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课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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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文明 课程笔记整理

犯罪与文明 课程笔记整理

犯罪与文明课程笔记整理前言文明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第一部分什么是犯罪第一节犯罪学中的犯罪(广义犯罪)第二节刑法学中的犯罪(狭义犯罪)第三节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第二部分为什么会犯罪第一节犯罪原因的各种学说第二节犯罪化学反应方程式第三部分如何看待犯罪现象第一节犯罪现象的各种学说第二节树立正确的犯罪现象观第四部分如何控制犯罪第一节犯罪的刑罚控制第二节犯罪的社会控制第三节犯罪的个体控制第四节犯罪的情境控制结语文明社会中的刑事政策选择第一部分什么是犯罪第一节犯罪学中的犯罪一.定义犯罪学中的犯罪(广义上的犯罪),指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当受到制裁的行为。

二.范围1.刑法中的犯罪(10章,400多个罪名)2.刑法以外的罪名:例如,自杀、通奸、卖淫、吸毒、鸡奸、同性恋、乱伦、一般违法行为等。

第二节.刑法学中的犯罪一.理论1.首要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人权保障之要求1997年《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犯罪定义刑法中的犯罪(狭义上的犯罪),指的是违反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3. 犯罪构成(1)犯罪构成定义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2)犯罪构成四要件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4. 正当化事由(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5. 犯罪形态(1)犯罪未完成形态(2)共同犯罪二.具体犯罪1.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过失致人死亡罪(4)强奸罪(5)拐卖妇女、儿童罪(6)绑架罪(7)非法拘禁罪2. 侵犯财产犯罪(1)抢劫罪(2)盗窃罪(3)诈骗罪(4)抢夺罪(5)敲诈勒索罪(6)侵占罪(7)故意毁坏财物罪3. 危害公共安全罪(1)爆炸罪(2)放火罪(3)投放危险物质罪(4)交通肇事罪4.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1)妨碍公务罪(2)招摇撞骗罪(3)贩卖毒品罪(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5)组织卖淫罪(6)赌博罪5. 贪污贿赂罪(1)贪污罪(2)受贿罪(3)挪用公款罪第四节.犯罪与非犯罪化P6-9一、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定义犯罪化:将更多的犯罪学中的犯罪入刑法非犯罪化:将更多刑法中的轻微犯罪从刑法中剥离出来二、世界与中国刑法发展趋势无被害人犯罪1.定义无直接受害者的犯罪除了违法者本人是受害者外,别无其他直接受害者,其行为不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2.罪名赌博、吸毒、酗酒、高利贷、安乐死、自杀、流浪、重婚、通奸、乱伦、同性恋、婚前性行为、避孕、堕胎、猥亵、鸡奸、色情、卖淫等。

犯罪学 笔记

犯罪学 笔记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犯罪学概述一、犯罪的概念(一)、法学上的概念犯罪是指侵害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由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在法律上的规定,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学上的犯罪具有如下特性:(1)、侵害统治阶级意志-----社会危害性(2)、违法性(3)、应受刑罚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二)犯罪学上的概念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而应受到社会处罚和矫治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除包涵法定的犯罪外,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1)、触犯刑法而不受刑罚的行为(2)、有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3)、有严重社会危害的不良行为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是广义的犯罪,但须以狭义的刑法学上的概念为基础。

二、犯罪学的概念(一)狭义犯罪学狭义犯罪学狭义犯罪学是指将犯罪和犯罪现象作为整体进行研究,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的科学,其核心在于揭示犯罪原因,故又称犯罪原因学或犯罪定量学。

(二))广义犯罪学广义犯罪学广义犯罪学是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揭示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特点,探索犯罪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研究预防,减少和控制犯罪的措施和途径的科学第二节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及学科地位一、学科性质犯罪学是一门主要以社会学和法学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如心理学,生物学和统计学等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犯罪预防对策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一)、单一学科或边缘学科的观点既无力完成犯罪学所肩负的使命,又没有反映犯罪学研究的客观现实。

(二)、对综合性学科观点的日益广泛的认同,是犯罪学研究走向成熟的客观要求,必然结果和具体体现。

(三)、独立于其所借助的诸多学科,也不是诸多学科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在更高层次上的概括和综合。

二、学科地位(一)、与刑法学的关系(1)、犯罪学从刑法学中分离出来;(2)、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犯罪学的研究提供借鉴,如:对犯罪的界定及刑罚的预防犯罪功能;(3)、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可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服务,如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二)、与社会学的关系与社会学的关系都研究犯罪的社会原因及社会预防,犯罪社会学是两门学科交叉形成的新学科。

犯罪学笔记

犯罪学笔记

第一专题一、犯罪学的内涵(一)关于犯罪人的科学(龙勃罗梭)(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李斯特)(三)关于犯罪原因的科学(四)社会反应犯罪学:有助于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批评的分析激进派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分析(阶级矛盾)二、犯罪学的外延(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是集有刑事学科之大成的学科(二)奥地利学派(汉斯格罗斯)犯罪现象包括—规范:从法律角度;事实:程序诉讼影响犯罪的环境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及如何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学科(三)美国经典学派(萨瑟兰、克内西)将犯罪看做社会现象,研究刑事立法,行为人的行为,社会反应(四)传统的(狭义)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及规律三、我国犯罪学的定义(一)对定义的表述1.传统表述: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预防的科学2.评价:传统犯罪学的局限性现代犯罪学的中立性(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体系1.犯罪现象:犯罪现象论(1)宏观角度:社会现象(2)微观角度:个体现象(3)犯罪人角度: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统计学医学社会学2.犯罪学原因:犯罪原因论3.犯罪预防:犯罪预防论(1)刑事政策(2)犯罪预防的模式四、犯罪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关系(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1.学科性质的区别2.研究内容的区别(犯罪学研究实际情况、原因、防治,刑法研究规范)3.研究方法的区别(犯罪学注重实证、经验,刑法学注重分析比较)(二)犯罪学与形式政策学:研究内容的重叠与区别形势政策学主要研究为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刑法对策,即研究采用何种刑法最有效,故需研究现行刑法,提出批判行评价,达到有效预防犯罪。

犯罪学通过全面解释犯罪原因,制定各种预防犯罪的社会政策,以此构建完整的预防体系。

(三)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是研究、收集、检验和运用证据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两者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程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刑事侦查中自然科学的应用)第二专题犯罪学的主要流派一、古典犯罪学古典犯罪学派产生于18世纪后期,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古典犯罪学派奠定了当今世界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

