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车辆管理,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包括车辆
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出险索赔。
(二)为方便工作,采购部门享有优先使用车辆权利,经审批后
可自行驾驶公司车辆。
(三)车辆钥匙、保险单及行驶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按车
建立资料、费用档案。行驶证常备于车。
(四)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车辆驾驶人员使用前应核
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保留票据,以备报销时核对。
(五)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
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发放的专车专用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六)行政人事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如有记载不清、不全或
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驾驶员,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予以处分, 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二、车辆使用
(一)车辆使用仅限于公司员工外出办事、联系业务,不得公车
私用。
(二)用车人员需在“钉钉”提交用车申请,写明用车事由、始
发地点、用车日期等容,并上报分管部门经理审核,抄送行政人事部。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节假日需派车的,应于放假前通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派车。
(四)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由使用人补
办手续。
(五)任何人均须依程序申请派车,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总经理批准者除外)。未经批准擅自驾车者,如发生违章或交通事
故的,由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六)驾驶员用车,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承担。
(七)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行政人事部保管。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章、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按价赔偿,并予以处分。
(八)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每次罚款100 元,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三、维修保养
(一)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车辆,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 确
保行车安全。如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妥
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二)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需保养时,应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同时于“钉钉”审批(“工作” T “审批”T “其他”一>“立项申请”),写明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人事部会同相关人员确认核实,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三)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仔细检查维修车辆,经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对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应对维修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四)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五)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请示行政人事部。
(六)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驶员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七)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加油一律使用油卡,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如因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者,应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驾驶员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以备报销时核对。
(A)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驾驶员处以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资格。
四、车辆保险
(一)车辆保险由公司统一登记办理,到期续保,严禁脱保。对保
险即将到期的,行政人事部应提前10日缴纳保险费。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脱保并继续行驶的,将对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和车辆驾驶人分别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亦由上述人员承担。
(二)严格遵循有关保险规定,确保险种齐全,足额投保。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三)一旦出现车辆索赔事件,行政人事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应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有无照驾驶、酒后驾车、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等行为之一者,如违及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并予以警告或辞退。
(二)违反交通规则,涉及驾照扣分和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周查询违章记录,并做好登记。
(三)如遇重大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轻微刷蹭等小事故,可向公司报告后自行处理。
(四)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情况
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
金额后,视差额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六、费用报销
(一)车辆维修保养及过桥、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驾驶员应于每月25日前将车辆当月高速费、过路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表、车辆加油记录表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费用,费用报销参照财务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附件1: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2: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3:车辆加油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