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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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我国为加强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了一系列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这些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执行的问题、政策设计的问题以及对策方面进行探讨分析。

一、政策执行问题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比如,某些企业可能通过虚增创新投入等手段来获得税收优惠,但企业实际的创新能力并不强。

同时,对于政府与企业来说,评估创新做得有多好是难以量化的,经常需要根据一些主观的意愿来评估。

这都导致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滥用空间。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率较低。

有些税收优惠政策,如技术转让所得税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但政府部门审核效率较低,导致有些企业无法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也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企业恶意披露税负,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太窄,容易导致落地效果不佳。

比如,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所得,并没有考虑企业其他所得的特殊性,导致很多企业无法获得到优惠政策。

因此,政策设计需要更加细致,以符合不同企业的创新和发展需求。

其次,对于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的企业,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不足。

政府部门的支持应该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提供简单而单一的税收优惠,还应该提供资金支持,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支持。

这样才能够切实帮助企业发挥其创新优势,提高研发能力。

三、对策建议针对以上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一是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发现、处理、惩处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者。

二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设计,增加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考虑企业全面所得而非局限于研发所得,并对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针对性的优惠政策。

总之,税收优惠政策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工具。

在实践中,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只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加强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就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税务问题总结报告范文(3篇)

税务问题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工作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肩负着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

然而,在税收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报告将对近年来税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纳税人意识薄弱部分纳税人税法意识淡薄,对税收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存在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影响了税收秩序的稳定。

2. 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传统税收征管手段在应对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时,显得力不从心。

部分地方税收征管手段落后,难以有效监管纳税人,导致税收流失。

3.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力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部分地方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存在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优惠政策效果不明显。

4. 税务部门内部管理问题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如工作效率不高、廉政风险较大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

5. 税务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税务信息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新时代税收工作的需求。

三、对策建议1.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使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形成良好的纳税环境。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防止税收流失。

3. 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 加强税务部门内部管理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税务人员行为,确保税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5. 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加大税务信息化投入,提高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为税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总结税务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必须缴纳的税款之一,在征管中存在诸多问题。

纳税政策不明确导致征管混乱,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企业税负过重,征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和相关部门。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加强税收政策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调整企业税负,完善征管体系等。

通过改进企业所得税征管,可以提高纳税效率,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解决现存问题,为未来企业所得税征管打下良好基础,实现税收目标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问题、建议、纳税政策、税收优惠、税负、征管体系、改进、总结、展望、建议、政府、企业。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缴纳的税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纳税政策不明确导致征管混乱,企业难以准确了解自己应缴纳的税款,给企业和税务部门带来了困扰。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未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税负过重也是一个严重问题,高税率使得企业利润受到挤压,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征管体系不完善更是加剧了征管难度,使得监管和管理变得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改善当前的征管状况,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

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着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企业的发展。

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有助于深入了解当前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矛盾,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建议提供依据和参考。

研究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对于完善税收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人便利度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政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政策建议
(一)涉农优惠政策体系不够完善。一是对农村经济实体的扶持力度不够大。一是对农村经济实体的扶持力度不够大。二是初加工范围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范围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力量向新农村建设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遇到严格的政策限制。
(二)现行优惠政策在鼓励自主创新方面缺乏针对性。一是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前期研发过程缺乏税收政策鼓励。二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范围过窄,门槛过高,对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激励不明显。此外,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也有一定难度。
(六)缺乏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
(七)现行就业再就业政策滞后于当前形势。
(三)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较少。
(四)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优惠政策范围过窄。一是对新兴能源生产企业如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没有优惠政策,不利于发展新兴能源以及能源结构的调整。二是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设备优惠项目狭窄。三是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没有限制性规定。
(五)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与建议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基础产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政策引导和促进作用。

