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讲课提纲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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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危险源分类:
85项课题把重大危险源分为七类:
1、储罐区
2、库区
3、生产场所
4、企业危险建(构)筑物
5、压力管道
6、锅炉
7、压力容器
经过几年的发展、运行、研究,目前把 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九类:
1、储罐区2、库区3、生产Fra bibliotek所4、煤矿
5、金属非金属矿 6、压力管道
7、压力容器
8、锅炉
9、尾矿库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安全工作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中共中央关于发展规划的安排;
• 中央工作会议关于今后发展的三个目标
1.节约发展—节能减排、节约型社会、节约资 源(土地、矿产、水源、森林)
2.清洁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不安全 宁可不发展
3.安全发展—不安全不发展、安全第一、体现 关爱生 命的本质特征
中央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的 六项工作: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 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
4、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应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5、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 整改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控制有以下职 责:
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1、开展普查登记,摸清底细; 2、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3、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重大危
险源控制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4、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
治理整顿; 5、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
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理论的法规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负有以下职责 1、县以下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做好备
案工作; 一级的报到省级,并报总局备案 二级的逐级上报到地(市)级,并报省级备案 三级的报市(地)安监部门备案 四级重大危险源由县级安监部门备案
国家当前的安全形势:
两句话:形势很好 问题严峻
形势好的表现: 1.安全工作得到全社会的重视; 2.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有法可依; 3.科技兴安,投入加大; 4.事故逐年下降;
问题严峻的表现:
1.事故死亡人数多; 2.经济体制的改革,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 私人企业多了; 3.职工队伍的变化,农民工进工厂,培训 跟不上;
安全生产讲课提纲
全国冶金安全技术协会理事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学会防尘专业委员会委员
Tel: E-mail:
安全生产讲课提纲
一、安全生产形势 二、有关法律法规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督及管理 四、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
一、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
目前,安全生产是世界各国特别关注的 事情,我国也不例外。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 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 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 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 给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 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
二、当前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
1、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必要性 重大事故频发、损失惨重,给安定团结带来问
题,给关爱生命、和谐社会带来问题。 2、我国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现状
我国在1979年开始组织普查重大危险源 自80年代开始对重大危险源监管 自2000年颁布了标准 18218 2002年颁布了《安全生产法》 2007年颁布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规定》 3、我国重大危险源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督及管理
重大危险源概述 • 一、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活临时的生产、加工、 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 等于或者超过临介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实施)( 安全生产法96条)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危险的能量和 物质,包括:人、路、房子、设备等等都是危险源 ,但不出问题也不造成事故。即具有危险源
重大事故:人类生产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重 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 或公众带来(造成)严重危害,或者财产造成 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的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一亿元 以上损失; 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亿 元以下损失; 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0 万以上—54万元以下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事故或1000万 以下经济损失。
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1、辨识的依据: (1)《安全生产法》 第33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 (4)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2、按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可 分为四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的;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1.坚持方针; 2.落实责任; 3.健全监管; 4.严格执法; 5.加强设施建设; 6.强化企业责任;
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1.关于《安全生产法》
⑴建国以来第一部安全生产方面较全面的 法律; ⑵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⑶安全生产法还需修改完善;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除安全生产法外,我国近几年先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达35部之多,例如:
⑴工商保险条例; ⑵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 ⑶建筑施工安全条例; ⑷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⑸矿山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⑹烟花爆竹安全条例; ⑺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 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⑼消防法; ⑽海上交通安全法; ⑾劳动法; ⑿建筑法; ⒀工会法; ⒁煤炭法; ⒂《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单元:指一个生产装置(套)设施或场所,或同 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介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 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 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 由于他们的化学物理和毒性特征,使其具有导 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