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发布合同-上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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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2015年3月01日订立:

甲方:上海邑创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古美路35号星期八广场406室

乙方:上海圣合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徐汇区钦州北路485弄306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网站发布网络广告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一致如下:

1.定义

1.1除非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使用时应具有如下含义:

(a)“乙方网站”指网址为互联网网站及其关联网站

(b)“广告”指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为甲方在乙方网站上发布的网络广告,包括但不限

于条幅广告、按钮广告、文字链接广告、移动图标广告、通栏广告、全屏广告、弹

出窗口广告、流媒体广告等各种表现形式的网络广告。

(c)频道:本合同中所称频道均指乙方网站下属的各个频道。

(d)广告费:指因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为甲方发布网络广告而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广

告发布费用。

(e)错播:指本合同项下甲方网络广告在发布期限内的错误播放。

(f)漏播:指本合同项下甲方网络广告未能按本合同或相应《广告发布定单》规定的时

间播放。

1.2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

2.广告事项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15 年 4 月1 日至2015 年9 月30 日。共计6个月。以实

际发布时间为准起算,6个月时间内将广告发布完毕,甲方发布前需与乙方确认发布档期。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在乙方网站上发布相应网络广告。

展现形式:WiFi全屏广告展示,输入验证码之后出现全屏8秒倒计时广告,可提供网页链接点击跳转。

具体发布点位详见“表格:江苏上海咖啡店+江浙沪星巴克点位名单”。

2.2 乙方须确保甲方享有乙方网站公开广告报价折优惠(即实际支付款项为乙方网站公开

报价的%)。乙方须确保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有权享有乙方最优惠的折扣价及广告赠送比例,乙方于同等条件下给予其他第三方的优惠不得超越给予甲方的优惠,若乙方违反该承诺,甲方有权要求按照乙方给予第三方的优惠条件重新结算与乙方间所有已结算及未结算的广告费。

2.3 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网站公开广告报价和销售政策更新,且更新后的报价和销售政

策较本合同签订时的标准更为优惠的,则甲、乙双方间的广告费需以更新后的报价和销售政策为准重新结算。

2.4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在乙方网站上发布甲方相应网络广告时,应由甲、乙双方事先签

署《广告发布定单》或《广告发布排期》,每期甲方网络广告的具体发布形式、位置、期限、价格、折扣等均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广告发布定单》或排期为准,《广告发布定单》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5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发布网络广告,并不得违反中国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或侵

犯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对甲方及甲方客户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3.1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广告费为人民币195,057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伍

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后的10

票提供给甲方。

3.1上述广告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之帐户内。除乙方另行指定外,

该指定帐户信息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3.2如《广告发布定单》中有关广告费的支付规定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时,则除非双方在《广

告发布定单》中明确排除本合同相应条款的适用,否则应以本合同此处第3条之规定为准。

4.广告内容

4.1甲方必须在广告开始刊登2日前,将其广告内容以乙方事先明确以书面形式要求的文件

格式提供给乙方,该广告内容文件的规格、大小应该严格符合双方的规定。甲方可以通过E-mail或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交上述广告内容文件。

4.2乙方有权依照中国广告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广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

(如有)进行审查,如果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广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则乙方有权于收到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甲方予以修正,若甲方拒绝修正的,乙方可拒绝发布甲方提供的该广告。

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

4.4甲方应保证其广告内容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

权益。如甲方违反此保证并致使乙方蒙受任何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义务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但乙方有义务在此种情况发生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广告设计

5.1甲方如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广告图形,必须向乙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具体广告设计费金

额由双方在《广告发布定单》中予以明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相应广告图形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

6.广告监测

6.1乙方为甲方在乙方网站上发布广告提供每周检测报告数据,若甲方委托独立第三方

使用专门软件(具体软件名称为:)对广告投放情况进行监测。在该独立第三方实际对甲方广告进行了监测的情况下,如双方对广告投放情况有争议,则除非另有合法确切的证据,否则应以该独立第三方有关广告投放情况的监测结果为准。

7.变更投放

7.1如甲方要求在不改变总体发布期限和广告费用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具体的广告发布计划,

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地为甲方提供方便。

8.主体变更

8.1未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一方不得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

其他第三方。否则协议他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合同。但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乙方后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或义务转让给委托其进行本合同项下相应广告投放的甲方客户。

9.保密条款

9.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

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甲方客户除外)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10.陈述与保证

10.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a)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b)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且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c)其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且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d)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中对其的限制;

(e)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f)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乙方网站的合法拥有者,且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网站不会因违

反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而被责令关闭、停顿或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正常运营,否则乙

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对甲方及甲方客户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10.2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并可依本合同之条款强制执行的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除非本合同另有特殊规定,否则如甲方的部分或全部广告未能按规定的期限、位置以及

数量进行发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乙方网站上为甲方发布价值相当于未正常发布的甲方广告一倍的广告作为补偿。上述补偿广告的发布时间、发布位置等由甲方指定。但若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未正常发布的广告时间的一倍价值的违约金。

1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

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

11.3除非本合同另有特殊规定,否则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均应当依法向守约方支付全面足额的赔偿。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

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火灾、暴动或任何其它类似的且依据商业惯例被视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2.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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