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常见问答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常见问答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常见问答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常见问答

专用网银盾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专用网银盾?

答:住房公积金专用网银盾(以下简称专用U-key),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在单位通过互联网申报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实现身份认证、确保数据传输安全而采用的电子认证数字证书。专用U-key不能进行任何数据存储操作。

2、专用U-key有哪几种类型?

答:专用U-key分为主管和操作员两类。其中,主管专用U-key的作用是设置操作员权限,即:通过在建行网银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将操作员专用U-key绑定实际使用人;操作员专用U-key的作用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以下简称网上业务)时实现申报认证。

3、单位可申领多个专用U-key吗?

答:每个单位只能申领一个主管专用U-key,操作员专用U-key不超过两个。

4、单位申领专用U-key需要付费吗?

答: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5、专用U-key申领后能马上使用吗?

答:由于单位申领专用U-key后,银行方还需完成必要的启用配置,因此不能马上使用。单位于当日16:30前申领的专用U-key,在第三个工作日9:00后方可使用;16:30后申领的专用U-key,在第四个工作日9:00后方可使用。

6、单位申领一个操作员专用U-key后,因工作需要,能否再补领一个?需付费吗?

答:可以再申领一个。单位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建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证书载体申请表》,到中心网点指定建行窗口申领。无需付费。

7、主管专用U-key能办理网上业务吗?

答:不能。主管专用U-key只能用于对操作员专用U-key设置网上业务办理权限。

8、专用U-key密码录入错误,怎么办?

答:不论是否当日操作,只要密码录入错误累计超过10次,专用U-key将被禁止使用,必须办理密码重置后才能正常使用。

9、专用U-key密码忘了,怎么办?

答:只能办理密码重置。

10、专用U-key密码重置怎么办理?

答:单位代理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证书恢复申请表》(加盖公章),携带需重置的专用U-key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网点指定建行窗口办理。

11、专用U-key丢失了,怎么办?

答:单位代理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证书载体申请表》(加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网点指定建行窗口重新办理专用U-key 申领手续。

12、专用U-key密码重置与丢失后重新申领到哪里办?

答:①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L楼2楼,中心指定建行窗口;

②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西1楼,中心指定建行窗口。

初次安装客户端程序

1、单位安装网上业务客户端程序的本地PC机,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①连接互联网;

②操作系统为Windows 2000 server、Windows xp、Windows server 2003 简体中文32位操作系统或以上版本(Win7和Vista系统除外);

③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IE6.0)或以上;

④Office2003或以上版本;

⑤C盘空间须大于300M。

2、PC机装载防火墙软件的,在网上业务客户端程序安装过程中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于装载360卫士、瑞星、Symantec Endpoint Protection(赛门铁克)等防火墙软件的PC机,在网上业务客户端程序安装过程中,会跳出“是否信任”或“是否允许运行程序”等提示,此时,请全部选择“是”或“允许”以完成安装,否则将导致网上业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怎样完成网上业务客户端程序安装?

答:将签约完成时领取的《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光盘放入PC机光驱,系统将自动运行安装程序,按提示步骤操作,当系统在桌面上出现“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外联平台配置”以及“外联平台”等快捷方式图标并提示安装完成时,点击“完成”即可。

4、系统未自动运行客户端安装程序,怎么办?

答:打开光盘所在驱动器,双击“setup”图标,在打开的界面点击“安装”按钮,系统将运行安装程序。

5、客户端程序安装完成后,就能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吗?

答:客户端程序安装完成后,还需完成专用U-key设置以及外联平台配置,才能正常使用网上业务系统。

①设置专用U-key:详见《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建设银行网上业务平台》安装指南第三章内容。

②外联平台配置:先将操作员专用U-key插入PC机USB端口,然后在桌面双击“外联平台配置”快捷方式图标,在弹出的参数初始化窗口依次录入网银客户号(申领专用U-key 时银行提供)、操作员号及操作员密码(主管专用U-key设置操作员权限时确定),然后点击“确定”完成。

网上业务操作

1、双击“网上业务系统”快捷方式图标,就可正常运行了吗?

答:不能。在每次运行网上业务系统前,都必须先启动外联平台,启动成功后保持运行状态,再双击“网上业务系统”快捷方式图标,方能正常运行。

2、如何启动外联平台?

答:先将操作员专用U-key插入PC机USB端口,然后在桌面双击“外联平台”快捷方式图标,在弹出的口令窗口录入操作员密码即可。

3、为什么启动外联平台时没有弹出口令录入窗口,而出现选择证书的界面?

答:如果PC机上使用过主管专用U-key或其他建行网银盾,在启动外联平台时,会先出现选择证书界面。

4、在弹出的选择证书界面里,如何选择操作员专用U-key证书编号?

