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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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统一规范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

第二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是社区家长学校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记录社区家长学校办学历程和社区家长学校参与者信息的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学术和法律意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创建、保存、利用以及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适用于社区家长学校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档案隐私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严格保护参与者信息的安全;(二)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造假、篡改档案资料;(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有关档案的创建、流转、借阅、销毁等事项;(四)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档案的创建与登记第五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创建应当以规范的方式进行,包括口头记录、书面记录、电子记录等形式。

第六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创建应当详细记录以下信息:(一)创建日期和创建人员的姓名;(二)档案资料的名称和内容概要;(三)档案资料的形式和载体形式;(四)档案资料的保管人员姓名;(五)档案资料的存放位置和存放方式;(六)其他必要的说明事项。

第七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创建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确保档案资料得到及时记录和保留。

第八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创建应当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登记册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记录以下信息:(一)档案编号或索引号;(二)档案资料的名称和内容概要;(三)档案创建日期和创建人员的姓名;(四)档案的保管人员姓名;(五)档案的存放位置和存放方式;(六)其他必要的说明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借阅第九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保管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保管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存储环境,保障档案资料的保存状态;(二)依据规定制定档案保管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和档案保管规范,明确档案保管的标准和要求;(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五)记录档案资料的借阅情况,及时归还被借档案资料。

家长学校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家长学校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为加强家长学校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家长学校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家长学校所有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资料管理职责1. 家长学校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工作。

2. 各班主任负责收集班级家长学校的资料,并及时上交资料管理员。

3. 家长学校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资料管理员的工作。

四、资料收集与整理1. 资料收集:家长学校资料包括家长学校活动记录、家长学校课程资料、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家长学校工作总结等。

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

3. 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整理好的资料归档,确保资料完整、有序。

五、资料保管1. 资料存放:资料管理员负责将资料存放在指定的资料室,确保资料安全。

2. 资料保密:资料管理员对家长学校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资料内容。

3. 资料修复:对于损坏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修复,确保资料完整。

六、资料借阅1. 借阅手续: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单,经家长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期限:借阅资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不还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 借阅责任:借阅人需妥善保管借阅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按相关规定赔偿。

七、资料归档与销毁1. 归档:家长学校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完整、有序。

2. 销毁:对于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经家长学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八、监督检查1. 家长学校负责人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家长学校负责人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家长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档案保管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合法、规范、有效、安全。

第三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归社区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指导由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第四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

第五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学员和家长的个人隐私,保证信息的机密性。

第二章档案文件的分类和归档第六条档案文件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

第七条档案文件的分类包括:学员档案、课程资料、教材资料、宣传资料等。

第八条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等重要资料。

第九条课程资料包括:社区家长学校开设的各种课程的教材、教案、课堂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教材资料包括社区家长学校所使用的各类教材、参考书等。

第十一条宣传资料包括学校活动的宣传资料、请假条、签到表等。

第十二条档案文件归档时应当按照文件的类别、编号、名称、时间、责任人等标准进行登记和分类。

第十三条对于涉密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章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措施第十四条档案文件的存储应当保持环境整洁、防潮、防尘、防鼠等。

第十五条纸质档案文件应当放置在密封的柜子或柜子中,并按照类别进行分区存放,不得混杂。

第十六条纸质档案文件的密封柜子和柜子应该放置在干燥、通风、防火的地方。

第十七条电子档案的存储应当采用专门的服务器和数据库进行存储,并严格限制访问权限,保证信息的安全。

第十八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保密和安全的规定。

第十九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档案资料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和归还第二十条档案借阅和归还应当经过授权,并有明确的借阅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档案借阅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并填写借阅申请表。

家长学校学藉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学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长学校的管理,确保家长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家长教育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适用于参加家长学校的所有学员。

第三条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员权益。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四条学籍注册1. 学员报名参加家长学校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填写报名表。

2. 家长学校对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 学员学籍注册成功后,学校将发放学籍证明。

第五条学籍变动1. 学员因故需要休学、转学、退学的,应向家长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 学员休学、转学、退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六条学籍注销1. 学员完成家长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由学校审核合格,予以学籍注销。

2. 学员学籍注销后,学校将收回学籍证明。

第七条学籍档案管理1. 家长学校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包括学员基本信息、学习经历、考核成绩等。

2. 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三章学习与考核第八条学习要求1. 学员应按时参加家长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 学员应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与讨论和实践活动。

