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思品八下2.3.1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共30张)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想一想:涉及保护未成 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
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 《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宪法》、《劳动法》、《未成 年人保护法》等法律,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 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
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 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
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 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 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公民权利(人权) 人身权 人格权 生命健 康权
(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 (狗3)的对饲王养某者的王拒某绝因赔管偿理的不行善为造,成刘的大)妈的
女儿又是如何做的? (向法院提起诉讼)
(2)生命健康权是每个人的最高 人身利益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 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 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 “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 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 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 再多也是“0”。
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
班长的行为是什么行为?你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小林和小军的言行你是否同意,为什么?
合法搜查
1.法律程序:
(1)必须是执法机关的侦查人员。 (2)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2.搜查目的:
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搜查性质:这种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1)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
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性质: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 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 非法限制,不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生命健康权) (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
侦查行为。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广州地下工厂 童工受尽摧残(组图)
广州地下工厂童工受尽摧残(组图)
广州地下工厂童工受尽摧残(组图)
看到同龄 人的遭遇,请 说说你的感受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 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 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 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 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女工:“只有法庭才 能还我们的清白,我们 拒绝厂方的协商调解。” 昨天,56名受辱女工 代表再次前往坑梓法庭, 希望法庭能早日排期开庭审理这起“非法搜身”案 件。女工代表称,如果通过调解,哪怕厂方最后 赔偿每人10万元也买不回她们受辱的人格和名 誉,她们只相信法律的威严。
有哪些行为会侵害公 民的人身自由权?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名誉权 继承权
…… 人
生命健康 权
政治权利
隐私权

肖像权
财产权 姓名权
权 ……
受教育权 自由权
•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想一想
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 ,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 ---名誉权、自由权
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 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 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 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 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 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根据教材的三个漫画进行分析: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你知道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杀人、殴打他人 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 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 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3)人身自由权
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 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 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它 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 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
让我们一起来 分析这个案例
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 国人在深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人毛车间的56 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 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的内容
1、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2、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
行体罚、变相体罚。
补充知识:
1、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不算童工?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 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 属于使用童工。
2、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
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 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 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 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 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 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想一想:如果使用童 工不被禁止,后果将
怎样?
想一想:我国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
么重要意义?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体的前提条件, 是公民行使其它民事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 的享有是每个人最高的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 法侵害是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 权它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 必须维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的机能,否 则,就无法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公民的生命健 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故意 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 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 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带民事赔偿,对于轻 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伤害行为, 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