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汽车空调系统 冷凝器总成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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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汽车空调系统冷凝器总成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汽车空调系统冷凝器总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微型汽车空调系统冷凝器总成(以下简称“冷凝器总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ASTM G 85-02 改进型盐雾腐蚀试验执行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冷凝器总成应符合本标准之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 外观:冷凝器总成不应存在裂纹、破损、毛刺、变形或其它缺陷,所有接口应用合适的封盖密封。
3.1.3 冷凝器总成的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图的要求。
3.2 耐振动性要求
在振动频率33.3Hz,振动加速度2.9g的试验台上试验,冷凝器总成应无破损、裂纹、变形,上下壳体结合无松动。
3.3 冷凝器芯体要求
3.3.1 换热量和通风阻抗
换热量:不小于8000W。
通风阻抗:不大于150Pa。
3.3.2 制冷剂泄漏率
制冷剂泄漏量应小于5g/a。
3.3.3 气密性
冷凝器应能承受2.94MPaG的气压,在水中恒压3min,无泄漏。
3.3.4 耐压性
冷凝器应能承受4.41MPaG的水压,维持恒压5min,无泄漏。
3.3.5 耐破坏性
冷凝器在8.83MPaG水压下维持恒压2min应无破坏。
3.3.6 耐振动性
将在振动频率33.3Hz,振动加速度7.0g的试验台上,经宽度方向4h,厚度、长度方向各2h的振动后,冷凝器应无破损、裂纹、翅片松动或其它异常,且仍应满足3.3.3和3.3.4的要求。
3.3.7 耐交变压力特性
在80℃±5℃的油浴中,冷凝器芯体内腔经0.3MPaG~3.0MPaG的油压为以0.5Hz的频率交变冲击150000次后,冷凝器应无破裂,切仍应满足3.3.3和3.3.4的要求。
3.3.8 残存水量
冷凝器芯体内腔残存水量应不大于30mg。
3.3.9 残存杂质
冷凝器芯体内腔残存杂质量应不大于20mg。
3.3.10 耐腐蚀性
按ASTM G 85-02试验方法,经480h的 SWAAT盐雾腐蚀试验后,冷凝器应满足3.3.3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查:在正常光源下目测或手感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3.1.2的要求。
4.2 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具按产品图样要求的尺寸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3.1.3的要求。
4.3 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冷凝器总成置于振动频率33.3Hz,振动加速度2.9g的试验台上,经厚度方向振动4h,长度、宽度方向各振动2h后,产品应满足3.2.3的规定。
4.4 冷凝器芯体的试验方法
4.4.1 换热量和通风阻抗测试
4.4.1.1 测试条件
a)入口侧空气干球温度(35±1)℃;
b)迎面风速:4.5±0.1m/s;
c)入口冷媒蒸汽压力:(1.5±0.01)MPaG;
d)入口冷媒蒸汽过热度:(25±0.5)℃;
e)出口冷媒液体过冷度: (5±0.5)℃;
注:在顾客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给定条件进行试验。
4.4.1.2 测试方法
按试验方法,在汽车空调台架性能测试室的冷凝器测试风道上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3.3.1的规定。
4.4.2 制冷剂泄漏率检测
采用吸枪法在氦质谱检漏仪检测。
将试件进、出口的一端用专用堵头堵严,另一端与检漏仪的快速接头连接。
检测时先对被检试件抽真空达5Pa以下,然后往其芯体内腔充注0.686MPaG氦气。
设定氦质谱检漏仪的泄漏率为4.07×10-7 Pa·m3·S-1,氦气吸枪依次缓慢扫过试件各焊缝及连接处,同时观察检漏仪有无报警.如吸枪上绿灯一直亮着,则表示试件无泄漏;如吸枪上红灯亮且听到蜂鸣器连续间隔性短鸣,则表示试件不合格。
试验结果应符合3.3.2的规定。
4.4.3 气密性试验
将冷凝器芯体进、出口的一端堵住,另一端通入干燥氮气,保持压力2.94MPaG,浸入水中3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3.3的规定。
4.4.4 耐压性试验
将冷凝器芯体注满自来水并排净滞留空气,进、出口的一端堵住,另一端用手动试压泵逐渐加压至4.41MPaG的水压,维持恒压5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3.3.4的规定。
4.4.5 耐破坏性试验
在耐压试验完成后不卸压,用手动试压泵缓慢加压至8.83MPaG的水压,维持恒压2min,检查试件有无渗水、开裂、爆破等损坏现象。
试验结果应符合3.3.5的规定。
4.4.6 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冷凝器芯体连同专用夹具固定在电动振动试验台上,振动台的试验参数设为振动频率为33.3Hz,振动加速度为4.5g。
依次进行宽度方向振动4h,厚度方向振动2h,长度方向振动2h的振动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3.3.6的规定。
4.4.7 耐交变压力特性试验
将冷凝器的进、出口分别与交变压力试验台液压油的进、出油管连接,启动油泵,按下“循环”按钮,使液压油在试件内腔循环流动约5min,以充分排除试件内的空气并保证试件内腔充满液压油。
