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结养老“双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2008071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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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2023

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2023

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2023引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当前养老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我国决定推行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以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同时为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

背景当前我国的养老制度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养老金支付压力日益增大,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足的风险;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年人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基于以上问题,我国制定了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

养老“双轨制”的内涵养老“双轨制”是指基本养老金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并行推进的养老制度。

其中,基本养老金制度属于全民性养老保障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保人员;而职业年金制度属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制度,适用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

养老“双轨制”的优势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养老“双轨制”能够发挥两个制度的优势,基本养老金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职业年金制度则可以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养老金方案,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分散风险养老“双轨制”将保险风险进行分散,降低社会对养老金支付的压力。

基本养老金由全民共同缴纳,职业年金则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分担了养老金支付的责任。

合理引导资金投资养老“双轨制”中的职业年金制度可以更加灵活地引导资金投资,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为老年人的养老金增值提供更多的机会。

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通过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面,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

养老“双轨制”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提高养老金的支付水平,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增加财政支持,确保基金的充足。

•加强养老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职业年金制度改革•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员工参与职业年金计划。

•完善职业年金缴费机制,鼓励个人自愿缴纳职业年金,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布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布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布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近日,我国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在此背景下,养老金双轨制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原先的养老金双轨制分为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两种。

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养老金计划,而社保基金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养老金计划。

企业年金既要缴纳社保基金,又要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使得企业和职工的负担都变得很重。

而社保基金又经常出现资金短缺、缴费不足等问题,给养老金支付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养老金双轨制的废除面对这样的情况,改革一直是必然的选择。

2021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双轨制也成为了改革的重点之一。

具体来说,养老金双轨制废除后,企业将不再需要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相应地,社保基金的缴费比例将提高,养老保险制度也将变得更加公平和健康。

这样的改革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支持。

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废除养老金双轨制能够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

而提高社保基金缴费比率,则能够保证养老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其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除了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缴费比例。

在养老金双轨制废除后,社保基金的缴费比例将得到保障,并且还有望进一步提高。

这样一来,就可以充分保障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加强个人账户管理。

养老金双轨制废除后,所有职工的养老金都将统一由社保基金管理。

此外,个人账户管理也将更加严格,大大降低养老金账户出现异常和风险的概率。

•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

改革后还将鼓励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险领域的作用。

商业保险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化的养老保险服务。

总结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养老金双轨制的废除,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它能够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提高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2020年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2020年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昨天上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 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养老金】“双轨”待遇差距大矛盾突出马凯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由2020年的647元提高到今年的2070元。

2020年底,全国城乡老年居民月人均养老金82元,其中各级政府全额负担的基础养老金76元。

养老金并轨后,对于数目最庞大的“中人”的总体改革方向是先涨后缴,也就是先上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得涨幅足以覆盖社保支出的部分,从而不会影响员工原有的工资水平,这样一来,对一些地方财政资金,面临着涨工资和交社保的双重压力。

“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人社部近期通报,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都是增加的。

由于调资工作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个人缴费工资的高低差异较大,具体到个人,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

马凯说,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但公平性不足。

其中,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2020养老金制度告别双轨制[最新消息]

2020养老金制度告别双轨制[最新消息]

2020养老金制度告别双轨制[最新消息]退休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2020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前一种,按照现行的制度,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退休前工资90%的退休金。

后一种是由企业缴纳占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个人工资的8%,退休后,职工养老金的多少就与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额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按正常工作年龄,据相应的缴费比例,退休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

2020养老金制度告别双轨制【最新消息】(3)西安~长沙K1350/47K1348/9次1对,经由京广、陇海线运行,使用25G型DC600V车底开行,与西安~海口K1170/67K1168/9次套跑。

广铁集团担当。

实行2.5天张弛有度的弹性休假,为实现“常回家看看”、“出去走走”提供了时间条件,有助于提高旅游质量、拉动消费等,它的好处显而易见,因此得到了许多赞同的声音。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政策落实并非看上去那么美好。

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我国在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上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可持续”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实际上,早在1990年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阶段,世界银行向中国政府建议就是建立“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是保证所有退休职工生活在贫困线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基金积累制的强制性个人账户,第三支柱是对期望目标做补充的自愿缴费。

