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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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案例1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员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答:卖方对此项差价不负责。

因为:按照国际商会《INCOTERMS 2000》的解释:“FOB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责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按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将货物在规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装运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以由货物的卖方转移给买方。

在运输途中部分的大米受到海水的浸泡,致使品质受到影响,这是属于风险损失范围,与卖方的交货品质无关。

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的。

因此,按照FOB条件的解释,卖方不需要负责。

2案例分析(2)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期。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我方应拒绝买方撤消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可代买方办理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就本案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期,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卖方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消合同。

案例分析(3)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FOB合同。

合同中规定:“2001年3月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买方应负担按现行费率计算的仓租、利息和保险费。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近年来,国际贸易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各国间的贸易往来不仅促进了商品流通和资源配置的优化,也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了新机遇。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国际贸易案例,探讨其对相关国家经济、企业发展以及全球贸易格局的影响。

案例背景:2019年,中国电子消费品企业A公司在美国市场推出了一款创新电子产品。

该产品结合了先进的技术和时尚的设计,引起了美国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在市场推广的过程中,该企业积极开展了广告宣传,并通过线上电商平台与美国消费者直接进行销售。

影响因素以及分析:1. 国内产业升级与创新:该案例表明中国企业在电子消费行业中有了明显的技术突破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和注重产品设计,中国电子消费品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

2. 跨国贸易合作:该案例反映了中美两国企业之间的贸易合作机会。

中国电子消费品企业A公司通过与美国市场的紧密合作,成功将其创新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并受到美国消费者的青睐。

这种合作有助于加强两国企业的合作关系,促进贸易往来和经济发展。

3. 全球经济互动:案例中的贸易行为不仅仅是中美两国企业之间的交流,也是全球贸易格局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中国电子消费品企业的成功市场拓展,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同时也为国际市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与竞争。

4. 消费者需求变化:该案例表明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中国电子消费品企业A公司的产品与时尚、高科技、环保等消费趋势相一致,因此在美国市场获得了成功。

这一现象表明,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驱动力。

结论: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是透过具体案例来研究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市场机会以及经济影响等相关问题。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国际贸易对于企业创新、产业升级以及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同时,国际贸易也是促进各国间合作与互动的重要途径,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在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下,企业和政府应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合作,以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

(完整版)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完整版)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

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案例: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

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试分析其中缘由。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

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

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40%赔偿其损失。

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不同意,此案例中的买卖是凭买方样品买卖,即由提供样品由买方依样承制。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 分析:本案例关键问题在于明确使用CIF 术语的性质,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术语, 只要卖方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交给船运公司,取得已装船清洁提单,货 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就转移给买方,卖 方无需保证何时到货。但是合同中却做出 了与CIF术语性质相反的规定,即承担了 不该承担的何时到货的责任,实质上将 CIF变成了DDP。所以本案例是由于我方 业务人员所签合同有误造成的,应该按所 签合同办理,合情合理向对方理赔。
案例十
•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一出口合 同,价格条款为CIF 伦敦,每公斤30欧元, 合同同时规定,我方应租船订舱、办理保 险并保证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于11月5日前 运抵目的地,结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自 然灾害,运抵伦敦时损失了近三分之一, 对方以我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为由向我方索 赔,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 (3)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我方要想 从开证行(付款行)收到货款,必须 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备货和制单。 从原则上看,我方的做法是对的。
• (4)我方在处理上也有不妥之处,就 是在发现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应该 合理应付,应该与买方合同内容再进 行核对,或者要求对方改证,以避免 日后出现争议。
案例七
案例五
• 我某公司向日本A客商出口一批货物,A商 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 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B银行通知并加具保 兑。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格单 据交B银行议付,收妥货款。但B银行向开 证行索偿时,得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 布破产。于是,B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款 退还,并建议我方直接向买方索款。问: 我方如何处理?为什么?
• 此案涉及到分批装运和信用证业务问题。根 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国际 贸易中,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分批数量则卖 方应严格履行约定的分批装运条款,只要其 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就可以作为 违反合同论处,本批和以后各批均告失败。

国际贸易案例的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的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的案例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际贸易已成为全球经济体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区域的经济利益和法律体系,容易产生纠纷和争议。

