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doc 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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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doc 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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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
3、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
4、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
5、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6、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7、首检大纲
8、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
9、2005版送变电工程规章标准----40号
10、2005年版火电工程规章标准目录----39号
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电建质监[2005]31号文
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结合当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和有关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成员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的站长会议审核,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站长、秘书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调整后的站长、秘书长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站长:
孙佩京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主任
副站长:
魏恭华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副局级调研员
叶强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陈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综合处处长
秦建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王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
贾彦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
徐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杨建平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总工程师
秘书长:
刘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安全质量处处长
副秘书长:
方森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工程处处长
邢小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水电开发部工程处处长
郑路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水电处处长
来建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技术处副处长
杨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火电处处长
徐树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高级主管
二○○五年七月一日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
决定
电建质监〔2005〕53号
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力工业的发展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工程项目的建设安全和投资效益,直接关系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是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电力工程实施建设质量监督,是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依法、规范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手段之一。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随着电力体制深化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监督工作十分繁重。一是电力工程在建规模大,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要求高,造价控制难,合理建设工期难以保证;二是违规开工项目脱离监督视线、对工程项目的多渠道干预、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职责不落实
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质量监督工作基础薄弱,监督机构不完善,监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专职工作人员偏少,专业配备不健全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监督费用紧张,监督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监督机构设备配备较差,监督手段落后,反映出监督能力不强。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加强质监机构和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妥善处理好当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履行好质量监督职责,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
(一)充分认识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各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委托承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行使的是政府职能。因此,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做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到依法行政、加强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构筑和谐社会要求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切实保障国家利和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国家投资效益的高度来认识。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就要相应的承提起应负责的责任,尽到应尽的义务。
(二)切实履行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于2004年1月12日印发的《关于委托国家电网公司承担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复函》精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项目法人和有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强化执政意识,树立责任和服务意识,严谨务实,清正廉洁,做到监督工作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三)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属于政府质量监督体系,不同于企业内部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管理行为。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建立在工程建设主体质量体系运行的基础之上,且不替代项目建设主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因此,在实施质量监督的过程中,要把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的监督,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质量管理作用。在管理体制上要逐步把总站建设成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决策中心、指导中心和重大项目的监督中心。把各中心站建设成为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中心,把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建设成为操作中心。
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法、规范行使质量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