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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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统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收集、分析和呈现数据,从而帮助监管部门和政府机构制定决策和政策。

为了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及其意义。

一、培训内容概述1. 统计基础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如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呈现等。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统计基础知识,才能准确、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2. 统计软件应用:培训内容还包括各种统计软件的使用方法,如SPSS、Excel等。

统计软件能够帮助统计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地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3. 数据挖掘技术:培训内容还包括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包括数据清洗、特征选择、模型构建等。

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帮助统计执法人员发现数据中隐藏的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4. 统计案例分析:培训内容还包括各种实际统计案例的分析和解决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统计执法人员可以学习到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和技巧,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5. 统计伦理与规范:培训内容还包括统计伦理和规范的理念和要求。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保护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二、培训意义1. 提升专业水平:通过培训,统计执法人员可以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技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数据时代的需求,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 提高工作效率:培训可以帮助统计执法人员掌握各种统计工具和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监管部门和政府机构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3. 促进信息共享:通过培训,统计执法人员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统计知识和技术,促进信息共享和交流,促进团队合作和创新。

4. 增强综合能力:培训可以帮助统计执法人员提升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增强综合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和社会需求。

5. 促进职业发展:通过培训,统计执法人员可以拓展职业视野,增强职业竞争力,提升职业发展前景,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贡献。

统计法基础知识培训教程

统计法基础知识培训教程
分析; (2)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3)实行统计监督。 二、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统计法的概念 (二)统计法的特点: 1、特殊性、复杂性; 2、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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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法的表现形式 (一)统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统计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如《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二节 统计调查项目 一、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及分类 (一)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三)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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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 (一)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 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
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其中,重大的国家统计调 查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 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 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三)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及审批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 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
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应当遵守统计 法、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地方性和本级 政府的规定。 (三)统计资料公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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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统计资料的保密
一、国家秘密统计资料的保密 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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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必须依法出 示工作证件
四、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求 (一)统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 1、忠诚统计,乐于奉献 2、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3、依法统计,严守秘密 4、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二)统计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一是国家实行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

宣传《统计法》感悟

宣传《统计法》感悟

统计与管理二○一五·十二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法》感悟王丽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在大数据时代,统计工作在了解国情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越来越大。

作为统计法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统计科学发展服务的功能日益凸显。

经过30多年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全民统计法律意识显著提高,《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已渗透到经济社会、人民生活的各个角落。

通过统计普查宣传教育,《统计法》的法律尊严在社会上得以体现,统计工作在《统计法》的保驾护航之下得以顺利开展,基层统计工作得以进一步夯实。

一、统计普法多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一)领导带头学法各级统计部门十分重视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学法用法。

省局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处以上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等制度,以《统计法》和省局编印教材《统计执法手册》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基本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把统计普法学习制度化,把法律知识学习经常化,进一步增强了学法效果。

(二)制定普法规划各级统计法治机构制定了统计五年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使统计普法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并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相结合,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统计干部长远教育和日常学习之中。

实际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举措,年终认真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开展普法宣教各级统计部门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和举办培训班、讲座、法律知识考试,对统计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学习。

同时,结合统计法治建设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通过局内外网,还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节,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

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一、宣传时间xx年5月5日—5月31日。

二、宣传范围集中在市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市乡两级联动,乡镇(街道)统计站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自抓好本辖区的宣传活动,宣传时间和内容上要与市统计局相衔接。

三、组织领导(一)组建机构。

成立市xx年5月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落实人员。

全局职工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综合股负责活动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确保宣传影响力和效果。

四、宣传内容及方式(一)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二)宣传方式1.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

由综合股牵头,相关人员配合,市统计局定于5月9日在山广场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

综合股负责宣传单、宣传器材、录音资料等宣传所需资料准备;办公室负责宣传所需桌椅、交通工具等物品;全体职工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宣传活动。

第 2 页共 7 页2.悬挂标语。

市统计局负责在市政府一号办公楼和山广场各悬挂一幅标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城镇显眼处悬挂1-2幅标语,标语内容由综合股提供。

