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新林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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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新林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项目不全,仅供参考)

惠民帮扶窗口

壹、项目名称:家电下乡补贴发放

二、申请条件:购买的家电属于国家规定范围的品牌、型号、规格

三、申报材料:

所购买商品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小型货运长安、热水器(含太阳能、燃电、电力类),具体规格和型号已由商务部和财政部于媒体上公告,若有调整另行公告。补贴产品实行全国统壹的最高限价。补贴标准为发票载明产品销售价格的13%。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惠民帮扶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补贴要求的,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买人的储蓄存折。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即告知购买人。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惠民帮扶窗口

壹、项目名称:申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申请条件:

1、本辖区的农户或专业种养场;

2、投保人为“壹折通”上的名字;

3、农户自愿且亲自到场签字认可。

三、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壹折通。

2、猪只佩戴的耳标号码。

3、查勘人员发放的索赔申明请书及查勘记录,畜牧站出具的死亡证明,村委会证明。

四、办理程序:

1、农户向惠民帮扶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提供的资料逐壹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能繁母猪12元/头,育肥猪5.4元/头,水稻6.25元/亩,玉米6.15元/亩,油菜3.85元/亩。川府函〔2009〕96号、川财金〔2009〕14号。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政窗口

壹、项目名称:优抚定补对象申报办理

二、申请条件: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参战退伍军人。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壹式俩份;

2、退伍军人登记表3份;

3、服役期间因病、因伤的《病历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4、全身5寸红底彩照1张,半身2寸蓝底彩照4张;

5、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3张。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报县民政局审批;

4、本人持《受理通知书》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领证。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政窗口

壹、项目名称:农村五保对象申报办理

二、申请条件:符合五保条件对象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乡镇、村(居)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2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

4、五保对象审批表,乡镇、村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5、村民委员会讨论记录,公示后群众无异议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政窗口

壹、项目名称:农村低保(含城镇)申报办理

二、申请条件:符合享受对象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镇、村(居)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2、个人收入调查证明材料,乡镇、村(居)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3、半身2寸蓝底彩照2张;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政窗口

壹、项目名称:救灾救济款发放

二、申请条件:因天灾或人为不可抗拒出现的新的救灾救济对象

三、申报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乡镇、村(居)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调查了解核实;

3、公示;

4、报领导审批。

五、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政窗口

壹、项目名称:农村贫困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

二、申请条件:必须是五保户、低保户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乡镇、村(居)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2、病历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3、入院、出院通知;

4、住院医药费结算收据(病人留存联原件)且加盖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公章;

5、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调查核实;

4、窗口将材料转报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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