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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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社会群体为主体创造、发展、传承并在不断的实践中持续演变的各种非物质的文化现象。

如口头传说、表演艺术、社会实践、风俗习惯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多样性和文化的多元性,传承并展示各国的独特文化之美。

下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初,出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早期理论探索。

以日本为代表的民族学和民俗学研究者开始关注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他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与传统民族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资源,具有独特的历史和时代性,应该得到保护和传承。

上世纪60年代,随着国际间文化交流的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意识逐渐扩展到国际层面。

196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构,专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此后,各国开始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全球化过程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衰退和失传的危险,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和传承。

新的科技手段和传媒平台的出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法。

各国纷纷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投入,通过数字化、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在线展示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起步探索、国际合作、深入推进和现代化发展四个阶段。

从最初的理论探索到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再到国内外各种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成立和政策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面临的挑战和任务依然繁重,只有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合作、加大投入,才能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们创造、传承和发展的各种非物质文化产品和实践活动,如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知识与实践、自然和宇宙知识等。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和身份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20世纪70年代,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意识逐渐增强。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该公约第2条明确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强调保护非物质遗产的重要性,并鼓励各国保护传统文化和活动。

这一公约标志着全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作开始。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正式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

公约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同时重视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

各国应采取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清单,列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中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的主要国家之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逐步组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构和专业团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保护和传承工作。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践中,全社会的参与和保护意识的提高变得至关重要。

各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研究和实践,建立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示范项目和传承基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教育也日益受到关注,培养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专业人才和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中,国际社会增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和重视,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保护工作,并促进了更多的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提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单雯翔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

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

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

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

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

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

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

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

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

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

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1. 引言1.1 历史背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引言:古代中国的文物保护主要是通过皇家收藏和宫廷管理来实现的。

在宋代,出现了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例如设立藏书馆、文库等,为文化遗产保护奠定了基础。

明清时期,文物保护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萌生了一些现代文物保护的概念。

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意识的提升,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建立了一系列文物保护机构,确立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地位。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文物保护的法律保障。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充满了辉煌的历史文化底蕴,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通过对历史背景的了解,可以更好地认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2 目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各类文物,遗址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通过保护文化遗产,可以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自觉性,推动中华文化在当今世界文化多元化交流互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保护中国文化遗产既是一项文化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

只有通过认真有效地保护中国的文化遗产,才能保护中国的历史记忆,传承文化基因,弘扬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实现中华文化的繁荣昌盛。

2. 正文2.1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起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起步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在当时,中国的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流失。

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开始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最早的措施是建立了一些专门的文物保护单位,比如北京故宫博物院和陕西历史博物馆等。

这些单位开始对一些珍贵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它们能够保存下来供后人研究和欣赏。

随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逐步深入,文物保护体制也得到了不断完善。

成立了文物保护法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文物保护管理系统,加强了对各类文物的监管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不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习俗、仪式、节庆、语言、文字、传统医药、传统手艺等。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文化的精髓和传统知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民族珍贵的文化瑰宝。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现代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文化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角度来进行探讨和阐述。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初期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端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中叶。

当时,一些国际组织开始关注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195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成立,教科文组织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贡献,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1965年,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首次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方法。

这标志着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端。

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陆续开展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保护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奠定了基础。

日本、韩国、印度、埃及等国家也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比如日本的“人间国宝”制度,韩国的光州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印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档案库,埃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都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四、面临的挑战和展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

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等因素的影响下,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传,传承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一些商业化和娱乐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活动,也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性和原汁原味受到了影响。

要想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公民社会和相关利益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制定出更为科学和有效的保护措施和政策。

简述中国世界遗产发展的基本历程。

简述中国世界遗产发展的基本历程。

简述中国世界遗产发展的基本历程。

中国世界遗产发展的基本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5年,中国率先把神秘的黄河文明作为首个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中提交,而后又纷纷提交欧式及古老的中国元素中国的古建筑及自然环境,为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阶段:
2010年,中国铁路把文化遗产地融入到城市发展的主流中,把世界遗产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新的视角和审美标准,成功把大量文化遗产推向世界。

