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卷四)试题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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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一、分析题0 【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
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
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1 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2 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3 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 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5 此案在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抗诉中,请求改判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辩称无罪,省高级法院根据控辩双方一致意见,是否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为什么?5 【案情】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
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
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取证,由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
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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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举组织工作的进行。
2.便于选民了解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
3.选区划分要充分考虑选民行使监督和罢免权。
涉及知识点:选举制度12.社会主义法治正确答案: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
法治原则强调法的统治,而不是将法仅仅作为一种工具,因而它体现了法律至上的思想。
涉及知识点:国家机构13.宪法实施正确答案:宪法实施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涉及知识点: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4.宪法的实际实施阶段正确答案:宪法的实际实施阶段是宪法实施程序中的主要环节。
是宪法规范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具体表现,是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利益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
涉及知识点: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5.言论自由正确答案: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由于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意愿,相互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涉及知识点:宪法16.议会制正确答案:议会制又叫责任内阁制,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政体中以议会为国家最高机关的政权组织形式。
意大利、德国等国家是实行议会制的典型,其主要特点是:议会在国家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内阁由议会产生,向议会负责;总统有选举产生,一般不掌握实际权力,只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涉及知识点:宪法简答题17.不成文宪法的特点及构成。
正确答案: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这是普莱士1884年在牛津大学讲学时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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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62.00)【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分数:14.00)(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00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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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4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制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在WTO不同的协议中,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不完全相同,所以,最惠国待遇的获得是有条件的 B.在WTO中,最惠国待遇是各成员相互给予的,每个成员既是施惠者,也是受惠者 C.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需经全体成员4/5同意才有效 D.区域经济安排是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例外,但边境贸易优惠则不是 43.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 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 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 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 44.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反倾销税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 B.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 C.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可以同时采取 D.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该是倾销产品的出口商 45.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Y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通知Y公司总部。
Y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依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Y公司须证明存在X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 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C.只有在法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6.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二、多选 84.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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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
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
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
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
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
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
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正确答案:不成立合伙关系,因王某聘请张某属于雇佣关系,王某既未出资,也不承担风险,不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
解析:《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也就是所个人合伙中强调的是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本题中张某不出资,也不承担经营风险,不符合合伙人的条件。
因此张某和王某之间不成立合伙关系,双方只能属于雇佣关系。
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正确答案:不能,因为该住房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权人其妻的同意进行抵押,该抵押无效。
解析:本题中王某的住房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且此种共有的性质属于共同共有。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4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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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试卷三(合同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5.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
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
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
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属于无权代理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D.属于合法行为9.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
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10.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
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
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16.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
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
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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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5一、分析题0 2006年年底,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
2007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
1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
200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40%予以变卖,得货款85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
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处理此案,均遭拒绝。
问题:1 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何种义务?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诉讼?2 C公司是否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诉讼?被告是谁?3 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4 公民刘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需经行政复议为由不予受理。