课堂笔记:2012年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课堂笔记:2012年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司法罪第四节妨害国(边)境罪第五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六节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七节破坏坏境资源保护罪第八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九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十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公共秩序:人们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形成的秩序。

重点罪名: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赌博罪妨害国家机关运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一、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的认定:、对象正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人员。

对上述主体超越职权的活动、违法活动进行阻止,不构成本罪。

问: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其在周末出门到菜市场买菜时,与摊贩发生冲突,为报复就以执行公务为由,要没收摊贩的物品。

摊贩对张三进行阻止,是否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客观方面暴力、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构成本罪,要求必须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红十字会:自然灾害或者冲突事件中、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事业单位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只要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并无要求其必须是在编人员或者干部身份,就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两种情形:符合第一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

、明知、罪数()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手段触犯其他罪名:原则上应当从一重罪处罚,原则上按照重罪如故意伤害罪处罚。

()妨害公务是其他犯罪的手段:牵连犯,原则上从一重罪处罚以天上人间为例例外个:():“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犯罪学笔记(version2)

犯罪学笔记(version2)

iLaw工作室出品 iLaw,只为你而来!祝您期末愉快!犯罪学课程笔记白建军授课教材推荐:《关系犯罪学》(第二版),白建军著;《西方犯罪学》,吴宗宪著。

考试方式:期中小论文30%;期末开卷70%课程要求:不要求记忆,但要求上课主要体会思维方式、提出问题、思考问题期末考题:30分客观题、40分理论题。

期末准备:吃透理论内容,联想该理论对理解周围已知的犯罪现象给出了何种新的理解,或者学会对某一现象、案件、犯罪问题,运用某种理论解释有了信息上、理解方式上的增量。

导论一、为什么学习犯罪学?1. 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人,因此应该了解犯罪的规律。

2. 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刑事被告人,若对犯罪学知识没有了解,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3. 作为高校学生,大学中的具体知识大多无法应对社会实践,但大学学习的关键在于发现自己,尤其是发现自己的学术兴趣,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充实自己的内心世界。

犯罪学可以提供这样的机会。

4. 犯罪行为是所有违法现象中最严重的一种,若作为法律人一点都不了解,其知识结构是欠缺的。

二、犯罪学四大核心概念【案例】许霆案:是否是犯罪?是否是盗窃罪?是否是盗窃金融机构罪?是否是数额特别巨大?→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无行为则无犯罪,许霆并未盗取他人钱财;不是盗窃罪,可能是侵占罪,而侵占罪。

以上问题都是刑法问题,但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最高法院顺应多数民众的意见将无期徒刑改为五年有期徒刑。

1. 致恶行为or致害行为?犯罪学中关于犯罪性的两种不同的理论倾向,一种倾向认为所谓犯罪性在于伦理之恶,认为犯罪本质上是一种背德行为,是致恶行为;另一种倾向认为犯罪是秩序上的致害行为。

民众对于此案的观点和法律对于本案的观点,正是对应这两种理论,反映了两种犯罪观,这是犯罪学的四大核心概念之一,刑法并不讨论。

2. 犯罪形态:恶行还是恶人?人们之所以认为重判,理由之一在于银行有错才导致许霆的行为,因此银行的过错是否能够构成从轻判决的理由,刑法上并无此规定。

犯罪心理学笔记

犯罪心理学笔记

犯罪心理学笔记一、犯罪的时间特征(一)抢劫、盗窃一般在18-24点较多,尤以20-24点最多谋杀、受害一般在10-24点最多,占16%,晚8点-2点占45%原因:(夜间犯罪)1、夜间人们身心疲倦,自制力减退,容易受刺激而犯罪2、短时间假睡,情绪容易兴奋而滋事3、夜晚天黑人稀,犯罪不容易发觉,人们疏于防备,研究发现扒窃和过失致死等在白天发生的较多,扒窃在上午9点到下午6点较高。

(二)犯罪的日期特征1、交通肇事和酗酒在周末(周六、日、一)外出度假的多为欧美、日本(周末发工资。

盗窃案多)在月初、月中增多(工资制造成)(三)犯罪的季节特征1、秋冬:财产性犯罪较多(1)冬季冷(2)大部分节日在冬季(3)冬季夜间长(4)收获的季节2、春夏:性犯罪较多和人身犯罪夏季暴力多(1)气温高容易暴躁(2)人们户外活动多,纠纷多(3)工作机会和收入多,容易酗酒滋事。

春季和夏季人的性欲容易冲动。

我国刑事立案的特征1月最高,2月下降。

3、4、5月回升(钱花光),6月下降(农忙),7、8月上升。

10月下降,11、12月又呈上升趋势。

二、犯罪的地域特征(一)不同地区犯罪现象的特点气温高暴力性犯罪多,政治文化中心,经济中心的财产犯罪比暴力犯罪多,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如车站、码头,侵犯人身的犯罪较多。

(二)犯罪的城乡差距城市比农村多:主要表现:1、城市比农村犯罪率高。

2、城市财产犯罪多,农村暴力犯罪多,城市的青少年犯罪、职业犯罪和性犯罪多。

3、农村初犯多而再犯少,城市再犯比农村多。

城市犯罪率高的原因:1、城市人口多,生存竞争大,人与人易发生利害冲突和矛盾。

2、城市经济比农村发达,商品流通量大,交易频繁增加经济犯罪的机会。

3、城市李东人口多,休闲娱乐场所多,不良人员容易混迹其中。

4、城市交通方便,为流窜作案提供机会5、城市中传统控制力量较弱,群体凝聚力较差,而农村生活相对单纯,人员固定,社会生活范围狭小,固定的人际关系格局使社会关系有强大的制约力。

《犯罪学》笔记(2)

《犯罪学》笔记(2)

《犯罪学》笔记(2)第三篇犯罪现象存在论第九章犯罪现象存在论概述第一节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及其意义一、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犯罪现象存在论是指把犯罪现象作为客观存在来对其进行全面的、规律性研究的理论体系,属于犯罪现象论的内容。

基本特点。

把犯罪现象的客观存在作为犯罪学的理论前提,把犯罪学作为研究对象规律的社会科学,全面研究犯罪现象的本质、产生、存在形态、发展和变化规律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提供科学的理论体系。

