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申请评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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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职院校评估标准

2023高职院校评估标准

2023高职院校评估标准一、师资力量1. 教师数量:学院应具备足够数量的教师,包括专业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等,以满足教学、科研和服务等工作的需要。

2. 教师结构:学院应注重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合理性。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应达到一定水平。

3. 教师素质: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较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能满足学院的教学和科研要求。

二、教学质量1. 教学计划:学院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考试考核等方面,以保证教学质量。

2. 教学质量监控:学院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全程监控,并及时反馈和改进。

3. 学生评价:学院应注重学生评价,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结果。

三、学术研究水平1. 科研项目:学院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具有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类科研项目的能力,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2. 学术论文:学院应注重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

每年至少应发表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论文。

3. 科研奖励:学院应注重科研奖励的获得,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等各类科研奖项的评选活动。

四、学校设施与资源1. 教学设施:学院应具备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2. 实验设备:学院应具备足够的实验设备,包括实验器材、实验仪器等,以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3. 图书资料:学院应具备丰富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专业书籍、期刊杂志等,以满足教师和学生的学术研究需要。

4. 网络资源:学院应具备完善的网络设施,提供学生和教师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

五、校企合作与就业1. 校企合作:学院应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培养人才。

同时开展社会服务,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 就业指导: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3. 2005年开始试点,在2007年前遴选出100所左右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成300所左右优秀学校,打造中国 高等职业教育的品牌。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高职高专院校评估政策解析
六、关于评估的经费
1.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评估的组织和 研究费用。
2.目前,被评学校承担专家的交通费和在学校评估 期间的相关费用(见教高厅[2004]17号文件)。
教育部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 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 学评估工作,围绕评 估工作开展研究和咨 询,专家培训,国际 交流和教育部委托的 其他工作。
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
教育部 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是教育部的研究咨询机构,主要职 能是审议专家组的评估建议,研究 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
3.从明年开始,教育部组织的本科学校和抽查高职 院校的评估工作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试行),以体 现评估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将来逐步建立有收费许可的评估中介机构,使评 估收费合法化。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高职高专院校评估政策解析
七、关于评估专家
1.教育部建立454人评估专家库,并定期组织培训。
高职高专院校评估政策解析
十三、本科评估工作规范 (讨论稿)
2. 专家组工作规范
(2) 工作纪律
专家组成员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 合理” 。
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评估工作中深入实际、 调查研究。
专家组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专家组成员要 廉洁自律。
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专家组成员在考察期间不从事与考察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一届毕业生后可申请参加合格评估;
有三届毕业生或曾经获得“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 学校” 的学校可申请参加良好或优秀水平的评估。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12•【字号】浙教高教[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23号)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本科高校: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我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专门成立课题组,多方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有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实施方案。

现将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试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基本要求,做好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积极开展迎评促建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参照此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附件:1、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2、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试行)3、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二○○九年二月十二日附件1: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将启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河北省高职院校评估《实施细则》解读

河北省高职院校评估《实施细则》解读

业工作。
专业教学背景是教师担任过某些专
业课程。
要素3.4:
主要考察教学资料(教材、馆藏 图书、电教等教辅资源、课程网络 资源)是否适应现代高职教育教学 改革的需要。
要素4.1:
主要考察顶岗实习的实施程度 和实施效果。
顶岗实习覆盖率是指专业及学 生人数的顶岗实习的比例。
主要通过顶岗实习基地协议、 顶岗实习记录和实习管理制度考察 学校顶岗实习的专业面和学生人数、 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及 实习考核办法。
要素7.2:
主要考察社会对毕业生的认可度 是否高,学校对就业工作是否重视。 通过就业率、就业质量(对口就 业)看社会认可度;通过就业服务与 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重视。
要素7.3:
主要考察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和效果如何。
高校社会服务的形式:
1、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成果转化;
2、开展科学普及和社会培训工作;
校内专任教师:学校编制内的(含 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具有教师资 格并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专任教师队伍的建设方向:
专业课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
基础课教师注重学历学位、职称提高;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
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要提高
“双师”素质。
“双师”素质教师:
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⑴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 格,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 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 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 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要注重教师的“双师”结构建设:

