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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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宿舍住宿制度1. 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2. 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物业宿管处,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

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由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3. 学生不准私自调换宿舍门锁、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按学生管理办法处理;遗失钥匙应及时报给本楼宿管员。

遗失钥匙如不报本楼宿管员而造成的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4. 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棋牌;不得大声喧哗、嬉闹。

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

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5. 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

不得将非机动车带入寝室。

6. 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作退宿处理。

7.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撤离原住宿舍,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办理退宿手续,逾期遗留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

宿舍卫生检查制度1. 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清洁。

2.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期间请保持寝室、楼道、卫生间的环境干净、整洁,切勿将整包垃圾扔至走廊内,出门时自行将生活垃圾带下楼,集中丢入楼外垃圾桶内。

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

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用水用电制度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一定额度用电。

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设备(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

上海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上海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上海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上海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居住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二、宿舍分配1. 学校统一进行宿舍分配,按照职能区分、年级、性别、专业等进行合理配置。

2. 入住新生将按照填报志愿的顺序和成绩综合排名进行分配。

3. 换宿申请要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提出,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换宿。

三、宿舍安全1. 宿舍楼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 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包括煮饭、烧水等。

3. 私拉乱接电线、乱动宿舍电源的行为严禁。

4. 禁止在宿舍内携带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5. 请勿将窗户开到过高或过低的位置,避免发生坠落事故。

6. 切勿随意更换门锁或乱动宿舍门禁设备。

7. 请保持宿舍内的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8. 如有紧急情况或意外发生,请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四、宿舍设施1. 宿舍内配备床、书桌、椅子、书架、衣柜等基本设施,学生需妥善使用并保持清洁。

2. 严禁私自搬运、拆卸宿舍内设施,如需调整请向宿舍管理员申请。

3. 宿舍内请勿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增设电器设备。

4. 使用公共厨房时,请保持整洁。

食物垃圾请及时清理,不得与其他宿舍内人员共用厨房。

5. 合理使用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

如有损坏,请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五、宿舍卫生1. 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2. 宿舍内不得随地吐痰、乱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3. 每天早晚各自打扫宿舍,确保宿舍内的环境整洁。

4. 不得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不得张贴、粘贴与学校规定相悖的宣传品。

5. 严禁在宿舍内养宠物,切勿将食物遗留在宿舍内。

六、宿舍作息1. 请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勿扰室友休息。

2. 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音乐或噪音扰民。

3. 尊重室友,不得将宿舍内私人物品借用。

4. 宿舍内不得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不良的活动。

七、门禁管理1. 学生需刷卡进出宿舍,未经授权不得携带他人进入宿舍。

2. 外来访客需向宿舍管理员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范文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范文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范文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寝室的安全与卫生,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住校生和非住校生。

第三条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园内的居住场所,学生寝室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第四条学生寝室管理实行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班级班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第五条学生寝室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用"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生寝室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学生寝室的基本规格按照标准间配备,每间寝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布局合理,内设床铺、书桌、凳子等学生应有的基本设施。

第七条学生寝室的日常清洁工作由寝室成员轮流负责,每天自觉完成寝室卫生清扫和公用设施的卫生消毒。

第八条学生寝室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

禁止私拉电线,乱接乱用电器。

第九条学生寝室内禁止养宠物,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私自更改寝室内部结构。

第十条学生寝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每晚10点后不得大声喧哗。

第三章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由班主任和寝室长共同负责,定期组织寝室内部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学生寝室内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生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并确保寝室内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学生寝室内禁止使用高风险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等,禁止擅自接线、接水,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学生寝室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窗台或阳台上晾晒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学生寝室的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寝室的卫生管理由班级团队负责,班级团队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寝室卫生整治。

第十六条学生寝室内每日要打扫,保持整洁,时刻保持卫生,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学生寝室成员要自觉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抛物,不得随地吐痰。

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若干规定为了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卫生和公共道德规范,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确保全体学生住宿安全,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必须准时交纳住宿费,凭住宿费收据按指定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动。