第九条考核方式1. 家长学校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等。

2. 学员考核成绩作为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成绩评定1. 学员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学员考核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继续参加后续课程学习。

第四章学籍档案查询与使用第十一条学员有权查询自己的学籍档案,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在办理学籍管理相关业务时,需查阅学员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学员学籍档案仅用于家长学校内部管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家长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了加强家长学校档案的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2)依据:a.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c.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d.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职责:a. 制定、修订和完善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b. 组织实施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c. 负责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培训计划;d. 负责培训预算与费用管理;e. 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批;f. 负责内部讲师的管理;g. 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估与考核;h. 负责培训服务期的约定。

(2)权限:a. 对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b. 对培训预算和费用进行审批;c. 对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批进行审核;d. 对内部讲师资格评审及程序进行审核;e. 对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a.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了解公司文化、组织架构、基本业务流程及岗位基本技能。

b. 培训对象: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c. 培训时间:一般为1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d.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导师辅导等形式。

e. 培训内容及分工:包括公司文化、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岗位技能等,由人力行政部、相关部门及导师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f.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

(2)第二阶段a.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深入掌握岗位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b. 培训对象: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应届毕业生。

c. 培训时间:一般为2-3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d. 培训方式:采用岗位实操、项目参与、导师辅导等形式。

e. 培训内容及分工:针对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技能培训,由所在部门及导师负责。

f. 培训要求:学员需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家长学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家长学校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家长学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2. 家长学校活动记录、照片、视频等;3. 家长学校教师、学员的资料;4. 家长学校经费使用情况;5. 家长学校与其他部门的往来文件;6. 其他与家长学校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将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别进行分类存放。

2. 档案归档: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

3. 档案编号:档案资料应按照统一编号规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

4.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内容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查阅。

5.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6.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应填写借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档案。

7.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8. 档案备份:家长学校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档案工作人员职责1.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2. 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3. 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及时。

4. 档案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档案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监督检查1. 家长学校领导应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家长学校应设立档案检查小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家长学校应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档案工作人员给予表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家长学校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家长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家长学校_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_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家长学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家长学校各项活动的记录、资料、照片等;2. 家长学校教师、学员的个人信息、学习档案、考核成绩等;3. 家长学校教学计划、教材、教案、课件等;4. 家长学校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等;5. 家长学校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家长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

2. 家长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具体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 家长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严格按照《档案法》和《档案管理规范》进行。

4. 家长学校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5. 家长学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查性。

6. 家长学校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整洁,防止档案丢失、损毁、霉变、虫蛀等。

7. 家长学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审批程序办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8. 家长学校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应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数字化等工作。

2. 家长学校教师、学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3. 家长学校领导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有效实施。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露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家长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家长学校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长学校学员管理,确保家长学校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所有学员。

第三条家长学校学员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家长学校学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2. 学员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课程等。

3. 学员学习经历: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时间、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学习成果等。

4. 学员考勤情况:上课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

5. 学员学习心得: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建议等。

6. 学员奖惩情况:优秀学员、缺勤学员、违纪学员等。

7. 学员其他相关材料:学员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员负责学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第六条家长学校教务处负责学员档案的审批、备案和监督。

第七条家长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确保学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学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档案管理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信息录入系统。

第九条学员报名成功后,档案管理员将学员信息、报名信息、学习经历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档案管理员负责记录学员考勤情况、学习心得等,并及时更新档案。

第十一条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后,档案管理员整理学员学习成果、奖惩情况等,形成学员档案。

第五章档案查询与利用第十二条学员本人或授权人可向家长学校提出查询档案的申请。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员在接到查询申请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并按要求提供档案。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教务处对学员档案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档案保管与保密第十五条家长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管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七条档案查询、利用等活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学员档案信息。

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1. 问题背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学校的家长档案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是必要的。

这一制度将规范档案的整理、归档和访问流程,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

2. 档案整理流程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的流程如下:2.1 档案收集家长档案资料应在学生入学时收集。

学校应向新生家长提供相关档案收集表格,并指导他们填写所需信息。

所有收集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2.2 档案分类收集到的家长档案资料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

常见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家庭背景、教育经历等。

每个类别应设立相应的文件夹或电子文件夹。

2.3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包括清理、汇总和整理档案资料。

定期或需要时,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更新档案,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4 档案归档档案归档是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存档。

