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e748775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d4.png)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13.08.30•【文号】•【施行日期】2013.08.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2013年8月3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第一条为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评估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严格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各项要求,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
第三条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第四条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低于规定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第五条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相关业务人员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五)具有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552b63fb02d276a200292e97.png)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督促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合规制度,建立并完善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和健康运行,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及《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指根据股指期货的产品特征和风险特性,区别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以下统称各派出机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联合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本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金所、中期协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监控中心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验证。
第五条中金所应当从投资者的经济实力、股指期货产品认知能力、投资经历等方面,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合规制度,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期货公司应当根据中金所制定的标准和指引,制定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实施方案,建立并有效执行客户开发管理制度和开户审核工作制度,完善业务流程与内部分工,加强责任追究。
期货公司应当及时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报中金所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深化客户服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风险,全面客观介绍股指期货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测试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基础知识,认真审核投资者开户申请材料,审慎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为不符合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dcd372e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a.png)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12.12.30•【文号】中证协发[2012]248号•【施行日期】2012.12.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的通知(中证协发[2012]248号)各证券公司: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
联系人:陈闯联系电话:************中国证券业协会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向客户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
本指引所称销售金融产品,包括销售本证券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和代销本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仅执行客户买卖公开市场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交易指令的,不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证券公司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了解客户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二)了解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三)评估适当性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四)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
第四条证券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利益冲突,避免损害客户利益。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公司管理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设计、评审、销售等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自的适当性工作职责。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公司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部门加强对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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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合格投资者的筛选标准,公平对待潜在投资者,审慎确定适当的资金筹集对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在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本办法筛选、评估投资者资格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三条企业投资团队及内控部门应勤勉尽职、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对投资者资格的筛选、评估程序,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筛选标准及程序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充分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的个人、法人机构或专业从事股权投资或基金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格投资者为前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亦应当满足上述条件(具备充分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的个人、法人机构)。
本企业的投资管理团队进行跟投的,不受此限制。
第五条企业在与投资者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了解自然人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身份、住址、职业等基本信息以及企业投资者的基本经营信息。
(一)自然人投资者拟认购企业管理的基金产品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
2.近5年投资履历。
3.持有金融性资产的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基金账户、认购的信托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二)企业投资者拟认购企业管理的基金产品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
2.章程或合伙协议。
3.验资报告。
4.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5.持有金融性资产的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基金账户、认购的信托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第六条企业自行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时,除第五条规定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当了解客户以下信息:(一)财务状况,包括收入来源和数额、净资产、资产数额(包括金融类资产和不动产)、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二)投资知识,包括曾经从事与投资相关的职业、对相关市场与产品、服务的理解及认知程度;(三)投资经验,包括曾经投资过的金融产品的性质、品种、金额、交易频率及持续时间;(四)投资目标,包括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收益预期;(五)风险偏好;(六)其他必要信息。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e2d1887c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39.png)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期货公司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的,期货公司依法应当在()上公告。
A.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B.期货交易所网站C.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D.期货公司网站【答案】 A2、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是().A.监事会B.理事会C.董事会D.专业委员会【答案】 B3、参加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年满20周岁C.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D.从事金融业务工作1年以上【答案】 A4、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优先的原则予以处理。
A.期货公司B.客户利益C.期货公司从业人员D.期货交易所【答案】 B5、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以适当的技能,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和独立客观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维护()的合法权益。
A.国家B.投资者C.期货公司D.期货交易所【答案】 B6、期货从业人员自律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制订。
A.中国证监会B.中国期货业协会C.期货交易所D.国家商务部【答案】 B司,或者与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情况说明,该期货公司在申请日前()个月月末的风险监管报表。
A.1B.2C.3D.5【答案】 B8、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结算会员的(),限制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范围,但应当于3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
A.资信和业务开展情况B.收入规模C.人员情况D.盈利情况【答案】 A9、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之日起()个月内,未取得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自动失效。
