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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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
适用部门:
生效日期: 年月日
编号:FS-QG-XXXXX
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关于落实实施方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努力实现广大领导干部“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的共识, 努力使“言必合法, 行必守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依法治区的实际情况出发, 结合国家新出台或新修订的与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每半年组织一次高水平的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第三条对我区新提拔的科、处级领导干部在任职后进行专题法律培训, 培训内容为新颁布法规及相关法律常识。
第四条对政府领导干部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次以上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方式可采取法制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 主要负责同志要作学法中心发言。
第五条邀请政法院校教授专家来我区进行集中法律知识授课, 每年至少2次。适逢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时, 及时进行专题培训。
第六条各单位要分工明确, 专人负责, 做好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的组织保障和考勤登记。
第七条每年进行1—2次领导干部的学习交流或读书笔记交流。培训和树立典型, 推广和宣扬典型。
第八条每年对全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将考试成绩向全区通报, 并登记在册, 作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作为干部任免、晋升的重要依据, 作为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逢重大决策时, 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制部门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