归档时,应按照分类将档案资料装订或存入相应的文件夹,并按照时间顺序编号。

档案室应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存放情况。

2.5 档案访问家长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应填写访问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件以确保身份真实。

学校应根据需要授权合适的人员访问相应的档案资料,同时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3. 相关责任为了保证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的顺利运行,以下责任应明确:3.1 学校责任学校应制定档案整理工作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工作。

同时,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和遵守档案整理制度。

3.2 个人责任每位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制度,并妥善保管和使用档案资料。

离职的工作人员应交付档案给指定的接收人员,并签署相关交接文件。

4. 附则本制度的变更和修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以上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整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家长学校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家长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家长学校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保密原则;(四)真实、准确、完整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家长学校档案收集范围:(一)家长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类档案;(二)家长学校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培训活动等相关材料;(三)家长学校与学校、社区、家长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往来文件、会议记录等;(四)家长学校教师、学员的考勤、成绩、评价等个人档案;(五)家长学校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档案资料;(二)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三)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来源、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二)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三)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实行分类、分柜、分架存放;(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三)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查阅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填写查阅申请;(二)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档案;(三)档案利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三)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十条档案销毁程序:(一)编制档案销毁清单;(二)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三)销毁档案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四)销毁后的档案资料应予以销毁记录。

家长学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家长学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家长学校校长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档案工作的全面负责。

2. 家长学校教务处负责家长学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家长学校各年级组、各班级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教务处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内容1. 收集范围:家长学校各类教学、培训、活动、交流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

2. 立卷归档:按年度、年级、班级、主题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保管期限:根据资料的重要性和使用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4. 档案编号:对归档的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找和利用。

5. 档案检索:建立健全档案检索系统,实现档案的快速检索。

四、档案保管要求1. 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2. 专用库房:设立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3. 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档案。

4. 档案出入库:严格履行档案出入库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1. 利用原则:档案资料仅限于教学、研究、宣传等工作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借阅手续:需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须填写借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3. 借阅期限: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 借阅要求:借阅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借阅后及时归还。

六、档案销毁1. 销毁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 销毁程序:销毁档案前,需经鉴定小组鉴定,填写销毁清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3. 销毁方式:采用焚毁、碎纸机等方式进行销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档案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或泄露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教育教学、家长培训、家校合作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家长学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得遗漏。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家长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科学、有序,便于查阅和管理。

4.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家长学校校长负责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等工作。

3. 家长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报送。

四、档案收集范围1.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2. 家长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讲座、培训、交流等资料。

3. 家长学校与学校、社区、家长之间的联系材料。

4. 家长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相关信息。

5. 家长学校经费使用、设备购置、资产管理等资料。

五、档案整理与归档1. 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

2. 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后,按照档案分类顺序进行归档。

3. 归档时,填写档案目录,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准确。

六、档案保管与使用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查阅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档案。

4. 档案资料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检查档案完好情况。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家长学校校长批准。

2. 档案销毁前,需进行鉴定,确认档案已无保存价值。

3. 档案销毁时,由档案管理员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八、档案管理考核1. 家长学校每年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安全性等。

2. 考核结果作为档案管理员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四篇)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四篇)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遵循依法管理、分类存储、使用方便、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使用、借阅、上交、销毁等。

第四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为学校的行政人员,具体职责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五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按照学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范围划分,每个机构应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岗位。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六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收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教育教学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的计划和方法,并将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收集的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分类和标识,并将其记录在档案管理系统中,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在收集档案资料时,要注重保密工作,确保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整理的方法和步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的要求。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起科学合理、便于查询和使用的档案编目、归档和检索系统。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归档的档案资料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可追溯和维护。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已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定期对已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迁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查询和使用第十六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查询和使用由授权的工作人员负责,查询和使用的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制度的要求。

小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保障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权益,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小学家长学校的所有家长。

第三条小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家长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四条学籍注册1. 家长参加家长学校活动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学校教导处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 教导处根据家长提供的资料,为每位家长建立学籍档案,并发放学籍卡。

第五条学籍变更1. 家长因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变更,需及时到教导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2. 家长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家长学校活动,需提前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第六条学籍档案管理1. 学校应设立学籍档案室,对家长学籍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2. 学籍档案应包括家长基本信息、参加家长学校活动记录、学习成果等。

3. 学籍档案应保密,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第三章家长学校活动第七条家长学校活动安排1. 学校应根据家长需求,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家长学校活动计划。