在此背景下,调解和仲裁成为了处理国际贸易争议的主要手段。

本文将选取几个经典案例,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分析它们的特点、影响以及教训。

一、2001年美国钢铁关税案2001年,美国政府出台了对外国钢铁征收30%的关税的措施。

此举引起了日韩等国的强烈不满,并向WTO(世界贸易组织)提起投诉。

WTO认为该关税违反了自由贸易的原则,裁定美国政府需取消该关税。

最终,美国取消了这项关税,但在WTO的裁决下,受到了数百亿美元的赔偿。

这个案例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说明国际贸易中的争端可以通过多边组织(如WTO)来解决。

其次,对于国家间的贸易争端,强制执行裁决是必要的,否则将导致其他国家效仿。

最后,该案例表明国际贸易应当遵循自由贸易原则,不应通过限制进口或征收关税等手段实现利益。

二、2010年中日“稀土”争端稀土元素是很多高科技产品的基本材料,包括手机、电视、电动汽车等。

中国拥有世界上大部分的稀土资源,因此,许多国家都向中国进口稀土。

2010年,日本执政党民主党政府与中国发生了对“东海问题”的争端,同时又开始了与中国稀土出口限制相关的谈判。

中国政府采取了限制稀土出口的措施,此举激怒了日本,日本向WTO提起诉讼。

该案例表明,稀缺资源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而非纯粹的经济现象。

而国家之间的政治和地缘战略因素,也可能对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在这里,WTO扮演着裁决者的角色,中国政府必须遵守WTO的规则和制度,否则将影响到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三、2018年美国制裁伊朗2018年,美国政府宣布制裁伊朗,包括对伊朗石油的禁止进口。

这引起了欧盟、中国和印度等国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美国的制裁违反了国际法,不应得到认可。

欧盟和其他国家之后决定对伊朗继续进口石油,并对违反制裁的美国公司实施反制措施。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doc 27页)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doc 27页)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doc 27页)[案例1]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

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

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

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

但我方留存的样品已经遗失。

思考⏹1、你认为本案表示品质的方法是凭规格还是凭样品?⏹2、凭样品买卖对卖方有什么要求?⏹3、本案应吸取哪些教训?⏹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

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

如果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则两个条件都要满足。

⏹样品的管理要严格。

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重要的物证。

[案例2]⏹2005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江苏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

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生产。

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不合算,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

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

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

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

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

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 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

国际贸易案例及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及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及分析篇一:国际贸易案例分析答案案例分析1、我国与某国一公司成交羊毛出口600公吨,合同规定3至5月份内分批装运。

后国外来证要:“Shipment during March/May first shipment 100M /T, second shipment 200M/T, third shipment 300M/T.”结果我方于3月份装200M/T,4月份装400M/T,货发后遭银行拒付。

答:按原合同规定这样装运是可以的,但后来信用证上具体明确了每月装运的数目,这样装运就违背了信用证的规定.对方如此开证是定量分运,其用意在于约束每次的装货数量.这一约定往往是根据其下手合同或仓储等方面的需要.如收证后未及时提出异议,每次就应按照信用证规定数量发货,既不能多装也不能少装,否则银行不予议付2、我国某公司与瑞士某公司签订出售某农产品3 500公吨的合同,每公吨C.I.F.鹿特丹24英镑共值84 000英镑。

装船日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对方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进行支付。

我国某公司在租船装运时,因原订货船临时损坏,在国外修理,不能在预定时间到达我国口岸装货,临时改派香港某公司期租船装运,但又因连日风雪,迟至2月11日才装运完毕,2月13日开航。

我某公司为了取得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船日期(即19××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的提单,要求外轮代理公司按19××年1月31日签发提单,并以此提单向我银行办理议付。

货物到达鹿特丹,经买方聘请律师上船查阅航行日志,查实提单的签发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证向当地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发出扣船通知。

船由外轮公司以30 000英镑提保放行,我方经4个月谈判,共赔偿20 600英镑,买方才撤回上诉而结案,既损失了外汇,又对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答:此例属于“倒签提单”.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看,列有“装运日期”的条款为合同要件.因此违背“要件”的一方不仅会遭到对方索赔,甚至可以废除合同.倒签提单日期就是掩盖了真实的装运日期,实质上是掩盖了延迟交货的责任.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剧烈,延迟交货可使对方在价格下跌时受到损失,如果有下手转卖合同,势必造成买方的违约交货.所以不论从法律上,是从利益上,倒签提单都是不允许的3、(1).我国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同英国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1973年11月8日签订了一项合同。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国际贸易是指在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和交易。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越来越重要,各种案例也在不断涌现。