第三阶段:
自2014以来,国家大力推进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以全新的理念开展前所未有的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全国的建设规划,针对新的社会发展思想,以新的视角展示世界遗产,努力将中国的世界遗产提升到新的水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一定的完成了创造性作业,并由代代相传下来的表现、实践、表演、传说、技艺和习俗等非物质文化现象的实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固化的实体。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发展历程。

从50年代到70年代,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注度不高。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意识不够。

虽然在这一时期,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保护,比如北京大鼓、秦腔等,但整体上并没有形成完善的保护体系。

从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这一时期,一方面,政府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要求和措施;各地纷纷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保护工作。

在这一时期,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从关注度不高到重视保护,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参与,从整体保护到传承和发展。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坚持创新驱动和传统传承相结合的原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改革开放后,中国启动了大规模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规定文物保护的范围、目的和原则,提出要加强文物工作领导,加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完善文物保护技术和研究,加强文物保护与旅游业的关系等措施。

该法是中国保护文物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为中国文物保护奠定了基础。

1987年,故宫博物院成为第一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中国文化遗产。

自此之后,中国不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不断有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如1997年的秦始皇陵和2000年的长城等。

此外,中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规划,如2002年颁布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镇的若干意见》等,这些规划和文件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保障。

在故宫博物院的成功建立与管理上,也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政府还成立了中国国家文物局,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修复、研究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中国政府还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交流与合作,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工作。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显著,很多富有历史价值和文化魅力的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修复,例如故宫博物院、兵马俑、颐和园等。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如福建土楼、四川都江堰等。

然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文化遗产保护难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治和财力的投入,加强文物领域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力量的建设,同时也需要通过教育和宣传等多种手段,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深入人心。

总之,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艰巨的历程,需要政府、文物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关心和参与,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富有文化历史和价值的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人类创造的、以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风俗习惯和有关的庆典、节日、信仰、习俗、手工艺等形式存在、并代代相传的各种文化现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既是对人类文明的尊重,也是对历史的传承和发展。

本文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点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对于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文化遗产,代表了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和感受,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有利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有利于传承和发展人类文明的智慧和成果,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历史起源阶段:人类文明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以口头传统、传统技艺和宗教仪式等形式存在的。

在这一历史阶段,人们通过口头传授和示范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主要以师徒传承、家族传承和社区传承为主。

2. 政策法律保护阶段:20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并倡导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国开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保护机构。

3. 国际合作联动阶段: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际合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世界各国加强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共同研究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手段和技术,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4. 创新传承方式阶段:在当代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也在不断创新。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互联网、数字化和虚拟现实技术,可以更好地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获得更广泛的认知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

当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亡的威胁,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签署,标志着国际上开始重视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这一公约更多地关注了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并不明确。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成为首个专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律文书。

公约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规定了保护和传承的原则和方法。

公约的通过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自2003年以来,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相应的研究机构和专家组织也得到了发展和壮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国际合作也日益加强。

各国之间进行了大量的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最佳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发展还得益于传统文化的重新认可和价值的提升。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视为是每个国家和民族的独特标志和财富,其保护和传承被视为是维护文化多样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这一理念的普及和认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和推动力。

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和公众关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近年来,一些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项目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了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激发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热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国际合作的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研究机构和专家组织的发展、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可和公众参与的增加。

这些因素共同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不仅仅是对过去的回溯,更是对当代生活的理解和创造。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中国是一个拥有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古代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追溯到商代时期。

商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有文字记载的时期,当时的人民已经开始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且进行了一些保护措施。

