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赘婚制度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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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赘婚制度法律研究
赘婚是我国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在人类婚姻史上,也是婚姻法制的一项重要规定。其历史源远流长,最初的起源早已不可考,但最早至周朝时期便已经存在,直至现代。
随着时代的演变与发展,赘婚也在不同的地域与族群之间,通过自己的需求与规范,不断的完善。至元代时期,赘婚制度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政府通过法律的形式使赘婚合法化,加上元代多元法文化的统治和观念,使赘婚产生了崭新的面貌与形式,如创造出了历朝历代都没有的“年限女婿”。
相对于以往父权社会婚姻以男方为主,赘婚的不同之处在于以女方需求为主,男方需对女方家尽义务。元代赘婚形式多种多样,分为“出舍女婿”、“归宗女婿”、“养老女婿”和“年限女婿”。
赘婿加入了新的家庭,新旧成员之间难免会有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冲突,其中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新成员赘婿,其面临着新的责任与挑战。招赘女的法律地位也并非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高,虽然可以留在本家,却仍然无法抵挡父权体制与权力的渗透,只能任人宰割。
赘婚发展至元代,不但产生了重要的转折,也直接影响了明清关于赘婚的法律规定。那么相较于其他的朝代,元代的赘婚又有何特殊性?赘婚的详细内容又是怎样?最重要的是,选择如此婚制的人们,是出于如何的因素与考量?本文将一一论述上述问题以及赘婚在元代的法律地位。
希望通过元代赘婚所反映出来的现象,进行整体而细微的分析,还给元代赘婚一个较为具体的全貌和公正的评价。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元代赘婚的定义和种类分析,从赘婚的本质出发,分析赘婚的种类,整体的认识赘
婚制度。
第二个部分主要论述了元代政府对于赘婚的法律规治,从婚书和聘礼的规定中详细的分析赘婚在元代的新面貌,并探讨赘婿在赘婚中的权利义务。第三部分结合史料分析赘婚的历史源流,招入赘的原因以及在元代的新发展,并从中探讨赘婚在元代兴盛的原因。
第四部分主要分析赘婚中的家庭矛盾,介绍招赘女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律地位,从中对元代赘婚中所反映的法律伦理观念进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