在本文中,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国际贸易案例的分析和解答,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国际贸易的实践和挑战。

案例一: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背景: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作为应对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和知识产权侵犯的措施。

分析:这个案例涉及到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战的问题。

美国认为中国存在贸易不平衡和知识产权侵犯的问题,因此采取了加征关税的措施。

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贸易摩擦升级,对双方的经济都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加征关税还可能引发其他国家对美国的报复措施,进一步加剧全球贸易紧张局势。

解答: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对话和谈判来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

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贸易不平衡和知识产权侵犯等问题。

同时,各国也应该加强国内的改革和创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应对国际贸易的挑战。

案例二:英国脱欧对欧盟贸易的影响背景:英国决定退出欧盟,引发了对英国与欧盟之间贸易关系的担忧。

分析:英国脱欧对英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英国将失去欧盟内部市场的自由准入权,可能导致英国出口到欧盟的商品和服务面临更多的贸易壁垒和关税。

其次,英国退出欧盟后,需要重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谈判贸易协议,以保障其国际贸易利益。

最后,英国脱欧还可能导致投资和人才流动的减少,对英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解答:英国脱欧后,英国政府应该积极寻求与欧盟的贸易协议,以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英国也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寻找新的贸易机会。

此外,英国还应该加强国内经济的改革和创新,提高竞争力,以应对脱欧带来的挑战。

案例三:跨境电商的发展与挑战背景:随着互联网和物流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商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增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分析:跨境电商的发展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跨境电商可以降低贸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篇一: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小港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

于是东港船长同意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

试车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林宏吉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短路;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试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答:①③⑤属于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及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

满足一下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或者其他承保危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第二,必须是船方、货方或是其他利益如若的损失。

①③⑤都是由于雷击导致的,而火灾是意外的、偶然的,适应并且只是船方单方面的损失满足单独海损条件。

②④属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遇互助危险,为了解除联合危险,有意特殊合理的就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祭出费用的损失。

②是为了灭火而而使货物受损,④是为了使船舶恢复航行而采取的行动,二者都切合共同海损的定义。

2.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收款付款,请电复。

”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合同并不成立。

合同合同成立有连个必不可少的工序:发盘和接受。

A公司的发盘是有效发盘,但B公司的回函并不构成谈及,B公司虽然表明其接受圣吉龙县,但其声明中的“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与A公司所说“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并不一致,这意味着回函是还盘,而还盘并使原发盘失效,自己成了新的发盘。

既然B公司并未作出接受,那么合同就不能成立。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集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集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集1. 案例一: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战这个案例是关于中国和美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主要涉及到双方在贸易政策、关税和贸易壁垒等方面的冲突。

根据数据统计,2018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达到了5000亿美元,这引发了美国政府的不满和对中国采取一系列的贸易制裁措施。

美国对中国的产品加征关税,而中国也对美国的产品进行反制措施。

这场贸易战不仅对中美两国的经济造成了冲击,也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

2. 案例二:欧盟与英国的脱欧谈判这个案例是关于英国脱离欧盟的谈判过程和影响。

英国于2016年举行了公投,决定脱离欧盟,随后启动了脱欧谈判。

这场谈判涉及到贸易、市场准入、边界控制等多个方面的议题。

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了多次僵局和分歧,导致谈判进展缓慢。

脱欧谈判对英国和欧盟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引发了市场的不稳定和投资者的担忧。

3. 案例三: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这个案例是关于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实践和经验。

发展中国家通常具有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丰富的资源和潜在的市场机会,吸引了许多跨国公司的投资。

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工厂、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或收购当地企业,跨国公司可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和获取新技术。

然而,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政策不确定性、文化差异和社会责任等。

4. 案例四: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这个案例是关于新兴市场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情况。

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岗位,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壁垒措施,如加征关税、限制进口和实施配额等。

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全球贸易紧张局势的升级,并对全球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同时,贸易保护主义也可能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和经济合作的破裂。

5. 案例五:跨国公司的全球供应链管理这个案例是关于跨国公司如何管理全球供应链的实践和策略。

跨国公司通过建立全球供应链网络,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成本的降低和市场的拓展。

全球供应链管理涉及到供应商选择、物流运输、库存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的考虑。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大全五篇)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大全五篇)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大全五篇)第一篇: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国家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实践地点:B3楼103教室实践时间:9月15号—9月19号实践目的及意义:在以前的国家贸易实务理论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手上的资源及理论知识对自身作进一步的强化。