答:双击PC机任务栏右下角的建行图标,或右击打开该图标所显示的“管理工具”菜单,选择“显示证书”,将会显示您当前使用的操作员专用U-key证书编号,按此编号在弹出界面中选择即可。

5、怎么看外联平台是否启动成功?

答:外联平台窗口出现“连接交易服务器成功,动态库加载成功”提示时,表示外联平台启动成功;出现“启动外联平台失败,正在关闭外联平台”提示时,表示启动外联平台失败。

6、为什么无法启动外联平台?

答:一般情况下,造成外联平台无法启动的原因主要有:

①电脑是否已连接互联网;

②外联平台是否已进行过正确的配置;

③操作员专用U-key是否已插入电脑;

④操作员专用U-key的权限是否已由主管专用U-key通过建行企业网银网站进行设置。

7、为什么外联平台已启动成功,但仍不能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答:当外联平台启动成功后,请不要关闭该窗口,并保持操作员专用U-key插入PC机USB端口,否则将无法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8、网上业务申报有哪些方式?

答:网上业务系统提供了单笔录入和批量导入两种申报方式。单笔录入方式为逐笔录入所需办理的公积金业务,再统一提交申报;批量导入方式为通过导入事先制作好的固定格式文件进行提交申报。

9、两种申报方式分别适用于哪些业务类型?

答:①单笔录入方式:职工登记、漏缴补缴、少缴补缴、职工减少。一般情况下,适用于职工人数较少的业务申报。

②批量导入方式:批量职工登记、批量漏缴补缴、批量少缴补缴、批量职工减少。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同一业务类型需提交职工人数较多的业务申报。

10、申报网上业务录入数据时,需要区分全角方式或半角方式吗?

答:需要。网上业务系统只认可半角录入方式,对全角方式录入的系统会提示格式错误而无法继续操作。

11、批量导入方式的文本格式从哪里获取?

答:在网上业务系统的“系统管理”菜单下选择“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功能,下载相应业务的文本格式文档。

12、采用批量导入方式时,事先已制作好的文本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①核对所选择的业务类型与导入文件的业务类型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重新选择。

②若PC机配置的office版本高于2003版,需核对是否将导入文件另存为97-2003工作簿,即文件的后缀名是否为.xls的文件;如不是,需将文件另存为97-2003工作簿,使其后缀名为.xls文件再进行导入操作。

③若系统出现不可导入错误信息的提示,则按提示信息修正录入后再重新导入。

④核对是否在录入时对下载文本格式进行调整,格式或布局的任何变动均将导致文件导入失败。

13、在业务数据提交前发现所申报记录有误,怎么办?

答:①单笔录入方式:选中需要修改或删除的记录,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直接删除选中的记录;仍需申报的记录在左侧数据栏重新录入。

②批量导入方式:如该职工记录不需进行申报,选中有误记录点击“删除”即可;如该职工记录仍需进行申报但其中数据有误的,则需对导入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后重新导入。

14、为什么文件导入前已将错误记录删除,导入后系统仍提示存在错误信息?

答:在批量导入方式下,文件导入前对错误记录进行删除时,必须将错误记录进行“整行删除”操作;若仅清除内容,未整行删除的,在导入时系统会检测到行格式有误而提示存在错误信息。

15、单笔录入方式下,点击确认提交业务时,系统提示的人数、金额为什么会小于已录入的申报合计数?

答:在点击确认前,若未更新“查询待确认记录”,将会出现这种情况。此时,先选择系统提示信息“否”,再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按钮,更新提交的记录列表;对更新后记录进行核对,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此时,系统提示信息应与已录入申报合计数相符。

16、单笔录入方式下,为什么选定多条记录进行删除,系统不能进行相应操作?

答:单笔录入方式下,删除按钮只能单条删除或全部删除,不能一次勾选多条进行删除。

17、单笔录入后,操作界面消失了,怎么办?

答:操作界面并未消失,只是最小化到了任务栏。此时,只需从任务栏点击网上业务窗口即可,已录入内容仍保留在系统中,不影响业务录入正确性。

18、如何确定业务申报所对应的业务月度?

答:操作界面上端,红色字体明显标识的即为当前业务申报所对应的业务月度。

19、为什么有的单位可以直接进入网上对账系统,有的需要录入单位客户号与密码后才能登录?

答:如果单位对账系统与网上业务系统的登录密码相同,则可直接进入单位网上对账系统;若设置不一致,需录入单位对账系统的单位客户号与密码后方可登录。

20、网上业务系统的综合查询有哪些功能?