根据管理需要,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对部分寝室住宿人员的调整。

二、新生入学住宿时领取钥匙并交押金,集体宿舍不准私换门锁,私配钥匙;严禁在墙面、桌椅上涂写、刻划、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赔偿;损坏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室长为该室管理的责任人。

由室长负责提出损害公务的行为责任者,若提不出则由该寝室同室人员共同赔偿。

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责任者(或同室人员)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学生在住宿期间(每周日至周四的晚上)因事回家不在学校住宿者,应书面报告并经辅导员同意后,向宿舍管理老师请假。

住校学生未向所在住校辅导员请假及如实说明去向,擅自在校外寄宿者,按《上海杉达学院违纪处分规定》第六条4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宿舍应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值日名单,由室内同学轮流值日打扫,认真做好室内卫生工作。

要求被褥折叠整齐,衣物放置有序,纸屑果皮入篓,地面桌面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和倾倒污水;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跳舞、溜冰、打球、点蜡烛和停放自行车;严禁向楼下甩瓶子和丢垃圾。

违者除予以批评教育外,并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再次违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住宿费不退。

宿舍卫生将由宿舍管理老师、学生代表等检查记录,每周公布宿舍卫生检查成绩。

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安静,不得逾时晚归。

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等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经发现记黄牌警示1次。

六、为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蜡烛及电炉、电饭煲、电烧锅、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等各种电热器具带入宿舍;严禁将床头灯及电扇接入蚊帐内;严禁使用劣质台灯、充电器、插座等电器,如有违反,除没收该器具外,对当事人按所用电器耗电功率*6小时/天*90天*电费(度)计费收取相应电费,并对当事人给予记过处分(提不出当事人,则同寝室人员共同承担上述电费);对造成后果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体目标:为倡导学生宿舍内部相互关爱、和谐共处的思想,配合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和关爱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宿舍安全事故防范,保持卫生整洁,营造宿舍良好舒适学习和居住环境,确保学生在宿舍的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我院学工办在学校宿舍相关管理制度基础之上,结合我院宿舍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凡是土木与交通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学院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寝室长的宿舍管理,配合他们的检查记录工作。

第三条组织机构: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接受学校学工处、学院党委和学院学工办的领导;学院学工办各年级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具体负责本年级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指导和组织等工作;学生助理和学生会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学生宿舍的交叉检查、评比记录工作;宿舍督导员和辅导员的学生助理负责宿舍的日常晚上熄灯、检查等工作;各宿舍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四条管理内容:学生宿舍管理主要是围绕学生宿舍的卫生、防盗安全、用电安全和宿舍同学关系等来管理和服务,同时,做好宿舍卫生、安全等的检查、记录、评比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章宿舍卫生第五条公共卫生: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为避免事故发生,请勿向窗外和公用地方吐痰、倒水和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为营造干净整齐公共宿舍环境,请勿在楼道走廊内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请勿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请勿饲养各种小动物以免影响公共卫生和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条室内卫生:学生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

为预防病菌产生影响同学身体健康,宿舍地面和桌面上保持整齐干净,请勿在宿舍楼内做饭或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并及时由学生本人或当天值日生扔进楼道垃圾桶内;为保持宿舍美观,请勿在宿舍阳台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上海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上海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上海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住宿规定第一条国际学生住宿由沪江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凡取得我校国际学生学籍者或校际交流与交换生,可按国际学生收费标准申请入住国际学生公寓。

1、国际学生应自觉遵守各项中国法律、校纪校规和规章制度。

2、国际学生公寓仅限国际学生本人居住,主要安排公费国际学生住宿和新生国际学生一年的住宿,视房源情况接受自费国际学生住宿,国际学生入住国际学生公寓须提出申请和签订《住宿协议》。

3、国际学生公寓实行一房一价、先订先得、先付后用、住宿费一年一调的原则,公费国际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费国际学生住宿视房源情况自行选择。

国际学生校内住宿按国际学生类别,补贴住宿费和电费。

使用一卡通,收缴住宿及电费。

卧具、淋浴费、洗衣费、网络使用费由国际学生自费购买。

4、新生入住登记,凭入学通知书和护照办理登记手续。

入住登记时,国际学生须支付租房押金1000元(人民币)。

5、租房以学期为租赁期,自费国际学生入住须按规定足额缴纳住宿费,入住时一次性付清一学期的房费。

逾期不交者,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指欠费部分每个日历日加3%的费用),如超过10天,国际学生公寓有权终止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在学期中途不得退房或换房,在租赁期内如搬离公寓不退房费。