通过各种案例的分析,尽量熟悉国际贸易实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培养自己对问题的分析和解绝及对资料分析,整理,收集的能力。

实践内容:案例1 网络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案情简介:中国北京A公司与美国纽约B公司一直有贸易往来关系,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双方通过电子信箱进行商务活动。

1998年5月1日上午,北京时间9点,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B公司发盘,欲出售一批手工艺品,纽约时间5月1日上午8点,B公司打开电脑发现A公司的发盘,遂派业务员负责了解该商品的市场情况。

5月6日早晨8点,B公司经过研究认为A公司的发盘条件可以接受,电话指示业务员发出接受通知,该业务员于5月6日上午10点在去加拿大出差的路上,用手提电脑发出了接受函,北京A公司发现接受通知的时间是北京时间5月7日上午8:30,电脑显示接收时间是早晨6:22分。

此情况下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于合地成立?分析:1、不同法律体系下关于接受生效的原则?2、查阅《电子商务示范法》,其中怎么规定接受时间和地点的?合同何时成立,取决于承诺何时生效,因为按照各国的法律,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承担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分析:1、在承诺生效问题上,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大陆法则采取“到达生效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

2、对于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订立合同来说,英美法中的“投邮生效原则”是不能适用的,采用“收到生效原则” 更为适宜。

199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订立了《电子商业示范法》,第15条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发出和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和地点,……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的收到时间按下述办法确定:(a)如收件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以数据电文进入该指定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或如数据电文发给收件人的一个信息系统但不是指定的信息系统,则以收件人检索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收到时间;(b)如收件人未指定某一信息系统,则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

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国际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然而,国际贸易也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和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案例出发,对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汽车关税的“贸易战”2018年初,美国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一系列产品加征关税,其中就包括汽车。

中国政府随即采取了报复措施,对从美国进口的汽车进行加征关税。

这一行动引发了“汽车关税的贸易战”。

此例案件涉及到国际贸易中的多个问题,例如贸易逆差、知识产权、合理竞争等。

在这个案例中,美国政府对进口汽车加征关税的做法引起了中国政府的不满,认为这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手段,违反了国际贸易准则。

而美国政府则认为,中国的汽车关税过高,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

二、加拿大木材案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木材生产国之一,其出口额占据全球市场的三分之一。

然而,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加拿大的木材面临着高额关税的限制。

此案例展现了贸易保护主义的问题。

美国官员认为,加拿大对本土业务的支持违反了自由市场原则。

因此,他们采取措施限制这些进口的木材的数量,并对其加征高额关税,从而使得加拿大木材在美国市场上的价格会比美国本地生产的木材更高。

三、零和博弈的影响“零和博弈”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概念,意为利益的损失和获得是相等的。

很多情况下,国家之间争夺的是同一个市场份额,也就是经济利益的“零和博弈”,导致双方都难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举个例子,中国和韩国都是全球最大的三星电子公司的主要市场。

因此,中国和韩国在电子市场上产生了很大的竞争,因为它们都希望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这种零和博弈往往是陷入僵局,导致双方都无法获得最佳的经济利益,因此需要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总之,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很多,需要各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解决。

我们应该尊重国际贸易规则,维护自由、公平的贸易环境,同时遵守国际贸易准则,扩大贸易,共同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含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问题1:本案例是涉与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

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与时派船接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

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案例2]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

〔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

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分析案例概述国际贸易作为全球经济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以中国和美国之间的贸易案例为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际贸易进行分析。

案例一:中美贸易战中美贸易战是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热点问题之一、由于中美两国之间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两国之间的贸易额以及对彼此的关键产品的关税都有所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双方间的紧张关系。

例如,美国对中国的钢铝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导致中国采取了报复性措施对美国的农产品加征关税。

这场贸易战的爆发对双方企业以及全球经济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从国际贸易理论的角度来看,中美贸易战违背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国家应该专注于生产和出口自己的相对优势产品,而依赖其他国家进口自己的相对劣势产品。

然而,中美贸易战中的关税壁垒使得两国的产品进口变得更加昂贵,从而对消费者和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此外,中美贸易战还引发了一系列的外交和政治问题。