理论背景。

传统犯罪学几乎把全部精力倾注于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很少或者没有对犯罪现象的存在形态、发展变化规律即犯罪现象本身进行研究。

这种以犯罪现象原因代替犯罪现象整体的研究,把部分当作整体,具有很大的片面性,严重地限制了对犯罪现象本身的全面、系统地深入研究。

传统犯罪学对犯罪现象不进行或很少进行整体研究而只注重犯罪原因研究的研究理路,表明了研究者在逻辑上预设了一个犯罪现象不存在的虚假前提,把情感期待作为事实存在来对待,在事实上并没有把犯罪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没有真正接受犯罪是客观存在的现象的结论。

要使犯罪学适应社会的需要,使犯罪学能够真正成为对犯罪现象进行全面研究的科学,就要真正克服犯罪问题上的情感因素,理性地对待犯罪问题,承认犯罪现象的客观存在,这样就必须在犯罪学理论中明确地提出犯罪现象存在论,把犯罪现象存在作为犯罪学的理论前提。

二、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意义首先,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有利于克服犯罪问题上的情感因素。

其次,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有利于全面认识犯罪现象,对犯罪的防治采取更科学、有效的犯罪对策。

再次,犯罪现象存在论的提出有利于犯罪学学科的成熟。

第二节犯罪现象存在的概念和根据一、犯罪现象存在的概念犯罪现象的存在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犯罪现象的存在是必然的、普遍的,不会因为人们的憎恨和治理而彻底消失,而只能是一定数量的减少和一定危害的减轻。

犯罪现象存在的命题蕴涵以下内容:首先,犯罪现象存在的命题表明,犯罪学要把犯罪现象的存在作为学科的理论前提,把犯罪现象作为一种社会客观存在的现象来研究,而传统犯罪学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犯罪通论课堂笔记

犯罪通论课堂笔记

为什么讨论这样一个离我们最远的话题?理由一:犯罪就在我们中间.理由二:如何理解犯罪,如何对待犯罪,是区分不同文明、文化的重要根据之一。

理由三:犯罪研究也是一门科学,需要多种学科的知识背景。

作为社会经济现象——犯罪与物价、人口、分配、冲突、教育密切相关。

作为心理学现象——犯罪人格、攻击性、俄狄浦斯情结。

作为生物现象——基因、人种、地理环境、气候。

犯罪行为可以还原为三大类:暴力偷窃欺诈还原的几种方法:典型与非典型:暴力.原始与进化:偷窃.基本与派生:欺诈暴力犯罪及其不典型:暴力犯罪,是指滥用暴力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的各种犯罪。

典型的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犯罪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犯罪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人格权的绑架、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侮辱等犯罪。

不典型的暴力犯罪:间接暴力。

间谍罪。

制造危险。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而构成的危险驾驶罪。

轻率或过失的暴力。

失火、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对行为可能导致危害后果应当有所预见。

没能预见,或者轻信可以避免甚至放任危险,都隐含着对生命、健康的冷漠。

不作为暴力犯罪。

抗税罪、遗弃罪.不典型的暴力行为使得本来就越来越脆弱的社会变得更加脆弱。

反过来说明,对某些不典型的暴力行为动用刑法来做出反应在所难免。

抢劫罪抢劫罪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行为方式:当场施暴、转化犯、胁迫、携凶抢夺、其他方法。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基础班课堂笔记

刑法基础班课堂笔记

刑法基础班课堂笔记(总则:占60% 分则:占40%,理解刑法背后的法理!!!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定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法的形式/渊源1、刑法典2、单行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3、附属刑法:(三、刑法的特征区别: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2、调整对象的专门性3、刑罚制裁的严厉性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最后性,“最后手段”联系:1、其他部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发展成犯罪行为2、刑法惩罚犯罪行为,有利于其他部门法的贯彻实施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二刑法的解释根据解释的效力1、立法解释:(三种(1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2在刑法中对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3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2、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共犯”除外3、学理解释:根据解释的方法文理解释,是刑法解释的基础。

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历史解释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1、刑法应当是成文法,排斥习惯法的应用2、禁止类推(包括禁止司法类推和类推解释3、禁止重法的溯及力4、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二、刑罚适用平等原则:1、宪法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2、该原则是适用上的平等,及司法上适用的平等,并非立法平等;3、这里的平等,意味着既反对特权也反对歧视,首先是反对特权;4、该原则体现在刑事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定罪、量刑、行刑;5、平等,并不意味着必要差别的不存在,关键在于导致差别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注意:1、在刑事立法的制定中,要制定出合理的刑罚体系;2、在量刑中,要使刑罚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3、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应当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刑罚的效力范围空间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3、保护原则(赖长青4、普遍管辖原则。

刑法课堂笔记(二)

刑法课堂笔记(二)

第二章犯罪概说第一节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三个特征:1、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本质属性或社会属性,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

刑法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属性,这里的“法”是指广义刑法3、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后果特征免除刑罚处罚,是以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如果不应受刑罚处罚,则不成立犯罪。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1.理论分类:(1)重罪与轻罪:以3年有期徒刑为标准(2)自然犯与法定犯: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法定犯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作为单位构成的犯罪,均为法定犯。

(3)隔隙犯与非隔隙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场所的间隔的犯罪,为隔隙犯;否则,为非隔隙犯。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为隔时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的,为隔地犯。

2.法定分类:(1)国事犯与普通犯(2)身份犯与非身份犯身份犯包括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

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主体构成要件的犯罪,是真正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若为特殊身份的主体,则从重或加重处罚。

(3)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有五个: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犯罪构成有四个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从司法考试来看,重点掌握主体和主观方面。

第二节犯罪客体1、犯罪客体的分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其中,直接客体具体又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复杂客体又可分为主要客体和次要客体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

区别:1)是否决定犯罪性质2)是否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3)是否受到损害4)是否为犯罪分类的根据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重点掌握两个问题: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1.概述客观方面的内容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或方法等。

犯罪心理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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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笔记犯罪心理学笔记------------------------------------------一、引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与心理原因之间关系的学科。

本文档旨在介绍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框架以及相关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犯罪心理学的要点。

