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关于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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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提出过以下的商品价值构成公式: W=C+V+M 其中 W 为商品价值,C 为不变资本价值,即物 化劳动(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V 为可变资本价 值,即表现为工资的劳动力价值,M 为剩余价值, V+M 为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 然而,经过一百多年来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 力的巨大发展,现代化生产力已经不只是由生产 资料和生产劳动这两个简单要素构成,而是一个 由 多 层 次、多 因 素、多 变 量 结 合 而 成 的 复 杂 巨 系 统。商品价值也不只是由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 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V+M)两个部分构成,而是 由更多更复杂的组成部分构成。根据我们的分析 和推导,应该把马克思的价值构成公式展开和完 善为如下的新公式: W=C+V+M+S=C1+C2+C3+V1+V2+V3+M1+M2+M3 +S1+S2+S3 其中 W、C、V、M 含义同上,S 是社会成本、间 接成本、隐性成本,是间接劳动转移的价值,C1 是 劳动资料转移的价值,C2 是劳动对象转移的价值, C3 是非物化劳动产品(如服务产品、知识产品)有 偿使用转移的价值,V1、V2、V3 是活劳动创造的用 以补偿劳动力价值不同部分的价值,V1 是劳动力 价值中生活资料价值、教育培训费用和医疗保健 费用,V2 是劳动力价值中家务劳动的价值,V3 是 劳动力价值中求学劳动的价值,M1 是劳动者活劳 动创造的剩余价值,M2 是无偿利用的知识产品的 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剩余价值,即知识剩余价值 或叫科技剩余价值,M3 是生产力系统中系统效应
根据新的价值构成理论,我们可以为新的社 会主义分配理论,包括工资理论、利息理论、利润 理论、地租理论、税收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和积累 理论奠定坚实的劳动价值论基础。因为在劳动产 品的价值构成中包含着物化劳动、知识化劳动和 服务性劳动有偿转移的价值 C,所以在价值分配 中应该补偿这一部分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 本。因为在价值构成中包含着活劳动创造的新价 值 V+M1,所以在社会主义价值分配中应该按劳 动贡献分配,应该支付工资,工资应该能补偿劳动 力成本价值 V,并让劳动者分享一部分剩余价值 MX。因为在价值构成中包含着投资贬值、投资劳 动、投资费用、投资风险转移的价值 S2,所以在分 配中应该包含按资本贡献分配的部分,应该给予 投资者以合理的利息或利润。因为在价值构成中 包含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劳动转移的 价值 S3,所以在分配中应该包含合理的土地使用 费(地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税费。因为在价 值构成中包含着公务劳动和公共产品转移的价值 S1,还包含着劳动者、社会和历史无偿提供和形成 的剩余价值 M(包括 M1、M2、M3),所以在分配中 应该包含合理的税金、积累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而且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科学技术的 发展、科学管理的发展、社会联系的扩大,劳动剩 余价值、知识剩余价值、社会剩余价值,从而整个 剩余价值在社会产品总价值中的比重必然越来越 大,因而税金、积累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所占比重 也会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关键词:发展价值理论;创新分配理论;深化分配改革;完善分配制度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13)02-0017-08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消除社会分配不公,是多 年来举国上下十分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整个 改革过程中,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完善的 制度设计。但是,目前我国的分配理论还众说纷 纭,分配制度还十分笼统,分配秩序还相当混乱, 分配不公还严重存在。因此,创新分配理论,完善 分配制度,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亟待研究和解决的 重大理论课题和应用课题。我们认为,社会主义 分配理论应该发展创新,应该建立在发展了的劳 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由此建立按 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基本需要分配三结合 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 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同时要改革和完善与收 入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形成的剩余价值,即系统剩余价值或叫社会剩余 价值,S1 是公务劳动和公共产品转移的价值,S2 是 投资利息,即投资有形无形贬值、投资风险、投资 经营管理劳动和投资费用转移的价值,S3 是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劳动转移的价值。[1]