为更好地了解该项优惠政策在我市的执行情况,我们选取管辖此类企业较多的麻涌、樟木头和洪梅分局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相关企业情况,收集政策执行中的存在问题,探讨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以期更好地推动农林牧渔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状况2008-2011年,全市国税管辖的属于农林牧渔业的企业分别有131户、167户、191户和226户,分属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六大类,历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1.97亿元、97.97亿元、150.98亿元、195.5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分别为958.52万元、1187.77万元、2020.57万元、9826.5万元。

随着全市农林牧渔业企业的增加,全市享受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和优惠金额也相应增加。

同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分别为7户、15户、23户、23户,享受的减免税项目所得分别为914.32万元、15574.11万元、51092.67万元、24009.38万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从上表可见,虽然享受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但总体比例并不高,2008-2011年分别为5.34%%、8.98%、12.04%和10.18%。

根据调查,主要是由于政策规定不明确、企业对该项优惠政策不理解、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了企业不能充分享受该项优惠。

从统计情况看,全市农林牧渔业中享受优惠的主要为农产品初加工业,在2008-2011年间,农产品初加工业占享受优惠政策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2.86%、60%、60.87%和47.83%,而在农产品初加工业中,主要又是粮食及油料植物初加工业。

二、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政策自身具有局限性1.优惠待遇设计的层次多、门槛高,部分规定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浅谈所得税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所得税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所得税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近年来,某国税部门对所辖区域企业一年一度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工作中发现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违反所得税税收政策的问题,也发现有部分所得税税收政策和所得税管理办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不相匹配之处。

这些问题中即有企业的主客观原因回避政策逃税之嫌;也有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税收政策难以操作、不便于操作的实际问题。

为此,笔者就所得税政策及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及应对措施提出几点粗略的探讨性思考。

一:当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目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从制定和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上看有沿袭成规的也有适应市场而新制定的;从管理方式上看有据实申报征收也有核定征收、定率征收的;从所得税的税收收入看,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一年一个台阶,成为税收收入总量中不可缺少的税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执法、被执法者的社会反响看有严格执法守法的,也有人认为政策过多过杂不宜掌握不便操作、政策界限不严密、不切合实际致使避税逃税的等等。

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的所得税税收政策及相关办法,笔者认为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税收政策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

目前税务机关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除了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大都还是沿袭于计划经济时期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模样。

例如税前扣除的计提费用比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拆旧的标准、人员工资的计提标准及其它管理范围等等;二是政策繁杂。

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最多,形成了即管人又要管物、管税又要管费、管生产经营又要管销售收入的全管局面;三是税收政策中的弹性空间造成纳税人有意避税。

如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的支出中要求是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任务、姓名等,因为这些项目的费用支出在税前没有支付限额和支出比例,在实际操作中就形成了其他费用科目的费用计提不用或少用而转嫁至无控制比例的费用科目中支出,既造成了费用科目的支出不实,又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浅探

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浅探

费 补贴 、 工交 通 补贴 等 , 明 确规 定 职 并
工资薪 金 总额不包 括 职工福 利 费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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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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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笑 ” 程 , 中 的 光 明 工 程 就 是 在 全 工 其 省 范 围 内 为 所 有 视 力 低 于 o1的 白 内 .
进 行 合 理 性 确 认 时 可 以 按 照 五 个 原 则
掌握 , 并未对 同一 地 区执行 的扣 除标 但
准 进 行 统 一 ,容 易 造 成 同 一 地 区 国 、 地 税 征 收机关 执行 政策 掌握 尺度 不一致 .
仍 具有 不确定 性 和不 可执 行性 。第二 , 工 资薪 金与 个人 劳务 支出界 定不 明确 .
实 务
20 0 正4 1


不利 企 业所 得 税 法 执 行 中存 在 优 惠政策 . 于保持 促 进残疾 人 就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 新 《 业 所 得 企
三是 工 资 薪 金 、 劳务 费 、 利 费支 福 出规 定 不 明确 ,容 易造 成 政 策 执行 偏 差。 《 新 企业所 得税 法》 规定 企业 发生 的 合 理 的工资 薪金 支 出 、劳 务费支 出 、 劳
动保 护 支 出 以及 职 工福 利 费 支 出不 超
的 问题