校际交流生与交换生可按月支付房费,中途不退房费。

6、公费预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包括普通进修生)安排两人或三人合住一间,博士生和高级进修生可安排单人间。

7、原则上不受理公费预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单住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视当时房源情况和其本人具体情况予以酌情处理,但公费学生须支付所产生的房费差价。

8、国际学生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留宿他人,不得强占房间,不得将房间转租他人,不允许无正式婚姻关系的男女生同住一室,不允许国际学生带子女同住。

9、住双人或三人房者,床位出现自然空缺,由管理人员安排合住。

在无新同屋期间,自费生承担整间房间费用。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寝室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提高学生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及其寝室。

第三条学生寝室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文明管理,以人为本;(三)权责明确,奖惩分明;(四)整洁有序,美化环境。

第二章寝室分配与调整第四条寝室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宿舍楼、宿舍号、床号进行分配,学生应按照分配结果入住。

第六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寝室的,应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学生因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的,应提前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寝室钥匙交还宿舍管理员。

第三章寝室设施与维护第八条寝室内的床铺、衣柜、桌椅等设施由学校统一配置,学生应爱护使用,不得随意损坏。

第九条学生不得私自拆装、改装寝室内的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按学校规定赔偿。

第十条寝室内的电线、插座等电气设施,学生不得私自改动,如发现违规使用,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寝室内的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等)应保持整洁,学生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安全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持寝室卫生,每日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第十三条寝室内的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在寝室吸烟、饮酒,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七条学生应按时关灯,节约用电。

第五章寝室纪律与秩序第十八条学生应按时作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九条学生应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

第二十条学生不得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一条学生不得在寝室内进行体育锻炼,如需锻炼,应在规定的运动场所进行。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寝室分配与换房第一条上海学校学生寝室分配原则上由学校进行统一分配。

第二条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和居住条件,合理配置寝室。

一般情况下,女生寝室不混居男生,男生寝室不混居女生。

第三条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入学流程,通过报到、注册等程序换取寝室。

第四条学生申请换房的,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说明换房的原因和要求。

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后,视情况予以批准或拒绝。

第五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换房的,应由寝室管理员和辅导员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请学校批准。

第三章寝室生活纪律第一条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园内的居住场所,学生应当维护寝室的安静、整洁和卫生。

第二条学生寝室内禁止吸烟、饮酒和摄入禁用药品等行为。

第三条学生寝室内禁止煮饭、做饭和使用明火。

寝室内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水壶等。

第四条学生寝室内禁止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火药、炸药等。

第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电源插销,使用电器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第六条学生寝室内不得移动或恶意损坏公共设施,如窗户、门锁、桌椅等。

第七条学生寝室内不得擅自交换床位或更换寝具。

第八条学生寝室内禁止进行赌博、恶作剧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学生寝室内禁止私藏金属器具和其他危险物品。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保洁第一条学生寝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每位学生有责任保持寝室卫生,共同清洁公共区域。

第二条学生寝室内应定期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分类投放。

第三条学生寝室内禁止乱扔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

第四条学生寝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或纸屑等。

第五条学生寝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通风。

第六条学生寝室内不得存放过多杂物,避免堆积影响通风和卫生。

第七条学生寝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后应及时拔掉插头,并注意电器线路和插座的安全。

上海高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高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宿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员、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日常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宿舍安全管理措施1.宿舍设施安全(1)宿舍管理员定期对宿舍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宿舍门窗、水电、消防设施等正常运行。

(2)对损坏的设施及时维修,确保宿舍安全使用。

2.消防安全管理(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治安安全管理(1)宿舍管理员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宿舍安全。

(2)对学生进出宿舍进行登记,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宿舍。

(3)加强宿舍周边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1)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定期检查宿舍电路,确保用电安全。

