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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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约管理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约管理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约管理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业主委员会这一居民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存在,为小区的管理及居民利益的维护提供了一个合规合理的平台。

然而,要使业主委员会发挥其功能,确保议事的公正有效,以及保障公约的管理顺利进行,就必须制定一套严谨的议事规则和公约管理办法。

首先,业主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应当明确。

让居民代表参与会议,发表自己的意见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然而,许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过程中常常出现个别委员占据主导地位或者走马灯式的发言情况,这对于保障居民利益和营造民主氛围并不利。

因此,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一项议事规则,明确每位委员的发言时间和顺序,并鼓励委员就事论事,遵守议事规则。

其次,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应当公正透明。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因此,任何决策都应当以业主的利益为导向。

在决策过程中,委员们应当尊重多数人意见,并能够详细解释各项决策的理由与经济效益。

如果有异议,应当充分听取各方观点,并通过合理的讨论和投票程序进行决策。

此外,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议事结果与决策。

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有利于增强委员与居民的互信,也是维护业主权益和小区稳定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每次会议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全体业主发布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议题、讨论结果和所做决策,以及解释每项决策的理由。

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们汇报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接受他们的监督与意见。

除了会议的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还要对公约管理进行规范。

公约是居民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可以促进小区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

为了保证公约的有效执行,业主委员会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制定详细的公约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作为外部监督建立,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以及不同违反公约行为的处罚措施。

公约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在于建立起有力的监督机制,使得每位业主都能自觉遵守公约。

在管理办法中,可以规定不同违反公约行为的处理方式,如书面警告、罚款等。

深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深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使用说一、本议事规则为示范文本二、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容深圳__________(物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示范文本第一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本议事规则_________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第二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改(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第四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议(一_____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第五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员会)负责召集(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召集会议,经区主管部门责令,仍召集的(二)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集体辞职的(三)业主委员会被区主管部门责令解散的第六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召集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提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议程(三)印制表决票或选票(四)在业主中推选若干表决票和选票的发票人、计票人和票人(五)核实业主身份(六)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议程公示,公示时间日(七)在会议召1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会议通知并在小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会议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八)其他会务准备工作第七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程序如下(一)会议召集人就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会议召集况及业主到会情况等进行说明(二)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需要决议事项进行说明(三)参加会议的业主对需要决议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四)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票(五)会议召集人公布投票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投票结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说明,确定并宣布决议事项是否通过(六)会议召集人将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域内公告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24281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福州市区(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小区全体业主组成,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本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本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全称:福州市区业主大会(以下简称“业主大会”)。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小区,北至路。

第五条本业主大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区路号。

第六条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的成立:本业主大会已于2005年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发起:(一)业委会成立前或最后一届业委会任期届满但未如期完成换届选举的,须由十人以上业主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在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筹备组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的产生规则及议事规则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政府指导意见,依法进行。

(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第九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事内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委会或者更换业委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一)业委会成立前或最后一届业委会任期届满但未如期完成换届选举的,由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本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临汾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公约。

并于年月日经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表决通过。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1.阐明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规定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各单元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养、保险、维修,达到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统一管理,使各业主有效享有其购置的单元,使得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环境整齐、卫生、清洁、美观,使得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延长。

3.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以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小区状况小区名称:_____,小区类型:______,小区业主总户数: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平米,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平方米;小区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物业状况物业名称:物业坐落:土地使用权面积及使用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号:总建筑面积及划分单元:共用部位: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的权利:(一)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二)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三)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户内装饰装修;(四)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合法修缮,但政策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五)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和督促物业公司及时组织修缮;(六)有权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与其他业主一起对本小区物业实施民主管理:1、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及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4、请求召开业主大会的权利;5、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情况;(七)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八)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九)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十)有权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十一)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青岛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青岛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青岛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会议目的业主大会是业主自治的一种体现,旨在协商解决小区内的各种事务和问题,推动小区的良好发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2.会议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提前15天通知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3.会议主持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应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一员,具备一定的业主自治知识和组织能力。