是 安 置 残 疾 人 员 及 国 家 鼓 励 安
税 法》 中规定 不征 税收 入包 括三 部分 :
财 政 拨 款 . 法 收 取 并 纳 入 财 政 管 理 的 依
置 就 业 人 员 所 支 付 的 工 资 加 计 扣 除 规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在企业所得税缴纳过程中,对企业来说,汇算清缴是至关重要的,某些问题处理不当或者没考虑周全,可能会造成企业受到税务处罚,补交税款、滞纳金,加收罚款.因此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必须引起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涉及会计处理还涉及税法规定,其中需要审查和调整的项目很多.相对于专业税务稽查人员来说,会计人员在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税法上相对薄弱,导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出现多缴纳或者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很大程度的损失.我作为一个长期在基层企业工作的主管会计来说,深刻领会过,总结近几年来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易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现整理归纳,和大家共享.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在阿克苏市地税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为652户,同比增加152户。

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论文摘要从我国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依法治税要求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征收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在对国家履行职责义务的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现实税收执法中,依法治税原则的贯彻落实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

主要表现为: 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的问题严重;税务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偷逃税普遍等方面。

通过对税务执法问题成因的分析,我们会发现,税务执法依据不完备;尚待建立健全的税务司法保障体系,难以为税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征收管理力度不够;税收环境不够理想都是影响税收公正执法的羁绊。

清除依法治税的障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将其放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二是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护税观念;三是改进征管,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四是完善机制,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关键词:依法治税税收执法税收环境税收立法征收管理从我国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一、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目前制定税收计划任务的主要依据是上年税收完成数和计划年度预计的经济增长速度。

税收计划指标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与客观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很难保持协调和一致。

税收计划的指令性使各级税务机关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至高无上的奋斗目标。

出现任务“紧张”时,政策服从于任务;任务“宽松”时。

藏富于地方;任务“适中”时,区别对待。

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税源不充足的地区,大量存在“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税收附征”、变相包税的现象。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企业所得税相对其他税种来说,具有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不易操作等几个特点,它贯穿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几乎都与所得税密切相关。

因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对税务机关加强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至关重要。

一、目前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

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

一些新办企业的投资者以自己使用过的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物资投资于企业,不能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正确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常常是高估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

还有一些企业对所得税政策掌握不全,界限划分不清,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个别企业为了调整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把已经实现的收入人为的压到下一年度入帐,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自我调节,以便达到少缴所得税或推延纳税的目的。

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制约了所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账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遵从意识和法律观念。

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履行正常的财务制度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如在资金流通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

这种现象,不容置否地造成部分收入通过现金流通渠道,从企业账面上流失,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第二, 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由于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会计执业资格缺少必要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致使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在不具备会计资格或未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会计职业。

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

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

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2023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报告1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________。

受税收制度、管理模式、手段和方法的影响,所得税管理仍是基层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已成为税收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当前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从征管力度来看,基层税务机关一般不设立所得税专岗,所得税管理团队不同程度存在“断层”。

熟悉所得税业务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忽视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

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的增加,各种管理措施的不断细化,税务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变得复杂,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同时,所得税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深入业户了解情况的时间较少,影响税源管理的有效性。

2.从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来看,由于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行业日益多样化,业务的专业性,范围的广泛性和职业的判断性,要求管理人员熟悉专业知识,掌握较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判断能力。

目前税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除历史原因、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外,知识更新不能及时适应税源管理形势的变化,已成为制约所得税管理的瓶颈问题。

3.从税基控制和管理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构成极其复杂,经营方式多样,财务核算不规范,账面信息真实性低,现金交易量大。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货币金融监管水平下,税务部门缺乏有效的税源监控手段来控制企业的资金流和货流。

