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医疗保障制度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一、制度概述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覆盖全体国民,包括国民健康保险(NHI)和雇员健康保险(EHI)两大类。
二、国民健康保险(NHI)1. 参保对象:未加入雇员健康保险的居民。
2. 保险费:根据个人或家庭收入确定,由地方政府征收。
3. 医疗服务:参保者可自由选择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4. 报销比例:一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30%,部分特定疾病和治疗可减免。
三、雇员健康保险(EHI)1. 参保对象:企业雇员及其家属。
2. 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按月缴纳。
3. 医疗服务:参保者可自由选择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4. 报销比例:一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20%,部分特定疾病和治疗可减免。
四、特殊群体保险1. 老年人保险:65岁以上老年人可加入,享受更高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
2. 儿童保险:针对未满18岁儿童,提供全额或部分医疗费用报销。
五、保险金支付流程1. 参保者就医时出示保险卡。
2. 医疗机构根据保险规定提供服务。
3. 参保者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4. 医疗机构向保险机构提交报销申请。
5. 保险机构审核后支付相应保险金。
六、制度监管1. 由厚生劳动省负责全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管和政策制定。
2. 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 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审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险金合理使用。
七、制度优势1. 全民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2. 个人负担比例较低,减轻经济压力。
3. 医疗服务质量高,医疗技术先进。
4. 制度灵活,适应不同群体需求。
八、改革与发展1. 持续优化保险费征收和报销机制。
2. 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推动医疗信息化,提升管理透明度。
4. 鼓励预防医学,减少疾病发生。
九、国际合作1. 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
2. 参与国际医疗保险标准制定,提升国际影响力。
十、总结日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其全民覆盖、低个人负担比例和高质量医疗服务而著称,是全球医疗保险制度的典范之一。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关键词 】 医疗保 险 改革 中国 日本 启示
20 0 7年末 , 中国全 国总人 口达 到 12 2 3 19万人 , 占世 界人 约
口的五分之一。在这样一个人 口众多 、 区发展极不平衡 、 乡 地 城
差距较 大的国度 里 , 何解 决城 乡居 民的养老 、 如 医疗 、 住房 、 失 业救 助等 基本社会保障 问题 , 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 。当前 , 中国 社会保 障事业面临 着社保 制度城 乡分割 、 群体 分割 , 社会 保险 覆盖面 过窄 , 社保资 金无法 正常运筹 等诸 多难 题 , 亟待在 制度 上得到破解 。如何在 实践中多层次 、 可持续 的解决广大 居民的 医疗保险 问题 , 我们可以借鉴 世界上其他 医疗保险制度较 为完 善的国家 的政策和措施 , 尽可 能使我国 的医疗保险事业 少走弯 路 , 大限度的为广大城 乡居民提 供最 完善的服务 。本 文拟从 最 日本 的医疗保 险制度起 步以及 不断完 善的过程 中所 取得 的成 就以及出现 的问题进行 论述 , 并从 中获得 了一些对 中国医疗保 险制度改革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启 示。
题 等 方 面 着手 , 极 实行 改 革 , 日达 到 发 达 国 家 的 医疗 保 险 积 早
水准 。
录, 并首次 出现人 口负增长。 根据现有数据推算 , 2 年 日本高 2 5 0 龄者和劳动人口之 比将达 2 125 年 ,日 :; 5 0 本人 口总数将降 至 90 0 0万以下 。高龄人 口的增加使 得养老金 负担和 医疗 负担加 重。 通过社会保障体系 , 这部分负担转移到了处于工作期的中青 年 。据 日本厚 生省统计 , 日本国民负担 率( 包括税收负担 和各种 保险等社会 保障费用 ) 9 年为 3. 13 9 6 %, 已高于 美国的 3. 7 6‰ 5 预计到 2 2 0 0年将上升到 5 %, 也削弱了普通劳动 者的消 费能 3 这 力。 由于 国民收入增长很慢 ( 年增长 率约 为 1 , %)医疗保险缴费 收入不可能有很大的增长。由此导致 医疗保险方案相继出现 了 赤字 。随着人 口老龄 化 日益严重 , 社会保障 费用增长速度要 大
日本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日本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其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患者得到安全的医疗服务。
日本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力求将医疗服务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日本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由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构建,确保医疗机构遵守相关规定,实施医疗安全管理。
日本《医疗法》和《医疗机构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系日本的医疗机构都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设置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医疗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医疗质量评估和控制日本的医疗机构都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控制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院在每个科室都设立了质量管理岗位,定期对医疗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同时,医院还建立了医疗质量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整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4. 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日本的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十分重视,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障。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和家属做出解释和赔偿。
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重大医疗事故,配合调查并及时整改。
5. 医疗人员培训和考核日本的医疗机构非常重视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医德医风。
医院定期组织医疗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和考核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简介日本的医疗保障制度
19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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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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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日 本 的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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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本的 医 疗保 障制度是保 障 国 民获 得 医 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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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 22 年 ) 开始实施 的
国 民健康保 险 制度 是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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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保制度
二、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与完善