养老保险“双轨制”的终结及制度改革

养老保险“双轨制”的终结及制度改革

养老保险“双轨制”的终结及制度改革作者:石枫来源:《青年时代》2016年第19期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老保险“双轨制”所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和诟病的问题,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对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阐述。

关键词:养老保险;双轨制;终结;制度改革一、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形成及存在原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双轨制”所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而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和诟病的问题,据统计,1990年,我国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年人均离退休费分别为2006元和1664元,差距还不算大。

到2004年则分别为16532元和8081元,企业职工仅是机关事业人员的48馏%,差距已十分明显。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但退休金却远高于企业职工,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往往能达到80%至90%,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大部分不足50%。

现行养老制度的“双轨制”涉及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问题,尽快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终结“双轨制”,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全社会的期盼。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认识和建议缩小机关事业与企业的退休差距主要在于“拉低限高”。

“限高”主要体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分省区开始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缴费试点。

2015年1月14日,国家正式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进行了全面规定和部署。

然而单一的改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并不能够改变企业养老金水平较低的现状。

要想真正缩小差距,提高养老金保障水平,最主要的是要提高企业人员的退休待遇。

(1)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低的原因尽管我国已连续十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但企业养老金替代率较低仍是不争的事实。

在当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中,影响替代率的主要有两个因素。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公务员须缴纳月工资8%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公务员须缴纳月工资8%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公务员须缴纳月工资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养老保险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养⽼保险⾦双轨制是什么意思养⽼保险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是⼀种带歧视性的养⽼保险政策,下⾯是店铺⼩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养⽼保险双轨制的介绍。

养⽼保险⾦双轨制是什么意思所谓“退休养⽼⾦双轨制”,是指不同⽤⼯性质的⼈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制度。

从总体上说,退休养⽼⾦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

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保险的改⾰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了社会化,⽽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个差距。

如今,我国养⽼⾦主要分为两类:事业单位⼈员退休养⽼⾦和企业⼈员退休养⽼⾦。

⼆者实⾏的不同制度,被舆论⼴泛称为养⽼“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是⼀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

⾃1992年起⾄今,我国实⾏的是“养⽼保险双轨制”的歧视性退休制度:即企业职⼯实⾏由企业和职⼯本⼈按⼀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作时不仅不需要缴纳养⽼保险费⽤,⽽且退休⾦由国家财政统⼀发放。

两种制度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是统筹的办法不⼀样即企业⼈员是单位和职⼯本⼈按⼀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筹资;⼆是⽀付的渠道不⼀样即企业⼈员由⾃筹账户上⽀付,⽽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保险标准远远⾼于企业退休⼈员,如今差距⼤概是300%~500%。

养⽼保险双轨制导致的养⽼⾦差距越拉越⼤,近⼏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员的养⽼⾦进⾏了8连调,但8次连调的总和,尚不⾜机关事业单位⼀次调整的幅度,从⽽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扩⼤到了五六千元。

如今,养⽼⾦差距仍有继续扩⼤的趋势。

养⽼保险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从制度上将中国社会划分了两个类似封建社会的社会阶级,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规定了达到正常待遇三到五倍的超国民待遇,贬低了企业职⼯及其他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与尊严,⼀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盾,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并为青少年的树⽴良好的职业理想产⽣了负⾯影响。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公务员须缴纳月工资8%[摘要]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单位缴纳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20%。

参保人员未领足139个月即死亡,家属可继承余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布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实施细则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布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实施细则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布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企业的管理,统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

第三条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员工创造良好的退休保障环境,确保员工获得应有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生活幸福感。

第四条养老金双轨制的废除本企业正式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实行统一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不再依据不同身份和职位差别而设立不同的发放标准。

第二章养老金缴纳第五条缴纳比例和基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员工应依据个人薪资的肯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具体缴纳比例和基数如下:1.企业员工应依照其工资总额的12%缴纳养老保险费用;2.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为员工当月的工资总额。

第六条缴纳责任1.企业应定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用;2.企业应定时办理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手续,并保证料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员工个人缴费1.企业员工应定时足额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费用;2.企业应帮助员工办理个人缴费手续,确保缴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缴费方式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式分为两种:企业代缴和个人自缴。

1.企业代缴:企业依照规定比例和基数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并代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2.个人自缴:企业员工可以自己乐意选择本身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第九条缴费记录和核算1.企业应妥当保管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并定期报送社会保险机构,确保缴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对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进行核算,并及时向员工告知相关缴费情况。