因此,所得税的税源控制变得异常困难。

第一,企业会计数据真实性差。

就企业整体情况而言,绝大多数企业属于处于创业或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

他们的财务人员有的是经过短期学习培训才从事财务工作的,有的是在几个企业做会计,财务会计水平参差不齐。

在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中,只有企业法人,缺乏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企业的财务会计不能准确反映其经营成果。

第二,双重管理的存在导致执法不公和税负过重。

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原有的老企业由地税部门管理。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创业成本低、吸纳就业能力大、发展见效快等特点,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强市场活力、创造就业机会、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既有直接由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又有为解决融资难等问题而间接由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

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政策法规规定和执行层面存在缺陷。

1、“小微企业”定义不统一,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目前税收层面的“小微企业”定义共有三种:一是企业所得税角度,二是流转税角度,三是税收统计角度。

这三种角度分别对“小微企业”做出了定义且定义大不相同,这样容易导致基层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产生模糊认识,也容易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产生误解,不仅影响了税法的规范性,而且使扶持小微企业仅成为宣传上的热点,在实际执行中很难贯彻落实。

2、税收优惠力度不强,未考虑行业差距。

一是税收优惠政策优惠面和优惠力度在逐步扩大,但对于部分小微企业来说一年享受的税收优惠数额不足万元,对于资金薄弱的小企业仍属“杯水车薪”;二是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仅以统一的标准确定减免税对象,未考虑行业差异,对于金融、制造等行业来说,“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减税标准过低,根本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流转税优惠政策受到起征点临界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制约,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优惠边际效果随着优惠标准的提高而减小,相对于所得税,流转税具有更大的减税空间。

(二)对小微企业管理缺乏有效的税收征管手段。

1、税收管理难度大,风险高。

小微企业税源户数较多,税源零星分散,流动性强,生产经营规模难于掌握,收入、成本取得难以核实,交易活动频繁、缺乏依法纳税的意识,这些都造成税收管理难度较大,耗费的税收征收成本较高,征管效益低。

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及对策

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及对策

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于税收政策也进行了多项优惠措施,在税负上减轻企业的压力,鼓励企业创新。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企业普遍反映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激励效果。

下面将从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近年来,我国税收部门针对企业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推出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都是针对企业创新开展的获取税收优惠的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对于企业降低税负、激发创新动力、提升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政策过于复杂一些企业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技术性问题和操作上的困难,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解决问题。

这势必会扰乱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创新计划,甚至会使企业不得已放弃或推迟一些重要的创新计划。

2.执行效果不够明显一些企业反映,即使获得了政策证明,也未必能够在实际操作中享受到优惠政策,因为政策的执行效果没有想象中那样显著。

这是因为有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费中并不算太大部分,虽然政策力度较大,但是实际效果并不非常明显。

3.法规缺乏统一性在不同地区和部门政策法规的统一性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在执行政策时容易遇到一些矛盾和困难。

同时,政策法规的统一性也影响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不够针对实际需求,对企业的诉求未必能够得到充分满足。

三、对策建议1.进一步简化政策,提高执行效率政策简洁明了,容易理解并且容易操作,能够增加企业的创新力。

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手段简化政策,减少企业在操作中的困难,提高行政效率,减轻企业的负担。

2.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政策执行效果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在执行上应该有更多的监管和调度,以确保从企业的角度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3.推进政策统一化和标准化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加强各方面协调,避免出现因部门之间规制差异所致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财经金融一、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不利于标准化管理1、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弹性较大的税种,其计税根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为根底,加减纳税调整后得出的。

由于企业本钱核算的复杂性和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伸缩性。

加上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比拟复杂,税前扣除规定缺乏刚性,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因此,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各不一样的计算结果。