在全新的价值构成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 建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在分配理论上, 由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 产关系的反面”,[2] (P581)“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 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 决定于生产的结构。”[2] (P13) 所以价值的分配应该 完全决定于价值的构成。既然劳动产品的价值构 成中,包括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价 值、其他生产要素转移和形成的价值,所以在社会 主义价值分配中,除了按生产资料即物化劳动转 移的价值进行补偿外,还要按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和按其他生产要素转移的价值进行分配。从而应 该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种 分配并不是基于中国国情、出于利益驱动、为了调 动一切积极因素只能这么做等等被动的、局部的、 暂时的原因决定的,也不是由任何人的主观愿望 和政策设计决定的,而完全是由客观的内在的经 济上的必然性决定的,是由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 素分配内在的同一性、可通约性决定的。一方面, 按劳分配的“劳”,无论是作为劳动力的“劳”,还是 作为劳动的“劳”,无疑是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 程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所以按劳分配本身就 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重要内容之一。另一方面, 各种生产要素尽管形态各异,作用不同,但在多样 性和特殊性中仍然有同一性,这就是其中都凝结 着一般人类劳动,从而都具有一定价值,这些价值 在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中都会直接或间接 地、有形或无形地、显性或隐性地、全部或部分地、 有偿或无偿地转移到劳动产品价值中,形成劳动 产品新价值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劳动产 品的价值本身就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创造和转移的 价值构成的,生产要素的贡献本质上就是对价值 形成的贡献,就是在生产要素形成、运营和使用过 程中的劳动贡献 ;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本质上 就是按劳分配,是按劳分配的固有内容、必然要求 和实现形式。经济学意义上所讲的贡献都是专属 于人的,纯自然物质,包括地球、太阳、月亮、天体
一、把分配理论建立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 的科学基础上
在本世纪初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劳动价值论的 大讨论中,有不少学者探讨了劳动价值论与分配
理论的关系,主要是探讨劳动价值论是不是社会 主义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 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不是应该保持一致。有学者 对此持肯定意见,认为资本主义的主要弊端就在 于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 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不一致 ;在社会主义制度 下应该使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相一致,劳动价值 论应该是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有学者对此持否 定意见,认为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两个不同领 域的问题,没有必 然联系,劳动价值论不是社会主 义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这里的正反两方意见经 过反复争论,并无结果,任何一方都说服不了另一 方。其原因之一是,这里对问题的提法并不准确、 并不全面。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分配领 域的不只是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而是整个劳动 产品、整个商品的全部价值。在这全部价值中,不 仅包括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还包括物化劳动、科 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等直接或间接、有
东方论坛
2013年第2期
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
——关于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一些思考
朱妙宽
(江苏兴化市委党校,江苏 兴化 225700)
摘 要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 主义分配理论应该发展创新,应该建立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由此建立按劳分配、按生产 要素分配、按基本需要分配三结合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应该 把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落实到分配实践中 ;把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落实到工资福利制度中 ;把多种分配方式落实 到多种分配制度中;同时要改革和完善与收入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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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无所谓贡献问题,也不参与分配。一切参与 分配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实际上都是凝结着一般人 类劳动的,也都是有主人、有主权人、产权人、所有 权人的,归根到底,参与分配的是人而不是物,不 是生产要素本身。可见,所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 配,归根到底是按人的劳动贡献分配。从这个意 义上可以说,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本质上也是按 劳分配,是广义的按劳分配 ;与此相对应,过去所 讲的按劳分配是按活劳动分配,是狭义的按劳分 配。所以,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在形式上 可以统一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在本质上可以 统一于广义的按劳分配。