答:①查看网上申报的各类业务处理情况(待处理、处理中、成功、失败);

②通过“职工缴存明细查询”,查看本单位缴存职工(正常、停缴)的基础信息。

21、办理职工登记时,身份证号码录入后系统提示校验位出错,无法进行登记该怎么办?

答:①首先检查是否录入错误,如是,重新录入正确即可。

②经检查确认录入无误的,需到中心柜面由工作人员核查后处理,并需按柜面业务要求提交表单、资料。

22、月缴存额计算时能保留小数位吗?

答:不能。月缴存额需按四舍五入至元的规则计算。

23、在申报职工漏缴补缴业务时,系统提示存在重复补缴怎么办?

答:在此次业务申报之前,单位已为同一职工办理过相同年月补缴业务的,系统均将判

断并提示存在重复补缴,并控制业务不能提交。单位需核实该对职工历史补缴情况,调整补缴年月后方可再次申报。历史补缴记录可在单位对账系统中查询。

24、申报职工历史年度补缴业务时需注意什么?

答:网上业务系统对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控制,默认为当前年度(调整年度)限额标准。单位在申报职工历史年度补缴业务时,需仔细核职工缴存基数是否在当前年度限额范围内;不在限额范围内的历史年度补缴,需到中心柜面办理。

25、为什么职工登记的业务处理结果为“失败”?

答:一般情况下,“职工登记—失败”是由于原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停缴手续,导致新单位不能同时办理缴存登记。

26、为什么职工登记的业务处理结果为“处理中”?

答:“职工登记—处理中”说明中心工作人员需对该职工缴存登记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通常需一个工作日完成,遇特殊情况需三个工作日;核查后不予登记的将反馈业务处理失败。

27、单位在业务月度最后一天申报职工登记业务,次日后查询有业务处理失败的,怎么办?

答:单位需待失败原因消除后,再次进行申报。对因跨业务月度导致该职工少缴存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申报漏缴补缴业务。

28、申报职工登记业务时,录入缴存比例应注意什么?

答:①统一缴存比例单位:单笔录入方式下,缴存比例不需录入,为系统默认值;批量导入方式下,需按照已申报比例录入,否则系统将判断不一致而无法导入。

②非统一比例单位:应按职工已申报比例进行录入;若录入比例不在5%~12%范围时,单笔录入方式下,系统将默认为5%或12%;批量导入方式下,系统将判断有误而无法导入。

业务申报时效

1、网上业务申报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网上业务申报按住房公积金业务月度进行,即: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止,每天办理时间为9:00至17:00。如20日遇节假日的,网上业务申报将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2、单位申报业务后,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业务处理结果?

答:业务处理结果可在“综合查询”中查询。一般情况下,职工登记业务在申报次日查询,遇特殊情况三个工作日后方可查询;其他业务可在单位申报后,视业务处理方式稍候查询:单笔录入即时可查,批量导入约15分钟后可查(反馈时间与数据量大小成正比)。

3、已经提交申报的业务,在综合查询里始终查不到记录,怎么办?

答:超过常规反馈时间,在综合查询里仍查不到业务记录及处理情况的,须致电中心

12329要求核查。

4、采用批量导入方式时,单位提交一笔业务后,能立即提交下一笔业务吗?

答:不能。批量导入方式下,第一笔业务提交后,必须待“综合查询”中查到业务记录后,才能提交下一笔业务;否则,可能导致后一笔业务申报失效。

职工信息同步

1、什么是职工信息同步?

答:职工信息同步是指,按照中心业务系统当前记载,将最新的单位职工信息(正常、停缴)下载到单位本地PC机硬盘进行保存的过程。

2、职工信息同步有什么作用?

答:确保单位本地PC机存储的职工信息始终与中心业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避免因数据不一致而导致单位申报网上业务有误。

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职工信息同步?

答:单位已完成职工登记、职工减少业务申报的,在下次运行网上业务系统时,应当及时进行职工信息同步,以确保后续业务申报准确性。

4、登录界面上,“登录是否同步更新本地数据”选项是否要选中?

答:系统默认选中。由于“职工信息同步”下载耗时与职工人数成正比,因此,建议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业务办理需要进行选择,以免等待时间过长。

5、为什么本单位缴存职工,或已申报职工登记且业务处理成功,但在“职工缴存明细查询”中无法查到该职工相关记录?

答:一般情况下,出现此类情况是由于单位未及时更新职工信息,可立即运行“职工信息同步”解决。若同步后仍查询不到,请与中心联系。

其他

1、如果在操作提交时,网络服务发生中断,怎么办?