第十条缴费异常处理1.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异常的员工,企业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解决问题;2.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缴费,企业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缴,并依法采取法律措施。

浅析“双轨”到“并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双轨”到“并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双轨”到“并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一、我国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状当前,我国主要分两类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职工和公务员、机关单位养老制度。

这被称作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

所谓双轨制,就是一种区别对待两种方法并举的制度设计。

简单说来就是对于机关单位和企业员工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人员,享受到的是两种不同的养老退休待遇。

目前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的是在2022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政策,即企业缴费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调整到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句满1年发给1%,账户养老金标准是由个人账户储蓄额除以养老金计发月数得出的,而计发月数是由当地人口平均顶期寿命和退休年龄等因素决定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计发办法是待遇确定型的,也就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退休员工的养老金是事先规定好的,依据离休及退休人员离退休时的工资标准来计发的,并参照离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领取,工作年限越长相应的比例也就越高。

然而这种方式明显不合理,主要是因为离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往往是工作岗位上的最高工资,结果是导致退休金的代率太高。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困境分析基于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及老龄化日渐加快的时代背景,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在实践中遇到厂越来越多的挑战,从社会角度看,由于我国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金制度方面的差异,在两者相互转移接续存在困难,在筹资方式上企业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时是义务性的,而机关单位员工的养老金却是国家财政进行统一拨付的,在待遇发放环节中也缺乏公平合理的分配。

例如企业员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的发放会根据物价的浮动,经济的增长等因素作出相应的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浮动要同在职人员的涨幅保持一致,这必然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负担,也会导致双轨制下的不公平分配。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又称老年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关心的是统一比较尺度。

例如,所谓待遇水平不降低“是和谁相比不降低”。

此外,他提醒说,在这一“历史性变动”真正发生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变动务必慎重,否则容易给改革推进造成阻力。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养老保险是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养老保险的制度改革,涉及金融市场、财政体系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复杂而艰巨。

中国养老保险体制建立、改革与发展现状如下: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发起并支持的、建立在劳资分责基础上的老年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乃至对一国或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从建国至今,中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出台,我国开始探索养老保险体制建设,至1966年文革已初步形成基本的养老保险体制框架;1984年,国有企业退休费用全社会统筹在辽宁、广东、江苏和四川展开试点,1987年正式开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改革,1991年《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筹集模式开始形成,1995年明确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财务制度,20XX年辽宁试点做实个人账户,20XX年全国10%的县(市、区)新农保试点,20XX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社会保险法》出台。

截至20XX年,全国共有2343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亿人参保,9880万人领取养老金;2147个县(市、区)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334万人参保,641万人领取养老金②。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正在朝着到2020年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宏伟目标迈进,但是,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阻碍也应引起足够重视。

中国终结养老“双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终结养老“双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国终结养老“双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1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标志,酝酿多时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终于启动。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该项改革充分彰显了官方“啃硬骨头”的改革决心;而要保证改革顺利推进,需在细节上下更多功夫。

所以,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双轨制”和“待遇差”成了推动本次变革的最大动因,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成了本次改革的重点对象。

此次改革以“统一”为核心,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而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需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需按照本人缴费工资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是改革方案中值得关注的一大亮点。

在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看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利益调整,而非具体的技术问题。

在此情况下,先在小范围内试点,再推广到全国的改革路线“意义不大”。

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中央立志啃下这块改革“硬骨头”的决心从中可见一斑。

这种改革决心很大程度上源于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二十多年来,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由此导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社会保险缴费与待遇不平等,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

更大的问题在于,随着中国“跑步进入”老龄社会,加之财政收入由高速转为中低速增长态势渐明,养老金缺口隐忧若隐若现。

关于职业年金。

按照国家规定,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参保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官方数据显示,20XX年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总收入近22500亿元(人民币,下同),支出18400亿元,当期结余超过4000亿元。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四要点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四要点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四要点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四要点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焦点1】个人按缴费工资8%缴纳按照昨日公布的文件,此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

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看来,这一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决定中最重要的内容。

“这确定了统账结合的结构,这个标准也与和城镇职工缴费结构完全一样。

”这意味着,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基本一致。

体制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将转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焦点2】单位职工须缴职业年金决定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此前,一些国企年金制度被外界诟病为“变相福利”。