两国的贸易战不仅仅涉及经济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两国的政治和军事关系。

这反过来又影响了全球的经济和政治秩序。

案例二:中国对拉丁美洲的资源开发中国在过去几年中加大了对拉丁美洲的资源开发和贸易合作。

中国从拉丁美洲国家进口了大量的原材料和能源资源,同时向这些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商品出口。

这种发展模式使得中国和拉丁美洲国家利益互补,推动了双方的经济发展。

贸易理论的角度来看,中国对拉丁美洲的资源开发体现了比较优势理论。

中国在资源开发和制造业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而拉丁美洲则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

通过与拉丁美洲国家的合作,中国可以获得所需的资源,并提供加工和制造能力,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

然而,这种资源开发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如果中国对拉丁美洲国家过于依赖,可能会使中国的经济在其中一种程度上过于依赖于原材料和能源进口,从而导致贸易不平衡。

此外,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在文化、语言、法律等方面存在差异,也给双方的合作带来了一些障碍。

结论国际贸易作为全球经济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际贸易案例及其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及其分析

TPP协定也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 合作,提高了区域经济的稳定性和应对外部 冲击的能力。
TPP协定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例 如对成员国国内产业的冲击、对环 境和劳工权益的关注等。这些问题 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得到解决和平衡。
THANKS
感谢观看
04
案例四:TPP(跨太平洋 伙伴关系协定)
案例背景
TPP是一个由亚太地区12个国家组成的自由贸 易协定,旨在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加强经 济合作。
该协定于2016年2月4日正式生效,其成员国包 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 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智利和秘鲁。
TPP旨在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成 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流动,从而促进经济增 长和发展。
地理位置相邻
01
中国与东盟国家地理位置相近,具有地缘优势。
经济互补性强
02
双方在资源、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互补性,有利于开展贸易合
作。
政治互信不断增强
03
随着双方交往的增多,政治互信不断增强,为自由贸易区的建
立奠定了基础。
案例描述
时间
2010年1月1日
参与国家
中国、东盟10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 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
欧盟认为这些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 织的规则,对欧盟的出口造成了不公 平的待遇。
案例描述
01
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指控阿根廷对欧盟出
口的汽车、奶制品、葡萄酒等商品实施限制措施。
02
阿根廷则采取了一系列报复性措施,对欧盟出口的某
些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征收高额关税。
03
双方在多个领域展开激烈的贸易争端,导致双边贸易

国际贸易法律案例分析(3篇)

国际贸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我国某公司与某外国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外国公司向我国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支付方式等问题产生纠纷。

二、案情分析1. 货物质量问题在货物交付过程中,我国某公司发现某外国公司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经检验,该批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我国某公司要求某外国公司承担退货责任,但某外国公司以货物质量符合当地市场标准为由拒绝退货。

(1)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根据合同约定,货物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ISO 9001:2008。

我国某公司提交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批货物不符合该标准。

(2)当地市场标准某外国公司提出,货物符合当地市场标准,但未提供相关证明。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货物质量应以合同约定为准,而非当地市场标准。

2. 支付方式问题合同约定,某外国公司应在货物交付后3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某外国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

我国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某外国公司应在货物交付后30日内支付货款。

某外国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已构成违约。

(2)违约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3条规定,卖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三、案例分析结论1. 货物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货物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ISO 9001:2008。

某外国公司收到的货物不符合该标准,我国某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鉴于某外国公司未提供相关证明,法院应支持我国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2. 支付方式问题某外国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3条规定,我国某公司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法院应支持我国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法律依据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国际贸易法律纠纷,主要涉及货物质量和支付方式两个问题。

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导入的分析要点

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导入的分析要点

案例导入的分析要点第一章案例导入“国际贸易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的分析要点2013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货物贸易第一大国。

国际贸易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国民经济增长平均贡献率达到18%左右,直接和间接带动国内1.8亿人就业。

同时,我国的国际贸易为全球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为许多国家创造了众多就业岗位。

第二章案例导入“北美自由贸易区之间的汽车产品内贸易”的分析要点美国采取了管理贸易政策,其理论依据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第三章案例导入“美国对中国轮胎实施三年惩罚性关税”的分析要点惩罚性关税是为了抵消外国政府对出口企业提供补贴等所产生的效果而征收的一项关税,因此美国对中国轮胎实施三年惩罚关税是进口附加税。

应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指出,美方此举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是一种贸易保护行为,中方将保留做出进一步反应的一切权利,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利益。

(2)请美方出具“中国对美国轮胎出口的增长对美国轮胎生产商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的事实。