3.短信宣传。

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与通信、法制、司法、监察、广电等部门联系,定于5月8—12日进行集中宣传,主要采取群发手机短信、播放电视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行之有效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统计法》及其《条例》。

4.业务培训。

举办一期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局机关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5、发动乡镇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标语、书写板报、进村(居)、入企业检查统计基础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实效。

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法宣传) 共16页PPT资料

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法宣传) 共16页PPT资料
肩负责任 依法统计
武汉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2019.9.10
统计工作的宗旨
Sub title
真实可信 科学严谨 创新进取 服务人民
《统计法》 概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依法统计
《统计法》 条文
要求
(一)《统计法》概况
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在 2019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议和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的决定,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改。第二次修订后的新《统计 法》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近30年来《统计法》 一直为我们统计事业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基本概况
虚报---指行为人违反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高于实际 统计数字进行多报的行为。(案例)
瞒报---指行为人违反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低于实际 统计数字进行少报的行为。 (案例)
漏报---指行为人违反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某项指 标没有填报的行为。
[在新《统计法》中,对于虚报、瞒报和漏报的现象 统称为----提供不真实的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一)《统计法》概况
基本概况
武汉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武汉市辖区范围内各类型单位 的统计调查工作,各区统计机构按照在地的统计原则具体 组织实施。各调查单位的统计数据(也就是说你们手中的 数据)将纳入市、区国民经济核算,作为各级党政机关评 价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所以,咱们 今天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尤为重要。
迟报---指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统计资料的行 为。[新《统计法》规定,对于有迟报现象一次的即可 进行处罚。] (案例)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之统计法(PPT 42页)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之统计法(PPT 42页)
• 官方统计的两大支柱:一是保密性, 为调查对象资料严格保密,严格限制 其用途;二是独立性,统计机构依法 独立调查,防止来自各方面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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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统计法或普查法中有关泄露个人或法 人数据(或秘密)的法律责任: 日本:处2年以下徒刑或一百万以下日元 罚款 德国:处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美国:处5年以下监禁或罚款,并处 新加坡:处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并处 韩国:三年以下监禁或1千万以下罚款
(七)强化了统计工作保障机制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第4条) ——统计机构设置的法律规定(第27、28条) ——统计经费保障的法律规定
第19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 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 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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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善了统计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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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把“双刃剑”,造成的负面影响: • 1. 大大增加了统计工作难度; • 2. 严重制约了统计改革:统计制度方
法改革、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3.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实用主 义地对待、取舍、使用统计数据的现 象越来越严重,统计数据质量面临极 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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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统计执法检查报告明确 指出,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作假比较 严重; 2. 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统 计部门综合协调弱; 3. 有些统计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 展的需要,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4.统计基础薄弱,基层统计负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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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加注重政府统计活动参与者权 利与义务的平衡
• 按照权力与责任一致、有权必有责的 要求,加重了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 构及其人员的责任
•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称的要求,更加注 意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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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加注重有针对性地解决统计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是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执行执法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秩序。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统计知识和技能,以便能够准确地收集、分析和解释各种数据,并根据数据提供的信息进行合理的执法决策。

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很重要。

一、统计基础知识培训统计基础知识是统计执法人员必备的基本素养。

这部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统计学的基本概念、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方法、常用的统计方法和技巧等。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了解如何有效地设计统计调查问卷,如何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统计数据,以及如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只有掌握了统计基础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和把握事实,并做出合理的执法决策。

二、法律知识培训统计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需要与法律打交道,因此法律知识也是他们必须具备的重要素养。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执法程序的规定和要求、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等。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规定,做到依法执法,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执法技巧培训执法技巧是统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技能。

这部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执法文书的书写技巧、执法调查的技巧、对嫌疑对象的审讯技巧、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技巧等。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执法技巧,以便能够有效地开展执法工作,保障执法的顺利进行。