在商代的王陵墓中发现了大量的青铜器、玉器等文物,这些文物通过精湛的工艺和文化内涵展示了古代中国人民的生活和思想。

随着历代王朝的更迭,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在不断发展。

唐代是中国文化繁荣的时期,许多文化遗产得到了保护和弘扬。

唐太宗在位期间开创了“金石铭文之法”,对金石文物进行了系统的保护和收藏。

唐代还出现了许多杰出的文化名人,如王羲之、颜真卿等,他们的书法作品至今为人们所推崇。

明清时期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又一个重要时期。

明代的明皇陵、长城等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些遗产至今仍然矗立在中国的土地上。

清代的故宫是中国最著名的文化遗产之一,清朝皇帝不仅修建了宏伟的宫殿建筑,还收藏了大量珍贵的艺术品。

这些文化遗产不仅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瑰宝。

近代以来,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华民国时期,国家成立了最早的文物保护机构之一——故宫博物院,对故宫文物进行了系统的保护和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加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在1956年,中国政府成立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制定了保护文物的法规和政策。

这些政策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当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数量也大大增加。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交流。

中国的敦煌莫高窟、紫禁城等遗产已经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世界的瑰宝。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和演变。

当前,在全民参与的基础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中国非遗发展历程

中国非遗发展历程

中国非遗发展历程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在现代以及近年来得到了更为广泛的重视和保护。

以下是中国非遗发展的主要历程:
1. 古代传承:
古代中国就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音乐、戏曲、民间工艺等,这些传统技艺和文化形式在民间代代相传,成为了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现代重视: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一些传统的手工艺和文化形式受到了冲击,面临失传的危险。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中国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3. 立法保护:
2002年,中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机制,为非遗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

4. 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中国的“中医药”和“京剧”等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标志着中国非遗在国际上得到了认可。

5. 国家级保护:
中国政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大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和振兴力度。

同时,各地也设立了非遗保护基地和非遗传习所,开展非遗的传承和培训工作。

6. 传承与发展:
近年来,中国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一些非遗项目得到了创新和传承,走向了现代市场,为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总的来说,中国非遗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古代传承到现代重视的过程,同时也得到了国家和国际的认可与保护。

未来,中国将继续致力于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发展,以期让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遗产,但这些宝贵的遗产曾采取过各种不同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回顾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以便更好地理解如何保护中国独特而丰富的文化遗产。

早期文化遗产保护中国早期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先进,有许多文物被盗掘或销售给了海外收藏家。

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中期。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政府开始采取措施保护文化遗产。

1956年,中国国家文物局成立,负责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成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心机构。

保护措施和政策的改革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政治原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遭到破坏。

直到1978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得以恢复,并且在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下,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

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是国家宝贵的文化遗产,国家在保护文物的同时要求公民和组织积极参与保护工作,确保它们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

在不断的实践中,中国制定了更多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政策。

例如,为了保护明清古城,中国政府于2008年设立了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统一国家在世界文化遗产领域的意见。

此外,中国也在社会各界中提高了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支持。

近年来,中国开始采取更加积极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中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增加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

中国的一些文化遗产建筑已经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如北京颐和园和南京夫子庙。

同时,中国还致力于将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扩展到国际上,并与其他国家合作,共同推进全球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例如,2014年中国成立了丝绸之路联合申遗机构,与沿线国家一起申报联合世界文化遗产。

总的来说,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不断创新和发展,表现出越来越高的重视程度。

正如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表示:“文物保护是一项重大的文化责任,也是重要的文化战略。

保护好文物,就是保护好中华民族文脉,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自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创造性活动在时间长河中留下的非物质财富的总称,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习俗惯例和自然界与人类生活相关的知识等方面。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其保护和传承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20世纪50年代,国际上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195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明确规定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畴,其中包括了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该公约的出台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国际关注的阶段。

21世纪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更加广泛的认识和重视。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负责对《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提出建议和倡议。

同时,各国政府和民间组织也纷纷采取措施保护和传承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畴和措施,并通过加强人才培养、传统技艺传承等途径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

