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特长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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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利于本校体育特长生(下面简称“体训生”)的健康成长,使体训生能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更好的发展体育特长,为力争把他们培养成为既具有全面素质又有体育特长的未来大学生,同时也为了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教育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品行操守方面:

1、尊敬师长。在家尊重父母、长辈的意见和教导,在校听从教师、教练的教育管理。对长辈、教师、教练的教育管理有异议时,必须有礼貌地提出自己的意见,不得和长辈、教师、教练对着干。

2、团结同学,爱护弱小,不寻衅滋事、不打架、不赌博、不吸烟、不喝洒、不上网吧。

3、不着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法,女生不烫发。

4、早训练提早起床时保证安静,不大声说话或弄出声响影响其他同学睡眠。

二、文化学习方面:

1、读书(包括早晚自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作弊。

2、上课必须专心听讲、积极动脑,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不懂的问题必须及时请教老师或同学予以解决,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并及时复习巩固。

3、不假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学习,逃避文化课教师的辅导、补课和教育。

4、鉴于手机是考试抄袭常用工具,引发违规违纪事件的载体,同时也是严重影响睡眠、影响学习的罪魁祸首,体训生学习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课余训练方面:

1、训练严格按照按照教练预定的训练计划进行。训练时认真、刻苦,保质保量完成教练布置的训练内容和要求。

2、训练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训练迟到必须主动向教练说明原因并按要求补训,确实有病、有事不能参加训练时,必须事先当面向带训教练请假;无法准时当面请假时,可以留条请假、请同学代请假或事后及时补请假。课余训练出勤管理细则如下:

①请假按下列排列顺序进行:当面请假、留请假条请假或托同学转达请假、事后补请假。

②无故旷训、迟到者需补训双倍训练时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的缺训均被定为旷训)。为简化监督难度,统一把补训时间折合成需补训跑步的圈数,每2分钟折合成一圈,按照需补训的时间折合成需跑步的总圈数进行补

训。

③因病、因事缺席或迟到但履行请假手续并被准假者,事后需补足缺席训练时间。为简化监督难度,同样统一把补训时间折合成需补训跑步的圈数,每4分钟折合成一圈,按照需补训的时间折合成需跑步的总圈数进行补训。

④周日下午(包含放假后回校读书的那个下午)的训练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由家长出面请假。未被准假而不到者,同样按旷训处理;被准假的按请假处理。每学年周日下午旷训累计两次或迟到累计超过四小时以上者,作自动退训或开除出体训队处理。

⑤迟到的补训必须主动于当天补上,缺勤的补训必须主动及时补上,无故拖拉补训时间的必须加倍补训,经提示无效的以旷训论处。

3、训练时,服装和鞋子必须适合体育运动,不穿过紧、过长、奇异的服装,不穿有碍运动的鞋子。违者将视情况给予增加5—20圈训练量、批评教育等处理。

4、训练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横冲乱撞、乱掷乱投;

5、爱护场地和器材,遵守塑胶场地管理与使用规定,不穿长钉钉鞋进入塑胶场地训练。器材使用完毕必须及时送回器材室并按照原样放整齐。器材损坏或丢失时,必须及时告知并协助教练处理。训练期间,人为损坏场地、器材,或者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场地、器材损坏或造成器材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将按情节轻重给于校纪处分。

6、鉴于篮球、足球运动是造成体训生运动受伤的最主要原因,在重大比赛和体育考试前禁止参加未经教练允许的任何形式的篮球比赛。任何时候参加任何形式的篮球、足球比赛,都必须报请班主任、家长和教练三方(临时的一次性比赛至少报请一方)的同意才可以报名参加,所有比赛赛前都必须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包括热身、柔韧),以避免受伤。在本校期间,凡因参加篮球、足球比赛受伤一次后,即自动失去再次申请参加此类比赛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暂停训练、劝退、开除出队等处理。

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处于警告处分及此处分以上者。

2、赌博、抽烟、喝酒、寻衅滋事打架,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者。

3、违反校纪校规或本管理细则不严重,但经批评教育,拒不悔改或无明显

好转者。

4、每学期迟到、早退总次数达到十次者或无故旷训超过两次者以及长期不认真训练者。

5、文化成绩太差而且缺乏上进心,在一定时间内成绩只降不升,经教育开导仍不见好转者。

6、考试作弊者。

五、本管理细则没有涉及的方面,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孝丰高级中学学生奖励与处罚条例为准。

六、本管理细则自年月日起执行

七、本管理细则解释权、修改权属于合肥市第七中学。

合肥市第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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