同时,管理方式的灵敏多样也决定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不平衡现象的不可防止。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主要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而核定征收又视能否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本钱总额,分别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所得税税额两种征收方式。

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都可能会有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很大。

而且,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可能规定得很详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各级税务部门只有结合地方实际确定详细的操作方法,而这种操作方法往往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以上种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再加受骗前国地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不同,标准管理程度不同,直接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这一问题假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给纳税人以可乘之机,从而滋生、蔓延“人往高处走,税往低处流”的不良倾向。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2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样性质、类型的企业,将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为税收不平街创造条件。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挑战有哪些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挑战有哪些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挑战有哪些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有效的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合规运营、财务健康和竞争力提升都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

一、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化税收政策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但政策的频繁变动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税收法规、税率和优惠政策等。

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时刻关注政策动态,及时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政策的内涵和影响。

如果企业未能及时跟上政策变化,可能会导致税务申报错误、错失税收优惠机会,甚至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

例如,近年来我国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改革,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范围的扩大或缩小等变化都需要企业迅速做出反应。

对于一些大型企业,由于业务复杂、涉及的税种众多,政策变化的跟踪和适应难度更大。

此外,税收政策的解读有时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对同一政策有不同的理解和执行标准,这也给企业带来了不确定性。

二、税务合规风险增加随着税务监管的日益严格,企业面临的税务合规风险不断上升。

税务合规不仅包括准确申报纳税、按时缴纳税款等基本要求,还涉及到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发票管理的规范性等诸多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可能为了降低税负而采取不正当的税务筹划手段,如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这种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另外,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如果定价不合理,也可能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

发票管理方面,假发票、虚开发票等问题屡禁不止,如果企业在采购、销售等环节未能严格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能会卷入税务纠纷。

同时,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使得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更加先进,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技术的应用让企业的税务违规行为更容易被发现。

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务合规,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各项税务活动合法合规。

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自由裁 量 权 较 大 支出的“ 合理性 ” 确定 是一 个比较 复 杂的问题 , 把握合理的尺度非常 困难 , 监管容易出现漏 洞。 企业也往往采 取一些手段操作规避纳税 : 虚列工资。 纳税人以“ 符合生产经 营活动常规就是合理” 的理由虚造 些不存在的职工姓名发放工资及津补贴 , 将虚假 的工资计入成本 , 只 需要制作一份工资表 , 不用其他有效票据。 日积月累 , 就会造成税 款长期 的流失。并且 日 后管理 、 稽查取证都要面临较大 的难度 。 股息 、 红利列人工资。 企业 的职工除了取得劳动报 酬外 , 可能还持有 该企业的股权 , 甚至是企业的主要 股东。对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 的企业 股东以工资名义分配利润或经营者为 自己开支高工资等情况 , 而相关的 界定和惩 罚并不明确。 临时工工资 。目前我国新税法仍未 明确对职工数量的认 定方 法 , 对 “ 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 的界定并不明确。在实际操作 中 . 如对 于使用劳 务派遣企业 提供的劳务人 员 , 企业职工应如 何界定 , 对兼 职人 员工资是否应视作劳务 费支出等 。


主 要 问 题
1 . 应纳税所 得额计算 的问题。 ( ) 于“ 资薪金合理性” 1关 工 原则。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四条规定 “ 企业发生的合理 的工资薪金支出 , 准予扣 除。 工资薪金 , ” 是指企业每一 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 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 式或者非 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 包括基本工资 、 奖金 、 贴 、 津 补贴 、 年终加 薪 、 加班 工资 , 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 出。 以及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中指出 ,合理工资薪金” 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 、 “ , 董事会 、 薪酬 委员 会 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同时规定 了税务机关 在对工 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 时掌握 的原则 。

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状况分析及改革建议

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状况分析及改革建议

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状况分析及改革建议【摘要】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状况一直备受关注,影响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背景和研究目的,随后对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主要原因在于税负过重、税收政策不够优化和税收流程繁杂。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减税降费、优化税收政策和简化税收流程的改革建议。