1999 年 12 月,日本国会通过《护理保险法》法案, 决定从 2000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推行护理保险制度 1993 年对原有机构服务体系与居家服务体系合二为一 ,使之成为一元化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并有最基 层的地方政府——市町村进行老年人福利保健计划的 制定与实施 2003年4月护理制度进行了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根 据当时工资和物价的下降趋势,启用了新的护理报酬 定价,设施服务平均下调4%,居家服务平均增加0.1 %,整体下调2.3%。 2005年6月《护理保险法》修订
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阶段:1945年 ~ 1972年
战败——美国进驻日本(占领军) 国际督促 1946年《生活保护法》 1948年《儿童福利法》 社会福利的基础 1949年《残疾人福利法》
1947年《失业保险法》 1958年《国民健康保险法》 1954年《厚生年金保险法》
制度发展阶段1962—197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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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产生与ຫໍສະໝຸດ 展: 萌芽与1874年的《恤救
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20世纪初至
规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建 成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 体系 20世纪70年代基本完成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1944年 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阶段: 1945年 ~ 1972年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 年至今
რ福利事业急剧膨胀(社保模式转型 英国 全民化) რ福利六法体制确立(精神薄弱者 老人 母子) რ福利事业扩张(国家预算增加 民间团体经营 ) 民 经 生 济 ①儿童津贴 生 型 活 ②全民养老 社 型 ③全民医疗 社 会 会 保 保 障 障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年至今
二战后日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二战后日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作者:蒋道霞来源:《西部学刊》2021年第23期摘要:二战后,日本医疗保障经历了现代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建和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确立与发展阶段。
1984年之后,伴随着老龄化的发展,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并确立和发展了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在此过程中,经济发展与医保财政是关键考量。
日本顺应了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创造了医疗与保健相结合、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
关键词:日本;医疗保障;历史演进中图分类号:K1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3-0071-03第二次世界大战(简称“二战”)后的日本非常重视医疗保障,建立了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现代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分析二战后日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演变历程,总结其经验教训,有助于发现其历史演进的基本特点并进行借鉴。
一、现代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建和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确立与发展(二战后至1983年)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在资本主义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现代医疗保障也有一定的进展。
1922年日本为企业劳动者制定了《健康保险法》,1938年為农民和个体经营者制定了《国民健康保险法》。
二战期间,日本国民对政府医疗保障的信任度较低,参保人数显著减少。
同时,因战争导致日本经济千疮百孔,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能力较弱,部分医疗保障机构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的状态,到1947年医疗保障的就诊率仅有30%左右,处在名存实亡状态。
二战结束后的一段时间,日本为重建现代医疗保障做了一系列工作。
于1946年制定且实施了《生活保护法》,在对所有贫困国民日常生活进行生活救助的同时,对那些努力工作仍然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和分娩费的贫困国民,进行确保其最低限度的健康水平的医疗救助,且国民享有请求医疗救助的权利。
1948年,日本政府着手发展战前的医疗保障。
将以“国保组合”为保险机构的国民健康保险变更为地方政府市町村管理与承办,强制被保险者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且实行医疗保险诊疗、审查、支付一体化机制,参保人数与保险诊疗逐渐增加和恢复。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绩效、问题与改革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绩效、问题与改革候立平【期刊名称】《上海保险》【年(卷),期】2011(000)001【总页数】3页(P57-59)【作者】候立平【作者单位】西南财大【正文语种】中文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论述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存在的问题与改革,以期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1、日本的医疗保险是一种以费用共担为前提的“全民皆保”制度。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统计数据,2005年,日本有1.28亿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占总人口的99.5%,只差0.5个百分点就达到全覆盖。
2、日本医疗保险为国民提供了质优价廉的医疗保障。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日本医疗保险开支在 GDP中所占的份额,远远低于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日本却为国民提供了优质的医疗保障。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日本人口的寿命预期最长,肥胖率最低,婴儿死亡率次低。
3、日本医疗保险体系,具有以下颇为复杂的结构构成。
(1)由大约1541家保险组合构成,主要为大公司(雇员人数在700人以上)雇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险的“社会管理”健康保险。
此类组合主要靠雇主和雇员缴费运行,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管理,其保险费大约相当于被保险人工资的3%至10%之间。
(2)由日本健康保险协会管理,主要为小公司雇员提供医疗保险的健康保险。
此类健康保险由一家公共公司依靠单一的全国性基金运作,其保险支付额的13%源于政府补贴基金。
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相当于其工资的8.2%,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
(3)旨在为自我雇佣者和退休人员等非受雇于人者,提供医疗保险的国民医疗保险。
国民医疗保险由1818家由各城市市政当局管理的保险基金和165家以行业为基础的组合构成,其保险费依据收入和家庭内被保险人数收取,通常为平均工资的2%。
(4)76家专门为公务员和教师提供医疗保险的共济组合。
4、日本的医疗费用不是由医疗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医疗服务机构,而是由第三方,即“社会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基金会”支付。
国外医疗保障制度
’!巴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实行同样的医疗保险。农民医
疗保险费用是以税收附加的形式交纳保险金, 再加国家财政适 当补贴。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采取集中收缴、 分散包干的办法。 巴西的医疗保险事业统一由社会福利部管理, 下设国家医疗保 险协会, 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保险医院分为高、 中、 初 三个层次, 除自办保险 医 疗 机 构 外 , 还有一些合同私人医院和 医生。居民患病后, 必须首先在当地初级医疗机诊治。患者随意 找医院或医生就医时, 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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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