第四章案例导入“中联重科全方位开拓海外初级市场”的分析要点1、中联重科采取了出口战略、投资进入战略和为避免风险而采取的差异化的品牌战略等进入国际市场的战略。

他们采用的这些战略方式的特点见案例的具体做法。

并购CIFA实现差异化,选择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这两项是最富有胆识的做法,以完善其全球生产和营销网络。

2、中联重科产品首先进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发展强劲,更具投资价值,回报率高。

他们有可能同时选择发达国家市场,因为发达国家市场自2008年以来陷于危机,可以收购其企业及其技术、产品、品牌。

第五章案例导入“我国BC公司与美国JR公司的交易磋商”的分析要点1、3月10日JR公司来电合不能生效,因为来电的“接受”已经对实盘内容进行了修改,其实是一项新的发盘。

2、3月16日JR公司来电合同不能成立,因为JR公司3月10日来电已经表示拒绝,此来电只能认为是一项新的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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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 可编辑可修改
国际贸易概论案例分析
姓名:蔡继明
学号:
学院:管理学院
一、案例介绍
星巴克(Starbucks)是美国一家连锁咖啡公司的名称,1971年成立,为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店,星巴克旗下零售产品包括30多款全球顶级的咖啡豆、手工制作的浓缩咖啡和多款咖啡冷热饮料、新鲜美味的各式糕点食品以及丰富多样的咖啡机、咖啡杯等商品。

1987年,现任董事长霍华德·舒尔茨先生收购星巴克,从此带领公司跨越了数座里程碑。

1992年6月,星巴克作为第一家专业咖啡公司成功上市,迅速推动了公司业务增长和品牌发展。

星巴克扩张迅速,在1996年在海外开设第一家店开始,如今已经在全世界30个国家开了6000个店铺。

而在2007年星巴克遭遇了亏损,股票价格也从34美元跌到18美元,经过前CEO舒尔茨复出对公司进行调整后,星巴克从新焕发生机。

在2010年,星巴克计划在云南投资其全球首个咖啡种植基地,以及咖啡研究与发展中心、咖啡种植支持中心和咖啡初加工工厂。

二、知识点
(1)跨国公司部分,国际直接投资动因中的市场导向型和成本导向型
(2)跨国企业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基本形式:国际合资企业国际合作企业国际独资企业
(3)偏好相似理论
(4)国际贸易保护和关税
三、案例分析:
(一)、星巴克的国际投资之路。

1996年,星巴克与日本本土企业Sazaby League合资运营的公司——星巴克日本公司开张。

并在2005年,星巴克在日本已开店550家。

进入中国台湾,开出第一家店。

进入华东,在上海淮海路力保大楼开出第一家店。

2001年星巴克咖啡的脚步首度跨进欧洲大陆,选择瑞士作为作为在欧洲的第一个登陆点。

之后向西班牙等国家扩张。

(1)、星巴克为什么要选择日本作为迈入亚洲的第一步
有偏好相似理论可知,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双向贸易的增加,主要是由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决定的,而人均收入与贸易收入的趋同性、需求结构的相似性,增大了双方贸易的数量和机会。

当时,日本经济在亚洲属于发达国家,所以人均收入也比较高,更适合咖啡店的发展,这使星巴克更好得开拓市场。

同时,日本普遍具有饮茶的习惯,说明日本消费需求偏好适合咖啡店的生存。

而在选瑞士作为欧洲第一站,是因为欧洲具有浓厚的咖啡文化;欧洲咖啡客的悠闲使那里的经营者很少考虑变革和发展现代经营理念,这给星巴克提供了进入市场的机会。

且瑞士作为国际中立国家,以旅游为支柱产业,排外思想并不严重。

因此,瑞士对星巴克欧洲市场举足轻重。

如果星巴克不能再瑞士立足,那么政府其他市场就很难了。

(2)、星巴克的直接投资形式
星巴克在日本与日本本土企业Sazaby League合资运营的公司——星巴克日本公司,采用了国际合资企业的方式进入日本,使星巴克在日
本快速发展,凭借日本本土企业对于消费者习惯和特点的了解,以及他们成熟的销售渠道,使星巴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了180家分店。

在星巴克日本发展稳定后,星巴克者收购合资公司的股权,星巴克咖啡日本公司(下称星巴克日本)表示,母公司美国星巴克将实施要约收购,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