然后将试件侵入80℃±5℃的油浴中,设定低压0.3MPaG,高压3.0MPaG,按下“交变”按钮,使腔内油压在0.3MPaG~3.0MPaG的范围内以0.5Hz的频率进行交变冲击。
直到完成150000次交变压力试验。
试验结束后试件应无破裂,且应满足3.3.7的要求。
4.4.8 残留水量检测
芯体内的残留水分由USI-3型冰箱系统测水仪检测。
测试前先准备纯度不小于99.99%,瓶压不小于1MPaG的瓶装氮气,接好减压阀,用配套的气管将纯氮经减压阀和5A型分子筛干燥器接入测水仪的进气口,并将测水仪A、B气管用于连接试件的两个接头对接连通。
缓慢打开减压阀,控制纯氮气流流量为70±10ml/min。
接通仪器电源,按下“调零”档,将调零旋钮左旋到底,此时纯氮气流吹扫测试气路中积存的水分约2h,直至仪器显示值不大于0.05mg且趋于稳定。
右旋调零旋钮,直到仪器显示值减小为0.001mg~0.005mg,维持调零位置不动,按下“旁通”档,纯氮气流吹扫仪器内部旁通气道约30min,同时断开A、B气管的对接接头,迅速将A、B气管的接头与试件的进口和出口相连。
按下测水仪的“复零”开关,同时立即按下“测量”档,纯氮气流开始载带试件中的残留水分,测水仪开始累积检测,直到测水仪显示值的变化不大于0.005mg/min,可认为试
件中的水分以被纯氮气流载带完全,测水仪显示的读数既为冷凝器芯体内的残留水量。
试验结果应符合
3.3.8的规定。
4.4.9 残存杂质试验
采用振动清洗和吹扫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测试的残存杂质。
试验前取二张洁净滤纸放入70℃烘箱中烘烤30min,用感量值为0.1mg的分析天平称重备用。
堵住蒸发器芯体的进液口,从出汽口注入内腔容积60%的R141b清洗液。
封住出汽口,将试件按厚度方向固定在电动振动台上以30Hz频率和4.5g加速度振动5min,打开出汽口,将清洗液连同携带的杂质倒入一张滤纸过滤。
再次从出汽口重新注入同等容量的R141b清洗液,封死出汽口后将试件按长度方向固定在电动振动台上以相同频率和加速度振动5min,打开出汽口,使清洗液连同携带的杂质倒入同一张滤纸过滤。
然后用另一滤纸封住出汽口,打开进液口,用干燥氮气吹扫芯体内部30s。
将两张滤纸连同杂质放入70℃烘箱中烘烤1h后。
在感量为0.1mg的分析天平上称重,该重量减去滤纸原重,即为冷凝器内杂质重量。
试验结果应符合3.3.9的规定。
4.4.10 耐腐蚀性能试验
按ASTM G 85-02规定的盐雾试验方法,在盐雾腐蚀试验箱中进行480h的SAAWT盐雾腐蚀试验,每100h开箱检查试件表面的腐蚀状况。
每一升试验溶液中含42g海盐和10ml冰醋酸,其 PH值为2.8~3.0。
喷雾方式为周期性喷雾,既每喷雾30min后停喷90min,盐雾沉降量调整在(0.8~1.2)ml/(80cm2 .h)范围内。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内的温度控制在49℃±2℃,试验结果应符合3.3.10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本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5.2 出厂检验
5.2.1 冷凝器总成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人员签章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5.2.2 检验方式
出厂检验采用全检方式;检验项目为外观检查。
5.3 型式检验
5.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和工艺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d)产品批量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的定期抽检;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3.2 型式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2、3.3所列项目,检验方法为4.3、4.4所述方法。
5.3.3 型式检验的抽样及评定规则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每型3件作为检样。
型式检验中如有不合格项,允许加倍抽样对该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6 标志、使用说明书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每件产品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或厂标;
b)产品名称、型号、件号;
c)制造厂编号。
6.1.2 包装标志
包装销售的冷凝器,其包装箱外部应标明:
a)制造厂名及厂址;
b)产品名称、型号及数量;
c)产品执行标准号;
d)总质量及净质量;
e)包装箱外形尺寸;
f)出厂年、月;
g)符合GB/T191-2000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6.1.3 运输包装标志
运输包装标志按GB/T 6388-1986的规定。
6.2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按GB9969.1的规定。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7.1.1 产品用防水纸或塑料薄膜包装后,装入包装箱内。
包装箱应牢固。
产品在包装箱内不应窜动。
装箱后总质量不得超过25Kg。
7.1.2 包装箱内应有:
a)制造厂检验员签章的产品合格证;
b)装箱单;
c)使用说明书。
7.2 运输
产品用纸箱包装或直接存放于专用货架上,允许用任何方式运输,但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机械损伤。
7.3 贮存
产品应用纸箱包装堆码存放或直接存放于专用货架上,并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内,货架应摆放整齐、有序;产品不得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有机溶剂一起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