5.宿舍内务管理(1)宿舍内保持整洁,禁止乱扔垃圾、堆放杂物。

(2)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宿舍卫生水平。

四、宿舍安全管理责任1.学生责任(1)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

(2)不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2.宿舍管理员责任(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安全管理。

(2)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相关部门责任(1)后勤部门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2)保卫部门负责宿舍周边环境整治和治安管理。

(3)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五、奖惩措施1.对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服务标准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服务标准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服务标准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寓设施:公寓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和舒适的要求,满足学生的日常生活需求。

2. 卫生环境:学生公寓内应保持卫生整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无杂物堆放,无卫生死角。

3. 安全保障:学生公寓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立门禁等,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 维修服务:学生公寓内的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管理中心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接待服务:管理中心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接待服务,及时解决学生的咨询和问题反馈。

6. 投诉处理:管理中心应设立投诉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 管理制度:管理中心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入住规定、退宿规定、值班制度等,确保各项服务有章可循。

8. 人员素质: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对待学生热情友好,乐于助人。

9. 服务质量:管理中心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规范等方面,确保学生满意。

总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服务标准应以学生的需求为中心,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住宿环境,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一、总则为了保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范。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管理机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2.职责:2.1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矛盾;2.2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2.3监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三、公寓环境1.房屋安全: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公寓房屋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环境卫生: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保持公寓内外环境的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环境安静: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保持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四、基本服务1.水电设施: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确保公寓内的水电设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故障。

2.基础设施:学生公寓要配备基本设施,如床、桌椅、衣柜等,并保持设施完好。

3.网络服务:学生公寓要提供稳定的网络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五、入住管理1.入住登记: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为新生办理入住手续,登记相关信息。

2.入住检查: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认真进行入住检查,确保房屋设施完好。

3.入住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向新生提供入住指导,介绍公寓相关规定和服务。

六、日常管理1.安全防范: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定期组织安全防范培训。

2.巡查检查: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公寓内外,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维修服务: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响应学生报修,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七、纪律管理1.出入管理:学生公寓要设立出入口管理,保证学生出入公寓的安全。

2.安全教育: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环境管理:学生公寓要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环境管理的宣传和培养。

八、投诉处理2.投诉处理: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学生投诉,并回复投诉结果。

九、违规处理1.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2.警示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进行警示教育并记录。

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宿舍管理组织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

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

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规范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一)卫生规范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实施标准(2016版)

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实施标准(2016版)

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Shanghai Schools Logistics Association 附件1:上海高校学生公寓“六T”实务现场管理实施标准(2016版)1公寓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2018工作年会天天安全保障目标:学生公寓现场管理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三个方面: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风险控制。

消防安全是学生公寓安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防灾减灾控制措施行之有效;住宿秩序的管理和控制是保障学生公寓人员安全、财物安全的基础,应保证技防设施正常运转、住宿人员有序入住、访客管理及物品进出有效管控;各公寓楼应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安全作业,实现对学生公寓各类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各类应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正确处置。

序号类别项目具体要求1消防安全消防管理楼道畅通、标识完好、指示灯完好、消防门正常启闭,规范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

建立消控室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正常演练(每年一次以上)。

2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设备正常工作,维保记录完整;工作人员掌握必备消防知识,知晓火情发生后的处置程序,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 消防隐患建立室内安全检查制度,节假日、假期前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楼内无违规用电、私拉乱接现象,底楼防盗设施符合消防规范。

各工作间规范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无堆放杂物现象。

4治安安全值班管理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访客规范管理,证件规范登记,物品进出规范管理,台帐齐全。

5 技防设施电子门禁、监控系统、电子围栏、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正常工作,维保记录完整。

6 住宿秩序定期核对住宿人员信息(本、专科生每学期1次以上,研究生每学期2次以上),无私自租、借、换床位或用空床位情况。

7风险控制警示标识危险处规范张贴警示标识,临时作业规范设置警示标牌,特殊气候提醒通告,节假日、假期安全提醒,针对其它特殊时段、特殊部位建立安全提示标识。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的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建立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公寓文化氛围,制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学生公寓入住的全校学生。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提高学生公寓服务水平,优化美化育人环境,是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学校鼓励入住学生发扬主人翁意识,推选楼长、层长、寝室长,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鼓励入住学生参与学生公寓文明创建,监督学生公寓服务质量,协助校方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除新生报到外,申请入住必须按照流程履行报批手续,经校方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五条入住学生须签署《住宿承诺书》,承诺住宿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入住学生须按指定的寝室和床位入住,并服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统一调配。

