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万科之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要按法律、法规办事。也会促 进法律法规的健全。如险资参与并购问题,资产管 理资金用于并购是否形成“一致行动人”,入股后 是否有投票权问题,都是法律法规需要明确的问题。
• 万科事件本身对中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发展 规范有很重要的意义,甚至会成为中国资本市场, 尤其是并购市场的一个转折点。只有依法依规,在 现代公司治理框架内才能根本上解决万科股权之争 问题。只有相信市场,尊重规则,才能正确解决中 国资本市场的真正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问 题。
百度文库
对宝万之争的公司法视角的评价
• 一、 资本无善恶,但资本进入公司后对其治理结 构的影响却至关重要;
• 二、 公司的目标应该是公司利益最大化; • 三、 董事会是公司契约的连结点,也是公司利益
的最佳判断者; • 四、 国有资本应作为长期投资人,发挥稳定市场
的功能。
场的力量。”
12月18日,万科午间发 公告称,因正在筹划股 份发行用于重大资产重 组及收购资产,股票从
下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治理结构和法律规定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应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有权对公司重大 事项、决议进行审查。大股东有权提出改组董事会的提案。当然宝能提出罢 免全体董事的提案显然太过分了。我国《公司法》第22条对股东大会决议瑕 疵的法律救济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消。”
宝能万科之争
金融1502
刘威 陈文杰 周子灏 李旭 陈钇均 王心怡 陈云 朱梦婷 徐晴怡 张士杰
2015年7月10日,前海 人寿(宝能系)买入万
科A约5.5亿股,占万科A 总股本的约5%。
事情经过
7月24日,前海人寿及其一 致行动人钜盛华对万科二度 举牌,持有万科股份15.04%, 超过大股东华润,成为万科
• 总体概括: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 监督的一种制度。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 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信息披露制度
• 截至目前,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提及的 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 提交万科备查,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九个资管计划与钜盛华的关系全部依 据钜盛华的单方面披露,无从核实。报告还称,与市场常见的“优先-劣后” 结构的资产管理合同相比,钜盛华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九个 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重要条款的披露并未包括以下重要条款:1.资产管理 人、优先级委托人、劣后级委托人、托管人在资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2. 资产管理计划的预警、补仓、平仓机制的运作程序及后果;3.资产管理计划 的投资政策、投资限制或禁止条款;4.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约定(包括 收益分配原则、优先级份额持有人的基准收益、收益分配的周期及时限等); 5.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转让条款;6.违约条款。万科表示,钜盛华单方面披 露存在的重大遗漏误导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使得投资者无法判断九个资管 计划买入万科A股的目的,无法判断九个资管计划是否可以配合钜盛华举牌万 科,无法判断其是否与钜盛华构成所谓一致行动人关系。鉴于此,万科请求 监管部门对钜盛华和九个资管计划之资产管理人上述行为进行核查,对查实 问题责令改正。在改正之前,不得行使表决权。
最大股东。
9月4日,华润耗资4.97亿元, 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1日两 次增持,重新夺回万科的大
股东之位。截至11月20日, 华润共持有万科A股15.29%
股份。
11月27日到12月4日,钜盛 华买入万科5.49亿股,合计 持有万科A股股票约22.1亿 股,占总股本的20.01%,取 代华润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
独立董事制度
• 引文: 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发文:这次万科股权与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由于独 立董事的意外出镜,其功能和作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有人 认为这打破了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花瓶独董的一潭死水,也有人认为 万科公司独董们的表现大失水准,不是推诿卸责,就是越位胡言,应当追究 其违法违规责任。有人甚至提出不起作用和乱起作用的独立董事制度不如干 脆取消。万科公司的大股东们也公开指控万科已成内部人控制的企业,独立 董事丧失了独立性,未能诚信履职等。由于独立董事制度是现代上市公司治 理结构中的一个核心环节,因此,了解独立董事制度的来龙去脉,厘清独立 董事的功能及其发挥作用的条件,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的发展 壮大和法规改进意义重大。
12月7日,安邦系杀入, 举牌万科,共持有万科
A5.53亿股,约占万科A 总股本的5%。
12月16日香港联交所数 据显示,“宝能系”在
12月10日和11日继续增 持万科,持股比例已达
到22.45%。
12月17日,万科董事长王石 用“不欢迎”三个字表达对 “宝能系”欲控股万科的态 度。宝能集团随后发表声明 回应称“尊重规则,相信市
• 实行企业家股权激励制度。
• 万科于2014年搞了合伙人制度,管理层都买了股票,然后委托出去进行操作。 宝能说这是“内部能控制”,但是不能笼统地说万科的合伙人制度是“内部 人控制”。“内部人控制”在西方是指经理层控制,经理层是没有产权的人, 但是他们几乎把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权利全部集中在他们的手里,他们说了算 的,这叫经理革命,在西方这叫内部人控制。在中国管理层持股应被视为股 权激励的措施和制度。
• 完善董事会制度。首先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并且董事会董事成员的选举要始终以保持董事会的独 立性为宗旨,改变传统的由公司内部职员组成的董事会。王石对股权不重视, 在万科关键时候他放弃股权(不能完全用道德来解释,也与体制有关),但 是后来他又搞管理层收购,被人指为叫做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 解决好管理团队和股东的关系,这是万科管理层存在的致命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