收稿日期 :2013-02-26 作者简介 :朱妙宽(1941-),男,江苏省兴化市委党校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 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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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或无偿转移的价值,还包括“总体工人”联合劳 动产生的系统效应形成的提升了的新价值。因此 在分配理论上需要研究的不只是价值创造与价值 分配的关系问题,而应该是价值构成与价值分配 的关系问题。如果仅仅研究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 的关系,无从解释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 配的问题。如果把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价值来 源割裂开来,仅用所有权解释分配问题,就使分配 理论失去了价值理论的基础,也使价值理论在很 大程度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所以上述正 反两方观点均有不足之处,正确的思路是从价值 构成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上来探索创新社会主义分 配理论。
上 述 分 析 表 明,按 劳 分 配 为 主 体、多 种 分 配 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具有劳动价值论的充分
依据和坚实基础的。上述多种不同的收入分配 形 式 是 与 多 个 不 同 的 价 值 构 成 部 分 相 对 应 的。 其中,工资(以及各种劳动报酬)是按劳分配的具 体形式 ;利息、利润、地租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 具体形式,本质上也是间接的按劳分配和广义的 按劳分配 ;税金、社会保障基金和积累基金则分 别 是 按 社 会 公 共 需 要、个 人 基 本 生 活 需 要、社 会 和企业发展需要分配的具体形式。实质上是各 种特定含义的按需分配形式,或者说是狭义的按 需 分 配 形 式,简 言 之,是 按 基 本 需 要 分 配。 由 此 可 见,我 国 的 乃 至 整 个 现 代 社 会 的 分 配 制 度,都 是 按 劳 分 配、按 生 产 要 素 分 配、按 基 本 需 要 分 配 三结合的分配制度,本质上则是广义按劳分配与 狭义按需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与 资 本 主 义 的 区 别,不 在 于 有 无 多 种 分 配 形 式,包 括有无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税金、社会保障基 金、积 累 基 金 等 等 形 式,而 在 于 是 以 人 为 本 还 是 以 物 为 本,是 以 劳 动 为 本 还 是 以 资 本 为 本,剩 余 价 值 是 主 要 归 社 会、归 人 民 大 众 所 有,还 是 主 要 归资本家、归少数人所有。
在 多 种 收 入 分 配 形 式 中,工 资 收 入 与 劳 动 贡 献,要 素 收 入 与 要 素 贡 献,价 值 分 配 与 价 值 构 成(包括价值创造、价值转移、价值形成)都有对 应关系,唯独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者与提供者可 能是不对应、不一致的。在这里除了有体现人道 主义和社会文明的理由,有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wk.baidu.com理由,有实现社会财富边际效用最大化的理由之 外,还有劳动价值论的依据和理由。就社会保障 基金的收益者而非提供者的社会弱势群体来说, 他们分享的是社会和历史形成的剩余价值,这种 价值本来就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当然也应 该让他们分享。同时,有许多人之所以成为弱势 群 体 的 成 员,也 往 往 是 有 社 会 的 历 史 的 原 因 的, 所 以 让 他 们 分 享 社 会 和 历 史 形 成 的 剩 余 价 值, 也是他们的权利和社会的责任,是完全情同理顺 的。 这 样,我 们 就 可 以 把 各 种 分 配 形 式、把 整 个 分配制度都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科学依据和坚 实基础之上。
根据新的价值构成理论,我们可以为新的社 会主义分配理论,包括工资理论、利息理论、利润 理论、地租理论、税收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和积累 理论奠定坚实的劳动价值论基础。因为在劳动产 品的价值构成中包含着物化劳动、知识化劳动和 服务性劳动有偿转移的价值 C,所以在价值分配 中应该补偿这一部分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 本。因为在价值构成中包含着活劳动创造的新价 值 V+M1,所以在社会主义价值分配中应该按劳 动贡献分配,应该支付工资,工资应该能补偿劳动 力成本价值 V,并让劳动者分享一部分剩余价值 MX。因为在价值构成中包含着投资贬值、投资劳 动、投资费用、投资风险转移的价值 S2,所以在分 配中应该包含按资本贡献分配的部分,应该给予 投资者以合理的利息或利润。因为在价值构成中 包含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劳动转移的 价值 S3,所以在分配中应该包含合理的土地使用 费(地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税费。因为在价 值构成中包含着公务劳动和公共产品转移的价值 S1,还包含着劳动者、社会和历史无偿提供和形成 的剩余价值 M(包括 M1、M2、M3),所以在分配中 应该包含合理的税金、积累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而且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科学技术的 发展、科学管理的发展、社会联系的扩大,劳动剩 余价值、知识剩余价值、社会剩余价值,从而整个 剩余价值在社会产品总价值中的比重必然越来越 大,因而税金、积累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所占比重 也会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关键词:发展价值理论;创新分配理论;深化分配改革;完善分配制度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13)02-0017-08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消除社会分配不公,是多 年来举国上下十分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整个 改革过程中,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完善的 制度设计。