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之营改增(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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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和财税体制改革的策略分析

“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和财税体制改革的策略分析

“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和财税体制改革的策略分析引言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营改增”税制的推行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引发了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思考和探讨。

本文将围绕“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及财税体制改革的策略分析展开探讨。

一、“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1. 营改增的原理和作用“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适用于增值税的税制,旨在降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税负,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通过改善税制,提高企业效率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健康竞争,从而刺激经济增长。

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一方面,因为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分成的税种,营改增将增值税归并为一种税种,将税收的分成比例固定为75%(中央)和25%(地方),中央对地方的财政预算收入的分成比例从75%提高到了100%,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负结构发生调整,减轻了生产和服务业的税负,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从而增加了税收收入。

3. 地方财政收入的变化趋势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自营改增以来,地方财政收入整体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减变化。

一方面,由于税制调整,地方财政收入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部分地区的财政收入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随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合并,生产和服务业的税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减轻,企业盈利和税收收入也出现了增加。

二、财税体制改革的策略分析1. 加强财税体制的整体规划和统筹为了更好地适应和引导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需要加强财税体制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形成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

不仅要考虑税收在宏观经济政策中的作用,更要充分考虑税收在产业发展和社会公平中的作用,做到税收调节与产业结构优化的有机结合。

2. 完善税收体系,促进地方财政均衡发展应当完善税收体系,合理确定税制结构和税率水平,通过税收调节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促进地方财政的均衡发展。

营改增各地口径:海南国税解答金融业营改增实务中的24个问题-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营改增各地口径:海南国税解答金融业营改增实务中的24个问题-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营改增各地口径:海南国税解答金融业营改增实务中的2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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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指引四大行业座谈会问题系列解答之金融业来源:海南国家税务局日期:2016-08-17一、关于保险公司开展的联保、共保、再保业务处理问题保险公司开展的联保、共保、再保业务,分别计算提供保险服务的收入和支出,主承保方统一向客户开具发票并结算保费,之后再由各承保方开具发票给主承保方结算自身份额保费。

二、关于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收入,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三、关于保险代理业务,属于保险服务还是属于经纪代理服务问题保险代理业务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四、关于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问题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五、关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如何界定问题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统借统还中的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财税研究Finance and Tax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此项政策,正确引导“营改增”政策的执行,本文阐述了“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探讨了应对措施,以望对企业有效执行“营改增”政策有所帮助。

一、“营改增”的概念和实施的必要性通俗来讲,“营改增”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其目的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货物加工和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主要为制造业)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主要为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格局。

尽管在税制设计上按照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运行中,两个税种一直难免税负失衡。

因为营业税具有“全额征税”的特点,它根据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税率征税,但经营者会将税收负担加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转嫁给下游企业或终端消费者。

虽然表面看营业税税率比较低,但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税负越重。

而与营业税单纯根据营业金额纳税不同,增值税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仅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的“增值部分”征税。

即按照企业 “收入部分”确定应征税额的“销项”后,可以将“成本部分”作为“进项”进行抵扣,抵扣得越多,企业增值税税负越低。

由此导致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另外,服务业和制造业税制不统一,容易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存在重复征税。

关于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分析

关于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分析

经验交流216作者简介:徐恒杰(1978— ),男,汉族,山东临沂人,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宏观经济与财政税收。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解决往往都需要以财税体制改革为前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财税领域的改革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二是要完善税收制度,三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经过几年的改革,在这三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规范了政府的收支,在法律上保证了所有的财政活动在人大的监督之下运行;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减少了重复征税,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增值税制度更加规范;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以来,平稳实现了排污费“费改税”,解决了地方在“排污费”征收中灵活性过大、执法力度偏弱的弊病,并且从政策层面发挥了引导绿色发展的杠杆作用,促使企业和机构主动升级污染治理,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全新动力,将我国环保事业引向健康的绿色发展方向。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也在2018年迈出实质性步伐,24年国税地税分设格局正式成为历史,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这些重大财税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也让人们看到了党和政府改革的决心。

但随着公共财政体制向现代财政体制转变,对财税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预算法》需要落实到实质层面虽然《预算法》已经颁布实施了四年多的时间,但是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依然没有落地,这就给预算法的实际实施带来很大的障碍,不仅现代预算的理念难以深入人心,而且诸如实现政府预算的完整统一透明的具体改革目标也难以实现。