A.1B.5C.6D.2【答案】 C公司,或者与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情况说明,该期货公司在申请日前()个月月末的风险监管报表。
A.1B.2C.3D.5【答案】 B11、下列关于期货公司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fa3a35ea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72.png)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邓初(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4)摘要: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投资问题,加剧了金融资本市场的风险性与不稳定性。
由于投资者在投资信息、投资经验、投资知识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使得投资者在交易中容易受到经济损失,为缓和这一矛盾,我国引入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通过分析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探讨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遇到的问题,并从投资者分类制度、适当性义务规定、法律责任、救济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投资者;适当性;金融市场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21)09-0144-03Research on the suitability system of investors in C「ChinaDeng Chu(Law School of 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530004)Abstract:While our country's financial capital market is constantly developing and innovating,various investment problems have also appeared, which has aggravated the risk and in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capital market.Because investors are in a weak position in terms of investment information,investment experience,investment knowledge,etc.,investors are vulnerable to economic losses in transactions.To alleviate this contradiction,my country has introduced an investor suitability system.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investor suitability,it explores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by the suitability of investors in our country,and proposes perfect suggestions from the four aspects of investor classification system,suitability obligations,legal liabilities,and relief mechanisms.Key words:investor;appropriateness;financial market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一)代理理论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社会分工不断得到细化,人们越来越没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打理财产事务,同时也由于知识的局限性,催生了一批代理人,他们具备专业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以此为业,拥有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可以帮助委托人行使部分经济权利,从而各取所需,实现各自的财富最大化,即帕累托最优化。
2024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总结(3篇)
![2024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总结(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119ad71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23.png)
2024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总结为提升客户管理和客户服务品质,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提供与投资者适当的产品和服务,依据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我部决定在____年度深入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现将____年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一、遵循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及公司制度,结合营业部实际,我们坚持以“了解客户”为根基,以持续监控和定制化服务为手段,坚决执行合规及持续管理原则,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二、已设立投资者适当性工作小组,由营业部经理____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客服主管、技术部主管及合规专员,全体员工参与其中。
小组负责制定并执行适当性方案,向客户通报产品风险,处理问题,评估管理效果,对有效方案和建议进行____讨论并推广执行。
全体员工在业务处理和客户营销中全面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三、定期组织管理小组和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新产品和新业务,确保在每个工作环节都能将适当性管理落实到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客户。
规范营销行为,营销人员在业务中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定期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通过研讨会、讲座等形式及时传播证券知识,介绍交易规则,并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相应投资建议、理财规划和产品风险特征。
配合公司____年度新业务上线,确保适当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客户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我们持续做好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明确告知客户服务或产品的风险特性,按照规定程序建议客户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严格进行留痕工作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记录留存。
六、在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要求客户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表》,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将投资者划分为积极成长型、一般型和保守型三类。
对于高风险业务,如创业板权限开通及后续跟踪,加强适当性管理,若认为某项服务或产品不适合客户,将提示客户并记录其选择。
《证券公司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制度指引(草案)》
![《证券公司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制度指引(草案)》](https://img.taocdn.com/s3/m/a9cf60a1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08.png)
《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提高证券公司客户服务质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起草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引”)。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过程(一)起草背景建立健全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保护投资者重要制度安排。
证监会郭树清主席指出, 我国资本市场是千百万人参与的大众市场, 一些散户投资者对股市风险没有多少认知, 大多数时候是跟随他人, 听信消息, 追涨杀跌, 最后往往形成很大损失。
从实际出发, 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是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举措。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 就是要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2、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需要。
当前, 证券公司正在进行全行业的创新,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将逐步拓展, 复杂金融产品将不断涌现。
为了更好地管理创新风险, 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赢得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证券行业需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标准、程序、方法, 确保把合适的金融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3、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培育投资者理性投资观念和行为的需要。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 实际上是希望投资者能够理性投资。
通过规范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适当金融产品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引导投资者进行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投资, 有助于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和行为。
过去几年, 证监会、交易所、协会针对某些具体市场、具体业务、具体产品提出了适当性要求, 证券公司也在适当性制度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 但由于相关工作比较分散, 行业普遍需要建立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使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更加系统、完整。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b1c71cd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9f.png)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具体而言,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合格投资者的分类标准。
一般而言,合格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规模、年收入、投资经验以及专业资质等。
这些标准的设定应该考虑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使其即能够承担投资风险,又能够根据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合理的投资。
其次,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机制,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第三,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并确保其能够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特征和投资风险。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如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等,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知识和理财能力。