但是,目前我国的分配理论还众说纷 纭,分配制度还十分笼统,分配秩序还相当混乱, 分配不公还严重存在。因此,创新分配理论,完善 分配制度,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亟待研究和解决的 重大理论课题和应用课题。我们认为,社会主义 分配理论应该发展创新,应该建立在发展了的劳 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由此建立按 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基本需要分配三结合 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 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同时要改革和完善与收 入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形成的剩余价值,即系统剩余价值或叫社会剩余 价值,S1 是公务劳动和公共产品转移的价值,S2 是 投资利息,即投资有形无形贬值、投资风险、投资 经营管理劳动和投资费用转移的价值,S3 是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劳动转移的价值。[1]
在全新的价值构成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 建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在分配理论上, 由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 产关系的反面”,[2] (P581)“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 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 决定于生产的结构。”[2] (P13) 所以价值的分配应该 完全决定于价值的构成。既然劳动产品的价值构 成中,包括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价 值、其他生产要素转移和形成的价值,所以在社会 主义价值分配中,除了按生产资料即物化劳动转 移的价值进行补偿外,还要按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和按其他生产要素转移的价值进行分配。从而应 该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种 分配并不是基于中国国情、出于利益驱动、为了调 动一切积极因素只能这么做等等被动的、局部的、 暂时的原因决定的,也不是由任何人的主观愿望 和政策设计决定的,而完全是由客观的内在的经 济上的必然性决定的,是由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 素分配内在的同一性、可通约性决定的。一方面, 按劳分配的“劳”,无论是作为劳动力的“劳”,还是 作为劳动的“劳”,无疑是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 程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所以按劳分配本身就 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重要内容之一。另一方面, 各种生产要素尽管形态各异,作用不同,但在多样 性和特殊性中仍然有同一性,这就是其中都凝结 着一般人类劳动,从而都具有一定价值,这些价值 在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中都会直接或间接 地、有形或无形地、显性或隐性地、全部或部分地、 有偿或无偿地转移到劳动产品价值中,形成劳动 产品新价值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劳动产 品的价值本身就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创造和转移的 价值构成的,生产要素的贡献本质上就是对价值 形成的贡献,就是在生产要素形成、运营和使用过 程中的劳动贡献 ;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本质上 就是按劳分配,是按劳分配的固有内容、必然要求 和实现形式。经济学意义上所讲的贡献都是专属 于人的,纯自然物质,包括地球、太阳、月亮、天体
一、把分配理论建立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 的科学基础上
在本世纪初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劳动价值论的 大讨论中,有不少学者探讨了劳动价值论与分配
理论的关系,主要是探讨劳动价值论是不是社会 主义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 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不是应该保持一致。有学者 对此持肯定意见,认为资本主义的主要弊端就在 于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 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不一致 ;在社会主义制度 下应该使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相一致,劳动价值 论应该是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有学者对此持否 定意见,认为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两个不同领 域的问题,没有必 然联系,劳动价值论不是社会主 义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这里的正反两方意见经 过反复争论,并无结果,任何一方都说服不了另一 方。其原因之一是,这里对问题的提法并不准确、 并不全面。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分配领 域的不只是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而是整个劳动 产品、整个商品的全部价值。在这全部价值中,不 仅包括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还包括物化劳动、科 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等直接或间接、有
东方论坛
2013年第2期
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