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解读

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解读
解读:明确了贷款服务中各种占用及拆借的利息或利息性
质的收入征免增值税的规定。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及承
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金融产品需要征收增值税。金融商
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
用费、补偿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签订的合同属于
非保本(也就是不保证本金)的上述收益,本次 140 号文件
异。这个税法对 90 天后应收而没有收到的利息更倾向于了
收付实现制。但对于 90 天内的利息税法和会计都是保持一
致的,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解读:本条明确了管理资管产品的管理人为增值税的纳税
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
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含
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
(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
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
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
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来结转,但是不能跨年,跨年这个负差就作废了。那如果
属于“贷款利息收入”要按照“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
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
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
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
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

企业金融商品转让在“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

企业金融商品转让在“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

作者: 林妍[1]
作者机构: [1]河北金融学院会计系
出版物刊名: 会计之友
页码: 97-100页
年卷期: 2017年 第15期
主题词: 金融商品;“营改增”;买入价;卖出价;转让
摘要: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第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要求,各种金融服务应全面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对于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所涉及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如何确定,相关法规未做具体规定。

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目前可供参考的文件并不多。

文章以股票投资类金融商品转让为例,对企业金融商品转让中涉及增值税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

副县长在县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工作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县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工作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县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工作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财税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县“两会”精神,总结回顾20**年财税金融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更好发挥各级各部门在财税金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刚才,县财政局负责人对今年财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县国税、地税、金融办、人行、国土、公积金,以及工行、邮储行、农行、信联社、农发行负责人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

稍后,珍强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执行。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一、过去的一年,我们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财税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年,全县财税金融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勇敢担起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抢抓改革机遇,突出发展主题主线,奋力拼搏,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财税金融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一)财税收入不断提升。

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5.99亿元,增收1.42亿元,增长31.1%,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数14.4个百分点。

其中:国税部门1.16亿元,增长39.9%;地税部门3.58亿元,增长32%;财政部门1.24亿元,增长21.4%。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1亿元,增收0.14亿元,增长22.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数3.3个百分点。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33亿元,增长27.9%。

(二)争取资金逐步增强。

紧紧围绕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武陵山扶贫开发等一系列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全年累计争取19.99亿元,同比增长26%。

(三)民生保障不断改善。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科学安排支出,优先保障民生,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民计民生事项顺利实施。

20**年,我县共投入民生资金20.5亿元,同比增长39.5%,其中:教育经费6.2亿元,社会保障2.1亿元,医疗卫生事业2.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房建设3.7亿元,“三农”资金3.9亿元,农村公路、城区大道等交通建设1.7亿元。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销售额。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报告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报告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分析报告2016年3月目录一、金融业将推营改增 (5)1、结构性减税推动营改增 (5)2、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6)3、结构性减税推动营改增 (6)4、减税效果明显 (8)二、金融业拟推营改增 (9)1、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 (9)2、营改增将全面铺开 (10)三、增值税税制安排多元 (11)1、分类费率法则普遍化 (11)2、普遍税率预估6%,或存在分类可能 (11)四、关注进项确认和隐性成本 (12)1、关注进项抵扣科目确认 (12)2、隐性成本或提升 (13)五、营改增影响测算 (14)1、证券业:关注人力成本抵扣安排 (14)(1)营业税税负3%-5% (14)(2)增值税全抵扣或增厚利润 (16)(3)人力成本抵扣成为核心 (16)(4)优化成本结构至关重要 (17)2、保险业:关注免税和进项抵扣安排 (19)(1)营业税负分化:寿险不足0.5%,产险6.5%左右 (19)(2)产险或增厚利润50%-70%,寿险利润下降1%-2% (22)(3)赔付支出和退保等抵扣设置尚不明确 (23)(4)免税和确定进项抵扣至关重要 (25)3、信托业:关注管理费用抵扣安排 (25)(1)营业税税负5%-5.5% (25)(2)营改增可能略增厚利润 (27)(3)关注管理费用抵扣安排 (28)六、结论 (28)营改增确定增值税主体地位,金融业营改增势在必行。

我国税收形式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收入占比分别为55%、25%和20%;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占比为60%,30%和10%。

营改增后我国流转税将以增值税为主体。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为价外税,有助于结构性减税,2012 年到2015 年试点期间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占期间GDP 比重为0.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推动金融业营改增势在必行;对于行业本身营改增有利于优化收入成本结构。

增值税征收制度安排多元化。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销售额。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位置:经典网>文章大全>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全文】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日前,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6号文件,文件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全文,欢迎大家阅读查看!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2016年10月版)