最后,要加强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为依据,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受理机制,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并加大对投资者权益的维护力度。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合适的分类标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教育,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减少投资风险,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投资
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透明的投资环境。
论金融机构推荐金融产品的注意义务
![论金融机构推荐金融产品的注意义务](https://img.taocdn.com/s3/m/f05e6e23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d.png)
论金融机构推荐金融产品的注意义务[摘要]在私募基金领域,金融机构在推荐相关金融产品的过程中对个人投资者负有注意义务。
具体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合格投资者认定,从形式层面,通过一系列程序性文件判断个人投资者承受风险的能力,确认投资者具备进入金融市场的资格。
二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从实质层面,金融机构需尽到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正确指引。
只有合理分配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负担,才能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注意义务;合格投资者认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作者简介]张文胜(1997-),男,山西太原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
一、问题的提出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机制中,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矛盾处于多发态势。
个人投资者在私募基金投资亏损后,可能会主张本人不属于相应基金的合格投资者、金融机构未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等理由,将风险转嫁给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为了推销金融产品,倾向于推荐给个人投资者风险等级更高的产品,《风险评估问卷》《风险揭示书》《业务申请表》等相关评定个人投资者抗风险能力的程序性文件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
法院在此类案件的裁判中,遵循“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个人投资者需要履行审慎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金融机构的责任则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或者过重或者过轻。
因此,为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稳定,需要强化金融机构对个人投资者的注意义务,将投资风险合理的分担给交易双方,促进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一般而言,法院在进行利益衡量后,认为银行在推荐相应的金融产品时,需要承担较重的注意义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第三条、第二十五条均要求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时,应当了解和评估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揭示代销产品风险,向客户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https://img.taocdn.com/s3/m/91683f85a0116c175f0e48bf.png)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兼论《证券法》中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构建赵晓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200120)摘要:投资者适当性作为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存在的重要监管规则,通过调整证券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适当性源于上世纪美国的自律组织规范,现已发展为监管规则并成为证券经纪商应承担的重要义务。
此后,欧盟、日本以及我国香港资本市场相继在立法中确立适当性规则以保护投资者。
上述立法例为我国《证券法》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念和思路。
在系统梳理、分析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展开构建我国法中适当性规则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投资者适当性;证券法;欧盟金融工具指令;适当性义务作者简介:赵晓钧,女,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研究方向:证券法。
中图分类号:DF438 文献标识码:AThe Improvement for the Investor Suitability Rule in the China’ Capital Market ——Regulation of the Investor Suitability Rule in the Securities Act Abstract: As a common regulatory doctrine in the abroad capital market, the subject of the investor suitability is to regulate the securities companies’ sales business and to protect the investors’ interests. It came from the American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 rule, then became one of the significant obligations of the broker-dealer. In the 21st century, EU, Japan and Hong Kong developed their own suitability rules successively, which put forward a new idea for the Securities Act’s amendment. This article brings out something on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vestor suitability in the China’ Securities Act.Key words: investor suitability, the Securities Act, MiFID, the suitability obligations创业板、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交易相继推出,在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创新与发展的活力同时,也提出投资者保护的严峻课题。
2022-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2-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https://img.taocdn.com/s3/m/e2f0a807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13.png)
2022-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100题)1、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应由()核准。
A.期货公司住所地的期货业协会B.中国期货业协会C.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D.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答案】 C2、《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法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年。
A.3;10B.5;10C.5;3D.3;5【答案】 D3、下列()不符合期货公司申请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具备条件要求。
A.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B.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C.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D.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答案】 D4、对于因财务状况恶化、风险控制不力等存在较高风险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较高比例缴纳保障基金,各期货公司的具体缴纳比例由()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状况确定。
A.财政部B.中国证监会C.期货交易所D.期货公司保证金监控中心【答案】 B5、期货公司开立、变更或者撤销期货保证金账户的,应于()向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备案,并通过规定方式向客户披露账户开立、变更或者撤销情况。
A.当日B.次日C.3日内D.7日内【答案】 A6、下列不属于期货公司高管的是()。
A.副总经理B.技术部主任C.财务负责人D.首席风险官【答案】 B7、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规则应当符合()的规定。
A.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B.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C.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工作规则D.期货交易所章程【答案】 D8、下列关于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题库与答案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题库与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845fe883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89.png)
2023年期货从业资格之期货法律法规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下列哪些人员不符合申请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A.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已逾5年B.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人员,自被认定之日起未逾2年C.因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已逾5年D.因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负责人,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已逾5年【答案】 B2、()应当设立专门的纪律惩戒及申诉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程序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并保障当事人享有申诉等权利。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B.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C.国家外汇管理局D.中国期货业协会【答案】 D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理事会职权的是( )。
A.审议批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B.审议批准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制定的细则和办法C.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D.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答案】 D4、(10) 下列情形中,应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的是( )。