市场条件下的最大期望损失; 吉 ・ 莫根定义 ’()是在既定头寸被 冲销或重估前可能发生的市场价值的最大损失估计值; 或者琼 容的权威说法为 “ 给定置信区间的一个持有期内的最坏的预期 ( 二)风险估值模型的基本框架 按 ’() 的 一 般 化 模 型 , ’() 方 法 的 基 本 思 路 是 比 较 金 融 资 产在一定期间内的最低价值与平均价值或初始价值间的差 值, 即资产的最大可能损失。 关键是正确计算这段时间内资产 损益的统计分布密度函数 ( 资产价值是极其复杂 * + )。然 而 , 的随机过程, 真实的分 布 情 况 几 乎 不 可 能 用 一 个 解 析 来 表 达 , 只能采用统计计量的办法, 加以估计和逼近。因此, ’() 方 法 的基本框架必然围绕这 一 核 心 展 开 : 总体上是一种映射结构, 由三个基本要 素 构 成 :第 一 个 要 素 是 映 射 过 程 把 组 合 中 每 一
“ 自 愿 性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 应以风险披露为
李 艳 朱 琪
( 二)衍生金融工具对现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冲击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冲击, 主要表现为: %!对会 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冲击。现行会计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 但 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 必须及时披露 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充 分性的冲击。传统的报表信息一般是定期披露的, 而衍生金融 工具交易频繁, 金额巨大, 价格波动剧烈, 要想在财务报告中及 时充分地反映重要的风险信息是很困难的。 ( 三)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会计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 衍生 金 融 工 具 除 了 报 表 反 映 外 ,由 于 存 在 无 法 估 计 其 影 响的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仍然隐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 会计报 表附注披露是对与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有 关 的 不 确 定 信 息 进 一 步 详
日本社会保障的重点:老人福利
2、资金来源
2、资金来源
日本老人福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国民缴费。其中,养老金和医疗 保险的费用主要由个人缴纳,而护理保险的费用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
3、服务质量
3、服务质量
日本老人福利的服务质量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专业化:日本老人福利的服务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专 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内容摘要
综上所述,美国社会保障及残疾人福利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仍有很大的改 进空间。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为更多像露西一样的人提供支持 和保障,让他们在面对困难时能够勇敢地迈出一步。对此,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并 行动起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谢谢观看
1、财政负担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日本老人福利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虽然日本 政府已经加大了对老人福利的投入,但仍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
2、社会压力
2、社会压力
由于老人福利服务的普及和质量的提高,一些老年人过分依赖福利服务,给 社会带来了压力。此外,一些老年人因为担心成为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而产生消极 情绪。
2、提高服务效率
2、提高服务效率
政府应该加大对福利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满足老年人的需 求。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引入新技术和管理方法来提高服务效率。
3、加强道德教育
3、加强道德教育
政府应该加强道德教育,让老年人明白福利服务的意义和价值,避免过分依 赖和消极情绪的产生。此外,政府还应该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他 们的社会地位和价值感。
日本社会保障的重点:老人福 利
01 一、背景介绍
目录
02 二、服务内容
03 三、服务水平
04 四、存在的问题
中日医疗保险制度概要比较
中日医疗保险制度概要比较作者:堀口淳扬来源:《市场周刊》2016年第07期摘要:文章在对中国和日本医疗保障制度分别进行阐述的基础上,通过对中日两国医疗保险制度演变过程的分析,尝试探究两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差异,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医疗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中国医疗保障;日本医疗保障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7-90 -02一、中日社会背景的比较中国和日本一衣带水,中国雄踞亚洲大陆东端,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人口位居世界总人口数的第一位,邻国众多,有着悠久的历史。
日本是一个四面临海的岛国,位于亚欧大陆东端,属于亚洲。
国土狭长,面积约为38万平方千米,人口约1.28亿。
而且,中国和日本同时面临老年化问题,如何解决好老年化问题,直接关系到将来医疗保险改革的成败。
日本经济从1955年开始持续高速增长了20年,20年中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GNP)的年增长率达10%以上,经济规模扩大到原来的4.4倍,曾一度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高速增长增加了国库和个人的收入,为全民医保的构建和进一步充实、完善提供了充实的物质基础。
1955年以后医疗保障制度加速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经济的高速增长。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于2010年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中国正处于经济增长的快速时期,可以说,日本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险改革政策对中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二、中日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或者可以认为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改革和发展与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
(一)两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间、经济状况、社会环境比较相似二战后,日本开始着手建立近代社会保障制度。
当时,日本国民经济遭到严重打击,日本的社会秩序也处于混乱状态,日本要解决大量无业人员以及面对严重的失业问题,同时还要解决物质匮乏、人民生活贫困的问题。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一、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战后,日本构筑了庞大、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劳灾保险、雇佣保险、护理保险组成.这一体系的建立对保障日本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日本进入少子老龄化社会,政府也在不断对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一)年金保险体系日本年金保险体系由三层结构组成,第一层为全民皆加入的“国民年金”,第二层为按收入比率交纳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第三层为“企业年金”.其中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为国家直接运营的公立年金.据统计,截至2007年4月,全日本加入公立年金总人数达到7,044万人.日本公立年金制度按投保人的不同具体分为:第一类被保险者指20岁至60岁之间的自营业者、农民、学生、自由职业者、无职业者;第二类被保险者指企业员工、公务员;第三类被保险者指被第二类被保险者所抚养的配偶.1、国民年金根据日本宪法第25条,即国家有义务为国民的社会福祉、保障、公共卫生条件改善而努力之精神,面向全体国民以备养老、伤残、死亡而设立的公立年金制度,也称为基础年金,中央主管部门为厚生劳动省直属的“社会保险厅”.种类:国民年金按赔付种类可分为老龄基础年金(养老),障碍基础年金(伤残赔付),遗族基础年金(死亡赔付).对象:国民年金法规定所有生活在日本的年龄在20-60岁期间的人员必须加入国民年金,故第一、二、三类被保险人以及常驻日本的外国人均为加入对象.但制度规定,加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第二类被保险人不需缴纳保费.