 工程进度确认: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由监理部门对工程进度进行确认。

2. 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

3. 结算依据确认:根据实际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确定结算依据。

4. 结算金额核算:会计部门按照结算依据进行金额核算。

5. 结算审核:合同部门对结算金额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和法规要求。

6. 结算签证:项目经理会同监理部门、会计部门、合同部门签字确认结算结果。

7. 结算支付: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各方。

四、结算依据1. 合同约定:结算依据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

2. 工程量清单:结算依据应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工程报价单:若有工程报价单,应当按照报价单的价格进行结算。

4. 工程变更单:如有工程变更,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应当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风险控制1. 控制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执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避免进度延误导致的价款风险。

2. 控制质量:保障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结算风险。

3. 控制合同变更: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因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变更导致的结算问题。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浏览次数: 218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下称“省南水北调局”)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是指对工程合同或协议价款进行约定,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完工结等算支付的活动。

第三条价款结算支付管理是以单个合同为基本单元,即一个合同设置一个价款结算单,实行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现场审核为基础,省南水北调局有关处分别对已完成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复核,财务集中支付的办法。

合同以外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结算时单独反映。

第四条价款结算支付的管理职责.(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根据省南水北调局的授权,负责对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设备、集中组织供应的工程材料和物质及工程监理等合同中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单价和价款及结算必需的支撑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签证工作,并建立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始台帐,实施现场控制。

(二)省南水北调局工程处负责对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设备、集中组织供应的工程材料和物质及工程监理等合同中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结算必需的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和签证,并建立工程价款结算的项目台帐,实施进度和质量控制。

(三)省南水北调局规划处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设备、集中组织供应的工程材料和物质及工程监理等合同中已完成工程单价和价款及结算必须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和签证,并建立工程价款结算的合同台帐,实施投资控制.(四)省南水北调局财务处主要复核各类合同本期和累计结算款项并负责办理工程款项支付、预付款项抵扣、质量保证金扣留和各类保函或保证金的收付等内容,并建立工程价款结算的支付台帐,实施财务监督管理。

(五)省南水北调局局长负责审批工程价款结算支付。

实行委托制或代建制建设管理模式的工程,有关价款结算支付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第五条本价款结算办法适合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部分闸站改造和局部航道整治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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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方面的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每个员工。

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

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T15498-1995 企业标准化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GB/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4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程,指本公司的基建工程。

5 职责
5.1 财务部职责
5.1.1 参与工程招议标工作。

5.1.2 负责对工程的预结算及合同进行监督和复核。

5.1.3 根据合同及付款单据,支付工程款。

5.1.4 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结算。

5.1.5 及时完成工程财务决算。

5.2 计划部的职责
5.2.1 负责审核工程部承办的工程合同,承办合同会签单。

5.2.2 负责审核所有工程合同的概算数额以及工程预(决)算书。

5.2.3 参与特殊或重要的工程验收、签定和试验工作。

5.2.4 根据公司的概算,参与所有工程合同的谈判。

5.2.5 根据公司工程付款通知单、工程概算书以及合同会签单,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5.2.6 根据工程付款通知单、经工程部主管、监理单位人员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由供方填制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2.7 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2.8 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付款联系单,申请工程质保金的支付。

5.3 工程部
5.3.1 参与工程招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鉴定。

5.3.2 确定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及审核施工图纸。

5.3.3 负责工程合同术条款的签订。

5.3.4 负责办理归口管理工程的委托设计(变更设计),并组织审查。

5.3.5 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

5.3.6 负责审核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5.3.7 审核归口管理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5.3.8 负责相关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

6 管理容与要求
6.1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合同会签单及工程部、计划部主管审批批准后的工程付款申请单,由经办审核,报主管审批批准,方可付款。

6.2 工程进度付款
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

工程付款须由本项目工程部门主管批准后,报计划部主管审核批准,财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工程付款单、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合同和由承包商按月填报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报财务主管审批批准后付款。

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5%,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

6.3 工程竣工结算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决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

财务部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付款权限等,审核付款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付款。

6.4 工程完工估算
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在未办理竣工决算前,财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部门提供的资产估价清单、资产使用部门提供的证明意见、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等审核资产估价成本,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估算处理。

6.5 工程完工结转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结转或调整资产原值。

财务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合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资料,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经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调整资产原值或结转资产。

6.6 支付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经办审核,由财务部主管审批批准后付尾款5%。

7 相关记录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工程付款联系单
8 附录
附录A 流程图
附录B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附录C 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录D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附录E 工程付款联系单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流程图计划部主管审批
工程部主管审批
N
Y
Y
N 总经理审批
N
N
Y
批准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工程付款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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