刘某遂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一直不作复议决定,刘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做出裁定,刘某又向该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予以受理,遂自行审理。
在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刘某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行政机关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予以准许。
案件开始审理时,刘某申请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梁某回避,但刘某并未说明理由,法院遂裁定驳回刘某的回避的申请。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刘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进行书面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遂于判决生效后第三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再审申请后,经审理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立案。
经再审理,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的证据不足,在撤销原生效判决的同时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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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7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分析题(总题数:6,分数:76.00)美森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经营煤炭。
股东是大雅公司以及庄某、石某。
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是5:3:2;各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资。
大雅公司将之前归其所有的某公司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作价500万元用于出资,这部分资产实际交付给美森公司使用;庄某和石某以货币出资,公司成立时庄某实际支付了100万元,石某实际支付了50万元。
大雅公司委派白某担任美森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0年,赵某欲入股美森公司,白某、庄某和石某一致表示同意,于是赵某以现金出资50万元,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但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赵某还领取了2010年和2011年的红利共10万元,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
2012年开始,公司经营逐渐陷入困境。
庄某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了其妻弟杜某。
此时,赵某提出美森公司未将其登记为股东,所以自己的50万元当时是借款给美森公司的。
白某称美森公司无钱可还,还告诉赵某,为维持公司的经营,公司已经向甲、乙公司分别借款60万元和40万元;向大雅公司借款500万元。
2013年11月,大雅公司指示白某将原出资的资产中价值较大的部分逐渐转入另一子公司美阳公司。
对此,杜某、石某和赵某均不知情。
此时,甲公司和乙公司起诉了美森公司,要求其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大雅公司也主张自己曾借款500万元给美森公司,要求其偿还。
赵某、杜某及石某闻讯后也认为利益受损,要求美森公司返还出资或借款。
(2016年卷四第5题) 【问题】(分数:12.00)(1).应如何评价美森公司成立时三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大雅公司以先前归其所有的、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作价的某公司的净资产出资,且将净资产实际交付美森公司占有和使用,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
2006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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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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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2一、分析题0 我国西北地区某市政府为开发西部,经过考察、研究,发出一项倡议,其内容如下:在未来10年,梨枣在国内外市场上将供不应求,所以种植梨枣是一种既能促进环保又能快速致富的好产业,市政府将继续提供有关方面的技术与信息。
该市居民董某,看到了该则消息后,便着手种植梨枣。
前两年梨枣旺销,谁知第三年梨枣滞销。
此时正是董某的梨枣产果期,董某血本无归。
于是董某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市政府发布虚假信息,致使其血本无归,要求市政府赔偿其损失。
问题:1 市政府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有什么特点?2 人民法院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3 从行政法理上讲,董某得到救济的理由是什么?救济的形式有哪些?3 2007年4月28日,葛某特意到金博大商场购买了一盒《指环王》光盘。
该商场被市质监局授予“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称号。
葛某认为,在此购物虽然价格比其他商场略高,但质量应有充分保证。
后经与正版光盘比较,葛某发现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异,即送省音像电子出版物审查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结果认定这盘《指环王》光盘为非法音像制品。
拿到鉴定结论后,葛某前往金博大商场要求退赔遭到拒绝。
此后,葛某又先后四次在该商场购买了“男士胶囊”、“藏汴宝”、“刻除根”等药品,经市药监局认定均系假药。
葛某遂以上述材料为依据向市质监局递交申请书,请求市质监局给予查处并取消颁发给金博大商场的“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称号。
市质监局对葛某的申请作出书面回复:“质量放心”是一个体系性的“放心”,这个体系包括购物、售后服务等几个环节。
作为综合性大商场,其经营品种成千上万,难免会出现几起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但只要商场积极响应消费者的要求,努力搞好售后服务,解除消费者购物的后顾之忧,这本身也是放心的一种体现。
当然,对于无视群众购物放心权、知情权,故意不履行义务,欺诈消费者的销售者,一旦查证属实,我们一定会坚决取消其荣誉称号,决不姑息迁就。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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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本题为选做题。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
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卷四真题试卷第7)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正确答案:乙题:本题为材料分析题。
考生需要对所给材料进行法理与法条分析,由于题目要求结合行政法有关原则作答,所以考生答题内容不能够偏离基本原则的精神。
作答前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材料内容和答题要求,从材料内容看,前半段正面叙述了行政许可制度关于许可条件变化后行政机关如何处理的规定,后半段则就现实中个别政府部门的违法操作的情况作了介绍。
两段文字虽各有主题,但是,答题的思路显然在于对后段文字给出的现象的抨击并提出建议上。
试题给出的违法现象主要有:为弥补审查不严的过失而虚设理由收回许可: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另外出让而滥用公共利益理由收回许可。
前一现象为了规避赔偿,后一现象则是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滥用公权。
这两类违法行为都是在“公共利益”名目实施的,所以,如何认识公共利益也应该是本题关心的。
再者就是以什么为基准的问题了,题目要求根据行政法的原则展开,因此,考生就需要在公认的行政法原则中寻找与本题相关的原则。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修订版)第二卷归纳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别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在这六大原则中,诚实守信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可以作为考生回答问题的基准(不排除考生以其他原则为基准作答)。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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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甲、乙打人后驾车逃走,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
(事实三)(2013/4/2部分) 问题: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1)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
(2)根据条件说,甲乙的行为、谢某的追尾行为,都是导致谢某重伤结果的条件。
(3)根据一般常识,追尾者对于造成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故而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观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的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故而,从规范判断(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角度看,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而没有因果关系;谢某的重伤与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2.黄某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2012/四/2部分)问题: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正确答案: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
肯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 就无B”的条件关系;(2)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来不及精确判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险性;(3)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
否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险的场所,违反常理;(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非常清楚,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保护的法益价值有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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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试卷四一、(本题10分)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
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
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