近年来,随着全球文化交流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面临新的课题及挑战。

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应用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推广,同时也带来了版权、文化保密等问题,需要适当的法律和政策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全球化背景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文化冲突和失传的威胁,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构建多元文化交流的桥梁。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国内到国际,从单一性到多元性的逐步完善和发展。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构建共赢局面,保护和传承好全球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一、古代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古代的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

在古代,中国的文化遗产得到了相当程度的保护和传承。

中国的许多古建筑、文物和艺术品都得到了相应的保护和修复。

在古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由政府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国的文化遗产,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比如缺乏科学的保护方法和技术手段。

古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中国文化保护的基础,为后来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近代以来,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就。

在20世纪初,中国的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许多古建筑和文物面临着被破坏和失传的危险。

这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同时也促进了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得到了加强和提升。

在近代,中国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法规,比如《文物保护法》等,这些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中国还建立了许多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组织,如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等,这些机构和组织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还积极开展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了深入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世界文化遗产。

中国还加强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研和技术支持,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保护和修复。

进入当代,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发展。

一方面,中国加大了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加强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中国还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工作,通过举办文化遗产展览、举办文化遗产讲座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重视。

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历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指对人类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传承方式、表演形式、技艺或知识的保护、弘扬和传承,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人类活动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缺乏意识到逐渐认识到价值、重视保护、强化传承等不同阶段的演变。

第一阶段:缺乏意识在古代,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意识非常缺乏,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因为时间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逐渐消失。

比如,在中国唐朝时期有一种叫“杂剧”的艺术表演形式,但在元朝时期就已经逐渐消失了。

第二阶段:认识到价值在现代社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素质的增强,人们步入了认识到价值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有机构和个人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196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旨在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强化对其保护传承的意识和行动。

第三阶段:重视保护近年来,国际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成立了相关机构、组织和制定了法律法规等。

中国在2006年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目的、原则和措施。

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如表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等。

第四阶段:强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传承才能延续,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非遗传承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扎堆”已成为当今流行语。

同时,国家在传承方式上也做出了创新,采用了卫星电视直播、互联网等新的传承方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范围更加广泛。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中国拥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历史文物、民俗文化等等。

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这些文化遗产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中国历经多年的不断努力与实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保护和传承自己的文化遗产。

20世纪初,中国受到了列强的欺凌和损害,大量的文化古迹和文物被掠夺和破坏。

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文化遗产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1956年,国务院成立了文物保护委员会,开始了正规的文物保护机构的建立。

1972年,中国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被公布,包括了著名的故宫、周口店等。

到了1987年,故宫成为了中国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也成为了世界文化遗产。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文化遗产保护任务也愈加繁重。

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全面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

该法规定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重要财产和文化遗产,对于文物的保护、修复和利用都有了具体的规定和标准。

在法律的保障下,中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是进行了大规模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如北京颐和园、西安兵马俑、承德避暑山庄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规模修复工程;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文物保护知识普及,提高了人们的文化素养;三是修订完善了文物保护的法规。

同时,中国政府也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传承,建立了一系列的传承机制和制度。

例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开展,旨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人们传承和发扬光大。

同时,一些民俗文化的传承活动也得到了大力支持和鼓励,如舞龙舞狮、春节文化等等。

总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前进的过程。

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取得了很多显著的成果,使得中华民族的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下去。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以确保这份重要的文化财富得以长久地传承下去。

中华五千年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中华五千年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中华五千年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中华文化作为世界上最古老、最丰富的文化之一,经历了五千多年的演变和传承。

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华文化凭借其深厚的底蕴和独特的魅力,不断传承发展,并对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传承与发展的角度探讨中华五千年文化遗产的历程以及当代的现状,并分析其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意义。

一、传承的历程中华文化的传承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的神话传说,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等故事。

在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华文化对于生命起源和宇宙观的独特见解。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古代文明逐渐形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如诗词、绘画、音乐、书法等。

这些文化遗产不仅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方式,还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思想精神和价值观念。