保费:2007年开始,个人缴纳部分上调到14,100日元/月,此后每年4月上调280日元/月,至2017年达到16,900日元/月为止.国家财政也支出相当于个人缴纳的金额.2、厚生年金专为企业员工设置的公立保险制度.厚生年金保险法规定,缴纳25年即可享受厚生年金,同时要求从业人员达到5人以上的企业和自营业者必须加入厚生年金保险.种类:厚生年金按赔付种类可分为老龄厚生年金(养老)、障碍厚生年金(伤残赔付)、遗族厚生年金(死亡赔付).对象:第二类被保险者当中的企业员工.保费:2006年9月起,保费确定为月收入的14.642%,因劳资各承担一半,故个人实际承担部分为7.3%.新调整的厚生年金制度规定,今后保费比率每年9月上调0.354%(劳资各承担一半),到2017年最终提高收入至的18.30%.截至2007年4月,加入厚生年金总人数达到3,302万人.3、共济年金针对公务员、学校教职工设立的公立保险制度.种类:共济年金按赔付种类细分为退休共济年金、障碍共济年金、遗族共济年金.根据“国家公务员共济组合法”,中央公务员共济年金组合有21个团体,如众议院共济组合、外务省共济组合、经济产业省共济组合等.根据“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法”,地方公务员共济组合有69个团体,如东京都职员共济组合、市町村职员共济组合(47家)、公立学校共济组合(1家)等.对象:公务员、学校教职工.保费:根据加入共济组合保费不一,一般为总收入的11.168-14.76%(国家财政和个人各承担一半).截至2007年4月,全日本加入共济年金总人数达到460万人.4、企业年金效益较好的民间企业为了更加丰富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在已加入各种公立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另给员工增设的养老保险制度.种类:企业年金可分为厚生年金基金(公立厚生年金的补充)、确定支付年金(亦被称为“日本版401k”)、适格退休年金等.保费:企业全额承担或员工部分承担.据企业年金联合会统计,截至2007年11月,全日本有636个企业年金,共有484万名加入者.(二)医疗保险体系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按就职情况可分为“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1、适用对象健康保险的适用对象为工薪阶层,而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对象为自营业者、退休人员等.1958年,日本通过“国民健康法”,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参保.据厚生省统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总人数有5200万人,加入健康保险人数达到7600万人.2、保费劳资各承担一半.根据具体保险种类,利率在3.0-9.5%不等.具体公式为,保费=标准月工资等级*保险利率.(三)劳灾保险体系根据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向员工本人或其家属提供经济补偿的公立保险制度.法规要求所有生产部门均为员工加入劳灾保险,但公务员、国营企业员工、船员除外.保费由雇主承担.根据行业保费为月收入的0.45%-11.8%不等.(四)雇用保险根据雇用保险法,以员工的失业,预防失业,改善雇佣条件为目的设立的公立保险制度.法律规定,只要企事业单位雇佣一人以上,必须为员工加入雇用保险.保费分别由个人和企业承担:个人承担月收入的0.6-0.7%,企业承担0.9%-1.1%.(五)介护保险体系(护理保险)由于老后无人照顾日益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此外,医疗保险只负责治病,不承担生活无法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于2000年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所有年龄在40岁以上者均为保险对象.保费:根据地方收入情况,由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一般为2000-3000日元/人月,与医疗保险捆绑一并征收.。
日本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启示
门 , 多数 将 “ 生保 健 ” “ 祉 ” 能设 置 在 一起 。在 大 卫 与 福 功 附表 20 年 3 日本 各 保 险组 合 04 月 参保 人 数 单位 : 千人
世界各国的医疗保 障制度都和本国的政治 、经济 、 文化有密切 的关系。根据其覆盖情况 、 政府责任 、 制度功 能等 ,可以归纳为五种制度模式 :社会 医疗救助制度模 式 、国家卫生服务保障制度模式 、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模 式 、市场医疗保 险制度模式 、个人储 蓄医疗保 障制度模 式 。日本的法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模式。
于社会医疗保险 , 资金主要源于雇 主和雇员缴纳的医疗 2 管理体制。 . 雇员医疗保 险由医疗保险会和政府社 保险费 ,付费项 目在不 同的保险方案中是一致 的,但不 会保险机构管理。雇佣 70 0 人以上的大企业就可以建立 同的保 险方案要求个人承担的付 费比例不 同。日 的老 本 年卫生保健服务制度建立于 17 年 ,7 岁以上老年人 93 0 可 以免 费看病。日本的私人医疗保险 目前在社会医疗保 险占主导的市场中所 占份额很小 , 但政府鼓励私人 医疗 医疗保险会 ,小企业 的雇员及家属的医疗保险则 由政府 管理 。国民健康保 险由所在地 和国民医疗保 险协会管 理 ,国民医疗保险协会可以为同一行业 30 以上成员 0个 提供保险。厚生劳动省 ( 与我 国的卫生部和劳动部相对
、
日本 医疗保 险制 度 的历 史 沿革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 已有近百年历史 ,其社会医疗保 险制度的管理形式早期从德国引进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又采用 了美国的一些做法 , 逐步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 和政策 。11 年 日 96 本颁布 《 工场法》 规定 由事业主承担 , 疗养费 ;92 , 12 年 第一部医疗保险立法 《 雇员医疗保险法 案》 通过 ;97 12 年健康保险法的实施 , 标志着社会医疗保
日本高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及启示
一、引言当前,日本老龄化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都“名列前茅”,老龄化现象如此严重,由日本东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研究所的分析预测,日本人口在2065年会出现更为严重的老龄化现象,老龄化人口要占据人口总数的38.4%,这意味着每十个人中就有四个老年人。
相对的,日本适龄劳动力人口自1990年开始一直保持下降趋势,老龄化现象的不断严重也会对抚养比率造成恶劣影响,过多的老年人口加大了劳动人口的负担与压力,抚养比长时间保持在低水平层次。
2008年日本出台了《确保高龄老年人医疗法》,并依据该法设计制定了高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
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本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并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运用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对付这一日益严峻的问题。
本文简要阐述日本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的建立背景及主要内容,这对于日益老龄化的中国亦具有借鉴意义。
二、日本实施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的背景由于现代医疗体系在不断地进步,人们的寿命与过去相比得到了一定延长,老龄化现象与医疗的进步造成当前日本社会需要护理照顾的老人数量持续增长,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持久战。
日本原来的医疗制度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国情状态,由医疗制度问题产生的“社会性住院”现象加重了日本财政的压力,在日趋紧张的养老问题上,日本政府立即进行制度的完日本高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及启示□文/高兴如(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提要]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护理问题和医疗费用开支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
日本作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多次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并于2008年制定了“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以应对财政不足,缓解7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费用膨胀问题。
本文通过对日本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发展趋势的分析,认识日本老年医疗的发展历史与发展特点,从而学习其优点,对我国现代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出有效建议。
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制度汇总
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制度汇总日本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在医疗保健领域堪称世界一流。
