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模版)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模版)第一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模版)1、项目建议书阶段凡从事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必须向环保局开发监督科申请审批。
项目审批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应根据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的程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深度。
审批时限:一般当日办结,特殊情况三日内办结。
2、可行性研究阶段(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或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有较成熟污染防治措施的小型和部分中型建设项目,一般由建设单位自己填报。
有一定难度应委托持环评证书单位填写。
对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不召开审查会直接批复。
审批时限:a、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做到当天办结。
b、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影响分析,5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文条件:a、环境影响报告表或附环境影响分析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c、主管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审查意见d、项目污染物产生明细及防治措施(2)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适用于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中型项目和大型建设项目,必须由持有环评证书的单位编制,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按报告书审批程序办理。
A、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评价大纲批复可根据项目工作深度分为复函(不召开审查会)和审查批复,环评大纲审查会可请业务对口专家主持,但专家人数要限制。
审批时限:a、复函在相关文件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
b、审查批复在评审会后按要求备齐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办理。
办文条件:a、报批的环评大纲b、环评大纲的请批报告c、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d、专家组评审意见 B、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环保局审查,报告书必须经专家审查后才能批复。
审批时限:接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文条件:a、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后)b、当地环保部门预审意见c、报告书请批报告d、专家组评审意见e、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f、污染物防治方案3、设计、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1)环保设计专项审查污染物防治方案完成后必须经环保局审查备案,根据《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污染物防治方案必须由持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证书单位编制,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
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各种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也不断增加。
然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和破坏。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应运而生。
该流程图旨在规范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和管理。
二、流程图内容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以确定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风险。
同时,还需要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并编制环境管理计划。
2. 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阶段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需要按照环境管理计划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环境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监测和数据采集、实施环境管理和修复等。
3. 环境保护效果评估阶段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定期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用于调整和改进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4.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阶段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
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应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
三、流程图示例(以下为示例,仅供参考)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1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2 进行环境风险评估1.3 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1.4 编制环境管理计划2. 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阶段2.1 建立环境监测系统2.2 进行环境监测和数据采集2.3 实施环境管理和修复2.4 定期组织环境培训和宣传活动3. 环境保护效果评估阶段3.1 定期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3.2 分析评估结果3.3 调整和改进环境保护措施4.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阶段4.1 设立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和人员4.2 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4.3 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4.4 定期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四、总结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规范,通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措施,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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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行为,控制各类环境因素,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和控制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
本程序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本程序所称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3 环境影响评价
本程序所称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1.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增多。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环境保护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2. 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2.1 申请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风险评估环境保护措施与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2.2 审查建设项目的合规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其他关联因素,如社会经济影响等2.3 公示与听证审查通过后,管理部门将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目的是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及相关保护措施,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反馈。
同时,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还可以进行听证会,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2.4 审批批准: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可以进行建设批复整改:对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计划提出改进要求,需要申请者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拒绝:申请项目无法符合环保要求,不能进行建设3. 环境保护审批的要求3.1 合规性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符合性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与布局符合性生态保护要求的履行与保障3.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环境监测与评估方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3.3 公众参与的要求公示期限不少于30天,公示范围涵盖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开展听证会或召开公众参与会议,并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4. 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是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符合环保要求的重要环节。
申请者需要了解相关要求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同时,公众的参与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管理部门应充分尊重公众权益,为公众提供参与机会,从而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加快现有污染的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进区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4.职责4.1招商局在外资引进项目报批时,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4.2经发局在内资引进项目报批时,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5.程序内容5.1建设项目:指在开发区内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主要指工业、科研、市政、仓储等。
5.2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开发区范围内的工业、科研、市政、仓储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5.3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时,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5.4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5.4.1制定和调整总体规划时,建设局应配合市规划局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
5.4.2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在引进内、外资项目时,优先引进无环境影响或较小环境影响的项目,要求其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市规划局为建设项目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功能区规划和建设布局,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的地块。
