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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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案例
篇一:侵权责任法案例习题
侵权责任法案例
1、2010年8月1日,三将自己所有的拼装小车转让给四,2010年8月10日,王五向四租车使用。王五和朋友A、B 三人开车出去一起喝酒,此三人彼此都知道大家均无小车驾驶证。到了回家的时候,王五和朋友B均已喝醉。回家的路上,小车由无驾驶证的A驾驶。途中,小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B重伤,大货车司机C因避让不当翻车死亡。B的各种损失为30万人民币,C死亡的各种损失为50万人民币。经交警认定,小车驾驶员A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C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1)B自己是否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为什么?
是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人不得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而B明知A无小车驾驶证,却纵容A驾驶。
(2)王五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是
王五明知A无小车驾驶证,却纵容A驾驶。
(3)A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A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围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2010年3月9日,某小学的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发生打斗,在场老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学校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
(1)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是
行为:小杰和小涛在发生打斗,并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损害事实:小涛脾脏破裂
因果关系:小杰和小涛在发生打斗导致了小涛脾脏破裂
主观过错:主观上故意踢小涛腹部,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2)对小涛的人身损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为什么?学校存在过错,
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原因: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涛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
当承担责任。
(3)小杰对小涛造成的人身损害,小杰的父母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是
原因: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3.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经查:丁为货车车主,该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乙因受伤花去医疗费74744元,并且最终右腿残废不能继续工作。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何种责任原则?过错的认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起何种作用?
A、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围,对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原则上由事故各方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过错责任。
B、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时,对机动车一方采过错推定责任,强化机动车作为强势一方的注意义务。
C、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2)公安部门认定丙承担全部责任,应由丙对乙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丙对乙的赔偿围包括哪些?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
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如果丙无赔偿能力,甲是否应当给乙适当的补偿?为什么?
是。
原因:根据《人身损害赔
偿解释》的规定,帮工人乙遭受的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丙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丙没有赔偿能力,所以可以由被帮工人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4)货车车主丁是否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为什么?
否。
原因: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4、2011年12月,某为其父亲祝寿,到商场买了一个高压锅。某的媳妇请邻居王某过来帮忙,王某用高压锅煮东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高压锅锅盖飞起砸中王某,导致王某头部脑震荡,花费医疗费6万多。经负责高压锅质量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高压锅的设计有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由于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距离遥远,王
某要求出售此高压锅的商场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但商场声称缺陷不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且商场在出售这种高压锅(尚处于试销期)的时候已与买方签订有一份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场负责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因而商场只对某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的违约责任,而对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1)高压锅是某买的,王某不属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为什么?可以。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王某可以向谁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什么?
商场或生产厂家。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3)商场的辩护是否成立?为什么?
不成立。
原因:因为造成了人身损害,所以超越了违约责任,应属于侵权责任
(4)若商场最终对王某履行了赔偿责任,可否向厂商追偿?为什么?
可以。
原因: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5、201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A公司举办有机健康食品展销会,许某到该展销会的一柜台处(该柜台是由展销会出租给B公司的)买了几包进口海鲜食品,许某及其家人食后纷纷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后经检测发现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该食品的生产企业是B公司。在展销会开展之前,展销会的举办者已经对B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审查,审查符合要求后才租让其柜台展销。
(1)许某可向谁主承担侵权责任?为什么?
A公司或B公司。
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2)若许某起诉请求赔偿的时候,该展销会已经结束或者柜台的租赁期已经届满,许某该如何主自己的诉求?为什么?
向A公司或B公司要求赔偿或者直接将A公司和B公司告上法庭。
原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