2. 家长学校活动应包括讲座、培训、实践活动等形式,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

第八条家长学校活动参与1. 家长应积极参与家长学校活动,认真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2. 家长应遵守活动纪律,尊重教师和同学,维护活动秩序。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奖励1. 对积极参与家长学校活动、表现突出的家长,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家庭教育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家长,学校可邀请参加家长经验交流会。

第十条惩罚1. 对违反活动纪律、扰乱活动秩序的家长,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参加家长学校活动的资格。

2. 对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学校可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家长所在单位或社区对其进行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概述本文档主要介绍家长学校档案管理的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是指学校对家长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子女信息等进行归档管理的档案资料。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家长学校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为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管理要求档案的建立学校在家长报名注册时,应当根据家长提供的信息建立家长档案。

家长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家长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最高学历等;•家庭住址:住址、邮编、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子女信息: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其他相关信息:与学校关系、职业等。

学校应当将家长档案统一编号,并妥善存放。

对于重要信息,学校应当备份相关文件,并妥善保管备份文件。

档案的管理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家长档案进行日常管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已建立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处理,保证家长信息和学校敏感信息不外泄;•对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和存储,定期进行档案清点,确保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对档案资料进行传递和借阅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档案的使用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查询、使用家长档案,但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档案信息用于其他非正常使用的目的。

学校也应当确保家长本人可以查询和查阅自己档案的相关信息,同时也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漏敏感信息。

档案的保管期限家长学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遵循学校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不少于30年。

对于某些涉及到学校历史和信誉的特殊档案资料,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的销毁家长学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档案销毁规定执行。

一般情况下,家长档案在保管期满后,如果不再需要保存,学校应当进行销毁处理。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销毁前对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备份,以确保档案销毁的有效性。

管理流程家长档案的建立流程1.家长提供相关申报表和信息;2.学校对家长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检查;3.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建立家长档案;4.家长档案进行编码并归档。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桂果中学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家长学校专项档案,设立专卷,专人负责。

二、课题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广泛搜集、整理各种实验研究的原始资料(文字、图片、视频),包括研究的对象、特征、取样方式、研究的时间及统计方法。

经过整理、加工、制作能体现家长学校教育课题研究特点的教学文字、录像,包括示范课、优质观摩课等。

三、档案内容为:各级文件、组织机构、工作计划、课程表各项制度、活动记录、工作总结、教师花名册、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名册、优秀教案、学员花名册、考勤记录、测验试卷和成绩册、评先选优工作记录、工作简报、办理合格证存根、有关教学录像带、光盘、照片、荣誉证书、奖牌等。

四、家长学校档案每年整理一次,归档要求:分门别类,打印页码,编写目录,装订成册,贴上标签,装袋入盒,按年排列。

五、由政教主任李易择负责收集整理。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家长学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家长学校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社区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社区家长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2. 家长学校教师、学员的基本信息、学籍、考勤、考核等资料;3. 家长学校活动记录、课程安排、培训资料、家长反馈等材料;4. 家长学校与社区、学校、社会团体等合作交流的相关文件;5. 家长学校获得的荣誉、奖励、媒体报道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2. 每份档案资料应标明档案编号、档号、档名、档号、页数等信息;3. 对破损、褪色、褪字等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对电子档案资料,应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六条档案归档:1. 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2. 归档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 归档时,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并填写归档登记表。

第七条档案保管:1. 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柜中;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清洁、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3. 档案资料借阅、查阅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八条档案利用:1. 档案资料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2. 利用档案资料时,应填写借阅单,并注明借阅目的、时间、归还日期;3. 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损坏、遗失。

第九条档案销毁:1. 档案资料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 档案资料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3. 档案资料销毁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长学校(以下简称“家校”)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旨在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家校活动,促进家校合作,保障学生权益而制定。

第二条家校活动应当遵循严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切实保障孩子们的学习、成长和发展需求。

第三条家长应当积极参与家校活动,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共同为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条学校应当提供相应的场所、设施和条件,保障家校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充分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家校活动的类型第五条家校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临时活动两种。

定期活动包括家长会、家长培训、亲子活动、学校开放日等,旨在加强家校联系,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推动家庭教育。

临时活动包括家校联合讨论、问题解决、沟通交流等,旨在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学校和家长的配合。