预计星巴克日本将从东京证交所摘牌退市,预计交易将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

最后星巴克迅速进入日本市场,占领市场份额。

除了在日本,星巴克在中国也采用合资运营方式进行直接投资。

而在英国,澳洲等则采用直营的方式,即国际独资企业,因为在欧洲等具有浓厚的咖啡文化,成熟的市场上,星巴克想成功合资并不容易;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采用授权经营的方式,能够减少一些风险。

(3)星巴克的发展原因
星巴克公司一直致力于向顾客提供最优质的咖啡和服务,营造独特的“星巴克体验”,让全球各地的星巴克店成为人们除了工作场所和生活居所之外温馨舒适的“第三生活空间”。

对自己的良好定位成为星巴克受欢迎的重要原因,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公司独特企业文化和起初正确的战略有关系。

舒尔茨在星巴克刚成立时就提出给兼职员工也买保险,这一做法至今仍然很少见,而正是这种做法使员工更哈为顾客服务,较少的人员流动,能让员工和顾客构建良好的联系,使”星巴克体验“真正实现。

而公司最初选择卡夫合作,也是星巴克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星巴克每年通过卡夫的渠道在全球各地的超市、卖场和杂货店,卖出5亿美元咖啡产品。

(二)、星巴克的危机
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星巴克在国外就已经开了数千家分店,并且计划者在3-5年,内在国内和国外再各开万家分店。

同时,星巴克还制作CD,涉及电影和图书领域。

正当星巴克近乎疯狂的扩张,危机悄然而至,2007年,星巴克出现亏损,同时股价也从35美元跌落到18美元。

为什么作为咖啡巨头的星巴克会遇到这样的危机
疯狂的扩张正是星巴克危机的直接原因,过快的扩张,不管是分店数量迅速增长还是涉及其他领域,都使星巴克的服务质量变差,丢失了原来对于自己的定位,而且过多密集的星巴克咖啡店也造成了自己内部的竞争。

而且单一的标准门店也使星巴克在外国与当地文化土壤不能很好融入。

因此,舒尔茨,在重回CEO时就关闭了9百多家在本国的咖啡店,而将经历投入市场更大的外国市场。

舒尔茨强调复兴咖啡体验,专注于咖啡,而且改变了单一门面,努力融合到当地的文化土壤,最终找回自己的原来做“独立于家庭和工作环境的第三空间”的定位。

(三)、国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
在近几年,星巴克加强对中国的直接投资。

2014年6月,星巴克咖啡集团全球主席、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霍华德舒尔茨今日到访中国,他在北京向外界表示,截至目前,星巴克已经在中国的68个城市开设了超过1200家的门店。

“到今年年底,中国将成为除美国本土外,星巴克在全球最大的海外市场”。

他还同时透露,按照星巴克的规划,
到2015年,星巴克在中国的门店数量将超过1500家。

市场导向型的投资主要以巩固、扩大和开辟市场为目的,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开辟新市场,稳定与扩大市场份额,接近目标市场,满足当地消费者需要,绕开贸易限制。

显然星巴克加大投资这一举措是为了稳定和开拓市场份额,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国家,市场潜力巨大,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必然十分激烈。

星巴克在中国昆明建立首个咖啡种植基地,并是中国云南成为其咖啡豆的来源之一。

成本导向型投资主要是为了利用国外相对廉价的原材料和各种生产要素等,降低企业的综合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持或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在中国建立原料采购基地,正是星巴克应对日益上涨的成本。

中国较为低廉的咖啡原料价格将成为星巴克的价格优势。

同时,在中国建立原料采购基地也可以减少对巴西等地的依赖,正如哈弗经济学博士彼得纳瓦罗曾说过:如果巴西下雨,就买星巴克的股票。

”这表明说明星巴克对于巴西的依赖,这一举措能够减少这种依赖。

四、启示
根据星巴克的案例分析,可以得到出:
(1)一个跨国企业的扩张,应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市场情况,选择不同的直接投资方式,合适的投资方式,能够是企业更快更好的进入外国市场,同时,由于是跨国企业,要注意企业与当地本土文化的融合。

(2)跨国企业在扩张的同时不要过于迅速,防止出现过快的扩张导
致服务质量下降。

(3)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根据市场对自身进行正确的定位,正确的定位会使企业更加有活力,能够在市场上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4)跨国公司能够利用直接投资争夺世界市场,同时原料供给的全球化,也是跨国企业更加稳定,更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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