四、沟通能力培训沟通能力对于统计执法人员来说也非常重要。

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与当事人有效沟通、如何与同事和上级领导有效沟通、如何与社会各界有效沟通等。

统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不同的人群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执法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

五、心理素质培训统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会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压力,因此心理素质对他们来说也非常重要。

培训内容包括心理调适的方法和技巧、应对工作压力的方式、情绪管理和心理疏导等。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__新《统计法》.pptx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__新《统计法》.pptx
1.实施主体的特定性:一般是行政主体 2.依法开展:统计调查项目依法设定 3.具有强制性:义务性、无偿性 4.调查结果的公共性:统计成果是社会公共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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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程序 1.有关部门提交“统计调查项目计划建议书” 2.白宫预算与管理办公室(OMB)与申报
部门非正式沟通 3.OBM通过《联邦公报》公示,60天 4.申报部门根据公示意见修订方案 5.OBM第2次公示,30天 6.OBM正式审查方案,一般60天 7.OBM做出审查决定 8.将“通过”的调查项目送国会讨论批准 9.总统签字生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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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统计及其法律特性
统计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政 府统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 • 新《统计法》明确规定: ——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 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办 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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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的性质:行政管理活动 • 政府统计的基本特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2
•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 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 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 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 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 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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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把“双刃剑”,造成的负面影响: • 1. 大大增加了统计工作难度; • 2. 严重制约了统计改革:统计制度方
法改革、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3.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实用主 义地对待、取舍、使用统计数据的现 象越来越严重,统计数据质量面临极 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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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统计执法检查报告明确 指出,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作假比较 严重; 2. 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统计 部门综合协调弱; 3. 有些统计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的需要,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4.统计基础薄弱,基层统计负担重。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46张PPT)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共4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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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共46页。
第三节 统计制度与统计标准
• 一、统计制度的概念及分类 : 1概念 广义的统计制度,是指统计工作的各个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性规范。
狭义的统计制度,仅指统计调查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性规范,即统计调查制度。 我们通常所说的统计制度,是指狭义的统计调查制度。
2分类: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三个
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求有以下四类: 1、在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中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工作 人员;
2、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3、乡镇统计人员;
4、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人员。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主管机关及其职责
• 1、关于《条例》立法的目的 《条例》的立法目的与国家的统计立法目的是基本一致的,
但又不完全是国家统计立法的简单重复。 所以,制定《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统 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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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共46页。
2、关于《条例》的主要内容
《试行条例》共有22条,重新制定的《条例》共有40条 《条例》对原《试行条例》的规定与《统计法》的规
例如:为了维护统计法律的严肃性,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 虚报浮夸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统计法 的规定,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由统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负责人分别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类统计数据、报表在报送或传输市统计局之前,须经主管领导把关,签字后 方可上报。 二、不得在 里向外单位及个人提供统计数据。 三、各股室的统计资料必须按照《统计工作保密规定》中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严格管理。月度、季度、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数据,须经局长 审批、签字后由综合统计统一向外发布和提供。 四、凡外单位来局查阅抄录有关统计数据,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由综合统计提供, 重要的统计数据经局长批准同意后,才能抄录。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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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一节 统计机构的设置
一、统计机构的设置: 我国统计机构分为三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和企业事
业统计机构。 二、统计机构的职责
1、国家统计机构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3、部门统计机构 4、乡镇统计机构或统计员 5、企业事业职责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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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统计制度与统计标准
• 一、统计制度的概念及分类
: 1概念 广义的统计制度,是指统计工作的各个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
性规范。狭义的统计制度,仅指统计调查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性规范,即统 计调查制度。我们通常所说的统计制度,是指狭义的统计调查制度。
2分类: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
调整和补充,同时因《试行条例》规定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条件下的统计发展的需要,或与修改后的《统计法》及《行政处
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或矛盾,以及没有必要保留而予以删除;而
《统计法》和原《试行条例》虽然没有规定,但有国家政策规定,
或实际统计工作确实需要,或统计改革取得的成果,或提高统计数
据质量,加大对弄虚作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方面的要求,而增加
(二)民间统计调查
1、民间统计调查的特点:(1)自愿性 (2)盈利性
2、涉外调查的管理:由国家、省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 认定,未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组织,不得进行涉外调查
3、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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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计调查项目
• 一、统计调查项目的概念
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在一定时期为实现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而组织实施 的统计调查。统计调查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统 计调查项目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计划应当列明项目名称、调查机关、调查 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的主要内容等。