第三章家校活动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家校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家校活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家校活动组织机构由学校聘任的家校活动负责人、家长代表和学校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家校关系、组织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等。

第八条家长代表由各年级的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第四章家校活动的权限第九条家长可以提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决策的程序和环节。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和意见,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成绩和表现,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五章家校活动的要求第十二条家校活动应当充分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违法强制、歧视或者限制家长参与家校活动。

第十三条家校活动应当着重培养家长的教育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家庭和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家校活动应当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健康、快乐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社区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社区家长学校是为了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紧密合作而设立的教育平台,对于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便捷性,提供便利的档案查阅和使用服务,为家长学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2. 档案资料的收集2.1 家长基本信息档案家长基本信息档案是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家长的姓名、联系方式、子女信息等。

家长须填写家长学校登记表,提供准确的基本信息,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 家长参与活动档案家长参与活动档案记录了家长参与家长学校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家长的参与情况等。

家长参与活动时,须在活动签到表上签名,活动结束后,将签到表及相关照片、笔记等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

2.3 家长反馈档案家长反馈档案记录了家长对家长学校活动的反馈意见、建议等。

家长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进行反馈,反馈内容要求具体、明确。

家长教师学术委员会将对反馈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反馈档案进行保存,以便后续活动的改进和调整。

3. 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存3.1 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资料的整理包括收集、分类、整理和编号等工作。

资料应按照活动名称、日期等进行分类,并以数字或字母编号的形式进行整理,确保活动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3.2 档案资料的保存档案资料的保存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包括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

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采用密封、防潮、防火等方式进行保存。

短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可存放在办公室或指定的档案柜中,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

4. 档案资料的使用和查询4.1 档案资料的使用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的使用应为合法、正当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或个人利益。

使用者须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性,严禁随意复制、扩散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保护学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家长学校工作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原则,加强对档案资源的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应当定期开展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五条家长学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网络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和保管第九条家长学校档案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明确的档案整理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当按照档案鉴定、分类、目录编制等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家长学校保管档案的场所应当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档案应当依法保管,禁止私自拷贝、篡改或销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管理第十三条家长学校档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向社会开放,满足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查询需求。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第十五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使用、借阅、押转等行为进行管理。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家长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整改问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有严重档案违规行为的人员,家长学校档案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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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塔乡初级中学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年定期将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备课记录、试卷、优秀学员名册,宣传材料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

3、家长学校资料要单独立卷。

xxx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一、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教育宣传活动1-2次,重点是教育理念以及浓郁的文化教育氛围,逐步扩大家长的参与面。

2、家长学校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牌、宣传橱窗,按期向家长介绍教育知识,交流村(社区)开展活动情况。

二、队伍管理制度
1、家长学校有健全的管理队伍,有专门的师资队伍,建立家长学校委员会。

2、家长学校每年认真总结工作成效,进行自我评估和考核。

三、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有明晰的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规范,保存完好。

充分发挥资料档案的使用效率,确保资料档案为教育、活动管理服务,要有专人管理负责。

四、例会制度
1、家长学校负责人每年参加教育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用于研究制定本年度家长学校教育工作和总结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家长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

2、家长学校每学年举办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3、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4、例会要准时,不缺席迟到,有事要请假。

xxx社区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学校档案工作,适应家长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家长学校档案是指家长学校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家长学校档案建设是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家长学校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必须加强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建设。

一、家长学校认真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要坚持先配后调,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家长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三、家长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含兼职人员)属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四、家长学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家长学校预算,为档案工作提供必需的设备。

五、家长学校陈设档案必须建立档案专用柜。

六、家长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归档制度,做到每项重要活动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七、凡是在家长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必须整理立卷向档案室移交。

集中管理。

八、家长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制度,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内在联系,加以系统整理组卷,按目录要求编排张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装订后存档。

九、家长学校各有关部门的档案,应在次学年暑假前归档。

十、家长学校档案室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

十一、为使档案编研规范化,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档案室逐年编写统一格式的年鉴。

十二、家长学校档案室应定期开展档案的鉴定工作,对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征求有关部门的同意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十三、家长学校档案工作人员要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搞好档案防护,维护档案安全。

对所存档案资料定期检查。

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对已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十四、家长学校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其他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时,应持有介绍信,经家长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如需利用的档案涉及重要国家机密,可按照《保密法》的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

十五、家长学校应对档案部门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十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处理方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建立备案制度。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家长学校校长室
浦南中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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