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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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协议编号:
车位委托代管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东莞市石碣镇王洲湾1号花园项目车库车位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车库车位为位于项目的地下人防车位
(个)及地上车位(个),共个(以下简称“该车位”),停车位的位置、面积等详细情况见本协议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图》、《地面车位位置图》。
二、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该车位进行统一的运营管理,统一代租,具体权限包括
如下:
2.1代为寻找、确定承租方;
2.2代为根据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具体的租金标准、租赁期限及其他租赁条件;
2.3代为以乙方的名义与承租方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文件;
2.4代为交付该车位;
2.5审核租金情况、收取租金;
2.6代为通过司法途径追索租金及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7代为行使与出租该车位相关的其他权限。
三、委托经营期限
3.1 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
3.2 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是否延期的权利,乙方应
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双方可就续期事宜另行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
4.1 在签署本协议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委
托经营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且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将在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后将上述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租金收益的计付
5.1 本项目的车位租金标准统一为每月为人民币350元/个(其中包含物业服务费
每月人民币50元/个,由乙方收取,甲方不参与分配)。委托经营期间,如乙方拟根据市场车位租金水平需提高本项目停车位收费标准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高,且乙方应按收费标准的提高比例向甲方增付租金收益。甲方也有权根据市场车位租金水平要求乙方提高本项目停车位收费标准。
5.2 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按照每个车位每月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
支付租金收益,超出上述租金部分(即人民币元/个/月)作为乙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车位租金收益合计人民币
元。
5.3 乙方应按季度支付甲方租金,乙方应于每季度首月的15日前将本季度的租金
收益支付给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收益人民币元,甲方收款账户指定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4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期内,无论乙方实际经营管理情况
如何,乙方均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该车位的租金收益。
六、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应妥善全权代甲方管理该车位,
在乙方受托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有发生税费等支出项目,无需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依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收取的租金收益所产生的税费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收取乙方支付的车位租金收益;
7.2 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该车位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及办理相关手续;
7.3 在乙方合法经营经营管理本项目车库车位的情况下,甲方不干涉乙方对该车
位的具体经营管理方式及经营管理收支情况。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有权自行经营管理该车位,并分享该车位的租金收益;
8.2 应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交车位租金收益;
8.3乙方应积极推广、引导业主购买或租赁本项目的车位,积极完成项目车位的
出租(售)工作。
8.4独立承担受托经营的风险和责任,承担该车位的水电费、维护及管理费等。
8.5负责提供车位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维持停车秩序、负责地下车库的清洁卫
生工作、负责地下车库及设施设备(如电路设备、照明设备、安监设备、消防设备等)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8.6乙方应积极引导业主或访客等将车辆停泊在地下车库。对于业主或访客等在
王洲湾1号花园地上及花园外围广场的停车行为,乙方负责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车辆有序停放,保持清洁卫生,维护和维修广场路面及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维护王洲湾1号花园的管理形象。
九、违约责任
9.1 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该车位的租金收益的,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租金收益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该车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租金收益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它约定,应当在守约方通知的时间内改正或采取补
救措施,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租金收益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10.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应
向该车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乙方违约,甲方为解决纠纷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及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其他
11.1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寄邮件、电话通
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信函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其他方式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实际收到的时间更早,以实际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
一方在本协议所留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变更方承担不利后果。
11.2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附件:以下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图》、《地面车位位置图》
附件二:甲方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