4.会议议程业主大会的议程一般包括审议上次会议纪要、审议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业主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等内容。

5.会议程序1)开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提醒业主携带业主身份证明材料签到。

2)审议上次会议纪要:主持人宣读上次会议纪要,进行表决通过。

3)审议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宣读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并表决通过。

4)审议财务报告:财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宣读财务报告,讨论并表决通过。

5)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宣读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并表决通过。

6)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提名候选人并进行投票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7)审议重大事项:对于小区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8)其他事项:业主提出的其他安排在议程尚未安排的事项。

6.议事规则1)发言:业主会议允许业主进行发言,但应根据议程和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不得无序喧哗或影响会议进行。

2)表决:会议中各项事务的决策应通过表决方式达成,根据法定比例通过或否决提议。

3)纪律:业主会议中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干扰会议秩序的行为,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请出会场。

7.会议纪要业主大会的会议纪要由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记录,应真实记录会议的过程和决策结果,纪要应当签字确认并公示。

8.会议结果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为最终决议,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结果妥善办理并向业主进行通报。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07512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引言:业主大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旨在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共同管理物业。

为了确保议事规范、高效,制定一套合理的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示范文本,以供参考。

一、议事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确保业主大会的议事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共同管理物业。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业主大会的议事活动。

二、议事前准备2.1 通知:业主大会应提前至少15天向所有业主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2.2 材料准备:业主大会应提供相关议题的详细材料,以便业主事先了解并做好准备。

三、议事程序3.1 主持人:业主大会应选举一名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并维持议事秩序。

3.2 议程确定:主持人根据会议通知和业主提出的议题,确定会议的议程。

3.3 议程调整:业主大会可根据需要对议程进行调整,但需经过多数业主同意。

3.4 议事时间控制:主持人应合理控制议事时间,确保每个议题都有充分的讨论和表决时间。

四、发言规则4.1 申请发言:业主在会议开始前或会议期间向主持人提出发言申请,并说明要发言的议题。

4.2 发言顺序:主持人按照申请发言的先后顺序,依次给予业主发言权。

4.3 发言时限:主持人可根据议程的紧迫程度和与会业主人数合理设定发言时限。

4.4 发言内容:业主在发言时应尽量围绕议题,避免涉及个人攻击、敏感话题等不相关内容。

五、表决程序5.1 表决方式:业主大会可采用投票、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

5.2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当由主持人宣布,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5.3 特殊表决: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需要特殊程序的议题,业主大会可决定采用秘密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6.1 记录人:业主大会应指定一名记录人,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表决结果。

6.2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

6.3 会议记录的保存: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章程(议事规则)

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章程(议事规则)

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章程(议事规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全体业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规范业主大会活动,提高议事效率,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XXX小区业主大会的设立、运作和监督。

第三条原则在本XXX小区内,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本业主大会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本规则所称物业,是指XXX小区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则所称业主,是指XXX小区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则所称业主代表,是指当物业管理区域较大、业主人数较多时,以楼幢、单元等为单位推选的代表,该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征求所代表的业主意见。

本规则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以其他形式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本规则所称业主大会,是指XXX小区的全体业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规则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物业自治组织。

本规则所称业主委员会,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XXX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根据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和办理业主大会授权的相关事务的业主大会常设机构。

本规则所称业主公约,是指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的,规定业主、使用人在XXX小区相互之间及其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方面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守则。

第五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负责XXX小区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六条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业主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身份的认定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当参加业主大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关于发布《深圳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和《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和《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
(一)提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
(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议程;
(三)印制表决票或选票;
(四)在业主中推选若干表决票和选票的发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核实业主身份;
(六)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及议程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会议通知并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第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 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___时至___时,下午___时至___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___时至次日上午___时,中午___时至___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业主大会对公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1:
附件2: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地:
(三)法定代表人:
(四)联系电话:
(五)通讯地址:
二、物业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三、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内容。
深圳市 区 (物业)
业 主 公 约(示范文本)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的召开和议事程序,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和议事程序,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研究解决共同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实行民主决策原则,依法有效。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须由全体业主代表通过。