金融业营改增专项辅导(2016年10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假设干征管问题的公 告?
〔十〕其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 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 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 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 增值税。
90天 计息日
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 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③已抵扣进项后发生非正常损失 a、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
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工程、免征增值税工程、集体福利 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 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 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 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
〔3〕分期抵扣的规定
纳税人按照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应取得2021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局部于取得扣税凭 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局部为待抵 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 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
〔三〕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 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缺乏 以抵减允许扣除工程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 未扣除的局部,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 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 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 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 定补缴营业税。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兼营。

金融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测试题

金融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测试题

⾦融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测试题⾦融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与企业应对策略javascript:;1.课程学习javascript:;2.课程评估javascript:;3.课后测试课后测试测试成绩:90.0分。

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1、以下哪项不属于商业银⾏之间的业务往来?(10?分)?A同城票据交换及清算?B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C同业拆借??D转让外汇正确答案:D2、《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融企业发放贷款后,⾃结息⽇起___内发⽣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分)?A70?B80??C90?D100正确答案:C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3⽇、5⽇、___⽇、15⽇、1个⽉或者1个季度。

(10?分)?A7?B8?C9??D10正确答案:D4、《销售服务、⽆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占⽤费、_______,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10?分)??A补偿⾦?B理财产品?C保险⾦正确答案:A5、资管产品管理⼈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的增值税应税⾏为,暂适⽤简易计税⽅法,按照___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0?分)?A2%??B3%?C4%?D5%正确答案:B多选题1、⾦融业是指经营⾦融商品的特殊⾏业,它包括银⾏业、____、_____、____、_____。

(10?分)?A保险业?B信托业?C证券业?D租赁业正确答案:ABCD2、银⾏业务的核⼼业务分为以下哪⼏类?(10?分)?A存贷款业务?B⾦融机构往来?C中间业务?D投资业务正确答案:ABCD3、投资业务的收⼊主要体现在哪些科⽬?(10?分)?A投资净收益?B汇兑净收益?C公允价值变动损益?D存款业务收益正确答案:ABC判断题1、贷款服务税⽬对应的就是存贷业务(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2、直接收费⾦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融通及其他⾦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的业务活动。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
四大行业营改增指的是金融、地产、生活服务和金融租赁行业的增值税改革措施。

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下:
1. 金融行业:将金融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3%。

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服务,例如利息、手续费、佣金等。

2. 地产行业:将房地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率由11%改为6%。

而房地产租赁环节的增值税税率仍然为17%。

这一政策将促使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增加,刺激经济发展。

3. 生活服务行业:将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0%降至6%。

这些服务包括餐馆、酒店、旅游、健身、美容等消费项目。

4. 金融租赁行业:将金融租赁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3%。

这包括租赁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子公司提供的金融租赁服务。

这些实施细则的目的是通过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的购买力,进而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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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文营改增政策分类整理

财税(2016)36号文营改增政策分类整理

附:
一、销售服务 (六)现代服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3.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1)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
(6)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5.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 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 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缴纳增值税。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 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 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 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 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6.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 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 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 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3)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 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 (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 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 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 、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 (2)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 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 (3)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 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 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 8.商务辅助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 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 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 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 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

“十二五”财税改革之“营改增”

“十二五”财税改革之“营改增”

税改征增值税 后 ,既可 以解决过 去产 品税领 域存在 的问题 ,又
可以解决 多环节重 复征税 和出 口不 退税 的问题 ,从 而降低 服务 业等第三产业 的税 负水平 ,充 分体现 出对经 济增 长动力结 构 的
调整 。 2 .营业税改革对 中央和地方财税资源分 配的影 响