那么此次改革中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又是否面临同样的质疑?杨立雄介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企业年金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他认为,我国企业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而其中多为国有垄断企业。

养老金双轨制终结

养老金双轨制终结

随着《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正式公布,中国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开始按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按工资的4%缴纳职业年金。

从《决定》的表述来看,这次改革将通过施行“老人(已退休人员)老办法,新人(以后新入职人员)新办法,中人(目前在职人员)设立过渡性养老金”来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预计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缩水。

不过,虽然养老金待遇总体上不会大降,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讲,由于个人要承担占工资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占工资4%的职业年金,其工资收入势必将会减少,因此,涨工资成为了公务员群体的普遍诉求。

而有专家预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将很快推出,给公务员涨工资可能性非常大。

“双轨制”施行20年终破除自1995年开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保费的“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同时并行,被称为“双轨制”。

“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养老保险,但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却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距矛盾突出,这种状态持续至今已近20年,一直饱受争议,呼吁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改革的声音不断。

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然而6年过去了,试点地区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究其原因,不在于技术设计问题,而在于利益平衡问题。

这项改革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顶层设计和顶层推进,落实中势必面临强大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养老保险改革并列、并行。

时政热点:终结养老“双轨制” 彰显社会公平

时政热点:终结养老“双轨制” 彰显社会公平

时政热点:终结养老“双轨制”彰显社会公平养老保险改革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养老待遇“一刀切”地拉平,而是各类群体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

改革致力于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国务院于1月14日对外公布,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公众期待的养老金“并轨”改革终于“破冰”。

养老金“双轨制”并行20多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尤其是如今,社会化的养老保险覆盖全国8.3亿多人,只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一直是社会的焦点矛盾之一。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体现了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可以说,这是向养老公平迈出的关键一步,接下来就是配套制度的完善落实,以确保改革稳步顺利推进。

需要厘清的是,养老保险改革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养老待遇“一刀切”地拉平,而是各类群体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制度、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

此次“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改革原则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诸多有“含金量”的实质改革有力回应了之前公众对养老公平的诸多期待:如强调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改革前后待遇衔接政策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行;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待遇等。

这些都说明改革致力于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养老金“并轨”完善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标志我国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从中可以看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意义在于,在全社会形成基础制度统一、公平的养老保障取向,使各类群体获得积极的保障预期。

我国养老保险的双轨制改革

我国养老保险的双轨制改革

摘要: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双规制的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

-ff]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而与此同时我国正逐步走向老龄化社会,这使得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养老保险双轨制暴露出诸如社会不公平、财政压力过大以及阻碍人员的合理流动等等问题,改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的建议:采取相同的养老金调整方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合理衔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关键词: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一、割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是由于我国特殊国情而形成的,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

是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主要体现在统筹办法,支付渠道,享受标准三个方面的不同。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通常有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理,退休工资依据工作年限和职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比例发放。

职工个人不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建立个人账户。

我国企业职工退休制度则采取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的方式,退休金与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相挂钩。

由于长期采用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不同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使得不同制度下的退休金差距越来越大,造成了社会不公平的加剧,民众对双轨制的意见越来越大,并且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没有个人账户完全没有财政负担,也给政府各级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面对这些问题我国已有学者进行了相关的研究,郑功成(2010)认为社会保障具备综合性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不健全,不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会导致行业之间,劳资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呈持续拉大趋势,初次分配领域的不公会延伸到再分配领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合理分配财富的主要途径,也是社会和谐发展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条件与保证。

【1】肖严华(2008)认为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仅在绝对额上低于机关,事业单位,而且年均增长率也大大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因此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退休人员在养老待遇上的差距越来越大。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险计划。

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层次或第一支柱,政府倡导但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原来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或第二支柱,团体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则构成第三层次或第三支柱。

我国的养老改革大体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借鉴苏联的经济运行模式我国过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在城镇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为国家劳动保险。

建国伊始,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基金的征集与保管、待遇水平都作了详细规定。

1953年,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

该决定统一了劳动保险待遇的开支渠道,规定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3%提留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企业的工会管理,其中70%留给基层工会用于支付各种劳动保险待遇,30%上缴全国总工会,由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

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该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男性和女性退休养老的工龄要求分别从25年和20年降低为20年和15年,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

至此,几乎所有的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从筹资方式看,这种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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