其医疗保险体系和制度被广泛认为是成功的典范,为全国人民提供了全面而优质的医疗保障。
本文将对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汇总,以便更好地了解其特点和优势。
1. 医疗保险体系的概述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是基于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主要包括国民健康保险、雇员健康保险和居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适用于没有雇员保险或居民保险的自雇人士和无业人员,雇员健康保险适用于企事业员工,居民健康保险则适用于其他居民。
这一体系确保了全民都能够享受到医疗保健服务。
2. 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基于共同融资和共同利益的原则运作。
所有参保人员必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例如雇员健康保险费率为当年工资的4.7%,而国民健康保险费率则根据所在地区的平均医疗保险费率确定。
这些保险费用由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3. 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日本的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泛。
所有参保人员都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住院治疗、手术、医药费用、检查和诊断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医疗补助项目,如儿童的免费疫苗接种、孕妇的分娩补助等。
总体来说,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了全民都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4. 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在日本,医疗服务的费用结算是相当简便的。
参保人员只需要支付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部分,剩余的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直接结算。
此外,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的就医,日本还建立了医疗保险诊疗费用的参考价格,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5. 医疗保险的质量管理为了保证医疗保险的质量和效果,日本实施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措施。
例如,对医疗设施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认证,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以及建立了医疗保险的支付规定和限额等。
这些措施确保了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总结起来,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盛名。
日本医疗保障制度
一、日本的政治、经济、社会概况日本国土面积37.77万平方公里,人口1.27亿,全国设47个都、道、府、县;日本的政治体制是君主立宪制;保留天皇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但皇室不直接操纵国家权力;国家事务的管理由首相及其内阁承担;国家权利实行行政内阁、立法议会和司法法院三权独立运行;议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来自各个党派;日本是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日本的政府管理层次分三级: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各级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的首脑也是由民众直接选举地方全民公选产生的,不是上级任命的;日本的经济体制属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以“株式会社”的形式组织和经营经济实体;在某些特殊行业,也有国有经济成分;日本的GDP总量在世界排第二位第一位是美国,人均GDP也排第二位第一位是瑞士;日本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很高,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已不存在;而且,国家对农业实行很高的补贴,城乡差距很小,农民生活富裕而且安祥;其实,日本的各行各业、各地区、各种人群的收入差距都较小,加上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所以,社会比较稳定,人们安居乐业;日本是一个人口老龄化很严重的国家;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人口的比例是18.5%中国为7.3%,远超过国际通用的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7%以上即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日本是一个实行高福利日语称“福祉”的资本主义国家,母子保健福祉、老人保健福祉、精神保健福祉等方面相当完善,着名的“社会福祉六法”即:生活保护法、儿童福祉法、身体障碍者福祉法、精神薄弱者福祉法、老人福祉法和单亲家庭福祉法是全民福祉的法律保障;同时,日本还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上,包括公的扶助即公费扶助,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公费医疗等几个方面;二、日本的医疗保健体系概况一日本的卫生行政体制在国家层面上,“厚生劳动省”对应于我国的卫生部和劳动部负责制定国家卫生政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和领导全国47个都道府县推行卫生保健计划,设有统计信息部、障害保健福祉部、健康政策局、生活卫生局、医药安全局、老人保健福祉局、儿童家庭局和保险局、社会保险厅、地方医务局等;47个都道府县都独立设置自己的卫生主管部门,名称自主决定注:前面已述,日本是实行“地方自治”的行政体制;大多数将“卫生保健”与“福祉”的功能设置在一起,称为“保健福祉部”或“健康福祉部”,一般设有健康福祉课、医疗对策课、健康对策课、健康增进课、高龄福祉课、障害福祉课、儿童福祉课、药务课、福祉指导课、食品及生活环境卫生课,等等;在基层的市町村,一般设有保健福祉课,下设民生系、保险系、卫生系等,主管当地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二日本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医疗与保健分工日本的医疗卫生体系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医疗系统和保健系统;日本的医院有国家办的,有地方政府办的,有行业部门公立的,也有私人办的;从数量上看,私立医院民营性质,医疗法人不少;但从规模上看,300张病床以上的大中型医院基本都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办的;中等以下规模的医院和诊所以民营为主;由于公立医院的社会定性是非营利性公益性机构,所以,以“提高效率、服务透明、安定运行”为目标,2003年全国平均医院收入/支出之比为93.9%,比去年还提高了5个百分点;这说明公立医院总体上是亏损的;亏损部分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日本的“保健服务”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的综合概念,可以说是除了医疗内容以外的几乎所有的关系到人的健康问题都属于保健的范畴;他们将“保健”的领域分为:对人的保健和对物的保健;前者涉及的法律主要有营养改善法、母子保健法、老人保健法、预防接种法、健康促进对策等,后者涉及的法律主要有医疗法、药事法、水道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墓地、埋葬等相关法律;还有特殊领域的保健则涉及到检疫法、医师法等各资格法,学校保健和职域保健则分别与学校保健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有关;保健服务由保健所和市町村的保健中心提供;三、日本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特点一地方自主、住民参与型的卫生保健计划运行模式过去,日本卫生系统的运行也是采取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的管理,由国家制定计划和指令,下达地方各级执行;随着地方自治体制的完善,这种“垂直命令”的运行方式已经停止;现在是倡导以市町村自主决策、住民参与型的方式,制定并实施卫生保健服务计划;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要求,由地方自主决定开展哪些卫生保健服务,而不是等上级发指示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厚生劳动省和各都道府县对市町村给予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资金补贴;二保健所的综合服务和保健师队伍是日本公共卫生管理的特色保健所为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环境卫生、公共卫生活动的重要机构,主要承担地域保健相关知识的普及和促进,人口动态和地域保健有关统计,营养改善与食品卫生,住室、水道、下水道卫生,废弃物处理、清扫与环境卫生,医事及其药事,保健妇士相关事项,公共医疗事业促进和增进,婴幼儿和老人保健,齿科保健,精神保健,传染病预防,卫生检验,住民健康促进以及健康危机管理等事务;保健所一般配备职员有医师、齿科医师、药剂师、兽医师、诊疗放射线技师、临床检查技师、保健管理营养士、保健妇及事务员等;保健所的工作基本上把公共卫生面临的所有的问题都包含了;一个保健所的工作,在中国,是分散在卫生、民政、环境、药品监督、教育等5个政府部门,涉及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CDC、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老人院、环境监测站、药品监督所、学校等10种单位;所以,日本的保健所是日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一大特色,精干、高效;很多国家都有公共卫生护士这一职业,英文为public