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材指令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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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包材指令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

欧盟指令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

欧盟指令94/62/EC 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技术内容涉及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生命安全、包装与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特别应关注的是,基于这些要求和目标,派生出具体的技术措施。另外,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的指令、协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指令94/62/EC 已于1997年付诸全面实施,但就其中的包装材料的回收率,欧盟某些成员国持有异议。比如对饮料瓶的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环保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等存在分歧。2004 年2 月11 日欧盟颁布了对

94/62/EC 的修正案2004/12/EC,其中规定整体回收率60%,再循环率55%。另外规定具体的再循环率:玻璃60%、纸和纸板60%、金属50%、塑料25%、木材15%,重金属浓度指标未改变。

2005 年3 月9 日,欧盟再次颁布了94/62/EC 的修正案2005/20/EC,其中增加了一些成员国各自法规生效的具体日期。

指令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100 mg/kg,目的在于保护地下水源和土壤。实施范围涵盖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金属回收冶炼形成的炉渣、玻璃回收熔化形成的废渣、复合材料和某些不易作为资源回收利用的纸和塑料、以能源回收的形式焚烧形成的残渣等最终填埋后,有害物质将通过渗滤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需氧或厌氧生物降解处理后得到的堆肥与土壤相关。特别应注意的是,不要轻言使用的包装材料可降解,欧共体对土壤和土壤改良另有法规,在EN 13432 中引用了相关法规。指令EN 1343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给出了包装材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含量的规定(见表10.1),并且要求受检物质的重量按50%的残存无机矿物质(不可降解的)计量。

表EN 13432 对包装材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含量

指令94/62/EC 主要分两部分内容,即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含有害于环境的物质的限制以及降低资源消耗的措施。以下介绍的两个与指令94/62/EC 有关的法规,可了解该指令的效应,诠释欧洲人特称的“统一

的欧洲共同市场”。

特别提醒:指令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100 mg/kg,是对每件包装的基本要求,应理解为是底线的或最低的要求,但并非是唯一的要求。

1999/177/EC 关联94/62/EC 指令中规定的重金属含量,对相关的塑料箱和塑料托盘降低要求的委员会决定指令94/62/EC 实施后,针对某些产品的可重复使用和可循环再生的特点,即放宽重金属含量限制,同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在欧盟指令和有关的技术文献中首先倡导重复使用(减少废弃物),其次是可循环再生(资源回收),再次是可回收利用(能源回收)。塑料包装容器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况且,塑

料源于石油、天然气和煤,即使一次性的使用,然后焚烧,作为能源回收也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在欧盟,由于广泛采用大型焚烧炉处理垃圾,致使塑料包装材料的使用呈现增长的趋势。

1999/42/EC 关于依据94/62/EC 第6 条、第6 款的规定,批准奥地利采取有关措施的委员会决定指令94/62/EC 颁布后,奥地利政府依据该指令的第6 条、第6 款的规定,提出了高于指令规定的回收率的通报。在依据法律程序,征求成员国意见后,欧盟批准了奥地利采取的措施。全文三千多字值得一读,可从一个侧面了解欧盟市场经济规则。指令

94/62/EC 第6 条、第6 款称:“对于已经或将要制定超过1(a)和(b)节中目标的计划并对再生和回收提供合适能力来达到该效果的成员国,应允许其追求这些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的目标,条件是这些措施不干扰内部市场并不妨碍其它成员国遵循指令。成员国应就该情况报告欧共体委员会。委员会在进行考证后,批准这些措施。其间委员会要与成员国合作,因为他们对上述考虑是一致的,并且不会形成辨别上的专断和对成员国之间贸易受限制的掩盖。”

76/211/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预包装产品的法律的理事会指令。该指令是比较实用和覆盖面广的技术法规。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指包装或标签标示的量。范围在不小于5 g或5 mL,不大于10 kg或10 L之间。实际的量允许有误差,但有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属于基本要求的范畴,由指令直接规定产品的质和量是顺理成章的。

90/496/EEC 和2003/120/EC 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和关于90/496/EEC 食品营养标签的修正案,是对营养食品的基本要求。规范的标签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首要条件,关于一般食品标签详见第五章。

92/27/EEC 关于人类用医学产品的标签和包装说明书的理事会指令。与上述食品标签相同,另有玩具标签属于法规的管辖范围。与其它产品的标签主要区别在于更严格的规定内容的真实性、精确的量化及可鉴别性、适用范围和规范化的用语。

EC/1935/2004、2002/72/EC 等都是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理事会指令。在欧盟,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主要受关注的是塑料,其次是纸,玻璃和金属被认为是惰性的(实际上是这方面的技术成熟)。关

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欧盟的相关法令很多。其具体要求,可以参见本书第7 章食品级接触材料的相关内容。

中国和欧盟协调标准关于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同样采用了ISO 国际标准,见对照表10.2。

表中国和欧盟协调标准关于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对照表

美国包装材料法规要求及进展

早在 1973 年,美国便公布了MIL - HDBK - 742《军用包装材料废弃处理》标准,以后在90 年代初又制订了《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还在《废纸回收标准》中详尽列举了各种纸产品回收标准。1994 年已有100 多项回收再生法律生效,77 项新议案在审议中。

1988 年美国塑料工业协会(SPI)开发了树脂识别代码。树脂识别代码提供了一套便于消费后塑料再循环的全国统一系统。SPI 代码识别塑料包装当中使用的6 种主要树脂:PETE、HDPE、PVC、LDPE、聚丙稀、和聚苯乙烯。第7 类“其它”,是为了满足法律上所有消费产品都可用树脂识别的要求。1993 年由36 个州立法通过了塑料回收标准。截止1995 年1 月,有39 个州颁布了对16 盎司(含)以上的瓶和8 盎

司(含)以上的硬质容器使用树脂识别代码的法律。而针对食品级包装材料,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专门立法对其管控,其具体要求,可以参见本书第7 章食品级接触材料的相关内容。

美国法律体系的运行,是由联邦政府制定总政策,各个州政府制定实施条例。例如针对包装材料,各州都在环保标章、包装及回收各自有制订相关法规,特别是规定包装中有关重金属的含量、塑料部份的标示、限制最低含量等,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我们俗称的CONEG。美国东北州首长联合会(Coalition of Northeastern Governors,CONEG)是于1976 年由美国东北部8 个州的行政长官成立的无党派地方组织。CONEG 的资源节省委员会最早于1989 年为了减少包装及包装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而制定了一个地方性法规《CONEG(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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