二、犯罪心理学的基础知识2.1 犯罪行为的定义2.2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2.3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基础2.4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三、心理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3.1 社会认知理论3.1.1 社会认知理论的基本原理3.1.2 社会认知理论在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3.2 人格心理学理论3.2.1 五大人格特质理论3.2.2 人格心理学理论在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3.3 心理发展理论3.3.1 弗洛伊德的心理发展理论3.3.2 心理发展理论在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四、犯罪心理学的实际应用4.1 犯罪侦查与破案4.2 犯罪心理学在法庭的应用4.3 犯罪心理学在心理治疗中的应用五、案例分析5.1 犯罪人格分析:案例5.2 犯罪动机分析:案例5.3 犯罪心理干预:案例六、结论通过对犯罪心理学的详细介绍与案例分析,我们可以了解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原因,从而更好地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附件:1.文献资料清单2.相关案例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犯罪行为:指违反国家规定并施行的违法行为。

2.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行为与心理原因之间关系的学科。

3.社会认知理论:研究个体如何获取、处理和运用社会信息的理论。

4.人格心理学理论:研究个体持久的心理特质与行为模式的理论。

2013春季白建军老师《犯罪学》课堂笔记【感谢PLXBD提供】

2013春季白建军老师《犯罪学》课堂笔记【感谢PLXBD提供】

2013春季犯罪学教材(参考书):关系犯罪学第二版——白建军西方犯罪学(史)——吴宗宪考试方式:期末最后一节课当堂开卷,上课主要体会思维方式期中小论文30分6月19日考试70分,30分客观题(要知道去哪找,如学者的代表作balabala,看书后内容索引),40分理论题,知道某个理论内容本身是什么,联想此理论对周围已知的犯罪现象给出了什么新的理解。

或者知道某个案件要用哪个理论去解决答题方法:先说理论本身内容,再分析复习两本书,课堂笔记目录导论 (2)第一章什么是犯罪学? (6)第一讲犯罪性——犯罪学四大范畴之一(犯罪与秩序) (6)第一节犯罪与秩序——要在犯罪与秩序的关系中把握犯罪性(伦理秩序和分配秩序) (6)第二节伦理之恶——本能直觉主义的基本观点 (7)第三节秩序之害 (8)第四节犯罪性的结构 (9)第五节犯罪性在刑法问题中的应用 (11)第二讲犯罪定义(犯罪与惩罚的关系) (11)第二节犯罪定义的主体性 (13)第三节犯罪定义的客体性 (14)第四节犯罪定义的中介性 (14)引子 (16)第三讲犯罪规律 (17)第一节犯罪与环境(包括社会、自然、宏观、微观等等等环境) (17)第二节犯罪规律的类型 (18)第三节研究实例——如何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犯罪规律 (19)第四节实证研究方法的概述 (20)第四讲犯罪互动 (22)第一节犯罪型态 (22)第二节罪行中心主义 (22)第三节行为人中心主义 (23)导论一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触犯法律的人/被告人),也是潜在的被害人【什么是犯罪学?】Eg:许霆案,与郭安山,ATM机上取1000扣1元。

于是二人共取17万。

郭安山自首,判盗窃罪,判1年,罚款1000;许婷判盗窃金融机构罪,按最低判——无期徒刑(最高为死刑)分析:首先有刑法问题。

1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是你的行为。

——有人认为此案行为:用自己的账户输入自己密码打开自己钱包——有人认为:是侵占罪(他人遗失遗忘的物品据为己有拒不归还)而非盗窃罪2 ATM到底是不是金融机构?3 17万到底是不是特别巨大?(盗窃量刑: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最终由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思考:1民众舆论认为判重了,因为换做他人也会这么做;而法律认为盗窃金融机构是重罪——反应对于法律行为的两种不同倾向——即犯罪性在舆论上的理解:第一种本质是道德上的恶劣行为(民众认为本质没恶到这种程度);第二种是秩序上的致害行为,而不是致恶行为(法院认为:危害金融安全,重判)——犯罪性问题是四大犯罪问题之一第三种:犯罪学是加害和被害的互动,无恶行也无恶人;第四种:被害方的某种诱因诱发犯罪——此时犯罪是不是不可原谅?——犯罪形态问题是四大犯罪问题之二2民众认为判重的原因:因为银行有错——银行的错误到底能不能构成轻判的标准?(不是法定从轻情节,刑法不考虑,但犯罪学考虑——是恶行还是恶人),许婷的行为是情理中的反应案例二:彭宇案“扶老太太”判决:根据一般情理,若不是你推得你干嘛送她去医院案例一二反映——一般情理到底如何规范?——犯罪定义学问题是四大犯罪问题之三(是原有现象的客观属性,还是由于犯罪定义者希望需要认为什么行为是对,什么行为才是对——即犯罪定义到底是被发现的还是被根据某种价值取向发明的):定义者的自身局限(如未考虑ATM出问题,ATM算不算金融机构),使得许婷犯罪;郭许二人同案不同判(反应定义者自身能动性发挥何在,法律严肃性何在,法官权限)——量刑问题:指同样性质、轻重而量刑不同——自首是否能导致那么大的后果差异人为什么会犯罪?印度轮奸案——增加要求:公交车不许挂窗帘,夜间公交车必须开灯——反应立法者关于原因的理解——犯罪原因和规律犯罪四大问题之四Eg:人到底是因为贫穷(逼上梁山)犯罪还是富有(干没钱干不了的事,如金融犯罪,财富购买权力)犯罪——犯罪与经济的关系【调查】:20年来中国的犯罪率及各省市的犯罪率,及潜在犯罪率(15岁以上等可犯罪的人有多少真的去犯罪了);20年来20个省市与犯罪率相关的经济数据——成正相关关系但同时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10个国家都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同时基尼系数低(贫富差距小)【结论】:贫富差距——相对的被剥夺感的存在——导致挥之不去的受挫感——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犯罪率上升【问题】:犯罪是天生的还是后天习得的?公平公正到底是什么?罪行的均衡?犯罪学研究:1如罪行均衡的实证研究2狱警假释犯人类似于赌博,不知其出去后是否会再犯——犯罪学上有名的再犯率研究3 犯罪得逞率研究——生产力,创造价值如为银行减少损失,保险商——怎么用犯罪学方法把被害控制在我能容忍的程度二、犯罪学和刑法学到底是什么关系?【区别】:1观察犯罪的角度不同——刑法面对已然的犯罪,如何做出时候的反应评价,惩治犯罪,定罪量刑——类似于临床医学;犯罪学面对可能的被害和危险,考虑如何预防控制未然的犯罪【刑法上的概念】一般预防:通过杀鸡儆猴,使知道这个案件的人不做这样的事。