health nurse;日本的保健师英语名称虽然也叫public health nurse,但是比公共卫生护士的学历要求高,55%是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保健师资格获得执业资格的;42%是在社区护士的基础上再学一年,参加全国的保健师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保健师资格;13%是短期大学专攻科毕业再学习一年取得保健师资格;保健师主要分布在病院、诊所、保健所、保健中心等机构,但80%以上的保健师分布在保健所和保健中心;保健所的保健师主要从事保健所内其它职种的协助,精神保健福祉,难病、结核、感染症对策等专门保健服务,参与制定保健计划,进行相关部门协调,参与健康危机管理以及对住民进行有关的支援等;市町村保健师则主要从事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家庭访问指导和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保健计划并参与制定和实施市町村介护保险事业计划、障害者保健计划等;三深山、孤岛和偏僻地区的医疗供给体系目前日本有1000个左右的无医地区;这些地方的居民虽然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和各种福利,但是却不能及时方便得到医疗服务,所以叫“有保险、无医疗”;偏僻地区医疗保健工作由市町村政府承担,但国家和都道府县都给予支持和援助,如运营赤字的补贴、设备建筑补贴等;但是,最大的难题仍然是如何动员医师到偏僻地区从事医疗服务工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32年前,各都道府县共同出资,办起了一所“自治医科大学”,为每一个都道府县培养能在农村和偏僻地工作的医生;学生读书期间的学费由各都道府县财政承担,但学生毕业后必须按所在的都道府县的要求到农村服务9年,其中5年在偏僻地区;服役期间享受地方公务员待遇;目前,自治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已有2000多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但凡是服役9年期满的,大部分已经改行当专科医生了;愿意一辈子留在农村做通科医生的毕业生不到10%;所以说,自治医科大学的做法有成功的一面,也有悲哀的一面;四医疗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分别隶属于两个系统管理;一是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二是国民健康保险;凡没有加入职工医疗保险者,均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目前,全国加入企业医疗保险的人数7500万人,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人数5000万人;健康保险对所有的人员均按70%的比例报销医药费用;看病时,个人负担30%的医疗费,直接付给医院;其余的70%由保险组织与医院结算;日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企业在职职工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费;一般是8.2%;其中,个人承担一半,所在单位承担一半;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交纳,一般与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合并计算;分以下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所得税比率额: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类型B,平等比率额:一个家庭要交多少,按人口平均计算;类型C,均比率额: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医疗保险金上限额是53万日元,养老保险金上限额是7万日元;职工医疗保险由企业株式会社运营,国民健康保险由市町村运营;国民健康保险经办机构叫“国保连”,全称是“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连合会”,这是各市町村联合举办的一个公营组织,负责国民医疗保险的实施运行工作;这是一个委员会性质的组织,其议事决策层由市町村市长、町长、村长组成,下设办事机构叫“事务局”,作为办事机构;“国保连”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工作经费均由市町村合作供给;每年年底,“国保连”向市町村汇报工作并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由市町村议会商议,市町村长官会议议定预算;连合会下面组成一个“医疗费用审查委员会”,分别来自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和国立医院三个方面,分别代表医疗机构、市町村和公益事业,集体办公,公正审查高额医疗费用的案例;为了减少和节约国民健康保险资金的支出,“国保连”还经常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保健所共同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五老人介护保险制度老人介护保险制度开始于2000年;这一制度是将老年福祉制度和老年保健医疗制度合并而成的;其主要背景是:①由于人口的迅速老龄化,而且是高龄化趋势明显,痴呆老人越来越多,这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②老年人的医疗消费和医疗费用负担很重;③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劳动人口比重和绝对数量也在下降;社会负担越来越重;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职业女性增多,没人照顾老人;所以,国家创立了介护保险制度,既能保障老年人生活不便时有人照料、有病能及时得到医疗和护理,又要尽可能提高劳动人口伺候老年人的效率节约劳动人口的劳动力,而且通过专业人员的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延缓衰老进程,促进和维持健康状况,节约了大量的医疗费;介护保险法规定,介护保险对象主要为65岁以上的老人,称为第一号被保险者;还规定40岁以上的国民必须加入并缴纳介护保险金,但65岁以上人群交纳数目根据家庭人口、是否领取老龄福利年金及家中是否有交纳居民税的人等不同而有不同;按规定,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以后;但是,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中老年人,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老年人被保险人如果需要介护服务,个人必须先向市町村提出书面申请,市町村在听取主治医生直接与该老人经常接触的社区医生意见的基础上,派调查员前往老人家中调查健康状况;将调查结果送交介护认定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的标准进行判定;30个工作日以内将判定意见和介护等级以书面形式通过市町村转告申请人;申请人得到介护保险的认定后,有一名专业的介护师取得国家认定的介护师资格上门帮助申请人制定一份符合认定的介护等级、也适合本人健康状况和要求的介护服务计划;将此计划交有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照此计划上门提供介护服务,或用车接患者到相关机构接受服务,然后送患者回家;介护计划实施半年后,再进行一次健康调查和重新评估,根据健康状况的改善程度或恶化程度,调整介护等级,制定新的介护计划;介护保险服务利用者一般个人负担服务费的10%;但负担合计费用超过一定上限时原则上为37200日元,超过部分予以返还;在享受介护服务的过程中,与介护有关的生活设施的购买和室内居住条件的改造,全部都由市町村出。
发达的日本医疗制度
发达的日本医疗制度1.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居民,包括外国人。
- 个人只需承担医疗费用的30%,其余由保险支付。
2. 分级诊疗体系- 基层诊所和家庭医生负责初步诊断和治疗。
- 疑难杂症转诊至大型医院或专科医院。
3. 医疗质量控制- 严格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标准。
- 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
4. 医疗人才培养- 重视医疗人才的培养,提供高质量的医学教育。
- 鼓励医疗人员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
5. 医疗技术革新- 积极引进和研发先进的医疗技术。
- 推动医疗信息化,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6. 预防医学- 强调预防医学的重要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早期发现疾病。
7. 医疗资源分配- 医疗资源合理分配,确保城乡医疗服务均衡。
- 优化医疗设施布局,提高医疗服务可达性。
8. 患者权益保护- 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9. 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医疗合作,引进国际先进医疗理念。
- 与国际医疗机构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0. 医疗费用控制- 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 鼓励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开支。