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寝室或床位者,必须按照流程履行报批手续,经校方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七条入住学生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住宿费。

第八条凡因出国、参军、休学、退学等特殊原因要求退宿者,必须按照流程履行报批手续,经校方批准且验收寝室家具等公物后方可退宿。

住宿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第九条毕业生、退宿学生须及时清空个人物品,按照规定时间离开学生公寓。

若家具等公物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故意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入住学生须按照学生公寓开、关门时段出入宿舍楼,关门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

迟归学生须至指定地点,按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以备查。

第十一条入住学生应服从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管理,尊重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配合有关人员进入寝室进行正当的检查和工作指导,不得妨碍正常的检查、询问等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维护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所有学生宿舍。

第三条校学生处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及各校区宿舍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学校在各宿舍楼派驻生活指导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学生工作党委、校团委在生活园区设立党、团工作分支机构,指导生活园区学生党、团建设及各类文化活动。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权利学生在校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拥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享有住宿权;(二)正常使用宿舍楼内提供的各种资源;(三)参加生活园区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义务学生在校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宿舍入住、变更、退宿管理第六条入住(一)在本校正式注册接受学历教育,并根据学校教务部门安排在各校区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可以在学生宿舍住宿;未能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的,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后,在其最长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在学生宿舍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另行安排住宿。

(二)不符合前款所述条件的其他各类在校就读人员,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服务。

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在宿舍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后,安排临时住宿,但此部分人员不享受本校学生待遇。

(三)新生入校时,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根据新生名单,向各院系提供相应数量的宿舍床位,由各院系具体分配学生宿舍及床位。

(四)住宿分配以“男女分楼(层),年级按楼集中,院系按楼层、相邻寝室、寝室集中,朝向、楼层好坏搭配并随机安排,按院系总体均衡”为原则。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如下:一、学生公寓由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和张江置业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统筹安排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七年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入住学生公寓。

二、学生工作部(处)的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实施学生日常内部管理,具体为:1、深入学生公寓,随时与学生保持通畅的联系。

2、编制公寓楼住宿计划,做好学生入住和退宿的安排。

3、做好入住学生在公寓楼内的卫生考评,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和星级寝室评比活动。

4、从入住学生中聘任楼层长,指导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日常工作。

5、维持好公寓内的良好秩序,做好防火、防事故和安全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置突发事件。

6、对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办。

三、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学生在寝室内的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辅导员应当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对寝室内违纪现象作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公寓办公室。

四、校政处代表学校监督张江物业的管理、设施配置、维护及日常服务工作。

五、张江置业物业公司是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设施配置维护、日常服务工作,汇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成绩记录在案。

六、入住学生公寓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各学院统一安排后方可入住,贵重物品请勿携带入寝室。

七、入住者需按时缴纳住宿费,如因各种原因退宿的,按以下标准收费。

每学年开学至当年10月31日期间退宿的,免缴该学年住宿费;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退宿的,缴纳半年住宿费;次年3月1日至学年末期间退宿的,缴纳全年住宿费。

八、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公寓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统一计划管理,人数不足者,予以整合。

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公寓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拒不执行者,给予退宿处理。

九、困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的,必须搬离原入住公寓;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办理离校手续的七天内必须办理退宿手续、退还公寓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后勤管理处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后勤管理处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学习、生活、休息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3月25日发布)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体居住、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

在宿舍区域内,学生应当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豁达宽容,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接受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

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学生会、物业管理部等部门组成。

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学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住宿安排;指导、协调物业管理部的工作和日常宿舍管理工作.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管理员负责制。

管理员负责宿舍内外的卫生监督检查、治安巡视、协调本宿舍楼其他事宜.第五条每幢宿舍楼设楼长(学生)一名,由大学生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办公室聘任,并接受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办公室领导。