新《统计法》宣传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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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
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
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
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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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计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 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 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 和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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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 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 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 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 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 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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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页
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
《统计法》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 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 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 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 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 和资料。

《统计法实施条例》解读学习培训模板课件

《统计法实施条例》解读学习培训模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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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某地区政府干预统计数据被曝光。该案例揭示了政府部门应尊重统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干预或篡改统计数据,以维护政府公信力。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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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某统计机构泄露商业秘密被追责。该案例强调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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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统计机构设置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 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负 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统计人员配置
各级统计机构应当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保 障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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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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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队伍建设
问题一
如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解决方法包括加强统计人 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数 据质量监控机制,加大对数
据造假的惩处力度等。
问题二
如何防止统计数据被篡改或 泄露?解决方法包括加强网 络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备份 和恢复机制,实施严格的权
限管理等。
2024/1/26
问题三
如何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 质量?解决方法包括采用先 进的统计技术和方法,加强 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开展 定期的业务培训等。
完善统计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统计法律制度,为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供法律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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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明确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和性质
对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包括虚 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行为。
依法惩处统计违法行为
对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 刑事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统计人员基本素养培训计划

统计人员基本素养培训计划

统计人员基本素养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 培养统计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提高数据处理和汇总能力;2. 提升统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增强团队合作意识;3. 加强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培训内容1. 数据分析能力的培养(1)探索性数据分析方法的学习(2)统计软件的操作技能培训(3)建立正确的数据分析思维方式2. 数据处理和汇总能力的提升(1)数据采集和清洗方法的学习(2)数据汇总和报告撰写技巧的培训(3)数据可视化技术应用3. 沟通协调能力的提高(1)团队协作案例分析(2)沟通技巧和表达能力的提升(3)紧急情况下的协调应对技巧培训4. 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1)《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2)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3)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三、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专业讲师授课,结合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提高统计人员的知识理论水平。

2. 实践培训在实际工作场景中,引导统计人员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线上培训采用网络直播和在线课程,提供灵活的学习时间和空间。

四、培训过程1. 预培训组织统计人员进行需求调研,并进行针对性的问卷调查,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

2. 培训阶段(1)开展理论培训组织专业讲师进行授课,引导学员深入学习理论知识。

(2)组织实践培训安排学员参与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

(3)实施线上培训结合网络直播和在线课程,为学员提供灵活的学习机会。

3. 培训评估(1)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案。

(2)培训总结总结培训经验和教训,为下一阶段培训提供参考。

五、培训资源1. 培训课程选择专业的统计学和数据分析课程,结合实际案例,提高学员的知识和能力。

2. 培训讲师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的专业讲师进行授课,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3. 培训设施提供舒适的培训场地和先进的培训设备,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新《统计法》宣传提纲(二)

新《统计法》宣传提纲(二)

新《统计法》宣传提纲(二)
新《统计法》知识问答:
一、新《统计法》规定的“三个不得”指什么?
答:新《统计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了领导人员的“三个不得”,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这是从法律制度上来预防和惩处这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新《统计法》对统计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答:新《统计法》第三十一条对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做出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也就是说,统计人员只有取得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统计工作。

此外,统计人员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

三、企业有必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吗?
答:很有必要。

统计调查对象不仅应当真实、准确、完美地提供统计资料,还应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根据新《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不建立健。

2023年统计法宣传总结(优选5篇)

2023年统计法宣传总结(优选5篇)