在封建社会时期,中华文化得到了更深入的发展和传承。

儒家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思想,孔子等伟大思想家的教诲影响了数千年的中国人。

儒家思想追求的道德和伦理观念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古代文人墨客的诗词作品流传至今,表达了他们对人生、自然和社会的思考。

到了现代,中华文化在传承发展的道路上遇到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与传统的文化载体相比,现代科技的发展为中华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方式。

人们利用互联网、手机应用和社交媒体等平台传播传统文化,让更多年轻一代了解并参与其中。

同时,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也促进了中华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互动与融合。

二、发展的现状当下,中华文化在国内外的传承与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社会进步和城市化带来了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变化,使得一些传统文化慢慢被边缘化。

其次,现代娱乐与传媒的快速发展使得流行文化在青少年中影响力日益增强,可能压制了传统文化的传承。

此外,全球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带来了其他文化的竞争和替代。

这些因素都对中华五千年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然而,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并未停滞不前。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传统文化的价值,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古代中国。

以下是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的回顾:早期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文化遗产保护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

在商代,贵族的陵墓被建造并保护。

周代则出现了青铜器的制造和保护。

这些都是中国早期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里程碑。

帝王时代的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的帝王时代,特别是秦、汉、唐、宋、明和清朝,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帝王们开始重视保护和传承历代的文化遗产,例如修建了众多宫殿、庙宇、陵墓和水利工程等。

演艺、书法、绘画和音乐等艺术形式也得到了高度的推崇和保护。

近代的文化遗产保护: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经历了一系列的政治和社会变革,这对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传统建筑和艺术品受到了破坏和失窃。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开始重视保护和传承中国的文化遗产。

中国的古建筑、古都和自然景观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并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和保护。

当代的文化遗产保护:目前,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中国国家文物局成立于1958年,负责统筹和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中国还推出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文化遗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项目,与各国分享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和技术。

中国还开展了大规模的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对古建筑、壁画、文物等进行了全面修复和保护。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开展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旨在保护和传承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从早期的贵族陵墓保护到帝王时代的宫殿和艺术品保护,再到近代和当代的全面保护和修复工作,中国一直致力于保护和传承自己的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也逐渐得到了认可,中国的文化遗产正以更好的面貌向世界展现。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程回顾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一片动荡不安的时期。

由于战乱、外敌入侵和经济困难等原因,大量的文物遭到损坏和流失,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严峻而艰巨。

为了保护国家的文化遗产,中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建立了文物保护机构,对古建筑、石窟、石刻、书画等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并成立了故宫博物院、国立博物院等一系列重要的博物馆。

在这一时期,中国的文物保护者们主要通过紧急的救护性保护和抢救性发掘等手段,努力保护和修复国家的文化遗产。

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逐步完善文物保护的体系和措施。

全国范围内设立了一系列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中国还在保护现有文物的基础上,着手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的文物考古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这一时期,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各国加强交流和合作,积极争取各种文物保护项目的支持和资金。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文物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加强了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全面推进了文化遗产的普查和整理工作,并积极倡导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中国还成立了一系列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等在内的文物保护重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文物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中国成功列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敦煌莫高窟、故宫博物院、长城等,成为了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的里程碑。

四、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未来如今,中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中国的许多文物保护工程也成为了全世界的典范。

文物保护工作已经从单纯的保护出发,逐渐转向了综合利用和多元发展,推动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和全面发展。

未来,中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将继续寻求创新和突破,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文物保护的水平,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与社会经济建设的有效结合,为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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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单雯翔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

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

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

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

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

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

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

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

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

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

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

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

《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

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

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

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

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

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

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

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我国在政府层面开始重视文物古迹的保护至今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朝廷设民政部,拟定《保存古物推广办法》,通令各省执行。

“早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1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就将‘保存古迹’列为城镇乡的‘自治事宜’”(张松,2005)。