5.4.3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由投资者在明确投资意向后,向市环保局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概况报告,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报手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建设项目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政务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申请和批复1、申请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需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工后,建设项目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单位须向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管理办公室项目验收股提出试生产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检查(附件2)。
2、现场检查和批复市环境保护局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该项目试生产;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建成投产或试生产(自试生产3个月内)阶段,建设单位须向环境保护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
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1、申请建设单位须向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提交验收申请,环保窗口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受理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申请验收材料清单)。
2、受理建设单位向环保窗口提交验收材料。
材料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填写正式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环保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环保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单》,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验收1、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将受理的建设单位的验收材料转交项目验收股。
项目验收股应自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建设单位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项目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文件编号:HSE-PR-0006目录1目的 (1)2范围 (1)3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1)4.1HSE管理部 (1)4.2设计管理部 (1)4.3工程管理部 (2)4.4综合管理部 (2)4.5计划控制部 (2)4.6商务部 (2)4.7质量管理部 (2)4.8PMT (2)4.9监理单位 (3)4.10施工承包商 (3)4.11废弃物处置承包商 (3)5指导 (3)5.1基本要求 (3)5.2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4)5.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5)5.4环境监测 (5)5.5“三废”处理 (6)5.6海上作业环境保护 (7)5.7泄漏处理 (7)5.8噪音控制 (7)5.9放射性污染防治 (8)HSE-PR-0006 Rev0 环境管理程序5.10清洁生产 (8)5.11环境应急 (9)6参考文件 (9)7附件 (9)附件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0)1目的为规范石化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风险,明确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石化项目各部门、单位及施工承包商。
3定义HSE职业卫生、安全、环境保护。
PMT :项目管理团队。
HAZOP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4职责4.1HSE管理部4.1.1是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修订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4.1.2负责监督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落实。
4.1.3负责组织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监督“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落实,提出环保达标指标,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4监督项目建设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措施的落实。
4.1.5负责组织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第一篇: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一、项目建设书阶段——提出环保初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告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初步资料。
环保部门要到现场查看,书面答复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是否同意该项目上报立项的环保意见。
该意见纳入上报的项目建议书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批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1,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批环评,环保审批部门提出批复意见。
2,在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告项目情况,提供初步资料(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资料、环保方案初步资料等),并征询环保审批部门有关该项目的环保管理、环评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3,对须报批环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价单位编写环评。
其中须编写报告书的,应该委托评价单位根据环保部门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写环评大纲,报经环保审批部门确认。
须填写报登记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填写。
三、项目设计阶段——报审环境保护方案1,对在环评书或报告表批复时规定的应在设计阶段报审环保方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的基础上编写环保方案,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核。
2,环境保护方案主要内容(1)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方案、治理效果、排放浓度、排放量、须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排污方式等;污染物产生量大、难治理的项目,要说明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情况及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原有污染问题未解决的项目,要说明一并治理的措施情况。
(2)施工期环保措施(3)经环评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有专项防止生态破坏的环保措施。
经环评对可能造成明显水土流失的项目,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4)绿化措施(5)环境监测计划和管理措施(6)环保投资(7)说明是否符合报告书、报告表批复要求四、项目施工阶段环保部门负责对项目施工期的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环保批复,在施工期需要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管理程序的,应按计划要求实施监测、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减轻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排污许可制度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禁止无证排污或者超证排污。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将其分解落实到企业和单位。
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控制指标。
(五)环境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对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企业应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监测数据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企业应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治理措施、环境应急预案等,接受社会监督。
(七)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管理,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三、环境保护操作流程(一)项目建设阶段1、项目规划与设计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优化项目布局和工艺流程,选用环保型设备和材料,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2、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新建设项目及变更项目环境管理程序
4.4设计阶段的管理
4.4.1行政部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及时提供给设单位,以监督
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按规定编制环保篇章。该篇章应包括落实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
施及相应投资概算。
4.4.2初步设计审查前,行政部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审批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6.3试生产期满后,由行政部向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并附上监测报告。
4.6.4在通过正式验收并取得环保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后,该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4.7环保工程的交接管理
4.7.1验收合格后,行政部应根据项目主体工程交接管理有关规定,将环保设备的性能、运行情况、技术操作等资料移交给使用部门。
1.目的
为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环境污染的控制,减少新污染源的产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扩、改建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
3.1.1新、扩、改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的联络和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篇的审查,以及参与
“三同时”的验收工作;
3.1.2对新、扩、改建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明确的环保要求;
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4.6试生产验收阶段的管理
4.6.1项目竣工后,行政部向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试行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环保工程和主题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4.6.2试生产过程中,行政部邀请有资质的环保检测部门,对主要的环保设备及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执行《环境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国政府近几年来出台的一项重要环保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为,促进建设与环保的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条例的全文内容和重要意义。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论证和决策的过程。
该过程的目的是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