“双师”结构是指专业课教师中的 专、兼职教师的比例及质量结构。
实践课要以兼职教师担任为主。

教高2008年5号文件[1]

教高2008年5号文件[1]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附1)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四、评估原则1. 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 评价与引导相结合。

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

3.本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

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4.本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本方案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原国家教委教成[1997]7号文)的成人高校(视为已通过合格评估),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

高职评估方案解读

高职评估方案解读

B
C
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地处广州市番禺区
广州经济社会发展 十一五规划
2010年 2010年 全市人均 生产总值 1万美元 万美元
2020年 2020年 带动全省 辐射华南 影响东南亚 现代化大都市
适应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现 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例] 教高【2006】16号文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 教高【2006】16号文件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 号文件: 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 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 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评估指标: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评估指标: [例] 教高【2006】16号文件: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 教高【2006】16号文件 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 号文件: 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 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 能鉴定机构,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能鉴定机构,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 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 的人数达到80%以上。 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 的人数达到80%以上。 80%以上 评估指标:获取“双证书” 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 80%以上 评估指标:获取“双证书” 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

2024年高职院校新评估方案的评估重点

2024年高职院校新评估方案的评估重点

2024年高职院校新评估方案的评估重点____年高职院校新评估方案的评估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评估机构将重点关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和学生就业情况。

评估中将重点考察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是否符合行业需求,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师资队伍是否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等。

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就业竞争力是评估重点之一。

2. 办学特色评估:评估机构将关注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包括学科专业特色、教学模式创新、实践教学、国际化办学等。

评估中将考察高职院校是否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和品牌,是否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是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 师资队伍评估:评估机构将对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师学历、学术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评价等。

评估中将重点考察高职院校教师的学历背景和学术能力,教学业绩和教学评价情况,以及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机制等。

4. 实践教学评估:评估机构将关注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实践教学质量等。

评估中将重点考察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实践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情况等。

5. 信息化建设评估:评估机构将对高职院校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教学信息化建设、学生信息化管理和校园网络建设等。

评估中将重点考察高职院校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和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学生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校园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等。

6. 社会服务评估:评估机构将关注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水平,包括与社会企业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

评估中将重点考察高职院校与社会企业的合作情况,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情况,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

以上是____年高职院校新评估方案的评估重点,评估机构将根据这些重点对高职院校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提升教育质量,也有益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和进步。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附件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略)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12,C≤2,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健康评估规定》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健康评估规定》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健康评估规定》全文一、制定背景为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具备健康素质的学生入学,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过程中的健康评估工作。

三、健康评估内容1. 身体健康状况: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理状况等。

2. 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心理测试、面试等方式评估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3. 疾病史:了解学生是否有家族遗传病、慢性病、传染病等疾病史。

4. 生活习惯:评估学生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运动锻炼等方面的健康状况。

5. 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健康评估程序1. 报名阶段: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健康证明材料,如体检报告、心理测试结果等。

2. 审核阶段:高校招生部门对考生提交的健康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

3. 评估阶段:高校组成健康评估小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疾病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评估。

4. 公示阶段:高校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录取阶段: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健康评估结果,进行录取。

五、违规处理1. 考生提供虚假健康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2. 高校招生部门、评估小组等工作人员在健康评估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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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评估申请书

高职评估申请书

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您好!我是XX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学生,学号:XXXXXX,现就读于XX专业。

为了全面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特向贵委员会申请进行高职评估。

以下是我的申请内容:一、申请理由1. 了解自身学习状况:通过高职评估,我可以全面了解自己在专业课程、实践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学习成果,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2. 提升自我认知:高职评估可以帮助我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激发自我提升的动力。

3. 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通过高职评估,我可以为自己未来的就业、升学等提供有力支持,为人生规划提供参考。

二、个人简介1. 学术成绩:在校期间,我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经过努力,我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多次获得奖学金。

2. 实践技能: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综合素质: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兴趣爱好:我热爱阅读、音乐、体育等,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体育素养。