答:若在提交时,网络服务中断或发生其他异常,系统出现了“从服务器接收数据失败”的提示,请您待网络服务稳定后,按以下步骤操作进行检查:

(1)采用单笔录入方式的,点击“查询待确认记录”:

①若出现“数据库查询无记录”提示时,到“综合查询”查询该笔业务处理情况:若查询存在,则表示提交成功;若查询不存在,则说明业务提交失败,且系统未予保存,需再次录入后提交;

②若该笔业务尚在待确认队列时,仍需到“综合查询”查询业务处理情况:若查询不存在,则返回待确认队列点击“确认”进行提交;若查询存在,说明该笔业务已提交成功,此

时,请务必删除待确认队列中的相应记录,以免重复提交导致业务差错。

(2)采用批量导入方式的,到“综合查询”查询该笔业务处理情况:

①若查询存在,则表示提交成功,关闭批量导入业务窗口即可;

②若查询不存在,不可重新(导入)发送,必须立即与中心联系,核查是否提交成功;若中心核查确认未提交成功的,方可再次提交发送。

2、单位申领专用U-key时一并赠送的安装光盘包括了哪些内容?

答:包括了网上业务系统的安装程序、《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建设银行网上业务平台安装指南》,这两个文档对于系统安装和网上业务操作均有详细介绍。

3、通过互联网申报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吗?

答:确保网上业务申报安全始终是中心的关注重点。目前网上业务通过专用U-key进行身份认证及数据传输,可最大程度地保证业务申报安全。

4、如果专用U-key或外联平台遇到其他无法解决的问题,怎么办?

答:请致电建行95533或87796921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4) 1.1 浏览器设置 (4)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4)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5) 1.2控件安装 (5) 1.3证书用户登录 (6) 二、归集业务 (6)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6) 2.1.1 功能描述 (6) 2.1.2 操作流程 (6) 2.1.3 办理规定 (6) 2.2单位比例变更 (6) 2.2.1 功能描述 (7) 2.2.2 操作流程 (7) 2.2.3 办理规定 (7) 2.3 基数调整 (7)

2.3.1 功能描述 (7) 2.3.2 操作流程 (8) 2.3.3 办理规定 (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9) 2.4.1 功能描述 (9) 2.4.2 操作流程 (10) 2.5 个人开户 (10) 2.5.1 功能描述 (10) 2.5.2 操作流程 (10) 2.5.3 办理规定 (11) 2.6 个人开户取消 (11) 2.6.1 功能描述 (11) 2.6.2 操作流程 (11) 2.6.3办理规定 (12) 2.7 个人资料变更 (12) 2.7.1 功能描述 (12) 2.7.2 操作流程 (12) 2.7.3 办理规定 (13) 2.8 个人封存 (13) 2.8.1 功能描述 (13) 2.8.2 操作流程 (13) 2.7.3 办理规定 (14)

2.9 个人启封 (14) 2.9.1 功能描述 (14) 2.9.2 操作流程 (14) 2.9.3 办理规定 (15) 2.10 个人补贴开户 (15) 2.10.1 功能描述 (15) 2.10.2 业务流程 (15) 2.10.3 办理规定 (16) 2.11 个人转移 (16) 2.11.1 功能描述 (16) 2.11.2 业务流程 (16) 2.11.3 办理规定 (17) 2.12 个人转移撤销 (17) 2.12.1 功能描述 (18) 2.12.2 业务流程 (18) 2.12.3 办理规定 (18) 三、缴存业务 (18) 3.1 单位汇缴登记 (18) 3.1.1 功能描述 (18) 3.1.2 业务流程 (18) 3.1.3 办理规定 (19) 3.2 个人补缴登记 (19)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附件1: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一、住房公积金(下简称“公积金”)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方案的总体目标是: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对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购买政策性住房⑴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以下简称“房改住房补贴”)。 具体来说,方案规定的适用对象是:1.公积金方缴存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含职员、雇员)。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此政策问答之列,按政府其他文件规定执行。 2.房改住房补贴缴存适合于“符合条件”的在编职员。此处“符合条件”指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在编职员(含已退休)。 二、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缴存?个人何时扣缴?怎么扣? 答:从2009.5~2010.12由单位缴存,个人不需缴存。从2011年1月起,单位和个人都要缴存。2012年1月份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 缴存基数是个人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大概略低于学校当前月初发放的月工资);雇员的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缴存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均按照缴存基数的10%来缴存。按规定,个人从2011年1月起要扣缴,且从2012年1月份的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同时代扣2011年全年的公积金,分12 个月代扣。因此,2012