第二章业主大会的召开第六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并提前至少15天向全体业主发出通知。

第七条业主大会通知内容应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参会要求等相关事项。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当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通知应通过小区公告栏、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发布。

第九条业主大会可根据需要确定实体或网络形式的会议方式,确保业主参会的便利性。

第十条业主大会召集人应提前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确保会场布置、资料准备等工作完善。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第十一条业主大会议程应当由召集人事先制定,并在会议开始前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议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主持人开场、确定主席团、确认与否决议事规则、审议批准上次会议纪要、审议物业管理情况、审议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的议事主持人应当保持中立、公正,严格按照议程进行会议。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的发言须有序进行,依次申请发言,遵守发言时间限制,维护会议秩序。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对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公开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应当及时记录会议过程,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持人宣读确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对于涉及小区重大利益或涉及法律法规的事项,应当通过书面决议形式进行。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第十九条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得到全体业主的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通报,并督促其切实执行。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 引言业主大会是由业主共同参与的重要决策机构和交流平台。

为了促进业主之间的相互了解、合作和共同发展,确保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 会议召开2.1 业主大会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前向业主发出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等相关事项。

2.2 会议通知应在发出之日起至少提前七天送达至每一位业主手中,或通过电子邮件、公众号等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告。

3. 会议议程3.1 会议议程应在业主大会前向业主发出,并应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时间安排和其他重要事项。

3.2 业主可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议加入特定议题,并应于会议前书面提交材料,以供参会业主与会讨论。

4. 会议主持4.1 业主大会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主持,须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

4.2 主持人有权对会议过程中的言行进行管理,保障每一位业主的发言权和表达权。

5. 议事规则5.1 业主大会遵循民主原则,任何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多数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5.2 每位业主在会议上享有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并应遵守相互尊重、礼貌待人的原则。

5.3 业主大会应当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多样性和不同观点,在充分讨论后作出明确的决策。

5.4 议事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过长的开会时间和疲劳感。

6. 会议纪要6.1 会议纪要是业主大会的重要记录和审定依据,应由主持人或秘书承担起起草、整理和保存的责任。

6.2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主要议题、参与人员、决议等内容,并应在会后及时向业主通报以确保透明度。

7. 会议决议执行7.1 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具有约束力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全力执行已通过的决议。

7.2 若会议决议需要通过外部合作伙伴或相关部门予以执行,应及时沟通、落实和跟踪,确保决议的有效执行。

8. 其他注意事项8.1 业主大会的相关费用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并应公示透明。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体草案)为维护河南师范大学第一家属区和第二家属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业主大会一、业主大会代表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二、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四、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协助。

协同街道、居委会共同制度好社区各项工作,构建和谐社区。

第二章议事内容一、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五)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六)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报酬;(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十)改变和撤消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一)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代表业主大会行使日常监督物业管理正常运作;(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四)起草或修改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起草或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或修改方案;(六)起草或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七)起草或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八)起草或修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九)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依据《业主公约》对违反《业主公约》规定的业主,会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十一)决定法律诉讼事宜;第三章业主投票权一、业主登记制度:1、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发出登记通告、张贴于建筑物区域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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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文档Rules of procedure documents of Shenzhen owners' Congress and owners' committee合同编号:XX-2020-0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文档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2024年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一)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规则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所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会的召开(一)业主大会的召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并提前至少七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业主。

(二)业主大会的议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 审议业主公约的实施情况;3. 审议业主大会的财务报告;4. 讨论决定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5. 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

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一)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2.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3.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5. 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议事规则(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每位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议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或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场所或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等事项。