三、评估需求1. 专业知识评估:希望评审委员会对我所学的专业课程进行评估,以便我了解自己在专业知识方面的掌握程度。

2. 实践技能评估:希望评审委员会对我所具备的实践技能进行评估,以便我了解自己在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

3. 综合素质评估:希望评审委员会对我的人际交往、团队协作、领导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以便我了解自己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

四、评估方式1. 问卷调查:请评审委员会对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我在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2. 面试:请评审委员会对我进行面试,进一步了解我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3. 作品展示:请评审委员会对我的实践作品进行评估,以了解我的实践能力。

感谢贵委员会对我的申请给予关注,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态度接受高职评估,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

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

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汇报人:2023-12-21•引言•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现状分析•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目录•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的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结果分析•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的未来展望目录01引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旨在科学、客观、全面地了解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等情况,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参考。

意义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对于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增强高等职业院校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技术学院、大专院校、成人高等学校等。

范围评估的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等,不涉及其他领域或机构。

对象评估的范围和对象02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现状分析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数量不断增加,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概况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存在的问题办学条件参差不齐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薄弱,如师资力量不足、实验实训设施不完善等。

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陈旧等。

校企合作深度不够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不够紧密,缺乏深度合作,导致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

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策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为高等职业院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市场需求高等职业院校数量不断增加,竞争日益激烈,需要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竞争压力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机遇与挑战03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构建评估指标应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反映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状况。

高职院校 质量评价标准

高职院校 质量评价标准

高职院校质量评价标准(一)高校教育评价标准同质化的内涵“评价”是评定价值的简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衡量、评判人物或事物价值的活动,是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

当“评价”一词应用于教育领域之中,就形成了“教育评价”。

“教育评价”最早由美国著名教育评价专家泰勒(R.W.Tyler)在其“八年研究”报告中提出并正式使用,他特别强调评价要以基于目标的测量作为其方法论指导,教育评价是检验教育思想和计划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教育评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要功能包括:实现教育判断、改进教师教学、促进学生学习以及优化教育管理。

在规范性评价中,评价标准是评价活动赖以进行的逻辑前提。

评价标准直接影响或决定着评价的质量和成败,评价标准是教育评价理论研究的核心所在。

评价标准是应用于评价对象的价值尺度,集中体现了评价所遵循的价值准则。

“同质化”一词在教育领域被广泛引用,主要是指某些本质特征不同的事物在社会规则、规范、技术性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下,事物之间内部结构及特征方面日益相似或相同,不易分辨和区别。

“同质化”现象的盛行,从“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哲学观点来看,是某种社会需求的表面幻象,同时也是抹杀个性化发展的毒瘤。

高校教育评价标准同质化可以理解为在高校教育质量评价过程中,评价主体用类似或同一价值主体的需要对评价客体进行衡量。

“同质化”教育评价标准过分强调高校综合办学效益的考评指标,是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社会贡献多寡优劣的一种评判。

这样的评价标准会导致高校按照“统一规定要求”形成“千人一面”的办学局面,使不同专业、不同特色的大学面貌过于趋同,个性化和特色丧失,高等学校陷入一种低效率、重复性的无序竞争状态。

高校作为一个学术核心组织,是追求高深知识与探索学术的场所。

高校作为一个追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组织,也要对自身的发展状况做出客观评判,不断反思,适时调整未来的发展目标与方向。

高校教育评价的使命是激发学校的教育潜力和活力,构建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溯源在于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评价的根本目标是追求“学术自由”,促进教育的“人性”复归,更好地发挥教学、科研、服务和促进社会发展等特殊职能。