年全年个人每月扣缴的是双月的公积金(1拖1,代扣1年),2013年1月起按正常仅代扣当月个人缴存的部分。 三、房改住房补贴(房补)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发放房补有两种情形:①本人、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也未领取过购房补贴。②因职务晋升,已购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俗称“面积补差”。 四、房改住房补贴发放规则及标准是什么? 答:规则一:方案实施后(即2011年5月起)逐月发放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标准⑵是:正高、局级以上4600元/月,副高、处级3600元/月,中级、科级2800元/月,其他人员2400元/月。累计最长发放不超过360个月(即30年,含方案实施前月数);方案实施前,一次性计算发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标准是:正高、局级以上2400元/月,副高、处级1900元/月,中级、科级1500元/月,其他人员1300元/月。(此标准刚好是逐月缴存标准减半加100元)举例:某符合领取房补的教师,1999年7月调入我单位,2003年1月兑现中级,2008年5月兑现副教授至今,那他的房补是1999年7月~2002年12月共42个月,按1300元/月计算,2003年1月~2008年4月共64个月,按1500元/月计算,2008年5月至方案实施前(2011年4月)共36个月,按1900元/月计算,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方案实施后计算8个月,按3600元/月的标准,因此,预计该教师年底2011年12月,其到账的房补是: 42*1300+64*1500+36*1900+8*3600=24.78万元。 规则二:已购政策住房未达到职务职级标准面积的,补贴一次性缴入个人账户。面积补差计算见本问答第七题。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登陆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 概要说明 (3) 第1章登录 (4) 1.1操作指南 (4) 1.1.1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指南 (4) 1.1.2个人用户登录 (5) 第2章个人用户登录相关功能 (10) 2.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1.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2密码修改 (12) 2.2.1密码修改 (12) 2.3贷款管理 (14) 2.3.1贷款审批进度查询 (14) 2.3.2贷款额度试算 (15) 2.3.3贷款还款计划试算 (17) 2.3.4贷款楼盘查询 (19) 2.3.5贷款信息查询 (20) 2.3.6贷款明细查询 (21) 2.4申请表打印 (23) 2.4.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3) 2.5个人查询 (25) 2.5.1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25) 2.5.2当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6) 2.5.3往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8) 2.6个人变更业务 (30) 2.6.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 (30) 2.7短信签约 (32) 2.7.1归集短信签约 (32) 2.7.2贷款短信签约 (34)

概要说明 网上办事大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和缴存公积金职工提供的一种网上办理业务的渠道,可以让单位用户更方便的办理业务,让缴存职工更方便的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业务的真实有效性和到管理部办理相同。 网上办事大厅可正常操作的浏览器为:IE 8.0以上版本,建议使用IE内核的浏览器,如IE7、IE8、IE9、360浏览器等,否则可能导致证书信息不能正常加载,无法登录到系统中办理业务,请用户选择系统兼容的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谢谢合作!

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目参考答案

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 目参考答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5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目参考答案提供湖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湖南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湖南事业单位考试时间、考试题库、考试用书、考试培训。 1.邓亚萍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社会对此有一轮,讨论名人效应,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单从邓亚萍的体育成绩和个人拼搏上进的经历来讲,她值得高校学子学习。然而现在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做兼职教授却遭遇热议。其原因有二。一是邓亚萍是学体育出身,他的职业和专业确实与政法大学之名有差距,二是政法大学聘用名人为教授,有高等院校攀附名人、追求名人效应的嫌疑。因此,对于“兼职教授之争”,不关乎对错,只是站在不同立场导致的不同意见而已。 然后,对于大学而言,面对多方质疑,还是需深刻反思。大学有聘用名人教授的权力,但要应以有利于学校的学术建设为前提,符合高校的定位。切忌罔顾学科建设发展规律,盲目引入名人来拓宽交际资源。这样做只会给本身紧俏的教学资源造成压力,同时还会败坏学校的学术风气,不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此外,建立科学、民主、公正的聘用兼职教授的程序,公开聘用程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去除“行政化“决策,消除公众质疑。 总之,大学之“大”,不在于校园之大,而在于其大学精神之崇高。“兼职教授之争”,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真理越辩越明,就此事件,法大各方可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如何在回归学术本真和提升高校名誉寻求平衡“、”如何完善校内决策民主“、如何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也许这才是“兼职教授之争”真正价值之所在。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培训、面试培训课程见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

目录 提取业务 (1) ? 离、退休提取 (1)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 ?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2) ? 离职提取 (3) 查询业务 (3) ? 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3) ? 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4) ? 个人变更信息查询 (5) ? 个人贷前咨询 (6) ? 贷款进度查询 (8) ? 贷款信息查询 (9) ? 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 (11)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12) ? 还款计划 (14)

