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理学有哪些基础的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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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理学有哪些基础的知识要点考研法理学有哪些基础的知识要点

(一)法的实施

法的基本内容是权利与义务。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权力、职权、职责,为一定社会的人们提供了行为准则。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二)法的实现

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①法的实现与法的实施不同,法的实施是人们施行法律,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

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它也不同于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

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法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

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1、法的最初本质体现为法的正式性

(1)正式性的定义

也叫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2)法的正式性体现:

①法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总是依靠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的。

③法总是借助于正式的表现形式予以公布的。

法的正式性表明法律与国家权力存在密切联系,法律直接形成于国家权力,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指统治阶级的

意志。法体现的国家意志从表面上看具有公共性、中立性;法体现的

国家意志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化的统治阶级意志;法体现

的国家意志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极大的权威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

法的社会性又称法的物质制约性,指法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根据规范语句所运用的助动词的不同,规范语句可以被区分命令句和允许句。命令

句是指使用了“必须”(must)“应该”(oughttoshould)或“禁

止”(mustnot)等这样一些道义助动词的语句,例如“要求结婚的男

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送养人不得以送养

子女为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允许句是指使用了

“可以”(may)这类道义助动词的语句,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以变更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

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可以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例如民法

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

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但是,这句话不

能理解为是在描述一个事实,而是表达了一个命令,因为这句话可

以被改写为一个规范语句,即“公民应当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

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应谚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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