每层楼面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接受楼长的领导。

各寝室设寝室长一名,由室内人员轮流担任,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三章宿舍设施、卫生第六条不得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第七条爱护寝室内各项设施,发生损坏的要及时报修。

不得踹门进入室内,不得擅自在墙壁、家具上敲钉、装锁、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违反本条造成家具设备、建筑物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寝室内人员不能说明造成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则该损失赔偿费由全室人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不得擅自改变寝室内各种家具、设施的位置以及接入线路的走向、接口,必须保持寝室房屋结构与外观的完好无损。

除学校配备的家具外,住宿学生不得自行在宿舍配置家具,如简易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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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篇一:20xx学生公寓管理手册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二〇一四年八月目录学生入住公寓须知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学生寝室公物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学生寝室区管理的补充规定学生公寓内务管理标准公寓自律公约寝室文明行为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寝室长职责寝室值日生职责学生公寓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公寓学生退离宿规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节约用水小常识火场逃生十三诀公寓提醒公寓安全公寓问答学生入住公寓须知一、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在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

二、入住公寓的同学在我院报到后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物品费的收据,在所分配学生公寓楼领取寝室钥匙和公寓用品后,持住宿凭单到管理员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两张,建立住宿档案)。

三、入住者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公寓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按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公寓需要调整时,入住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公寓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寝室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

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校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寝室钥匙和方凳等物品。

六、认真遵守《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倡导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叠放整齐,寝室垃圾及时放入公寓大厅垃圾桶内。

七、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热水器、变频插座等违章电器。

违反《消防法》对他人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其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公寓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和擅自私拉电线,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开展各种有妨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

九、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管理服务秩序,晚上23:40锁楼门;有活动需要晚归者,须持所在院系证明并事先通知楼卫,对晚归无正当理由者,给予通报批评。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xx年8月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用电管理,保障学生寝室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建立良好的用电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我校学生公寓安装了用电智能集中式识别计量管理系统。

根据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对已安装智能控电管理系统的学生公寓,以寝室为单位,实行“定额免费、超额付费”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公寓内的日常生活用电实际情况,核定免费供应学生每人每月5度电,当月节余电量累至下月。

收费标准以寝室为单位计量,超额电量每度收取电费0.5元(按阜阳市用电标准收取)。

第三条学生寝室用电实行一室一表的管理办法,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用电额度指标按月输入每个房间,当寝室用电额度超过该指标时,将停止供电,学生应自觉到指定地点交纳超额电费。

为方便日常使用,学生可到控电管理员处或根据楼下显示屏显示寝室余额查询寝室当月剩余电量,及时交纳用电费用。

第四条因寝室空间、电线承载能力等原因,寝室内禁止使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非学习用电器。

对使用功率超过400w(含400w)电器时,寝室将会自动断电。

断电后,使用违章电器者要写出检查,保证不再使用,并且交出所使用电器,方可送电。

第五条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打开电表箱或进入配电室,不得私自拆、装电表或更换大功率保险丝,违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第六条学生寝室供电、用电设备由该室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人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学生寝室用电设施出现自然故障应由寝室长主动向楼长报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住宿生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不得在寝室内私拉电线,另接灯头;禁止私接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

第九条为防止意外火灾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寝室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锅、电炉、电吹风、发热电器、变频插座等违章电器;不准擅自安装和使用床头灯;禁止电源线上床,防止触电。

发现违规使用者,将予以没收。

第十条寝室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的状态下,应与易燃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违反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同时收缴违规使用的电器。

未单独装电表的寝室追回本学期以来违规电器所用的电费。

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寝室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寝室内部安全用电负有管理责任,楼长应对本楼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查处,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制止并向公寓管理中心汇报。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xx年8月学生寝室公物管理制度一、各寝室公物配齐后,由寝室长负责监督检查管理,维护好公物的完整。

二、各寝室所有公物设施,如墙壁、门窗、玻璃、窗帘、桌、凳、床铺等公物,都应妥善保护好,不得损坏或丢失。

三、各寝室公物如因管理不善损坏或人为损坏者,寝室长要负责追究,令其按价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的由寝室长组织全室人员共同赔偿维修。