营业税负过重 的一 个体 制性原 因在于分 税制 财政体 制。分 税制 的实质是增强 了各级政 府财权 与事权 的匹配 与呼应 ,再 通 过自 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使欠 发达 地 区也 能在大体 达 到可用财 权 与事权的平衡。增值税属共享税 ,其收入 7 5 %归 中央 ,仅 2 5 % 归地方政府 ,而营业税 则全部 收归地方政 府。1 9 9 4年分税 制改 革后 ,中央政府把税 收 的重 要税 项和一些 最易征 收 的税 种都 收
重 点
Hale Waihona Puke 1 .存 在重 复征税 问题 ,税负水平平均 比增值税高 3 .改革税 收和税源背离 的问题 这主要是 因为 营业税 在税 制设 计 上存 在全 额多 环 节计 税 , 目前 ,转移支 付制 度是 分 配 中央 、地 方财 税 资 源的渠 道 , 营业税 的名义税 率看 似较低 ,但 由于存 在重 复征税 ,所 以很多 属于纵 向垂直体 系 的渠 道。但 实 际上 ,地方政府 之 间还存在税 行 业的实际税负较重 。假设 我们把 营业税 的税 负折算 为 ( 营业 收和税源背离 的问题 ,这就 需要加 以横 向调整 。客观 来看 ,我 秽 增加值 ) 比率 ,且具有与增值税可 比的口径 ,那 么 ,我 国现 国的分税制一直存在 的一个重 大缺 陷就是 ,在平 行 的地 方政府 有的大 中城市北京 、天津 、上 海等地 已 出现 了营业 税税 负高过 之间 ,没能做到税收 和税源 的一致性 。现阶段 的税制要 求企业 增值税税 负的情 况 。假设 我们 再将 I T 、金融 、房地产 、研 发与 在注册地交税 ,而不 是要求 企业在税 源地交 税 。这样 一来 ,在 技术服 务、文化产业 、信息 、物 流等现代 服务 业从服 务业 中单 某一税源地区所产 生的税 收 ,很 可能 被另一 地区所 征收 了。这 列 出来 ,计算 它们 的间接税税 负 ,那 么我们会 发现 现代服 务业 种 由于税收体制 运行产生 的严重 背离分 税制初衷 的做 法 ,非正 的间接税税 负 已然 超过 了规模 以上工 业的税 负。近年来 ,服务 常地扩大了我国地 区间 的财政 收入差距 ,使 得我 国不 同在 地 区 业税 负超过 制造业税 负 的问题 已经在 全 国大 多数省 、市、区变 间的财政收入差 距不能 真实地反 映地 区间经 济发展 的差距 ,换 得愈加严重 。就 目前来 看 ,高税 负明显 制约着 产业结 构调 整的 言之 ,没有 能真 实地体现 出地 区间税源的差距 。 税 收和税源 的背 步伐 ,在增加就 业 、增加 收入 等方面 制造阻力 ,不利 于促进 服 离所体 现的不是 中央与地方 政府 之间 的利 益之争 ,而是充 分展 务业 的发展 。 示 出地方政 府之 间的利益 冲突。例如 :西 气东输 工程 、南水 北 调 工程 等 ,营业税 是按 照运输 总里程量 、运 输总量所 设定 的运 费来计算 ,所有 的营业税都 在企业 注册 地缴纳 ,而途 经 的几 千 公里 , 涉及那么多 的省市都 得不 到任何税 收权益 。但 是它们 却 接地造成现代 服务业 发展 不平衡 、不 理想 的状态 。这 一点 ,我 要 为这一工 程提供 资源 、服务 。此外 ,像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 们在 已经过去的 “ 十一五 ”规 划关于 服务业发 展和就业 未完成 得税 、增值税 、消费 税等 ,都不 同程度 地存在 这一 问题 ,即在 规划指标 中能够清晰地看到。 某一个税源地所形成的税收被 另外一个地方收取 了。 ( 二) 营业税 改为增值税对 国民经济的影响 二 、改革分税制 ,突破 “ 营改增 ”瓶颈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能增加 增值 税扣除 范围 ,继 而降低 增值 借鉴 国际上主要 经济体 的经验 ,我们 发现 ,实 行分税 制 的

营改增是什么

营改增是什么

营改增是什么?“营改增”,顾名思义确实是改征增值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要紧的两大税种。

营业税是对企业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是对企业销售商品和效劳实现的增值额征税。

实行“营改增”后,有利于幸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负担。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转让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应交税金=营业收入*税率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进程中产生的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什么缘故要营改增:作为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2021年又有哪些新进展?为企业带来了什么样的盈利?2021年,“营改增”又将如何推动?全面推开将面临哪些困难?已持续3年的“营改增”试点,阻碍范围与力度一直在不断放大。

2021年,关于“营改增”而言,仍然是扩围之年。

这一场重大的税制改革,继续阻碍着生产链条上愈来愈多的纳税人,不仅体此刻缴税环节的数额、方式发生改变,更在于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税负的减轻。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不断扩容,目前“营改增”试点已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等现代效劳业。

“营改增”自实施以来成效明显,不仅排除重复征税的问题,还减轻了下游企业税负。

随着“营改增”实施地域和范围不断扩大,抵扣链条将进一步被打通,愈来愈多的企业税负将被减轻。

进入2021年,“营改增”试点将慢慢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效劳业等领域,大体实现全覆盖。