2023年统计法宣传总结(优选5篇)书目第1篇统计法制宣扬月总结第2篇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扬月工作总结第3篇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扬八月工作总结第4篇2023年《统计法》宣扬月活动工作总结第5篇《统计法》宣扬月活动工作总结统计法制宣扬月总结统计法制宣扬总结羊场乡统计法制宣扬活动总结为了深化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扬工作,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羊场乡统计站根据县统计局的要求,结合统计年报、统计专业、执法检查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将法制宣扬落到实处。

一、领导干部学法状况2023年12月5日上午,羊场乡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和全体乡村干部,在乡四楼会议室召开羊场乡统计法制宣扬启动大会。

并共同学习统计法。

我乡负责农业、工商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缘由与统计站联系比较亲密,有些工作须要合作完成。

为此,主管统计的党委委员黎刚同志建议,在每周的全乡干部学习例会上,组织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对《统计法》进行学习。

通过学习《统计法》,使得相关主管领导和站所相识到《统计法》的重要性和肃穆性,在保证年度任务完成的同时不对数字弄虚作假,确保数字真实精确。

二、开展法制宣扬活动状况1、利用宣扬栏和发放宣扬资料进行宣扬会后,统计站设立固定的宣扬阵地一个,主要利用展板形式进行法制宣扬,酷猫写作以普及法律法规学问,每月更新统计法学问一次,每季度3次。

2、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企业:2023年12月6日,统计站对乡内龙华、新益和金兰三家煤矿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扬。

同时要求法律法规要进学校,要求全乡九所中小学与同法制教化实施好统计规范工作,进课堂,有教案和学习心得,进农村,让每个村寨都了解统计工作和要求,懂得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农户,并要求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法制宣扬。

3、利用赶场天发放法律法规资料进行宣扬在星期二,借助羊场乡赶场的日子,乡统计站邀请农技站、工会,乡企站等站所在羊场乡集市共同开展了新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扬活动。

统计宣传月普法活动总结(3篇)

统计宣传月普法活动总结(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我国于2023年开展了以“统计法治,服务发展”为主题的统计宣传月普法活动。

本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2. 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3. 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维护统计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4. 推动统计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三、活动内容1.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邀请统计专家、律师等,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2. 统计法治宣传展览在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地举办统计法治宣传展览,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治建设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治的认识。

3. 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组织统计法治知识竞赛,激发社会公众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兴趣,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4. 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发放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海报等,广泛发放至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率。

5.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6. 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统计法治文化创作活动,如书法、绘画、摄影等,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四、活动成果1. 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统计法治意识。

通过开展统计宣传月普法活动,使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统计法治意识。

2. 普及了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了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通过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使统计人员熟悉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

3. 加强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维护了统计秩序,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法宣传活动总结

统计法宣传活动总结

统计法宣传活动总结统计法宣传活动总结郑集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总结根据铜山县统计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镇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守法度,在全镇形成“依法干统计、依法管统计、依法兴统计”的浓厚氛围,我镇统计办在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制定了详细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计划,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宣传工作,现将近一月来的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我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次统计法宣传活动,专门责成镇统计办组织各村单位负责统计的人员召开统计法宣传活动的动员会。

动员会上镇党委王书记做了动员讲话,并对这次统计法的宣传月活动作了详细安排。

并成立了由统计办、农经中心、工业办,综治办、财政所、村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宣传领导组及办公室,并通过财政预算,确定了适当的统计宣传活动经费。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新《统计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根据县局文件精神要求,及我镇制定的统计法宣传工作计划,镇统计办积极组织,周密安排,争取了镇党委的支持,通过财政预算,确定了适当的“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活动经费,一是召开“统计法宣传检查活动”培训会,在村两委主要干部及镇直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统计法培训活动,增强镇村干部对统计法的了解与认识。

二是印发宣传材料20xx余份,利用镇综治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之际派发给村民,并在郑集村、卢楼村、万村等行政村开展统计法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咨询活动,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群众手中。