犯罪学笔记

犯罪学笔记

第一专题一、犯罪学的内涵(一)关于犯罪人的科学(龙勃罗梭)(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李斯特)(三)关于犯罪原因的科学(四)社会反应犯罪学:有助于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批评的分析激进派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分析(阶级矛盾)二、犯罪学的外延(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是集有刑事学科之大成的学科(二)奥地利学派(汉斯格罗斯)犯罪现象包括—规范:从法律角度;事实:程序诉讼影响犯罪的环境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及如何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学科(三)美国经典学派(萨瑟兰、克内西)将犯罪看做社会现象,研究刑事立法,行为人的行为,社会反应(四)传统的(狭义)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及规律三、我国犯罪学的定义(一)对定义的表述1.传统表述: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预防的科学2.评价:传统犯罪学的局限性现代犯罪学的中立性(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体系1.犯罪现象:犯罪现象论(1)宏观角度:社会现象(2)微观角度:个体现象(3)犯罪人角度: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统计学医学社会学2.犯罪学原因:犯罪原因论3.犯罪预防:犯罪预防论(1)刑事政策(2)犯罪预防的模式四、犯罪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关系(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1.学科性质的区别2.研究内容的区别(犯罪学研究实际情况、原因、防治,刑法研究规范)3.研究方法的区别(犯罪学注重实证、经验,刑法学注重分析比较)(二)犯罪学与形式政策学:研究内容的重叠与区别形势政策学主要研究为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刑法对策,即研究采用何种刑法最有效,故需研究现行刑法,提出批判行评价,达到有效预防犯罪。

犯罪学通过全面解释犯罪原因,制定各种预防犯罪的社会政策,以此构建完整的预防体系。

(三)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是研究、收集、检验和运用证据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两者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程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刑事侦查中自然科学的应用)第二专题犯罪学的主要流派一、古典犯罪学古典犯罪学派产生于18世纪后期,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古典犯罪学派奠定了当今世界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

犯罪学预防犯罪笔记摘抄(3篇)

犯罪学预防犯罪笔记摘抄(3篇)

第1篇一、引言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和犯罪对策的学科。

预防犯罪是犯罪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关键。

以下是对犯罪学预防犯罪的相关笔记摘抄,旨在帮助读者了解犯罪预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

二、犯罪预防概述1. 犯罪预防的定义犯罪预防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降低犯罪发生的概率,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2. 犯罪预防的分类(1)事前预防:通过加强教育、提高道德水平、完善法律制度等手段,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发生。

(2)事中预防: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通过警力部署、巡逻防控等手段,及时制止犯罪行为。

(3)事后预防: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受害者进行救助,修复社会关系。

三、犯罪原因分析1. 社会原因(1)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等导致部分人群生活困难,容易滋生犯罪。

(2)社会治安环境:治安状况较差的地区,犯罪率相对较高。

(3)社会风气:不良风气、道德沦丧等因素导致部分人群价值观扭曲,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 心理原因(1)心理需求: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容易导致犯罪行为。

(2)心理压力:工作、生活压力过大,容易使人心态失衡,产生犯罪动机。

(3)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心理创伤等因素导致部分人群难以适应社会,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 个人原因(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不当,导致部分青少年缺乏道德观念,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个人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等方面的欠缺,容易导致犯罪行为。

(3)不良习惯: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习惯容易导致犯罪行为。

四、犯罪预防措施1. 事前预防(1)加强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道德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2)完善法律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3)改善社会治安:加强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震慑犯罪分子。

2. 事中预防(1)警力部署:科学合理配置警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犯罪心理学》课程笔记

《犯罪心理学》课程笔记

《犯罪心理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一、犯罪心理学概述1. 定义: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与犯罪学交叉的学科,专注于研究个体为何会实施犯罪行为,包括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行为的发展过程、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2. 研究对象:- 犯罪者:研究其心理特征、人格特质、动机和犯罪行为模式。

- 潜在犯罪者:分析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

- 犯罪行为:探讨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和类型。

- 犯罪现场:分析犯罪现场留下的心理痕迹。

- 受害者:研究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和恢复。

- 证人:评估证人的记忆和证言可靠性。

3. 研究目的:- 预防犯罪:通过了解犯罪心理,制定预防策略。

- 打击犯罪:为侦查和审判提供心理学支持。

- 罪犯矫正:帮助罪犯重塑心理,重返社会。

4. 研究方法:- 观察法:直接观察犯罪者的行为和反应。

- 调查法: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

- 实验法:在控制条件下研究犯罪心理变量。

- 案例分析法:详细分析犯罪案例,寻找心理规律。

- 心理测试法:使用标准化工具评估犯罪者的心理特征。

二、“天生犯罪人”理论1. 概述: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某些人由于遗传和生理特征,天生具有犯罪倾向。

2. 主要特征:- 生理特征:如头骨形状、面部不对称、身体疤痕等。

- 心理特征:冲动、缺乏自我控制、情感冷漠、道德感低下。

3. 评价:该理论过于强调生物学因素,忽视了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且存在种族主义倾向。

三、犯罪生物因素1. 遗传因素:- 家族研究:犯罪行为在家族中的遗传倾向。

- 分子遗传学:研究特定基因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2. 生理因素:- 大脑结构:如前额叶发育不良与冲动性犯罪。

- 神经系统:如神经递质失衡与情绪障碍相关犯罪。

- 激素水平:如睾酮水平与攻击性行为。

3. 生物化学因素:- 药物滥用:影响大脑化学平衡,增加犯罪风险。

- 营养不良:影响大脑发育和行为控制。

四、潜意识与犯罪1. 弗洛伊德潜意识理论:- 潜意识内容:包括被压抑的欲望、冲突和记忆。

犯罪学听课笔记

犯罪学听课笔记

犯罪学听课笔记
犯罪行为的解释:
个人原因
社会原因
环境原因
理性犯罪人
犯罪生理学
犯罪心理学
人的理性的有限性:
人并不具有完备的知识,因而其认知能力是有限的;
人的意志力是有限的;
现实中的人并不是完全自私自利的,人经常还有各种无私的利他行为;
囚徒困境:博弈论:纳什均衡
犯罪人是理性人?
刑事古典学派
刑事实证学派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时相对的,总是限定在某个阶段,在某个阶段被切断。