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之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公开评价结果,征求公众对评价结果提出意见。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该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二、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控制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控制是指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建设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环保法规,采取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控制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还要对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程序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实施。
具体程序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环保审批程序、环保监管程序、环境污染应急响应程序。
这些程序的目的是规范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强制推进环境保护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责任建设项目环保责任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责任:立项责任、环保审批责任、环保工程质量责任、环境污染控制责任、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各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环保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环保监管主要目的是保障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有效防止建设项目对环境带来的危害。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保监管制度,对建设过程中可能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管。
同时,还要公开环保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奖惩建设项目环保奖惩制度是促进建设单位积极开展环保工作和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
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一、项目建设书阶段——提出环保初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告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初步资料。
环保部门要到现场查看,书面答复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是否同意该项目上报立项的环保意见。
该意见纳入上报的项目建议书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批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1,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批环评,环保审批部门提出批复意见。
2,在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告项目情况,提供初步资料(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资料、环保方案初步资料等),并征询环保审批部门有关该项目的环保管理、环评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3,对须报批环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价单位编写环评。
其中须编写报告书的,应该委托评价单位根据环保部门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写环评大纲,报经环保审批部门确认。
须填写报登记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填写。
三、项目设计阶段——报审环境保护方案1,对在环评书或报告表批复时规定的应在设计阶段报审环保方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的基础上编写环保方案,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核。
2,环境保护方案主要内容(1)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方案、治理效果、排放浓度、排放量、须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排污方式等;污染物产生量大、难治理的项目,要说明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情况及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原有污染问题未解决的项目,要说明一并治理的措施情况。
(2)施工期环保措施(3)经环评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有专项防止生态破坏的环保措施。
经环评对可能造成明显水土流失的项目,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4)绿化措施(5)环境监测计划和管理措施(6)环保投资(7)说明是否符合报告书、报告表批复要求四、项目施工阶段环保部门负责对项目施工期的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环保批复,在施工期需要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管理程序的,应按计划要求实施监测、管理。
施工期的环保管理应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府颁布的管理规范。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版)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属地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书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满足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需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保护设施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维护,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环境保护验收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环境保护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 环境优先原则:基本建设项目需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
2. 可持续发展原则:基本建设项目需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公众参与原则:基本建设项目需要充分考虑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1. 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大体规划,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
2. 环境评估: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3. 审批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批准。
4. 建设过程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5. 竣工验收和环境监测:对项目的竣工进行验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实时监测。
四:附件:1. 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报告范本2. 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范本3.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表格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
2. 基本建设: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为了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增加生产能力所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
--------------------------------------------------------------一:背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办法,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措施。
二:管理原则:1. 环境优先原则: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确保环境不受损害。
2. 社会公益原则:基本建设项目要着重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充分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规范(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规范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
二、办理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三、实施机关重庆市及各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办理凭证《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五、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六、办理程序和时限(一)程序1.申报属国家环保总局或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属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审批的项目,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区县(自治县)政务大厅或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2.受理市环保局接件大厅或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1)申报事项依法不需要办理的,应当即时告知申报人不受理;(2)申报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报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报;(3)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报人当场更正;(4)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当日内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报人按照本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报材料的,应当受理申报。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审查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4.决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核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直接核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不符合城乡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的,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二)时限《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管理流程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管理流程
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对环境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管理,落实环境保
护措施。
本文旨在介绍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管理的流程。
二、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管理流程
1.制定环保措施计划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前制定环保措施计划,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工程环
保预算,提出环保管理方案,制定环保责任清单。
2.环保措施评审
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环保专家
等对环保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审,确保环保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3.预警和应对