提取业务 ?离、退休提取 业务描述 用户满足退休年龄时,可通过离、退休办结功能一步办结。 操作步骤 用户点击左侧菜单栏“提取受理”,菜单展开后点击“离、退休提取”,进入离、退休提取页面。 如果用户的年龄没有满足退休要求,则提示用户,并禁止用户进行操作。 如果用户的年龄满足退休要求,用户需要录入收款银行账号,提交即可完成离、退休办结。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业务描述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 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提取受理”,再点击展开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

确认贷款信息后,用户录入收款银行账号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业务描述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 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申报业务”,再点击展开的“偿还组合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版)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已正式运行,各缴存单位免费开通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厅”,即可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补缴、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核查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打印等业务。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缴存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如何开通网上业务? 网上业务开通分为数字证书办理开通和“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二个步骤。 、数字证书办理开通。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新办数字证书,或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 ()选择新办数字证书的单位,需携带《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章(《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填写加盖好公章可以不带公章)等资料到同和软件办理。 ()选择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的单位,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申请开通”功能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开通。 、“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流程。 登录常州公积金网()或“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网上服务厅”进入→点击确定开通→查阅并签署服务协议→核对单位信息并设置查询密码→完成开通。 二、系统安装、登录的小贴士 、系统的安装。 首次使用或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后,需要到同和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完整安装包)、数字证书助手安装程序(行助手)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打印组件三个程序。 、数字证书的登录口令是多少?。 数字证书的登录初始口令为。如您已修改了数字证书口令,请注意妥善保管。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出现提示“贵单位数字证书尚未进行住房公积金应用功能的开通,是否进行开通?”。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会出现该提示,只需点击“是”,然后按照流程进行服务协议的签署、核对修改单位信息后进行开通即可。 、如何获取培训教材(培训视频)?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管理办法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和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本 市单位或市外在沪企业工作的职工及其单位;也可参加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员工 是:在上海市管辖境内注册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具有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职工。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对员工的福利政策,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上海市和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执行。 第三条在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上海市和外省市农村户口的职工,不能参加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公司可以给这部分职工办理公司内住房补贴存款,建立个人住房补贴 账户。 第四条为了加速改善公司职工住房条件,也为了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按员工个人岗位工资10%的比例,提供作为员工的住房费用,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除上交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目前上海缴费比例是7%,江苏是10%)外,余额部分 将存入公司内建立的个人住房补贴账户;退聘员工、农村户口的员工,岗位工资 10%的比例金额全部存入个人住房补贴账户。 第五条职工个人住房补贴由公司财务部按月存入银行个人住房补贴专用账户。个人住房补贴专用银行卡(软卡)由公司人事部门保管,只有在公司按个人可提取本人住 房补贴的条件满足的前提下,由公司开出提取介绍信后,再发给本人的住房补贴 专用银行卡,由本人去银行取款。除退职人员一次性提取完所有余额,并注销个 人住房补贴专用卡外,其余人员均在提取后,仍将原卡交还给人事部门保存,否 则停止提供住房补贴。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补贴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装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或退聘人员终止聘用的; (三) 由于公司的原因(非本人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非上海市户籍、在上海无房而自住租房,有租金凭据的。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条件者,由个人申请,并提供有效凭证经人事部门审核,总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告知书【模板】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告知书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已于2013年4月份正式运行。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缴存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业务办理范围 各缴存单位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服务厅”,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补缴、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核查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打印等业务。 二、网上业务开通流程 1.数字证书办理。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申请开通”功能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完成开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新办数字证书,或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 2.申请开通。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签订协议并开通。 ★以上事项的具体操作及详细要求可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或常州公积金网(******)查询。 三、运维服务 1.服务商:XX公司。 2.服务方式。 (1)服务热线:********(30线) (2)企业QQ:********* 四、注意事项 1.各缴存单位如存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事项变更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 2.单位经办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的申领有两种方式:(1)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申领本人储存卡并设置密码;(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登记证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统一申领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各缴存单位开通网上服务后,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即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没有开通托收业务的,请及时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托收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

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

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申请单位名称): 乙方: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为实现公积金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开户、汇缴等业务,开通“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系统。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是为银川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的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用于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基数调整、汇缴和查询等业务,具体业务以网上服务大厅服务平台提供的为准。 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业务平台服务,需经乙方审核同意。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甲方使用网上服务平台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蓄意破坏、干扰、侵害其他用户、散布病毒等。同意并遵守乙方服务平台或通过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网上业务。 二、甲方申请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应按照乙方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正确填写《银川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变更网上业务申请表》。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甲方根据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办人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方式登陆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经办人短信验证码或登陆方式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资金损失或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使用网厅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办人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方式登陆网上业务平台,操作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数据)作为乙方处理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法、有效凭据。对乙方有异议的业