11. 公共卫生政策- 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应对流行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12. 医疗伦理- 强调医疗伦理,保护患者隐私和尊严。
- 建立医疗伦理委员会,监督医疗行为。
13. 医疗信息化建设- 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
-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14. 医疗法规- 完善医疗法规,规范医疗行为,保护医患权益。
- 定期修订医疗法规,适应医疗发展和社会变化。
15. 医疗安全- 强化医疗安全意识,预防医疗事故。
- 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分析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通过这些措施,日本的医疗制度在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同时,也确保了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分配,以及患者的权益保护。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分析]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分析]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相对完整的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日本是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完整和成熟的医疗保险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国民健康,很值得研究和借鉴。
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目前,日本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雇员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特殊行业健康保险组成。
雇员健康保险制度覆盖企业和商会的雇员及其家属,分为组合掌管健康保险和政府掌管健康保险两种类型。
组合掌管健康保险覆盖大公司、大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平均负担保险费用,政府掌管健康保险覆盖中小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政府给予补助。
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覆盖农民、大学生、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群体,分为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和行业行会健康保险两大类,以前者为主,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费(税)率由各市町村自行决定,政府给予补助。
特殊行业健康保险主要覆盖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船员、私立学校教师等,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地方和本人共同负担,费率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自行决定并动态调整;船员医疗保险费主要由船主和被保险者缴纳,国库给予少量的定额补助;私立学校教师医疗保险费用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覆盖私立学校的教职工及家属。
为缓解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日本还建立了“老年保健制度”,主要覆盖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65岁以上残疾或卧床老年人,费用除政府负担一部分以外,剩余部分由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分担。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支付内容包括门诊、住院、药费以及患病期间的生活补助,分娩补贴以及丧葬补贴等。
医疗费用的支付比率比较一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自付比率均为30%,小于3岁的幼儿自付比例为20%,70岁以上老年人自付比例为10%,超过一定收入的老年人自付比例为20%。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日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法管理,与医疗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国民健康保险法》《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社会保险审议官及社会保险审查会法》《社会保险审议会及社会医疗保险医疗协会法》,在此前提下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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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的政治、经济、社会概况日本国土面积37.77万平方公里,人口1.27亿,全国设47个都、道、府、县。
日本的政治体制是君主立宪制。
保留天皇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但皇室不直接操纵国家权力。
国家事务的管理由首相及其内阁承担。
国家权利实行行政(内阁)、立法(议会)和司法(法院)三权独立运行。
议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来自各个党派。
日本是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日本的政府管理层次分三级: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
各级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的首脑也是由民众直接选举(地方全民公选)产生的,不是上级任命的。
日本的经济体制属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以“株式会社”的形式组织和经营经济实体。
在某些特殊行业,也有国有经济成分。
日本的GDP总量在世界排第二位(第一位是美国),人均GDP也排第二位(第一位是瑞士)。
日本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很高,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已不存在。
而且,国家对农业实行很高的补贴,城乡差距很小,农民生活富裕而且安祥。
其实,日本的各行各业、各地区、各种人群的收入差距都较小,加上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所以,社会比较稳定,人们安居乐业。
日本是一个人口老龄化很严重的国家。
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人口的比例是18.5%(中国为7.3%),远超过国际通用的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7%以上即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日本是一个实行高福利(日语称“福祉”)的资本主义国家,母子保健福祉、老人保健福祉、精神保健福祉等方面相当完善,著名的“社会福祉六法”即:生活保护法、儿童福祉法、身体障碍者福祉法、精神薄弱者福祉法、老人福祉法和单亲家庭福祉法是全民福祉的法律保障。
同时,日本还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上,包括公的扶助(即公费扶助,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公费医疗等几个方面。
二、日本的医疗保健体系概况(一)日本的卫生行政体制在国家层面上,“厚生劳动省”(对应于我国的卫生部和劳动部)负责制定国家卫生政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和领导全国47个都道府县推行卫生保健计划,设有统计信息部、障害保健福祉部、健康政策局、生活卫生局、医药安全局、老人保健福祉局、儿童家庭局和保险局、社会保险厅、地方医务局等。
47个都道府县都独立设置自己的卫生主管部门,名称自主决定(注:前面已述,日本是实行“地方自治”的行政体制)。
大多数将“卫生保健”与“福祉”的功能设置在一起,称为“保健福祉部”或“健康福祉部”,一般设有健康福祉课、医疗对策课、健康对策课、健康增进课、高龄福祉课、障害福祉课、儿童福祉课、药务课、福祉指导课、食品及生活环境卫生课,等等。
在基层的市町村,一般设有保健福祉课,下设民生系、保险系、卫生系等,主管当地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二)日本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医疗与保健分工日本的医疗卫生体系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医疗系统和保健系统。
日本的医院有国家办的,有地方政府办的,有行业部门公立的,也有私人办的。
从数量上看,私立医院(民营性质,医疗法人)不少;但从规模上看,300张病床以上的大中型医院基本都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办的。
中等以下规模的医院和诊所以民营为主。
由于公立医院的社会定性是非营利性公益性机构,所以,以“提高效率、服务透明、安定运行”为目标,2003年全国平均医院收入/支出之比为93.9%,比去年还提高了5个百分点。