在结论部分总结了现状,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提高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企业税费负担、现状分析、原因分析、减税降费、优化税收政策、简化税收流程、改革建议、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状况分析及改革建议引言我国企业税费负担一直备受关注,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企业税费负担也逐渐变得繁重起来。

近年来,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了各种税收问题,阻碍了其正常经营和发展。

对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状况进行分析,探讨其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以期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企业税费负担问题的关注,促进我国税收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分析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探讨其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通过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税收流程的优化,旨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通过对当前税收政策的评估,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企业税收体系提供参考和建议。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倡导,推动我国企业税费负担改革的顺利进行。

2. 正文2.1 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分析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十分沉重。

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是指为了促进企业创新活动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创新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为了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然而,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企业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虚报研发费用等,造成税收漏税现象严重。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不够清晰,导致企业对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标准理解不一,存在操作难度。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定位和效果评估不够科学,无法有效促进企业创新活动。

面对这些问题,需要对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和建议措施,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创新发展。

1.2 问题提出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创新企业的覆盖范围较窄,很多创新企业并未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导致了创新动力不足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导致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面临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存在着不一致性和不完备性,导致了企业在不同地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出现差异化,影响了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改进,以促进我国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 正文2.1 我国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一、政策执行不到位:许多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面临着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方面是因为相关部门对政策不够了解,无法正确指导企业的申报工作;另一方面是企业申报材料繁多、审核流程复杂,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低下。

二、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针对性:我国现行的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内容较为笼统,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其整体在减轻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水平、促进地区间税收政策环境公平统一的积极意义得到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对新概念界定模糊、政策执行口径不明确等问题。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由纳税人范围调整引发的总分机构所得税汇总征收问题鉴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我国传统企业组织形式正越来越多地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代替,原来使用的以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有了进一步完善的条件和必要。

新税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界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系统和企业经济组织形式还具有许多特殊性,现时跨省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征管问题正是由此衍生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实施的过程中,已表现出以下两方面的问题:1、二级分支机构计税及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仍未彻底解决分支机构利用自身税收优惠条件转移企业利润,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的问题。

我国实施法人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用“法人条件”限制企业利用适用优惠税率的分公司来转移利润以减少整体税负的行为。

对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由原来“分别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修正为:“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两种表述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后者限制了分支机构利用自身在低税率地区转移处于高税区总机构利润、以降低企业整体税负达到避税目的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表述及计税方法实际上仍未彻底摒除企业利用分支机构优惠税率避税的可能性。

由于采用了以二级分支机构为单位计算应纳税额,而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的计税方法,所以那些二级分支机构处于税收优惠地区而其下属三级机构不应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其应纳税额将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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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阅读:[ 1628 ]次发布时间:2012-9-3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对部分事项进行了明确、解释。

大多数政策、规定都得到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对新概念界定模糊、政策执行难以操作等问题。

为此笔者就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仅供大家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国、地税理解、执行政策的偏差。

自2002年确立了由国、地税共管的企业所得税征管体系,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税收征管成本增加、矛盾不断、效率降低、税收流失等一系列问题。

现国、地税在所得税管理,特别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上方法不同、繁简各异,很容易出现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税负差异。

这种政策衔接上的问题,给基层征管带来了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关系企业利用政策的漏洞,有针对性的选择征管主体,转移利润的问题。

另一方面国、地税之间沟通不够,造成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纳税人由于征管单位不同在核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时也有差别,形成人为的税负不公平,出现纳税人随税负波动而不断“跳槽”的现象,
影响了税收秩序。

虽然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应缴增值税的新增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管,应缴营业税的新增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管,但对各自管辖权问题的争议一直持续着,直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二)企业“大包干”销售费用扣除规定的空白。

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总局陆续出台了很多税收政策规定,以解决执行中暴露的问题。