三是通过刷写宣传标语30余幅,我镇的宣传标语经领导研究确定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提高统计质量,改进统计服务》等。

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把统计普法工作引向深入,营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统计执法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对照县统计局制定下发的统计考核材料,我镇的统计工作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及不足,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镇结合本镇统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健全了统计执法制度,加强了统计法制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与统计法制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了报表报送登记制度,并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统计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对村统计基础建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统计法培训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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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统计分析的步骤
明确分析目的和任务;收集相关 资料;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撰 写分析报告。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02
01
03
统计资料管理的要求
科学分类、安全保密、便于保管和利用。
统计资料的公布原则
依法公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统计资料公布的方式
新闻媒体公布、公报公布、专门文件公布、数据库公 布等。
统计整理的基本任务
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订正;对各项指类整理法和时间序列法。
统计分析
80%
统计分析的概念
统计分析是指运用统计方法对经 过整理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内在规 律的过程。
100%
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
对比分析法、动态分析法、因素 分析法和综合评价法等。
信度。
运用多种媒体渠道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 推广,扩大影响力。
06
统计法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统计法的发展趋势
信息化趋势
国际化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统计法将更加注重 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的信息化,提高数 据质量和效率。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统计法将更加注重与 国际接轨,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共同推动全球统计事业的发展。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合作与交流对于统计事业的发展 至关重要。未来统计法将更加注重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 流,共同推动全球统计事业的发展。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增强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
运用多种统计方法和模型,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 和横向比较,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
如何运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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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决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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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法》条文
主要条文 《统计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 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 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 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 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 规定的行为。
主要条文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 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 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 和资料的。
基本概况 虚报---指行为人违反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高于实际 统计数字进行多报的行为。(案例) 瞒报---指行为人违反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低于实际 统计数字进行少报的行为。 (案例) 漏报---指行为人违反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某项指 标没有填报的行为。 [在新《统计法》中,对于虚报、瞒报和漏报的现象 统称为----提供不真实的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议和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的决定,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改。第二次修订后的新《统计 法》是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近30年来《统计法》 一直为我们统计事业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统计法》概况
基本概况
武汉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武汉市辖区范围内各类型单位 的统计调查工作,各区统计机构按照在地的统计原则具体 组织实施。各调查单位的统计数据(也就是说你们手中的 数据)将纳入市、区国民经济核算,作为各级党政机关评 价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所以,咱们 今天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尤为重要。
(一)《统计法》概况
基本概况
伪造---指行为人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据,主观地 捏造并上报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 篡改---指行为人依仗某种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条 件,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拒报---指具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拒不执行国家统计制度,不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 对统计部门进行统计调查的合法要求置之不理的行为。 迟报---指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统计资料的行 为。[新《统计法》规定,对于有迟报现象一次的即可 进行处罚。] (案例)
肩负责任 依法统计
武汉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2014.9.10
统计工作的宗旨
真实可信
Sub title
科学严谨 创新进取 服务人民
《统计法》 概况
依法统法》概况
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在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二)《统计法》条文
《统计法》条文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 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可以 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要

1、认真学习报表制度,理解每个指标的口径范围
,掌握每个报表的上报时限。
2、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上报统计资料,不迟报、不 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3、积极配合我局开展统计调查和数据核查工作, 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
(二)《统计法》条文
主要条文 《统计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
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二)《统计法》概况及条文 (二)《统计法》条文
(一)《统计法》概况
基本概况 《统计法》共七章五十条,今天我们就工作需 要只学习部分条款。法律条文是神圣而又严肃的, 他以最简练的语言告诉我们,作为一个统计人必须 对其统计的数据负责,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首先,了解一下我们在工作中常遇到的几个问 题在《统计法》中是如何定义的!
(一)《统计法》概况
(二) 《统计法》条文
主要条文 新《统计法》赋予给我们统计人什么权力和义务? 《统计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 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应当予以保密。《统计法》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 统计 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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