高职教育院校评估指标体系

高职教育院校评估指标体系
面上进行全面了解; 重点评估是指特定项目特殊控制,从
严要求。
3.规范性与创造性相结合 规范性是指被评估院校应当遵循高职
教育办学的基本规律和教育部已经出台 的各项规定要求; 创造性是指各院校要在满足基本规定 的框架下,能够开拓创新,办出特色。
4.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学校自评是学校正确认识评估工作和 内涵要求,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的重要过程;
养出各种高质量的人才上,最根本的标准是要
培养出国家建设需要和受社会欢迎的人才。
二、对高职教育本质的认识
1.高职教育本质是职业教育 职业是人们获得生存的重要途径,
职业教育就是要使得学生能够有一技之 长,要有谋生的手段,它与素质教育既 有联系又有区别。在高职院校重点是培 养学生的职业素质、道德和修养。
专家评估是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对照 评估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做出符 合客观实际的判断。
5.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
静态评估是在尊重学校的历史和现实 状态,对照现行的评估标准作出的评估 判断;
动态评估是遵循“评估标准”制定后 的各项文件要求,更加重视其与时俱进 的状况,重视其发展的进步程度和今后 的改革发展趋势。
五、评估结论标准
评估标准给出的是A、C两级,我们主要讲 解的是C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 的为D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种。在逐项具体评判时,特别是定性 项目,要经过专家组集体讨论,初定等级范围, 然后依据优秀:4.5~5分;良好:3.5~4.4分; 合格:3~3.4分;基本合格:2.5~2.9分;不合 格:≤2.4分的赋分区间赋分。各位专家赋分相 加后乘以权重数,得出该项目的分值。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高职院校评估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评估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评估内容。

1. 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力量、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评估。

2. 学生素质评估,主要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 办学条件评估,包括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资源、校园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4. 社会认可度评估,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

三、评估标准。

1. 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教学大纲的科学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师资力量的稳定性、实训基地的完善性等。

2. 学生素质评估标准,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

3. 办学条件评估标准,实验室设备的先进性、图书馆资源的丰富性、校园环境的舒适性等。

4. 社会认可度评估标准,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等。

四、评估流程。

1. 制定评估计划,确定评估的时间节点、评估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2. 数据收集,收集相关的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办学条件、社会认可度的数据。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4. 制定改进方案,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5. 实施改进,将改进方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评估结果运用。

1. 对学校进行评估结果的反馈,指导学校改进工作。

2. 对外公布评估结果,增强学校的社会认可度。

3. 对学校进行奖惩,激励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六、结语。

高职院校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高职院校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评估方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4、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评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
(2)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3)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条件做出调整,但不能低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设定的“限制招生”标准。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
估。

同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其有3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2.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全区高等职业院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审核评估”)。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聚焦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教学条件保障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强化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提升,突出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2008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本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0年后安排评估。

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照此评估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准进行建设。

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与本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教育部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高职院校评估

高职院校评估

高职院校评估
高职院校是指专业聚焦于职业技能培养的学院,其培养目标是为学生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在评估高职院校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首先,教学质量是评估高职院校的重要指标之一。

高职院校应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学生丰富的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评估时可以考察学校是否有与实际职业需求相关的实训设施,并了解学生参与实训的机会和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师资队伍也是评估高职院校的关键要素。

优秀的教师团队对于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评估时可以考察教师的学历背景和实践经验,了解他们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此外,了解学校是否注重教师的培训和提升,以保持其教学水平的稳步提升。

再次,围绕就业的指导和服务也是高职院校评估的关注点。

高职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评估时可以了解学校是否有职业指导中心或就业服务中心,以及这些中心提供的职业指导、企业实习和就业信息等服务。

此外,了解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情况,包括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实习和就业洽谈等,以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此外,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也是评估的考察点之一。

学校应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设施、图书馆、图书资料和计算机设备等。

此外,了解学校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评估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规范。

综上所述,评估高职院校需要从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就业指导和服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

只有综合评估这些指标,才能更全面地了解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并为学生选择适合的高职院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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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申请评估的条件
1、自治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评估,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有关要求(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生师比:22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8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2500
生均图书(册/生):45
注:计算生师比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2)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5.30
2、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同时,自治区教育厅在其有3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直至通过评估。

3、已经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要求,接受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高职高专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的要求,在2011年至2013年之间接受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院校在建设期满后接受评估。

4、自2008年起自治区所有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每年10月31日前都必须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部。

5、对于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及具备申请评估条件但未申请评估的院校,不得申请教育部“质量工程”相关项目及自治区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等项目的评选,同时视评建情况逐年限制或减少其招生计划直至通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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