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或疑难案件讨论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或疑难案件讨论制度

为及时、正确受理和处理案件,保证执法部门行为规范有序,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执法部门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

(一)、复杂疑难案件;

(二)、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行政处理案件;

(四)、重大案件;

(五)、执法员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案件;

第二条、执法部门案件集体讨论的程序

(一)、主办执法员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确须讨论的,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后,确定讨论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二)、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情、调查取证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法律依据,或指出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供讨论;

(三)、对案件承办人提出的事项进行逐项讨论;

(四)、形成结论性意见:包括给予行政处罚(处理)、不予行政处罚(处理)、撤销案件、补充调查、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

(五)、制作《讨论案件笔录》,并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第三条、执法部门案件集体讨论的内容:

(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二)、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三)、执法部门决定或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四)、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由三里镇人民政府执法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