否则,毕业时,不给该室办理离校手续。

四、确系自然损坏者,寝室长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以便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维修或添置。

五、寝室内外墙壁不准乱画、乱涂、乱钉钉子、乱踢脚印、乱抛球印、乱张贴画报等。

否则,一经查出,除给予一定的处罚外,另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理。

六、蚊帐杆上不得挂有衣物和其他物品。

七、寝室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督促同学认真遵守寝室公物管理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养成爱护公物的美德,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八、毕业离校期间,有损坏公物者,认真查处,对暂时查不清的,全室成员档案缓寄,返校配合查处。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xx年8月关于加强学生寝室区管理的补充规定为了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阜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现对学生寝室区管理做以下规定:一、学生寝室严格执行23:40锁门制度。

二、凡在规定时间以后进入学生寝室区者,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生公寓门卫处登记。

对既无证件又不足以说明身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三、凡登记的学生将视其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无视校规校纪偷翻墙、窗户者;起哄、吵闹、纠缠或报假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不经批准擅自外宿或在外租房居住者,查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五、学生寝室楼熄灯后,仍在寝室区高声喧哗、弹唱、起哄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请各院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希望广大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学生公寓区管理人员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20xx年8月学生寝室内务管理标准一、被叠方块,放在床里头,被口一致向着门,枕头放在被子上面。

二、蚊帐悬挂高低一致,起床后张开一致。

三、床下鞋子鞋头向外,在鞋架上整齐摆放,多余的鞋子放在鞋柜内,箱包放在床下或衣柜顶部。

四、写字台上不存放任何物品,书籍等物品可放在写字台上面的书格内,(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但要摆放整齐。

五、盆架摆放整齐,合理使用。

牙缸、餐具、洗刷用品放在顶层,毛巾放在盆架上方横称上和挂毛巾钩上,茶瓶放在盆架下面排列整齐。

六、拖把、扫帚、纸篓等卫生工具摆放在卫生间,不得放在阳台上。

七、衣物放在衣柜内,或挂在阳台铁丝上;室内不得乱拉绳索,挂放衣物。

八、地面干净,无纸屑、痰迹等杂物。

九、卫生间冲洗干净,无异味。

十、门窗擦洗干净,无污点。

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20xx年8月公寓自律公约寝室文明公约热爱寝室,讲究卫生,勤于内务,保护环境。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公益,互敬互助。

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崇尚科学,重教尊师,自强不息,提高素质。

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健康生活,增强体魄。

行为检点,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待宾朋。

衣冠整齐,言谈有度,节水节电,寝室和睦。

按时作息,遵守纪律,团结协作,争创第一。

寝室文明行为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其他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不仅要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罚,同时也将按《协议书》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公寓楼夜间23:40关门(节假日、周末延迟半小时)。

为了你的安全,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在夜间23:40后进出公寓大门。

我们不提倡熬夜,如果确实学业需要,请注意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2、请注意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寝室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爆响物(酒瓶、瓶胆等)。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请不要在楼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等其它妨碍他人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或使用高功率音箱等易产生噪音的设备。

3、提倡节水节电,人离时关水断电。

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值班室登记维修。

4、晾晒衣物时,请注意观察楼下阳台是否有晾晒物品,以免因您的无意损害他人。

保持寝室的统一风格和线路安全,请不要在室内私拉电线或更改线路,不要把铁钉、硬物凿入墙面等损坏寝室形象的事情。

5、爱护居住环境,树立环保意识。

积极参加寝室公益劳动和文明建设活动,共创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

6、理解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卫生和纪律检查。

根据《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规定,学生在寝室的卫生和纪律都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挂钩。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xx年8月篇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标准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标准(一)工作目标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为入住学生创造安全、舒适、卫生、整洁、管理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1、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住宿安排以及宿舍的调整、搬迁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与环境美化。

3、负责学生宿舍区安全管理,做好节假日学生宿舍的值班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家具(含门、窗、桌椅)配置申报与零星维修。

5、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供应、水电(含灯管、水龙头)零星维修。

6、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物品的购置及维修。

7、协助做好其它托管事宜。

(四)监督机制1.建立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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