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的理化性质及对人体健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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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1)理化性质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芳香气味,分子量78.11。沸点80.1℃。
5.5℃以下凝成晶状固体。蒸气压13.3Kpa(2
6.1℃)。在常温下挥发甚速,挥发速度为乙醚的1/3。蒸气密度2.77g/L。闪点-10~-12℃。在空气中自燃温度为580℃,爆炸下限为1.4%~8.0%。其蒸气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微溶于水,可与乙醇、乙醚、汽油、丙酮和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混溶。遇明火、高热能极易燃烧爆炸。能与氧化剂发生强烈反应。
2)毒性
苯属高毒类。其急性毒作用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慢性毒作用主要对造血组织及神经系统。
因苯具有脂溶性,对含类脂质较多的神经系统及体内膜结构、血液系统等有亲和性,大量吸入易透过血脑屏障,吸附于神经细胞表面,从而抑制神经细胞的氧化还原反应,使三磷酸腺苷合成减少和神经递质乙酰胆碱不能生成,从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抑制。
高浓度苯蒸气对眼、咽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可致局部充血、水肿。极高浓度下可引起缺氧性窒息及急性肺水肿、脑水肿、内脏出血。
3)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一般见于意外事故如爆炸、燃烧等或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下进行苯作业,而又缺乏有效的个体防护等情况下。轻者病员有头痛、头晕、神志恍惚、步伐不稳,有时可有嗜睡、手足麻木、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等。重度病员除有以上神经系统等症状外,还可出现震颤、谵妄、昏迷、抽搐、强直性抽搐等症状,极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一般病员经脱离现场,及时对症处理,在短时间内可以恢复;严重者发生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
(2)慢性中毒
慢性苯中毒的症状是逐渐发生的。最常见的是神经衰弱综合征,
主要是头晕、头痛,以后有乏力、失眼或多梦、性格改变、记忆力减退等。对造血系统的毒性,是慢性苯中毒特征之一。早期中毒以白细胞计数持续降低为主要表现,常有淋巴细胞绝对数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
4)处理原则
(1)急性中毒
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温。急性期应注意卧床休息。急救原则同内科,可用葡萄糖醛酸,忌用肾上腺素。
(2)慢性中毒
可用有助于造血功能恢复的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的治疗原则同内科。
苯中毒一经确诊,应调离接触苯作业,积极治疗,并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
5)预防
(1)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取代苯
(2)工艺改革和通风排毒,生产过程密闭化、自动化和程序化(3)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