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马路上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蹿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
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
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
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
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二、(本题10分)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
陈某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
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
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但也遭拒绝。
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害),骑车逃走。
陈某骑车至安全地方(离原地约2公里)停歇一会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
陈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和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面额2万元)。
陈某顿生贪欲,将2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
几日后,陈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到期之前将存单中的2万元取出。
此后逃往外地。
试分析陈某上述各行为的性质,并说明理由。
三、(本题10分)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
2006年国家司法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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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2006-9-19 11:47【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A2.C3.D4.A5.C6.C7.C 8.B 9.D 10.A 11.A 12.D 13.C 14.C 15.A 16.C 17.D 18.B 19.C 20.B 21.B 22.C 23.D 24.D 25.B 26.C 27.A 28.D 29.C 30.D 31.C 32.D 33.D 34.D 35.C 36.B 37.A 38.C 39.A 40.B 41.C 42.B 43.D 44.B 45.C 46.D 47.D 48.C 49.D 50.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51.BCD 52.ABCD 53.BCD 54.ABD 55.BC 56.BD 57.AB 58.BC 59.AD 60.ABCD 61.BD 62.ABD 63.ABC 64.ABCD 65.ABD 66.ACD 67.ABD 68.ABCD 69.AD 70.ABC 71.ABCD 72.ABD 73.ABCD 74.ABCD 75.AB 76.ABCD 77.CD 78.BC 79.ABCD 80.AC 81.AC 82.ABD 83.ABCD 84.ABC 85.AC 86.ACD 87.BD 88.AD 89.ACD 90.A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1.A 92.ACD 93.ABCD 94.BCD 95.AD 96.CD 97.B 98.B 99.B 100.ABC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2006-9-19 13:48【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C2.D3.B4.C5.A6.D7.A8.B9.D 10.C 11.B 12.A 13.C 14.C 15.B 16.D 17.C 18.C 19.B 20.D 21.B 22.C 23.A 24.B25.D 26.A 27.D 28.C 29.D 30.A 31.C 32.D 33.A 34.D 35.C 36.C 37.B 38.A 39.B 40.C 41.B 42.A 43.D 44.B 45.C 46.D 47.D 48.A 49.B 50.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51.CD 52.ABC 53.ABCD 54.ACD 55.BC 56.BCD 57.AD 58.BCD 59.AD 60.ABCD 61.BCD 62.BCD 63.ABCD 64.ABCD 65.AC 66.ABCD 67.AC 68.BCD 69.BCD 70.AC 71.ABC 72.ABCD 73.BC 74.BD 75.ACD 76.BD 77.BD 78.BCD 79.BD 80.AD 81.ABD 82.AC 83.BC 84.BCD 85.ABC 86.ABD 87.AB 88.BCD 89.BC 90.BC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1.AC 92.AC 93.ABCD 94.D 95.BCD 96.ABC 97.ABC 98.BC 99.ABD 100.B2006年司法考试全真模考试卷三(答案)2006-9-13 10:33【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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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A2. C3. D4. A 5. C 6. C7. C8. B9. D10. A11. A12. D13. C14. C15. A16. C17. D18. B19. C20. B21. B22. C23. D24. D25. B26. C27. A28. D29. C30. D31. C32. D33. D34. D35. C36. B37. A38. C39. A40. B41. C42. B43. D44. B45. C46. D47. D48. C49. D50. 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2.不合法。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3.无效。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4.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5.B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丁公司与B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乙公司仍是A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6.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A C92. A C93. A B C D94. D95. B C D96. A B C97. A B C 98. B C99. A B D100. B
2006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06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61e9fad6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c9.png)
2006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一、(本题20分)案情:某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张三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张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请求宣告无罪。
张三的辩护人也提出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
张三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宣告张三无罪。
问题:1.张三的辩护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为什么?(5分)2.如果张三在一审中不认罪,本案的审理程序将如何进行?(5分)3.二审法院宣告张三无罪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10分)答案:1.张三的辩护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辩护意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张三的辩护人提出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这正是履行辩护人职责的表现。
2.如果张三在一审中不认罪,本案的审理程序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被告人不认罪的,法院应当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在普通程序中,法院将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3.二审法院宣告张三无罪的判决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在本案中,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因此宣告张三无罪,符合法律规定。
2006年司考真题及答案
![2006年司考真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e9a8e14201f69e31433294e7.png)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一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 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 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 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答案】A【考点】法律原则;格式条款;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解释【详解】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
根据上面关于法律规则的.定义,结合《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内容不是法律原则,而是法律规则。
因此选项A错误。
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追求的是法的效率价值,而对法的正义价值有所忽视。
《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格式条款的上述不足而设计的。
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该条文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是对格式条款解释的一般标准和方法,同时也体现了对法的价值冲突加以解决的含义,故选项C、D正确。
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A。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答案】C【考点】法与宗教的关系【详解】法与宗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社会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是广义的文化现象的组成部分。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c39e26f64b73f242326c5fc4.png)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论述题 5. 名词解释 6. 简答题论述题1.如何正确认识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和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
正确答案:法与社会经济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解法律的最根本视角。
仔细分析二者的关系,我们可发现: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1)经济是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
其中生产关系又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认识,一是从静态结构上看,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和由此决定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二是从动态过程上看,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