清宣统元年(1909),朝廷又组织官员、学者调查国内碑碣、造像、绘画、陵墓、庙宇等文物古迹。

“全国各地现存之古代桥梁、寺庙,几乎绝大部分均在清代进行过修葺”(谢辰生,1993)。

1905年民族实业家张謇在南通创建南通博物苑,是我国第一座博物馆。

1912年民国政府筹建国立历史博物馆,1914年在故宫外朝成立古物陈列所,同年颁布《大总统禁止古物出门令》。

1919年朱启钤在南京图书馆发现宋《营造法式》抄本后,在1925年由商务印书馆大量印制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对我国古代建筑的重视和研究热情。

我国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始于1920-1930年代。

1922年北大成立以马衡为主任的考古学研究室是我国最早的文物保护研究机构。

1925年建立故宫博物院。

为了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文物和科学标本,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了“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这是由国家设立的第一个专门保护管理文物的机构,同年内务部颁发《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

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古物保存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由国家公布的第一个文物保护法规。

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开始将古代建筑纳入义物保护的范畴。

1935年民国政府颁布《暂定古物的范围及种类大纲》,内容涉及古生物、史前遗物、建筑物、绘画、雕塑、铭刻、图书、货币、舆服、兵器、器具、杂物12类,其中建筑物义包括城郭、关塞、宫殿、衙署、书院、宅第、园林、寺塔、祠庙、陵墓、桥梁、堤闸及一切遗址。

同年,北平市政府编辑出版了《旧都文物略》,还成立了专门负责研究、修整古代建筑的“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

自20世纪初,一些开明人士、进步学者对我国古代建筑进行系统渊查并整理出版。

1929年朱启钤等人发起成立中国营造学社,其宗旨是系统地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对我国古代建筑进行“法式”和文献方面的实地调查测绘和研究考证。

中国营造学社内设法式组和文献组,分别由梁思成和刘敦桢任组长。

在1932-1937的5年时间内,先后对我国137个县市、1823座各类古代建筑进行调查,详细测绘古代建筑206组,绘制测绘图稿1898张,编辑出版《中围营造学社汇刊》共7卷22期,并出版《清式营造则例》等专门书刊。

直到全国解放前夕,清华大学梁思成主持编录的《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共登录古代建筑450余处,其中提出了将“北京城全部”作为一个项目列入保护范围的思想。

2、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1949年以后,文物保护作为新中国国家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统筹进行管理。

由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均沿用了“文物”一词,为保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建设工程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1953年lO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

195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要求“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首先对已知的重要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为保护单位,做出保护标志。

该文件首次提出“保护单位”的概念,这也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文物普查。

根据第一次文物普查编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共7000多处。

1961年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文物调查工作,并选择重要文物,根据其价值大小,报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条例》正式提出“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及内容界定,明确规定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分为三个不同的保护级别,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同时,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

1974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使“文化大革命”期间一批珍贵文物免遭损失。

1981年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同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并先后公布了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田家《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将“文物”一词及其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同定下来:“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其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足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中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

”“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足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谢辰生,1993)。

该法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建立起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

国务院分别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核定公布了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并公布实施,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为新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文物保护的范围有所扩大,即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同时,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目前,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6大类。

该法还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制度。

至此,我国在文物保护领域形成,单体文物、历史地段、历史性城市的多层次保护体系。

3、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2005年1 2月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此后,文化遗产保护理念进一步扩展,可从相关的实践工作中窥见一斑。

3.1长城保护工程长城是人类历史上修筑时间最长、工程最大,对社会影响最深、最广泛,留存文化信息最丰富的古代建筑工程。

但长期以来,长城的人为破环明显,主要表现为取材性破坏、建设性破坏和旅游开发性破坏三个方面。

因此,将长城作为一项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纳入统一保护管理体制,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国家文物部门组织编制了《“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总体工作方案》,方案对长城资源调查、长城保护立法、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和长城保护抢险修缮等方面作出了系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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