(三)议事程序包括:会议通知、签到登记、讨论事项、表决投票、结果公布等环节,应当确保每位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表决票应当明确表决事项、表决方式、表决时间、表决结果等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五、监督机制(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新修订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新修订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____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第二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_________________。

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________,副主任为:________,秘书为:_________。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由小区内所有业主和产权人参与的决策机构,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组织、议事及决策应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大会是小区内居民履行共同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场所,相关人员应认真对待。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共分为:议事准备、会议召集、会议程序、表决程序、议事记录等五个部分。

第二章议事准备第六条业主大会开会前15天由业主委员会向所有业主和产权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议事材料。

第七条会议通知应明确开会的时间、地点、议程,内容应真实、详尽、准确,业主和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如有意见需提前告知。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提前组织并公示业主大会参会名单。

第九条业主大会发言人应提前确定,并向所有与会人员说明会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三章会议召集第十条业主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如果主任因故无法履职,应由副主任代行召集职责。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的开会时间应选在所有与会人员都能够方便参与的时段。

第十二条会议召集前应有充分准备,确保会议的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到场,组织会议签到及相关事务的安排。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进行。

第十五条开会时应确认与会人员是否满足法定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方可开始会议。

第十六条开会时应由会议发言人宣读会议通知及议事材料,并介绍会议议程。

第十七条与会人员有发言权,但需提前申请,并得到会议主席团的同意。

第十八条与会人员发言时需遵守会议纪律,讲述事实,理性表达个人意见。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言,不得超时。

第二十条与会人员的发言数量应均衡,每人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可以邀请业务专家就特定议题进行专题发言,并参与相关讨论。

第二十二条会议发起提案时,需按规定提前将提案材料提交给业主委员会,并经相关程序审核。

2021新版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1新版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编号:YB-HT-0296492021新版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The contrac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that must be performed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Design2021新版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五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公布日期】2005.01.31•【字号】沪房地资物[2005]74号•【施行日期】2005.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沪房地资物[2005]74号)各区县房地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我局对沪房地资物[2003]456号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沪房地资物[2003]456号文同时废止。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努力创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居住社区”。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三、物业类型:(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套,非住宅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十一)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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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资料请访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个示范文本的通知成房物管[2003]8号各区(市)县房管局(办、所),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个示范文本,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二个示范文本的通知》(成房物管〔200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业主公约》示范文本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公约(示范文本)说明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2、本示范文本[]中的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制定业主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制定业主公约,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业主公约物业名称:;物业类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座落位置:(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效力)本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管理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四条(业主权利)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与其他业主一同对本物业实施管理。

(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四)提出修改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七)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权利;对其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九)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

(十)。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义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遵守本公约,以及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告知受让人遵守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三)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注意保护环境;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清除所洒落在共用场地的物品;自觉恢复所污染、破坏的地面原样。

(五)配合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养护。

责任人承担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责任。

(六)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清楚物业管理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主动配合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避免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当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或约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不进行维修养护,视为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养护,并按规定或约定分担维修费用。

(八)安全使用水、电、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处理、报告。

预留紧急联系方式,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九)。

第六条(物业使用禁止行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豢养宠物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十)违反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管理规则,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

(十一)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休息时间制造噪音污染。

(十二)擅自在房屋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设计和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加固处理。

(十三)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四)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十五)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六)。

第七条(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共同分担,并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清。

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其缴存标准、管理、使用和监督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幢或一户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首次专项维修资金30%时,由业主委员会向该幢或该户房屋业主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对不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存、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并代表其他业主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起诉。

第十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一)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三)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四)。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二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因物业管理纠纷而引起民事诉讼的,其费用由当事人依法承担;提起共同诉讼的,经当事人授权,推荐诉讼代表人具体实施,其费用由参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依法承担。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违反本公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含义:(一)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六条(公约通过)本公约经年月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公约修改与补充)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公约的决定均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本公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十八条(公约备案)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公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公约保存与执有)本公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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