现行民营企业销售产品大多实行销售费用“大包干”,但对企业发生的“大包干”费用如何扣除,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有的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大包干”销售费用扣除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中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笔者认为这样不妥,如企业销售人员是企业员工,就不能按照财税[2009]29号中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不一,给基层税务机关造成一定的征管难度。

(三)核定征收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损失的不能扣除。

对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损失如:火灾损失、人员死亡损失等税前扣除问题,各地执行不一。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核定征收企业原则上不能扣除财产
损失。

对因地震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核定征收企业,在年终或汇算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申请及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笔者认为对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损失给予扣除,没有法律依据;不给予扣除,又不符合我国的立法目的和企业实情。

笔者想:企业确实发生重大事故损失,是否可以比照地震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处理方法给予处理?
(四)工资薪金合理性原则的困惑。

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而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则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这其中的“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规范”怎么把握?
“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行业及地区工资薪金标准”怎么取得?“不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怎么认定?这些在实际工作中都很难判断。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只适用于真实发放的工资水平较高的企业,就我县而言,经济不发达,工资薪金所得都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

而且纳税人很容易以“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就是合理”的理由虚造一些不存在的职工姓名发放工资及津补贴,将虚假的工资计入成本,而过程只需要制作一份工资表,不需要其它有效票据。

这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取证都要面临较大的难度。

(五)出台的配套管理文件表述的不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中,对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需提供外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这里所说的“外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具体是指什么部门,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感觉很难把握。

(六)企业改变征收方式亏损弥补问题的疑虑。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条规定仅适用查帐征收企业。

因此,对从查帐征收改为核定征收的企业,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五年内的亏损,应如何弥补?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基层主管税务机关也无法给纳税人一个合理的解释,造成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疑虑,给基层征管带来一定的阻力。

(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的延期。

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对上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前可按上年的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这条规定时间太长,对重新鉴定改变征收方式的企业,会因半年来多缴退税或抵税、少缴补税影响生产流动资金,从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给基层税务机关增加工作量,与给基层减负相违背。

二、建议
(一)完善一税共管,构建和谐税务。

为避免国、地税对所得税企业管辖权的争议,总局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即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应缴流转税确定征管税务机关。

对缓解国地税之间关于所得税管辖权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新的政策下,要进一步完善一税共管的有关措施,同时国、地税各级机关要统一认识,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避免
征管盲点的存在和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明确企业“大包干”销售费用扣除的规定,如:按销售人员销售产品收入的一定比例扣除,以解决基层所得税征管的实际困难,做到依法征税,公平税负。

(三)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损失如:火灾损失、人员死亡损失等,可根据实情比照地震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核定征收企业,在年终或汇算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申请及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四)明确工资薪金“合理性”量化指标。

明确企业工薪扣除标准。

制订与新税法相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以便操作规范并准确把握政策,对工薪“合理性”制订更具执行性的量化指标。

在实际操作中,对企业股东以工资名义分配利润或经营者不适当地为自己开支高工资,以达到在计税时多扣除目的的,可按照“推定股息”理念对其不合理工薪推定为股息分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职工”构成的要件进行限定,以增加纳税人造假的成本和风险责任。

对于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签订书面用工合同或协议,或者虽签订了合同、协议,但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的,规定其所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得在
税前扣除;对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险的,所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扣除等。

(五)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具体的外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以利于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操作。

(六)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从各种纳税人的角度考虑,明确改变征收方式企业的亏损弥补问题。

对核定征收改为查帐征收的企业就不存在亏损弥补;对查帐征收改为核定征收的企业,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核定征收企业是不能弥补亏损,但对于该企业以前查帐征收时的亏损额,按照新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企业不超过五年期限内的亏损应给予弥补。

因此,应尽快明确上述情况亏损是否可弥补?弥补的方法和程序。

(七)建议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重新鉴定时间,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对上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为妥,以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来源:宜春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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