务可进行反映。 四、甲方申请办理乙方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的经办人员相关信息,须与甲方在乙方申请留存的经办人员信息一致。如变更网上业务经办人员信息或注销网上大厅业务,应及时到乙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使用乙方网上办事大厅,必须遵守乙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甲方录入的资料、数据不真实或单位经办人恶意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网上办事大厅,不得利用网上办事大厅从事洗钱、套取现金、逃避债务及其他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银川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变更网上业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审核甲方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委托银行归集业务审核章。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在网上办事大厅上发送的电子指令及时、准确处理业务,计算机对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进行自动复核。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操作说明操作,或者曲解甲方指令进行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操作记录。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单位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版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服务,编写、发放《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操作手册》,并在乙方门户网站刊登有关内容,指导甲方办理相关业务。 五、乙方有权利进行网上服务平台的维护、升级、变更或优化,并暂停网络服务。暂停对外服务时,应以网站公告、QQ群、微信群、短信等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六、乙方在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系统提供的数据应真实、合法、有效,提供的带有“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专用章”电子印章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单位记账凭据。 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及争议解决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一)已有四川CA“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的用户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 填写《“E证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并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开通。 (二)无四川CA“e证通”数字证书的用户,请按以下办理: 提交下列资料(均加盖公章,证照为最新年检有效) ①《“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业务受理 新办数字证书的地点、方式,由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四川“CA”认证中心根据情况确定后告知单位。 新办用户当月提交资料,请于次月凭电话通知,由经办人本人前来领取“e 证通”数字证书。 三、相关费用 已有证书开通业务免费 证书开户费:200元/个(2011年免开户费) 企业数字证书服务费:400元/年(2011年免费) KEY解锁:免费 证书变更:20元/次 遗失补办、损坏更换:80元/个 (解锁、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损坏更换请到四川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

地址:草市街2号(四川省/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86936568 附件1:“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附件一: “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2、『新办』、『更新』、『变更』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①单位证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解锁』『注销』『补办』业务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e证通”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 “e证通”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业务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经“e证通”签名的电子文档与手写签名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使用“e证通”经授权后可以进入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能够降低开展网上业务的成本, 提高数字证书的使用效率,但同时也可能会使单位内部原本分权管理的核心信息无法实现分权管理。为合理使用“e证通”,在享受“e证通”好处的同时降低使用风险,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 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 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 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因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信息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提供免费变更服务。 六、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 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 一切责任。 八、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川CA向 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 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用户所提交的鉴证资料有效期先于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用户应在原资料有效期届满前更新资料,否则四川CA有权注销用户的证书,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十二、如果用户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操作指南

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须知 日期: 2011-05-19 字体显示:大中小 一、申办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c10790606.html,,点击进入“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链接到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c10790606.html,/; 2.点击“申报人员”,选择“单位用户”注册,注册并激活账号; 3.申报用户登录,承办单位选择“国土局”,事项名称选择“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4.点击“我要申报”,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和电话;

5.点击“填写表单”,按规定填写《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提交后获得申报号码;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结; 7.申报用户登录,点击“申报查询”,在“查看”下点击“办结发文”,用A4纸横向打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银行开立账户需提供的其它材料(请向开户银行咨询),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单位新增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经单位盖章)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五、咨询电话:5104492 5109508 7579050(同安、翔安)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5) 1.1 浏览器设置 (5)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5)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9) 1.2控件安装 (9) 1.3证书用户登录 (10) 二、归集业务 (11)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11) 2.1.1 功能描述 (11) 2.1.2 操作流程 (11) 2.1.3 办理规定 (13) 2.2单位比例变更 (13) 2.2.1 功能描述 (13) 2.2.2 操作流程 (13) 2.2.3 办理规定 (16) 2.3 基数调整 (16) 2.3.1 功能描述 (16) 2.3.2 操作流程 (16) 2.3.3 办理规定 (1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19) 2.4.1 功能描述 (19) 2.4.2 操作流程 (20) 2.5 个人开户 (21) 2.5.1 功能描述 (21)