(2)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是指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其中生产关系直接决定法律,生产力间接决定法律,具体地:①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首先表现在从结构上看的生产关系对法的本质的决定。
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
此外,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
法律不断调整自己以反映发展变化的生产关系不同的内在要求。
②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动态过程意义上的生产关系对法的面貌的特定意义上的决定。
不同的经济运行方式,即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反映在法律方面就有所不同,前者决定私法的落后,且私法具有公法化倾向,后者则决定私法的发达。
③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则通过决定生产关系间接地决定法律及其发展变化。
④因此,“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语)。
(3)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①这是由法的本质所决定的,法作为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当然它应该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以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
②从法对经济关系的反作用来说,它具有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两种可能性,因此,法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然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6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6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bb45d122f705cc1754270974.png)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16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3. 选答题分析题社会闲散人员甲(男,1989年10月21日生)伙同乙(男,1992年6月5日生)预谋作案。
2006年11月4日,当甲、乙两人正在寻找作案目标时,二人注意到一女子丙正在某银行ATM机前取款。
当丙完成交易(取款后,卡内还剩4 000余元存款)欲取卡时,乙故意掏出10元钱扔在丙身后,并用关切的语气询问其掏东西时是否掉钱。
当丙转身低头捡钱时,甲将一张废卡插在提款机的出卡口处,让丙误认为是自己的卡已经退出取款机,当丙把废卡当成自己的卡取出转身离开ATM机后,甲即从丙的卡中取出人民币4 000元。
甲乙拿钱正欲离开时,被丙识破。
丙一边使劲抓住甲乙的衣服,一边大声呼救。
甲个头较大,力气大,轻易摆脱了丙,并对乙大喊:“快跑啊!”随后甲丢下乙,夺路而逃。
而乙力气小,摆脱不了丙,情急之下,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丙身上捅了一刀,然后也逃走了。
丙因失血过多死亡。
后乙在父亲陪同下自首,而甲被公安机关抓获。
甲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另一社会闲散人员张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本案中的甲与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正确答案: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解析:盗窃罪和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在于处分行为。
盗窃罪中的处分行为是“窃取”,窃取是指以非暴力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
这种窃取的手段是违背被害人意志的。
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是“骗取”,这种骗取不仅要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且这个错误认识必须导致被害人作出有利于行为人的财产处分。
如果受骗人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并未因此处分财产,或者受骗人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不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时,则该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
故两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财物所有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物,财物的转移是否违背所有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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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卷四)试题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16分)
案情
: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
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
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
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
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
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
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
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丁厂拒绝交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4.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
5.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6.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 为什么?
二、(本题20分)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
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
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
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
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
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
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
”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
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
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
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问题:
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
5.B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
三、(本题18分)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
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
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
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
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
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
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
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
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1.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2.林乙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请求老方赔偿精神损害?为什么?
3.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
4.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
5.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
6.若林乙对赔礼道歉的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本案义务人可采取哪些措施?
四、(本题26分)
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
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
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
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
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
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
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
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
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
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
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
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
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
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
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
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本题35分)
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
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
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
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请:
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2.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六、(本题35分)
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
请:
1.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2.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
3.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答题要求:
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不少于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