这说明公立医院总体上是亏损的。
亏损部分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
日本的“保健服务”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的综合概念,可以说是除了医疗内容以外的几乎所有的关系到人的健康问题都属于保健的范畴。
他们将“保健”的领域分为:对人的保健和对物的保健。
前者涉及的法律主要有营养改善法、母子保健法、老人保健法、预防接种法、健康促进对策等,后者涉及的法律主要有医疗法、药事法、水道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墓地、埋葬等相关法律。
还有特殊领域的保健则涉及到检疫法、医师法等各资格法,学校保健和职域保健则分别与学校保健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有关。
保健服务由保健所和市町村的保健中心提供。
三、日本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特点(一)地方自主、住民参与型的卫生保健计划运行模式过去,日本卫生系统的运行也是采取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的管理,由国家制定计划和指令,下达地方各级执行。
随着地方自治体制的完善,这种“垂直命令”的运行方式已经停止。
现在是倡导以市町村自主决策、住民参与型的方式,制定并实施卫生保健服务计划。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要求,由地方自主决定开展哪些卫生保健服务,而不是等上级发指示才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厚生劳动省和各都道府县对市町村给予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资金补贴。
(二)保健所的综合服务和保健师队伍是日本公共卫生管理的特色保健所为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环境卫生、公共卫生活动的重要机构,主要承担地域保健相关知识的普及和促进,人口动态和地域保健有关统计,营养改善与食品卫生,住室、水道、下水道卫生,废弃物处理、清扫与环境卫生,医事及其药事,保健妇(士)相关事项,公共医疗事业促进和增进,婴幼儿和老人保健,齿科保健,精神保健,传染病预防,卫生检验,住民健康促进以及健康危机管理等事务。
保健所一般配备职员有医师、齿科医师、药剂师、兽医师、诊疗放射线技师、临床检查技师、保健管理营养士、保健妇及事务员等。
保健所的工作基本上把公共卫生面临的所有的问题都包含了。
一个保健所的工作,在中国,是分散在卫生、民政、环境、药品监督、教育等5个政府部门,涉及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CDC、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老人院、环境监测站、药品监督所、学校等10种单位。
所以,日本的保健所是日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一大特色,精干、高效。
很多国家都有公共卫生护士这一职业,英文为public health nurse。
日本的保健师英语名称虽然也叫public health nurse,但是比公共卫生护士的学历要求高,55%是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保健师资格获得执业资格的;42%是在社区护士的基础上再学一年,参加全国的保健师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保健师资格;13%是短期大学专攻科毕业再学习一年取得保健师资格。
保健师主要分布在病院、诊所、保健所、保健中心等机构,但80%以上的保健师分布在保健所和保健中心。
保健所的保健师主要从事保健所内其它职种的协助,精神保健福祉,难病、结核、感染症对策等专门保健服务,参与制定保健计划,进行相关部门协调,参与健康危机管理以及对住民进行有关的支援等。
市町村保健师则主要从事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家庭访问指导和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保健计划并参与制定和实施市町村介护保险事业计划、障害者保健计划等。
(三)深山、孤岛和偏僻地区的医疗供给体系目前日本有1000个左右的无医地区。
这些地方的居民虽然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和各种福利,但是却不能及时方便得到医疗服务,所以叫“有保险、无医疗”。
偏僻地区医疗保健工作由市町村政府承担,但国家和都道府县都给予支持和援助,如运营赤字的补贴、设备建筑补贴等。
但是,最大的难题仍然是如何动员医师到偏僻地区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32年前,各都道府县共同出资,办起了一所“自治医科大学”,为每一个都道府县培养能在农村和偏僻地工作的医生。
学生读书期间的学费由各都道府县财政承担,但学生毕业后必须按所在的都道府县的要求到农村服务9年,其中5年在偏僻地区。
服役期间享受地方公务员待遇。
目前,自治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已有2000多人,分布在全国各地。
但凡是服役9年期满的,大部分已经改行当专科医生了。
愿意一辈子留在农村做通科医生的毕业生不到10%。
所以说,自治医科大学的做法有成功的一面,也有悲哀的一面。
(四)医疗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分别隶属于两个系统管理。
一是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二是国民健康保险。
凡没有加入职工医疗保险者,均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目前,全国加入企业医疗保险的人数7500万人,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人数5000万人。
健康保险对所有的人员均按70%的比例报销医药费用。
看病时,个人负担30%的医疗费,直接付给医院。
其余的70%由保险组织与医院结算。
日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企业在职职工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费。
一般是8.2%。
其中,个人承担一半,所在单位承担一半。
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交纳,一般与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合并计算。
分以下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所得税比率额: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
类型B,平等比率额:一个家庭要交多少,按人口平均计算。
类型C,均比率额: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
医疗保险金上限额是53万日元,养老保险金上限额是7万日元。
职工医疗保险由企业(株式会社)运营,国民健康保险由市町村运营。
国民健康保险经办机构叫“国保连”,全称是“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连合会”,这是各市町村联合举办的一个公营组织,负责国民医疗保险的实施运行工作。
这是一个委员会性质的组织,其议事决策层由市町村(市长、町长、村长)组成,下设办事机构叫“事务局”,作为办事机构。
“国保连”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工作经费均由市町村合作供给。
每年年底,“国保连”向市町村汇报工作并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由市町村议会商议,市町村长官会议议定预算。
连合会下面组成一个“医疗费用审查委员会”,分别来自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和国立医院三个方面,分别代表医疗机构、市町村和公益事业,集体办公,公正审查高额医疗费用的案例。
为了减少和节约国民健康保险资金的支出,“国保连”还经常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保健所共同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五)老人介护保险制度老人介护保险制度开始于2000年。
这一制度是将老年福祉制度和老年保健医疗制度合并而成的。
其主要背景是:①由于人口的迅速老龄化,而且是高龄化趋势明显,痴呆老人越来越多,这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②老年人的医疗消费和医疗费用负担很重。
③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劳动人口比重和绝对数量也在下降。
社会负担越来越重。
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职业女性增多,没人照顾老人。
所以,国家创立了介护保险制度,既能保障老年人生活不便时有人照料、有病能及时得到医疗和护理,又要尽可能提高劳动人口伺候老年人的效率(节约劳动人口的劳动力),而且通过专业人员的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指导,延缓衰老进程,促进和维持健康状况,节约了大量的医疗费。
《介护保险法》规定,介护保险对象主要为65岁以上的老人,称为第一号被保险者。
还规定40岁以上的国民必须加入并缴纳介护保险金,但65岁以上人群交纳数目根据家庭人口、是否领取老龄福利年金及家中是否有交纳居民税的人等不同而有不同。
按规定,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以后。
但是,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中老年人,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老年人(被保险人)如果需要介护服务,个人必须先向市町村提出书面申请,市町村在听取主治医生(直接与该老人经常接触的社区医生)意见的基础上,派调查员前往老人家中调查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