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约注意事项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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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签约注意事项「必知」
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陆续要找工作了,找工作就涉及到了签约,那么签约有哪些事项是要注意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
应届毕业生签约注意事项,欢迎大家阅读!
1. 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的
发展历史、规模、效益、管理制度、薪酬待遇及人才培养体系等,对一个单位的企业文化与价值观也应有所了解。力求做到结合自
身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在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下,做出理性的
选择。
2. 当毕业生将手中唯一的一份《就业协议书》寄给用人单位后,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尽快签署《就业协议书》,如发现用人
单位有拖延的情况,可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询问情况,必要时可
向学院或学校就业中心寻求帮助。
3. 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已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后,
应尽快确认协议书中的内容,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用人
单位联系。如对协议书没有异议,应尽快在协议书上签字,完成
签约手续。
4. 《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双方应尽可能采取现场签约的方式,若因条件限制需进行异地签约,则签约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
配合,尽快履行签约手续。先行签约的一方有责任督促对方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签署《就业协议书》。
5. 异地签约过程中,若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已签字盖章并返回的《就业协议书》后,又提出改变就业意向,不愿意继续签署协议的,必须获得用人单位的谅解和同意,并持用人单位同意不再签约的证明方可到就业中心申领第二份《就业协议书》,另行择业。
6. 在签约过程中,要把和用人单位约定好的内容全部写进《就业协议书》中,任何口头承诺都是无效的。双方已签署好的协议书应当不留有任何空白处。
7.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有其他约定,可在附加条款中注明。如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或要求有疑问,可要求给予一定的考虑时间,切不可因急于签约而丧失自我保护意识。
8. 《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学校只是作为鉴证方进行鉴证登记。
9. 《就业协议书》签定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送交学院和校学生就业中心进行鉴证登记。
10. 毕业生应做到慎重签约,诚信签约,一旦与用人单位签约就不可以随意违约。全体毕业生应共同维护西安交大学子的诚信品牌。
1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毕业生收
取押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费用。毕业生如遇到此种情况,应加
以拒绝,并在必要时向学校寻求帮助。
另外毕业生签约前还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毕业生在签约前要认真阅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所附说明,明确自己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
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
三、各专业毕业生须持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学院签章
发放的有关材料(推荐表、体检表、成绩单、鉴定表、出科评语表)自主选择就业。
四、毕业生如果已报名参加升本考试,又有意同时选择就业
单位,要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在签订《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还需注明本人已报考研究生。
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签
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签字盖章后,任
何一方不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