对于环境风险等情况,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方案,保障环境安全。
4.监管与检查
建设单位应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管和检查,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整改环
保污染问题。
5.环保验收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邀请环保部门对环保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保环
保要求得到满足。
三、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管理的意义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的管理不仅有益于环境的保护,还有利于建设单位本身的可
持续发展。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环保措施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和操作透明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和施工成本。
同时,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的管理还能提升建设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形象,
加强与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沟通,增加企业的可信度和声誉。
四、总结
本文从建设单位环保措施管理流程的角度出发,介绍了建设单位应遵循的管理
流程,以及这一流程对于建设单位的意义。
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管理,制定合理的
环保措施计划并有效实施,同时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沟通和交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流程一、前言在建设项目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是一个必要的程序,它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合规进行,并且在竣工后没有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管理流程,旨在帮助项目管理者和环境保护部门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管理流程2.1 准备阶段在项目竣工阶段的准备阶段,项目管理者需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确定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间节点,与环境保护部门协商安排验收工作;2.成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小组,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3.收集项目建设过程的环境保护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数据、验收报告等;4.梳理竣工阶段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2 验收准备在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审查准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核,确保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并达到要求;2.检测准备: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测,获取客观真实的数据;3.协调准备: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和准备。
2.3 环境保护验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实施阶段是整个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环境监测:根据事先确定的检测方案,监测环境各项指标,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音、固体废物等;2.环境影响评价:对竣工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比较竣工前后的变化,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3.设施设备检查:检查竣工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出评估;4.资料核对:核对竣工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料和报告,确保真实可信;5.问题发现:如发现竣工后存在环境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6.结论形成:根据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形成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2.4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后,需要编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验收的目的及依据;2.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情况的总结;3.竣工后的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4.设施设备检查的评价结果;5.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6.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能源、交通、机场、水利、农业、林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依各自职责按以下程序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项目指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
二、国家环保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招告书(表)的审批:1.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建设项目;2.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3.特大型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即总投资限额2亿元以上,由国家计委批准,或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4.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上报,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五个主要阶段的环境管理及程序(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组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
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及环评经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环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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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能源、交通、机场、水利、农业、林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依各自职责按以下程序开展环境保
护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项目指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
二、国家环保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招告书(表)的审批:
1.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建设项目;
2.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
3.特大型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即总投资限额2亿元以上,由国家计委批准,或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4.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上报,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五个主要阶段的环境管理及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组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
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
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
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
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
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及环评经
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环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
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
省级环保部门应同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
国家环保局在接到预审意见之日起,二个月内批复或签署意见。
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可视其上报方案已被确认;
8.国家环保局可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大纲”或审批“报告书”;
9.国家环保局参加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三)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以增加技术设计阶段;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部署等重大问题,有些行业,可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例。
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按照(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
2.建设单位在设计会审前向政府环保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3.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按审查权限由国家环保局或由国家环保局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必要时环保部门可单独审查环保篇章;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其环保投资;
2.环保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报批开工报告。
批准后,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其中应包纳相应环保投资。
(四)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环保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文件的整理建档工作备查,以季报的形式将环保工程进度情况上报政府环保部门;
2.环保部门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环保部门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五)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
2.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做好试运转记录,并应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3.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附试运转监测报告;
4.省级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
5.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6.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局参加或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
四、涉外项目管理
涉外项目除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执行国务院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有关规定。
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明确当事人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合同中不得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