——关于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一些思考
朱妙宽
(江苏兴化市委党校,江苏 兴化 225700)
摘 要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 主义分配理论应该发展创新,应该建立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由此建立按劳分配、按生产 要素分配、按基本需要分配三结合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应该 把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落实到分配实践中 ;把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落实到工资福利制度中 ;把多种分配方式落实 到多种分配制度中;同时要改革和完善与收入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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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无所谓贡献问题,也不参与分配。一切参与 分配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实际上都是凝结着一般人 类劳动的,也都是有主人、有主权人、产权人、所有 权人的,归根到底,参与分配的是人而不是物,不 是生产要素本身。可见,所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 配,归根到底是按人的劳动贡献分配。从这个意 义上可以说,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本质上也是按 劳分配,是广义的按劳分配 ;与此相对应,过去所 讲的按劳分配是按活劳动分配,是狭义的按劳分 配。所以,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在形式上 可以统一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在本质上可以 统一于广义的按劳分配。
收稿日期 :2013-02-26 作者简介 :朱妙宽(1941-),男,江苏省兴化市委党校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 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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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或无偿转移的价值,还包括“总体工人”联合劳 动产生的系统效应形成的提升了的新价值。因此 在分配理论上需要研究的不只是价值创造与价值 分配的关系问题,而应该是价值构成与价值分配 的关系问题。如果仅仅研究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 的关系,无从解释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 配的问题。如果把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价值来 源割裂开来,仅用所有权解释分配问题,就使分配 理论失去了价值理论的基础,也使价值理论在很 大程度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所以上述正 反两方观点均有不足之处,正确的思路是从价值 构成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上来探索创新社会主义分 配理论。
上 述 分 析 表 明,按 劳 分 配 为 主 体、多 种 分 配 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具有劳动价值论的充分
依据和坚实基础的。上述多种不同的收入分配 形 式 是 与 多 个 不 同 的 价 值 构 成 部 分 相 对 应 的。 其中,工资(以及各种劳动报酬)是按劳分配的具 体形式 ;利息、利润、地租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 具体形式,本质上也是间接的按劳分配和广义的 按劳分配 ;税金、社会保障基金和积累基金则分 别 是 按 社 会 公 共 需 要、个 人 基 本 生 活 需 要、社 会 和企业发展需要分配的具体形式。实质上是各 种特定含义的按需分配形式,或者说是狭义的按 需 分 配 形 式,简 言 之,是 按 基 本 需 要 分 配。 由 此 可 见,我 国 的 乃 至 整 个 现 代 社 会 的 分 配 制 度,都 是 按 劳 分 配、按 生 产 要 素 分 配、按 基 本 需 要 分 配 三结合的分配制度,本质上则是广义按劳分配与 狭义按需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与 资 本 主 义 的 区 别,不 在 于 有 无 多 种 分 配 形 式,包 括有无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税金、社会保障基 金、积 累 基 金 等 等 形 式,而 在 于 是 以 人 为 本 还 是 以 物 为 本,是 以 劳 动 为 本 还 是 以 资 本 为 本,剩 余 价 值 是 主 要 归 社 会、归 人 民 大 众 所 有,还 是 主 要 归资本家、归少数人所有。
在 多 种 收 入 分 配 形 式 中,工 资 收 入 与 劳 动 贡 献,要 素 收 入 与 要 素 贡 献,价 值 分 配 与 价 值 构 成(包括价值创造、价值转移、价值形成)都有对 应关系,唯独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者与提供者可 能是不对应、不一致的。在这里除了有体现人道 主义和社会文明的理由,有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wk.baidu.com理由,有实现社会财富边际效用最大化的理由之 外,还有劳动价值论的依据和理由。就社会保障 基金的收益者而非提供者的社会弱势群体来说, 他们分享的是社会和历史形成的剩余价值,这种 价值本来就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当然也应 该让他们分享。同时,有许多人之所以成为弱势 群 体 的 成 员,也 往 往 是 有 社 会 的 历 史 的 原 因 的, 所 以 让 他 们 分 享 社 会 和 历 史 形 成 的 剩 余 价 值, 也是他们的权利和社会的责任,是完全情同理顺 的。 这 样,我 们 就 可 以 把 各 种 分 配 形 式、把 整 个 分配制度都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科学依据和坚 实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