,“营改增”的本质确实是结构性减税,给企业减负担,为经济进展添活力。

增值税与营业税区别什么是增值税。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一)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等金融商品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二)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二、《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一)项中,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包括其他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是指养老年金以外的年金保险。

三、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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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营改增的难点
3、税率的确定:经测算要保持现在的营业税税负不 变,增值税的税率设置应为4.17%,意味着在现行 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 和6%两档低税率,金融业营改增是否会在现有四档 税率外增加一档税率。 4、开具发票量过于庞大: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 5、进项税抵扣不明确:业务方向主要面对自然人的 ,无法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如居民储蓄存款业务 、寿险业务等。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 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 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 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 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 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营改增”专题培训
主要内容
一、营改增试点情况 二、金融业营改增概况
三、增值税基本知识
四、营改增准备期间采购注意事项 五、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账务处理
一、营改增试点情况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 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 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 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 “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 克强20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 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 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 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 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 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 财税[2014]43号】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 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 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 进项税额,包括: •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 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 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 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 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 ×扣除率
1、试点行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 空、管道、铁路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 [ 主要 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 展览服务等)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 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邮政服务业; 电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 和生活性服务业) 。 2、试点地区: 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 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 广东和厦门、深圳 10 个省 (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 同时要求继续扩大试点地区,至2013年8月1日试点 范围扩大至全国。
试点行业与试点地区
“营改增” 之利弊
1、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 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 2、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 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 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4、由于制度和自身业务等因素反而增加了税负。 没有完整会计账册的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增值 税抵扣带来的税负减轻。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 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 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 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 通运输业服务。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几个名词的解释
•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 •
• •

(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 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 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 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 产。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 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 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举例
如果取得A供应商一张会议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票面金额为100,税额为6,那么企业成本为100元; 如果取得B供应商一张会议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票面金额为100,没有税额。那么此时尽管付给A供 应商的费用为106元,比给B供应商的多6元,但企 业的会务费成本相同,都是100元;价格100元便为 销售价格均衡点。 所以在采购营改增服务向供应商询价时,应该询问 供应商是否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提 供的,应要求供应商报“不含税价”,然后用“不 含税价”去和提供普通发票的供应商比较,这样才 是企业的真实成本。
(四)金融业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 金融业必然面临着一些潜在的税 务风险:实际税负增加的风险,原 优惠政策不能继续享受的风险,增 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不当引发的行政 及刑事风险,增值税申报引发的税 务稽查风险,新税制下企业财务核 算及纳税不合规风险。
三、增值税基本知识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 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 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 税。
采购注意事项
(二)梳理完善供应商信息 为确保“营改增”后银行成本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及时进行进项抵扣,各单位应组织对增值税应 税业务(包括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采购供应商 的税务资质梳理和完善。梳理内容主要包括:纳税 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 率、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税一般通用发票)、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等相关信息。 对目前还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供应商,可在其改为 增值税纳税人时完善相关信息。
(四)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 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 开具发票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 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 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 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 “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 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 部架构。角度、多层次诠释此次税改政策,帮助试 点企业即刻分析,掌握新规,应对新规。
采购注意事项
(三)采购报价评审需考虑税负影响 “营改增”后,在采购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一般纳税 人身份的供应商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对 银行采购成本的影响不同:由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中可凭票抵扣税额, 所以能降低采购成本;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工作中无法凭票抵税,因而无法降低 采购成本。 在采购报价评审时,应充分考虑一般纳税人和小规 模纳税人报价中涵盖的税务利益对工作中成本的影 响,测算两种纳税人身份报价的“销售价格均衡 点”。
(三)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取决于抵扣项和税率如何确定 1、对金融机构内部业务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何加强费用支出和成本管理、增加可抵扣 的进项税额。 2、分类征收带来了税务筹划的空间:例如,买 入返售业务获得的收入是利息收入还是买卖 价差收入?证券包销收入是手续费收入还是 买卖价差收入?不同的确认方法意味着不同 的税负。
(二)金融业营改增的难点
1、业务复杂:以银行、保险、证券三大板块为主体 的金融业的具体业务十分复杂,金融服务业不同于 具体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其增值额难以逐笔确 定。 2、征收方式的确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财税[2011]110号),提出“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 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在我 国以票控税的制度下,增值税简易征收未考虑到增 值税抵扣链条连续性问题,其并未从本质上解决金 融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因此如果金融业营改增初期 适用简易征收,也只是作为改革初期的过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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