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安行政(治安)案件注意事项及示范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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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地点XXX处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办案人员
被处罚人身份证号:此栏为增加项(处罚决定书上没印),由办案民警
用钢笔填写在此位置。
被处罚人或者单位意见:此栏也为增加项,由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在此
位置亲笔书写上“对处罚无意见”几个字后签名。(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被处罚人或者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兰州市森林公安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XXX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XXXX工作单位
被处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
因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申领居住证的,根据《兰州市流动
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款第项,决定给予
警告的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市
森林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案由只能是公安部规定的名称:如盗窃不能写成盗窃公私财物,应为“XXX被盗窃案”或“XXX 盗窃案”;
6、对违法嫌疑人询问笔录中的告知事项有:办案民警的身份告知、违法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传唤告知、鉴定结论告知和家属通知等内容要逐项记录在卷;
7、由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告知笔录中达不到听证标准的只填写告知内容“1”栏,告知笔录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告知人应为两人签字;告知内容应写为“(例)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三)项之规定,拟对你进行行政处罚”;如果给予2000元以上罚款以及吊销许可证的,在告知内容“2”栏里不需要写明行政拘留具体几日和并处(单处)罚款的具体数额,仍然按照条文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采取模糊告知。
11、扣押清单中物品数量用大写;
12、在行政处罚中,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在呈批时写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条款、依据一并呈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在履行方式中体现,具体写明条款,依据和不执行行政拘留;
13、履行方式的写法:“限你于 年 月 日到银行缴纳罚款”或“当场收缴”或“不予处罚”等;
14、行政拘留执行后,要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一般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通知家属的方式(如打电话、发短信)、时间等内容并盖章;
兰州市森林公安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XXX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XXXX工作单位
被处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
因违反规定用火 ,根据《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 二条第(二)项,决定给予警告,50元罚款或者单处警告的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市
森林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滥伐、盗伐林木和偷盗幼树情节轻微的,责令其补栽被伐数量十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补种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二)违反规定用火的,予以警告,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损失金额
三至五倍的罚款。源自文库
各办案单位:
针对我局辖区频繁发生较小火警、火情且没有造成损失的特点,根据《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处以警告、50元罚款的可引用该办法第三十二条(二)项之规定给予公安行政当场处罚;对处以警告、50至200元罚款和责令赔偿损失的,应按照公安行政一般程序进行办理。
15、由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做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强制戒毒决定书上的行政复议机关为“兰州市公安局;由公安派出所做出的决定书复议机关为“兰州市森林公安局”;
16、当场送达:违法行为人在决定书上当场签字的,即为送达,不再开具送达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是当场送达的,需用送达回执,代收代签要注明原因,且注明由谁代签,由谁捺印。
(一)单位招用流动人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
(二)雇主招用流动人口的,由雇主申报办理;
(三)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由房屋出租人督促或带领承租人办理;
(四)其他流动人口,由本人申报办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用人单位、雇主、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申领居住证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按每人处以50元罚款。
处罚地点XXX处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办案人员
被处罚人身份证号:此栏为增加项(处罚决定书上没印),由办案民警
用钢笔填写在此位置。
被处罚人或者单位意见:此栏也为增加项,由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在此
位置亲笔书写上“对处罚无意见”几个字后签名。(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被处罚人或者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八、治安管理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徐X盗窃、李XX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案)示范卷
一、办理公安行政案件注意事项:
1、受案编号规范写法:兰森公(X)行受字[2012]第01号
2、受案意见应填写“经初查,XXX涉嫌XX,建议受理”;
3、罚款只能填罚款,不能填治安罚款;拘留填行政拘留,不能填治安拘留;
4、供述及供认不讳应表述为“陈述”;
17、治安调解案件中,要有违法嫌疑人、受害人的书面申请,要求调解或在询问笔录中反映要求调解的记录;
18、所有的案件材料是复印件的都要写明“此件复制于XX卷,复制人XXX”、复制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19、当场处罚案卷由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收缴物品的应有收缴物品清单、当场罚款的应有罚款收据成一卷;当年办理的当场处罚可以按每50页装订成一册,打一个总目录;在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时还应注意:(1)被处罚人身份证号此栏为增加项(处罚决定书上没印),由办案民警用钢笔填写在决定书上;(2)被处罚人或者单位意见此栏也为增加项(处罚决定书上没印),由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在决定书上亲笔书写上 “对处罚无意见”几个字后签名。
三、《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兰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2011]第1号
《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袁占亭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8、对违法嫌疑人口头传唤的8小时内,询问笔录中第一次询问笔录填写口头传唤时间及权利义务告知,第二次询问笔录中不再重复,只记录遗漏的内容和需要着重强调的内容;
9、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规范的写法为“二0一一 年 月 日”不能写成2010年 月 日,盖章应盖到落款日期上;
10、扣押物品中发还接收人由本人签字,不能由民警书写;
20、扣押的物品在发还时,制作发还物品清单发还就可以了,没必要写领条。
21、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一律签名,不得打印。
22、贩毒人员或者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需先行政处罚,并且对违法嫌疑人吸食毒品的地点、时间、吸食毒品的方式等要进行详细询问,记录在案。
二、《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县)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林业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办理公安行政(治安)案件
注意事项及示范案卷
一、办理公安行政(治安)案件注意事项
二、《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范例: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三、《兰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范例: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四、当场处罚决定书示-范例
五、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范例
六、告知笔录-范例
七、治安调解(张X殴打他人案)示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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