刑法的形而下,刑法要存在和运作下去,就必须确定一定的因果范围、一定的罪责认定和承担方式。

——规范刑法,虽然符合规范,但是并不公平。

犯罪决策,基于理性人的大前提。

故意犯罪(政治犯、宗教犯、激情犯、过失犯)从现实中寻找灵感——任何东西都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预期刑罚成本边际效用善治犯罪黑数漏斗效应
预期羞辱成本刑事诉讼本身就是一种惩罚由被告人选择
预期机会成本监狱生活的标准问题
合适的犯罪标的
有能力的监控者不在场
有动机的犯罪人在场
犯罪生理学:龙波卢梭(全面的看待他的学术观点与人生)
犯罪个体去研究社会原因去研究
犯罪心理学:弗洛伊德
犯罪的社会原因:
经济与犯罪经济制度、发展水平、管理、分配制度、失业与犯罪
政治与犯罪阶级、社会制度、对犯罪的控制的控制
社会管理、社会控制与犯罪
家庭与犯罪:家庭结构、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
学校与犯罪
文化与犯罪文化变迁、文化传播、国民性格、犯罪亚文化、种族冲突、宗教与犯罪
犯罪的环境原因(自然原因)
昼夜周期
社会周期自然周期
地理与犯罪。

犯罪学笔记

犯罪学笔记

导言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导言第一讲犯罪学概论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秩序的反社会行为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犯罪处罚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社会成分复杂)犯罪具有危害性和难控制性犯罪学是研究犯罪存在的样态、犯罪原因以及犯罪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一门学科。

犯罪学是一门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成为独立学科的条件:拥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拥有专门的、职业的研究群体犯罪学中的犯罪与刑法学中的犯罪的区别:1.犯罪学中的犯罪:1.严重危害社会(主观因素弱);2.应当受到制裁的行为(种类繁多,包括刑罚惩罚)2.刑法学中的犯罪:1.刑事违法性;2.社会危害性(主客观统一,国家政法机关的主观判断以及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危害);3.应受刑罚惩罚犯罪学的体系:1.本身理论框架体系,包括现象论、原因论以及预防论等;2.学科群体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社会学、以及犯罪统计学等犯罪是社会矛盾的产物,犯罪学是以承认犯罪不可避免为前提的第二讲犯罪学的历史发展一、18世纪的犯罪古典学派背景:神学主义笼罩下,启蒙思想的出现贝卡利亚(古典的自然法学流派):刑罚轻缓化,人道化犯罪原因:自由意志论(行为人决定论)①犯罪是由于每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

犯罪人也是理性人,能根据自身意志选择对己有利的行为,而不是再把犯罪归结于神的原因,说惩罚犯罪是上帝的意志而随意扩大条文和解释。

理性人应对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犯罪也与很多社会因素有关。

A.环境法则。

人不是孤立的、纯粹的人,是社会中的人,环境会影响人的判断和选择。

如贫困问题,人不能取得自己生存所必须的资源,迫使其走向犯罪。

B.社会制度本身。

社会的相关制度特别是法律引诱人犯罪。

如逃税,这种犯罪被称为不真正犯罪,是因为法律制度的规定才使其成为一种犯罪行为。

犯罪控制:①法律强制论。

用法律来控制,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而不是通过人治来控制犯罪。

②心理强制论。

要让犯罪收益为刑罚所失,迫使人选择正确的行为。

犯罪心理学笔记

犯罪心理学笔记

犯罪心理学第一讲1.犯罪学的概念,调整对象2.犯罪学的研究意义3.犯罪学与相近关系学科的关系4.犯罪学的研究方法5.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特别注意犯罪原因的研究犯罪现象——发现问题,加以描述犯罪原因——分析问题犯罪对策——解决问题6.犯罪学研究对刑法学研究有什么意义?对刑事诉讼法研究有什么意义?7.我国犯罪学研究现状:(1)犯罪学研究在我国的特点:a 有政府推动80年代初期产生大量犯罪现象(青少年犯罪),中央要求组织专家学者研究 b 从特定犯罪现象入手,而不是从理论学派上入手(2)犯罪学的学科性质的明确西方早期是法学家研究,后来犯罪学独立地位日渐明晰,在学者中增多,被归为社会学派,而在我国却没有明显定位8.犯罪学研究方法:问卷、参与性观察、个案研究、电话访谈、当面访谈、邮寄法9.犯罪学中犯罪的根源是什么?犯罪到底是指什么?犯罪的概念是什么?犯罪学与刑法学是什么关系?10.犯罪学中犯罪概念与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相比较,有4种学说:(1)等同说两犯罪概念一样(2)扩大说(3)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4)社会越轨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其他有害行为)西方犯罪学派1.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对刑法学贡献大龙勃罗梭《犯罪人论》对犯罪学贡献大2.龙勃罗梭被称为“犯罪学之父”,他的理论被称为“犯罪人类学”,加罗法洛为其继承代表,菲力也有部分贡献,但被后人归为“犯罪社会学派”。

