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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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施工测量依据 (3)
三、测量部署 (3)
3.1测量仪器: (3)
3.2测量施工组织 (4)
四、沉降观测水准网的建立及测量方法 (4)
4.1、校核水准控制点 (4)
4.2、水准点控制网的测设 (4)
五、沉降观测方法和一般规定 (4)
5.1沉降观测周期 (5)
5.2沉降观测工作的要求 (6)
5.3沉降观测的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
5.4沉降观测点布置: (7)
5.5沉降观测埋设要求: (7)
5.6、控制点保护措施 (8)
六、沉降观测 (8)
6.1确定沉降观测路线并绘制观测路线图 (8)
6.2沉降观测点的首次高程测定 (9)
6.3作业中应遵循的规定 (9)
6.4沉降作业过程技术指标 (9)
6.5沉降变形允许值 (9)
七、沉降观测数据计算及成果整理 (10)
7.1沉降观测的精度 (10)
7.2沉降观测数据记录表: (10)
7.3平差计算 (11)
7.4成果报告 (11)
八、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1)
8.1 安全生产措施 (11)
8.2 文明施工措施 (11)
九、附表 (12)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河·华侨龙城C-02地块1#楼、商业中心及地下车库;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天山南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郑州天河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包含1#楼、商业中心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为高层,地下2层,地上32层,建筑高度96.9m,建筑面积14845.49㎡。商业中心地下1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13.5m,建筑面积1806㎡。
作业内容:对本工程1#、商业中心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沉降观测。
二、施工测量依据
2.1 设计院提供的沉降测量布置点图
2.2根据郑州市规划院提供的测量成果表T002和T004两个控制点。
2.3 《工程测量实用技术手册》
2.4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5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三、测量部署
3.1测量仪器:
表3-1 现场测量仪器一览表
序号器具名称型号单数量测量精度
1 自动安平水准仪DSZ
2 台 1 每公里往返高差中误差≤1mm
2 铟瓦水准尺2m 对 1 已鉴定良好
3.2测量施工组织
四、沉降观测水准网的建立及测量方法 4.1、校核水准控制点
根据郑州市规划院提供的控制点C02-1(58197.591,63644.703)和
C02-2(58197.788,63406.395)点,作为建筑沉降观测的基准点。施测前对给定的水准控制点,采用精密水准仪,往返复测,前后视距尽量等长,以确保精度,若实测高差平均值与给定高差值之差小于±4n 时(n 为实测站数),或±20l (l 为测线长度,M 为单位),所给水准点符合要求。 4.2、水准点控制网的测设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平面工作基点控制网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1 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五、沉降观测方法和一般规定
一二级水准测量的观测方式应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 一、二级水准测量观测方式
5.1沉降观测周期
建筑变形测量应按确定的观测周期与总次数进行观测。变形观测周期的确定应以能系统地反映所测建筑变形的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并综合考虑单位时间内变形量的大小、变形特征、观测精度要求及外界因素影响情况。
5.1.1沉降观测周期:
(1)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3)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4)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5)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口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
(6)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5.1.2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观测周期:
5.2沉降观测工作的要求
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观测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以下几点:
(1)各观测点的首次高程必须测量精确。各点首次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进行比较的依据,建筑物每次观测的下沉量很小,如果初次精度不高或有错误,不仅得不到初始数据,还可能给以后观测造成困难;
(2)每次观测都应按固定的后视点,规定的观测路线进行。前、后视距应尽可能相等,视距不大于50m,以减少仪器误差的影响;
(3)应选在成像清晰、无外界干扰的天气进行观测;
(4)观测前仪器要经过检验校正。各点观测完要回到原始后视点闭合,对于重要工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1mm,一般工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2mm;
(5)沉降观测视一项长器时间的系统工作,为获得正确数据,要采用固定人员,固定测量工具(DS3200水准仪一台、铟钢尺一把),使用固定的水准点(见附图),按时间、按规定的路线进行观测;
(6)观测点、水准点要妥善保护,防止碰撞毁坏,造成观测工作半途而废。
5.3沉降观测的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二级、三级沉降观测,除建筑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表5-2 水准测量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
围内;
5.3.3 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荷载量变动、建筑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5.3.4 沉降观测的限差应符合表4-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