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要创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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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要创新手段

储冰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培养文明交通行为的有效手段,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治本之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时下由于不懂法不守法而频频引发的交通事故正以前后未有的压力撞击着我们脆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不得不引起公安交管机关乃至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10月1日13时30分,桃源县观音寺镇板溪村驾驶人姚涛(男,28岁,持B2证)驾驶一辆牌号为湖南GAB532的四轮农用车由板溪村送亲到廖弓村(当日姚涛的弟弟结婚,车上共载19人,该村支部书记也坐在车上),途径板溪村二村民组一乡村土路下坡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处置不当,翻入路旁5米深的水沟,造成11人当场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的特大农机交通事故。事发后,当问及伤者知不知道农用车不能载人时,包括支部书记在内都异口同声回答说不知道,不知是悲哀还是自责,当时在场的交警都半晌没有吱声。这起事故的发生,从某个侧面、某种程度上暴露出了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笔者归纳了一下,主要表现为“四重四轻”。

何谓“四重四轻”,首先是重“单干”轻协作。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没有协调好与教育、宣传、司法、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关系,充分有效利用他们的宣传资源,在交通安全宣传中唱独角戏,其结果是下了一定的功夫但戏不好看,老百姓不买你的账。而新闻媒体、政府的有关部门在认识上颇有偏差,认为交通安全宣传是交警部门的事,与己与关,因而,交警部门“单干”、唱独角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其次是重城镇轻农村。城镇人员集中,且文化程度相对高一些,好沟通,便于开展宣传工作。而农村地区人员相对分散,不便集中,且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加上交通不便,很少给农民上交通安全课、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得天平无形之中偏向了城镇,实际了是剥夺了广大农民享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源的权利。

其三是重形式轻内容。上级机关有要求了,或是要迎检了,不管老百姓欢迎、接受与否,大量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形式上搞得隆重热烈,实际上没有

多少内容,让老百姓看了一阵热闹,转眼间忘得一干二净,似过眼烟云,达不到什么效果。

其四是重数量轻质量。当前,道路交通宣传教育的考核指标是出动了多少人次干警、多少台次警车,散发了多少宣传资料,上了多少堂课等等,而丝毫未考虑受教育者学到了多少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意识、安全观念是否得到了加强,从而导致基层交管部门或交警扎扎实实走形式,在街面上转一圈,空喊几名话、就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在集镇上散发几张传单、照几张像便匆匆撤离就算一次“五进”,根本顾及不了效果如何。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源头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需要认真研究、探讨,摸索出应对之策,使其发挥最大的效力。那么究竟如何做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强化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但事实上除了公安机关在认真履责外,基本上看不到其他部门有什么举措或行动。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设置专门机构,划拨专项资金,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要强化各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法律主张、政府主导、交警主抓、各相关职能部门主为”的格局,做到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现好这一运作模式,必须以行政处理、经济处罚为保障,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不能只是批评教育了事,最有效的办法是摘其领导的官帽、免其官职。

二要创新机制。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的形势下,必须走创新之路,建立长效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其一,与司法部门协调,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其它法律法规一样,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其二,与教育部门协作,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纳入学生的必修、必考课程,并作为升学的条件之一,使学校师生不敢懈怠;其三,与新闻媒体联姻,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确保“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刊物有专栏、网络有内容”;其四,与公

路部门配合,在险路险段、事故多发地段,设置一些醒目的警告标志、“一人安全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等亲情化的提示标语;其五,与乡镇联手,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培训班,为每个村组(居委会)培养几名交通安全宣传员,使其成为当地宣传安全常识、遵守交通法规的领头雁。

三要拓展形式。以往简单、说教式的、让受教育者如同啃蜡的宣传教育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多层面交通参与者的需求。要区分对象,根据不同的社会群体,采取新鲜活泼、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农村,可采用播放光盘、电视、文艺演出、以案说法等形式;在城镇,可采用报纸、广播、流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形式;在学校,可采用墙报、知识竞赛、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全面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在把枯燥乏味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口语化、形象化、通俗化、艺术化上下功夫,寓教于乐。

10.1特大事故发生后,我们用肇事车、事故现场图片布置了一个宣传车,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在全县40多个乡镇进行巡回展览宣传,每到一个地方,都是人山人海,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四要延伸触角。要以“五进”活动为平台、载体,不断延伸、拉长宣传教育链条。无庸讳言,由于受人力、财力、交通等条件的制约,广袤的农村一直以来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盲区、死角,其后果是:一方面,由于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差,农民(以两轮摩托车为主要工具)已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者;另一方面,由于安全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农民已是交通事故最大的受伤害的群体,这是我们不愿面对、又不得不面对的事实。当前,“村村通”建设方兴未艾,在方便农民出行的同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由此,只有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农民、农民工等交通参与的弱势群体上,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彻底扭转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营造和谐、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要把握时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好则惠及万民,差则贻误苍生。在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低、文化教育事业落后的国度里,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惟有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艰苦努力,把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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