3.犯罪人类学:(1)龙勃罗梭a 生来犯罪,出生在文明时代的野蛮人,他们的生物特征决定了他们在出生时就具有原始野蛮人的心理和生理,这种人必定会构成犯罪。

b犯罪原因论:○1人类学原因,决定犯罪人生来犯罪的人类学原因是隔代遗传,是一种返祖现象○2自然原因,气候、年份、月份、季节、发病期等○3社会原因,文明程度,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犯罪现象会增长文明社会、野蛮社会犯罪类型不同文明程度发展,犯罪现象会增长新闻媒介、报纸等新闻媒介将犯罪现象记录,导致模仿犯罪,随着发行量的增长,更多模仿犯罪的增长,又扩大了报纸的发行生活状况,饥饿对造反的影响酗酒吸烟、流浪、乞讨经济条件宗教家庭出身(2)其他:英国格林、美国胡顿英国格林:a 假设所有人都具有犯罪素质,有些人犯罪素质强有力,犯罪并被监禁b 犯罪人个人特征,犯罪人身体特征比一般人低劣美国胡顿:将犯罪人隔离到独立的区域4.犯罪生物学理论作为生命个体来研究人类学和生物学区别:人类学研究外部特征;生物学强调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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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犯罪学导论第一章犯罪学概述一、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处罚;[许]P3,[王]P67;社会:1、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要素:人,环境,文化;3、结果分层我国四种分层理论:(1)十阶层理论;(2)社会断裂理论;(3)倒丁字形理论;(4)四个利益集团理论;“十阶层理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二、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社会的需要群体犯罪现象三、犯罪学的概念[许]P3;五、犯罪学的功能1、认识功能:认识规律(犯罪规律)2、导向功能:指导刑事政策的制定3、促进功能:促进刑法的发展意志自由21世纪刑法的趋势:(1)刑罚的轻型化((犯罪多元论);(2)死刑的废除;六、研究犯罪的态度和方法(一)态度1、采取现实主义2、消除对犯罪人的偏见和差别观念3、不要被犯罪学常识所迷惑4、树立正确的研究伦理观念(1)知情后同意(2)资料机密性原则(3)价值观中立(4)研究与资助(5)对研究对象的干扰与损害尽量减少(二)方法论1、树立因果关系理论,用因果关系分析每一个犯罪现象;2、树立整体观;(三)具体方法1、群体比较法2、对特定对象长期跟踪研究法3、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4、案例研究5、犯罪人的经历分析(发达犯罪学)6、大量抽查方法七、犯罪学和现代社会1、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对犯罪的态度国家社会有时与犯罪学对待犯罪的态度是一致的,但有时也存在差别;国家与个人对待犯罪的态度有时二者存在着紧张关系;2、情报化(信息化)社会与犯罪的关系信息化社会对犯罪手段、犯罪率、犯罪结构、犯罪类型的影响;3、老年化社会与犯罪4、国际化社会与犯罪第二章西方犯罪学简史一、犯罪学产生之前的思想渊源(一)恶魔论:犯罪——恶魔附体——驱魔(二)原罪论:人类始祖犯罪《圣经》亚当夏娃(三)自然主义的经验论二、西方犯罪学的历史阶段(一)古典学派犯罪学1、背景:启蒙运动:人性(自由)、民主、科学2、犯罪观点:(1)自由意志论(核心观点):认为任何人只要达到年龄,除精神病外都能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2)人性自私论:人是邪恶自私的,犯罪是人本性的体现;(3)功利主义、重利主义论:人不选择守法行为而选择犯罪行为是人们功利主义观念使然;3、犯罪预防的观念:(1)法律控制论(2)心理强制论(3)报应刑论4、评价(1)该种理论对当时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798年的法国刑法典就是依据贝卡里亚基本思想制定的;(2)由于过分强调自由意志,并作为社会施加刑罚的基础而忽视了其他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与现实社会状况不符,因而使法国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许多问题,如自由意志程度不同,个体差异、环境差异对自由意志也有影响,人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二)实证派犯罪学1、背景(1)犯罪现象日益严重,政府与民众都十分担忧;(2)各门现代科学(能力守恒、生物进化论)的发展,过去许多困惑的问题逐渐都得到了解答;[古典学派的犯罪理论很发达而社会犯罪却不断增加,说明古典学派的理论本身是有问题的] 2、杰出代表(1)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2)基本观点:否定意志自由,认为自由是被决定的;[现在观点:意志是相对自由的]3、龙勃罗梭(1)天生犯罪人①犯罪人在命运上是有与生俱来的犯罪倾向,是犯罪学上的变种;②犯罪人由于隔代遗传、退化等原因,具有区别于普通人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特征,而且可以标示出来;③犯罪人是野蛮人的返租者或者退化者,在体质上更接近于人类祖先;(2)理论产生的条件①犯罪统计学出现,用统计的方法研究犯罪;②头盖学、人像学、颅像学;③达尔文的进化论;(3)犯罪人分类四种: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一般天生犯罪人的特征:齿平、额头头骨突出、肩骨凸起、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斜眼、体毛不足;精神性犯的特征:视觉缺失、病态的虚荣心、纹身;杀人犯特征:冷酷、牙长、唇厚、目不转睛看着人;盗窃犯特征:面部表情非常丰富、东张西望;强奸犯特征:唇厚、发长、皮肤细腻;(4)犯罪对策[王]P55;龙勃罗梭的犯罪对策建立在他的犯罪学理论之上,处罚不是根据犯罪人行为,而是要与犯罪人的主观状况相一致;(5)评价A把研究的方法从思辨转向思辨与实证相结合,并注重实证的方法;B把研究的视角从人的意识领域转移到人自身的意识构造,寻找物质的意识基础,从而使犯罪学的走向具有现代意义;C在当时具有很大影响,也不乏追随者,是犯罪学产生的标志,D他的理论过于强调犯罪学的生物学原因和实证的方法,忽视了引起犯罪的其他社会原因,将引起犯罪的原因片面化、主观化,对犯罪人的人格描述也不精确;4、菲利(1)犯罪理论:提出犯罪三元论(自然因素、生理因素、社会因素)菲利十分强调社会因素,但更强调三者的综合作用;轻刑化犯罪多元论原因社会因素是指促使人类生活不诚信、不安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犯罪饱和论”:每一个国家始终存在某种某些犯罪,虽然有时会超越饱和度,但最终会回到饱和状态;刑罚无用(2)犯罪对策:认为刑事责任是社会防卫①犯罪政策应与犯罪人分类相对应,如对天生犯罪人应终身监禁;反对只用刑罚,主张从犯罪倾向的有无、强度入手;②社会改革方案应以预防为目的,预防应从整体上改善不良环境,“菲利提案”非刑罚方法:禁止垄断市场、禁止不良生育、设立平民服务的银行、贸易自由化;(3)评价①因著有《犯罪社会学》一书,首次使用犯罪这一概念,被称为犯罪社会学的鼻祖;②他对犯罪实证主义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他是龙勃罗梭犯罪人类学最大的拥护者;③提出了自己的犯罪理论,论述了实证主义犯罪学的方法,还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这一词;5、加罗法洛(1)犯罪理论①否定了意志自由,否定了道义责任论,坚持意志决定论;②最大贡献是在犯罪的法定主义之外提出了自然犯和法定犯;③在现象原理的解释,龙勃罗梭注重身体因素,而加罗法洛注重心理因素;④认为人类有两种属性,一是基于保护自己本能的利己情绪,二是基于保护社会的利他情绪,而利他情绪是一种怜悯和正直的道德观;⑤自然犯就是违反了人类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最基本的怜悯和正直的犯罪,自然犯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是真正的犯罪;⑥法定犯罪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属于自然犯罪范畴之外的犯罪。