2.5.3 办理规定 (24) 2.6 个人开户取消 (24) 2.6.1 功能描述 (24) 2.6.2 操作流程 (25) 2.6.3办理规定 (26) 2.7 个人资料变更 (26) 2.7.1 功能描述 (26) 2.7.2 操作流程 (26) 2.7.3 办理规定 (28) 2.8 个人封存 (29) 2.8.1 功能描述 (29) 2.8.2 操作流程 (29) 2.7.3 办理规定 (31) 2.9 个人启封 (31) 2.9.1 功能描述 (31) 2.9.2 操作流程 (31) 2.9.3 办理规定 (34) 2.10 个人补贴开户 (34) 2.10.1 功能描述 (34) 2.10.2 业务流程 (35) 2.10.3 办理规定 (36) 2.11 个人转移 (37) 2.11.1 功能描述 (37) 2.11.2 业务流程 (37) 2.11.3 办理规定 (39) 2.12 个人转移撤销 (40) 2.12.1 功能描述 (40)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单位用户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1文档 (2) 1.1文档目的 (2) 1.2适用范围 (3) 1.3读者对象 (3) 1.4操作概述 (3) 1.4.1 单位用户登陆 (3) 2单位用户模块 (6) 2.1清册类模块 (6) 2.1.1 设立个人账户 (6) 2.1.2内部转移、转入托管 (13) 2.1.3封存启封个人账户 (17) 2.1.4调整缴存基数 (20) 2.1.5调整比例 (23) 2.1.6退多缴公积金 (26) 2.1.7汇缴登记 (28) 2.1.8补缴登记 (30) 2.1.9单位注销 (33) 2.1.10撤销登记 (33) 2.2查询功能 (36) 2.2.1单位客户信息查询 (37) 2.2.2单位个人公积金帐户查询 (37) 2.2.3个人客户信息查询 (37) 2.2.4个人公积金帐户查询 (38) 2.2.5个人公积金明细帐查询 (38)

2.2.6查询单位帐号余额 (39) 2.2.7联名卡信息查询 (39) 3、单位缴款 (39) 3.1缴款方式及缴款: (40) 3.2“财政单位”缴款入暂收账户 (40) 4、特别说明 (40) 1文档 1.1文档目的 本文档的主要目的是便于用户对系统的操作进行了解和熟悉。作为系统实现重要的

一部分,操作手册是用户快速掌握并使用本系统应用的重要依据。本文档涉及各功能子系统的操作描述和图示说明。 1.2适用范围 本文档提供了清册类、查询功能等模块及其子模块的使用说明;对前述中的模块进行应用,应遵循本文档进行操作。 1.3读者对象 本文档的预期读者为企业用户及公积金中心的操作人员、管理员。 1.4操作概述 单位用户登陆窗口如下图。 图表 1 登陆窗口 1.4.1 单位用户登陆 单位用户登陆,输入单位客户号和口令点击登陆按钮进入系统。客户号是12位数字;密码是英文和数字的组合,密码可以通过小键盘选择输入或电脑键盘直接输入。登陆成功显示如下窗口:

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申请

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申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是(按下方企业登记注册类型选择填列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成立于××××年××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0%-15%)。但因为××××,我单位无法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现申请从××××年××月开始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成立至启始缴交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暂缓缴交(或分期补缴),待经营状况好转后再予以补缴(如申请分期补缴,需另行列明分期补缴计划。)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以下内容请详细阅读: 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国有联营集体联营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港澳台商独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2、所需材料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申请》、《决议》(启始缴交时间与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另提供编委(办)的批文复印件或证明。 3、单位是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性质单位,用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代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同上。 4、企业开户缴存比例在各10%至15%之间自由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能超过各12%,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如高于各12%比例开户,须提供编委(办)的成立批文。 5、根据国家财税文件规定,缴交比例超过12%的和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3倍以上部分缴纳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6、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注意:申请不打印下划线,请用A4纸打印。

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备案申请表【模板】

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备案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网厅(单位版)业务办理协议 甲方: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丰富和完善客户服务功能,打造住房公积金业务先进便捷的服务通道,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查询等业务,建设“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网厅’)。住房公积金网厅是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的自助服务系统,用于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汇缴、开户、变更、基数调整等业务。申请开通或终止住房公积金网厅服务,需经甲方审核同意。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网厅各项业务的顺利办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填写的《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备案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开通网上业务办理。 2.甲方根据乙方在住房公积金网厅发送的电子指令办理业务。 3.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网厅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并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如遇技术故障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应及时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消息。 4.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住房公积金网厅功能进行变更或优化,甲方应及时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消息。 5.甲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乙方的资料和操作记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申请开通或终止住房公积金网厅服务,应按照甲

方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正确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备案申请表》。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2.乙方在住房公积金网厅上的所有办理事项均视为乙方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可视作该项交易和操作的有效凭证。 3.乙方应按照《XX市住房公积金网厅(单位版)操作手册》中的有关说明,妥善保管用户密码,设置操作人员和权限。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网厅服务,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网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法律适用条款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引起的一切争议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1.乙方主动要求终止协议的,应向甲方报送《XX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单位备案申请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本协议终止。乙方终止协议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对终止前已发生的未完成业务不产生撤销效力,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业务请求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2.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停止或取消乙方的住房公积金网厅使用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经查实弄虚作假的; (2)乙方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 (3)乙方没有按照操作手册、系统提示等,并对甲方的改正指令执行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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