法定犯罪在不同时期的国家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法定犯罪不是真正的犯罪。

(2)犯罪对策:根据不同犯罪人,采取相应措施;(3)评价①第一次系统阐述犯罪学的理论体系,并建立起犯罪学学科的最初框架,也是最早使用犯“罪学”一词的学者;②在坚持自然犯罪和法定犯罪上,具有法学家的风范,加罗法洛虽然从心理学上解释犯罪,但没有超出犯罪人类学的范畴;“格林批判”:对犯罪人类学的批判6、古典犯罪学派和实证犯罪学派的差异[许]P36(1)历史背景与研究方法的差异(思辨|思辨与实证)(2)犯罪原因论的差异(意志自由|决定论)(3)刑事责任论的差异(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4)刑罚裁量依据的差异(客观依据|主观依据)(5)刑罚目的论的差异(惩罚报复|社会防卫)(三)当代西方犯罪学当代西方犯罪学指自20世纪初(实证犯罪学派)之后,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西方犯罪学。

重心由欧洲转向美国。

犯罪社会学犯罪学研究的思路:(1)结果角度理解;(2)社会化角度理解犯罪问题;具体理论如下:(一)社会结构理论[许]P38社会结构理论认为社会是划分层次的,不同层次的人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利不同,犯罪与所处结构权利有关;1、文化冲突理论美国、塞林《文化冲突与犯罪》(1)传统与现代;(2)同一时期,两种对立文化产生的文化冲突;解决美国移民问题;2、紧张理论3、亚文化理论与主流文化相对立的,下层社会里亚文化群产生的一种理论;4、社会生态学理论用生态学的观点来研究社会;同上P405、激进派犯罪学(二)社会化过程理论[许]P42社会化过程理论认为犯罪是个体与社会以及个体与意识机构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有社会学习理论、社会控制理论、标签理论、中和理论、整合理论;1、社会学习理论源于法国塔尔德,“除了犯罪人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有罪。

”(1)认为犯罪是犯罪犯罪人学习犯罪有关的准则、价值观念、行为的结果;[社会学习理论源于模仿理论,如果加社会模仿理论就直接点明其核心理论,而模仿理论却是“除了犯罪人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有罪。

”特别强调环境对人的影响,强调学习内容来自社会](2)模仿理论的三个假设:①距离法则:模仿与人的距离成正比,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②方向法则:模仿扩散的方向由高向低,由上层向下层蔓延;③插入法则:模仿扩散是由流向习惯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又插入习惯之中;2、中和理论[王]P93(1)论述犯罪人使其行为合理化的过程;(2)用中和技术和漂移来解释少年犯罪原因;(三)犯罪心理学[许]P45奥地利弗洛伊德“梦是愿望的满足”1、意识分为意识(感知)与潜意识(无法直接感知,本体的冲动力,按快乐原则行事,本能)2、人格结构理论:本我、自我、超我;(1)本我:本能的潜意识,强调性;(2)自我:现实中的;(3)超我:圣人状态,先知;(四)恢复性司法(刑事和解的来源)[许]P561、概念恢复性司法是对刑事犯罪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性司法活动。

2、基本模式①被害人与犯罪人的调解模式;②小组会议模式,不仅包括被害人与犯罪人,还包括协助司法人员;③圆桌会议模式,任何对案件有关注的社会成员都可以参加;3、价值:有害正义与无害正义有害正义是恢复性司法对现代司法的概括,现代司法对犯罪人的惩罚没有考虑被害人和社区的利益,而恢复性司法追求的是无害的正义;第二讲犯罪现象论第一章犯罪现象一、概念事实[许]P67犯罪现象不是孤立的存在犯罪现象与犯罪原因的关系犯罪原因经过大脑理想思考才能获得;二、犯罪现象的测量(一)指标体系[王]P163(二)方法和数据来源[王]P163-166(三)我国犯罪统计数据来源[王]P167三、犯罪现象的量(一)犯罪总量与犯罪黑数1、犯罪总量是指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犯罪案件或犯罪人的总数或者绝对数。

2、所谓犯罪黑数,即已经实际发生却因种种原因未被发现和未被纳入官方犯罪统计之中的那部分犯罪案件数。

一般来说,强奸罪和白领犯罪(经济犯罪)的黑数较大,杀人、放火、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黑数较小,被发现的概率和破案率较高。

3、我国的犯罪黑数主要来源:(1)公安机关对熟悉的犯罪没有立案登记;实际立案率仅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0%—25%,西方国家犯罪黑数来源是未有人报告;(2)我国实际记录的犯罪占实际的1∕3;(3)治安案件未算入犯罪率内;(4)刑事警察人少,仅占基层警察的10%;(二)犯罪相对数[王]1691、犯罪率2、重新犯罪率3、监禁率4、破案率(一定时期内查清和处理的案件数占同期立案侦查的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四、犯罪现象的质:犯罪危害量[王]P180(一)犯罪代价(二)公共安全感五、犯罪现象的结构与分布(一)犯罪现象结构概念指犯罪内部结构各种类型犯罪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二)犯罪现象分布概念指犯罪现象的数量和类型在时空条件下的存在状态和变动情况;第二章犯罪行为一、故意犯罪形成过程划分为三个步骤:犯罪决议、犯罪预备、犯罪实施;在不同阶段,犯罪人的心理状态是不同的;二、犯罪决议指实施犯罪的决心意向;分为预谋的决议、机会的决议、激情的决议;一般行为人一般都要进行激励地思想斗争;恐怖感、罪恶感三、犯罪预备(一)准备犯罪工具(二)制度犯罪计划(三)收集犯罪情报四、犯罪实施(一)公开或者秘密(二)暴力、协议、欺骗第三章犯罪人一、发罪人的本质属性(一)本质属性1、自然属性2、社会属性(更本质的属性)理解:(1)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是包括犯罪人在内的一切人的本质属性,是最根本的属性;(2)人,包括犯罪人,是一种具有理性和自我意识的精神存在,或者说,包括犯罪人在内的一切人都是一种具有自由意志的精神性存在;(3)从最初意义上讲,人性是非善非恶的或者是善恶相融互渗的;从实践意义上讲,在人的后天发展中,人既可以发展成善的,也可能发展为恶;[“斯德哥尔摩模式”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关系斯德哥尔摩模式是一种典型的被害转化,而被害转化被害人与犯罪人在互动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角色易位的被害转化的关系](二)犯罪人的特殊属性:犯社会性犯罪人的反社会性是指犯罪人人格呈现出的与社会法律规范和伦理准则相悖的品质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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