A.未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业务B.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未及时向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C.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手续费低于经营成本D.期货经纪合同的格式不符合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要求【答案】 A5、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应当事前向()报告。
A.国务院B.中国证监会C.期货交易所员工大会D.期货业协会【答案】 B6、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A.50B.20C.100D.10【答案】 A7、下列关于客户保证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期货交易所可以向客户收取保证金B.客户保证金标准由期货交易所单独制定C.客户保证金可用于支付期货交易手续费D.客户保证金名义上属于期货公司所有【答案】 C8、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的是()。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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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系统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者的正当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和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对投资者妥善管理的规定。
公司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管理指引。
严格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坚持为合格投资者筹集资金。
第三条实施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不能替代投资者自身的投资判断,也不能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内在风险。
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和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对投资者的妥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二)了解拟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管理;(4)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之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征、商业规则等。
,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五)揭示产品或服务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公司可以为参与投资者设定准入条件。
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及其他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公司投资者应根据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条件成为合格投资者。
第七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应履行以下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义务。
(1)对于投资者,公司应全面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义务;(二)对于本办法中的投资者,应进行产品或服务风险披露、并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披露声明;第八条投资者要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公司认为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发出风险警示。
对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应拒绝向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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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
本公司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第三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二)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四)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五)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本公司可对参与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
投资者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成为合格投资者。
第七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履行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一)对于投资者,应当全面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二)对于本办法投资者,应当履行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第八条投资者要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公司认为该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10b75bbdd3383c4bb4cd27a.png)
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作者:梧桐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也是主板、创业板存在较大区别的制度规定。
新三板的投资者门槛明显高于主板、创业板。
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根据我国目前投资者素质与市场风险特征作出,旨在保护投资者。
目前投资者进入主板市场门槛最低,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开户进入;创业板开户多加了些形式上要求,要求投资签署风险提示书;而新三板却要求投资者具有500市值证券资产,这一下不知挡住了多少投资者,所以截至2014年3月末投资者开户数为13920户。
相比主板投资者开户数1.7亿、持仓账户5472万户相比,真是不可同日是而语。
股转系统2013年12月30日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三条对机构投资者门槛进行了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补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第五条对自然人投资者门槛进行了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第五条对金融资产投资者进行了规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可见新三板对专业投资者没有设定任何门槛。
第六条对参与定向发行投资者进行了规定: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二)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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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第三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三)风险控制原则;(四)专业管理原则;(五)合规经营原则。
第四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管理产品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相匹配。
第二章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目标、原则、程序、方法和责任。
第六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者信息收集与评估;(二)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三)投资者与资产管理产品的匹配;(四)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五)持续监督与评估。
第七条投资者信息收集与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如年龄、职业、收入、投资经验等;(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如风险偏好、风险认知、风险承受能力等;(三)投资者的投资目标,如投资期限、投资收益预期等。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资产管理产品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二)产品的风险等级;(三)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四)产品的费用结构;(五)产品的风险揭示信息。
第十条投资者与资产管理产品的匹配应当基于以下原则:(一)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二)投资者投资目标与产品投资策略相匹配;(三)投资者投资期限与产品投资期限相匹配。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制度,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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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秦仕魁詹才锋冉宏伟一、前言近来,国内屡次发生金融产品违规销售事件,造成了一定范围的不良社会影响。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与投资者之间的匹配度将越来越受到关注。
就如何更好地制订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来规范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越来越重要。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明确要求各类交易所“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交易所发展的目的,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针对自己的业务特点,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要求,参考国内外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了粗浅研究。
此文供业内相关交易机构参考,权做抛砖引玉之用。
二、定义一般来说,投资者适当性制度(investor suitability)是指机构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其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特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
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2008年联合发布《金融产品和服务零售领域的客户适当性》(Customer suitability in the retail sale of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将适当性定义为“金融中介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即投资者适当性的目标就是让金融机构了解你的客户,以便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
三、交易所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意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本质作用是对投资者的保护。
交易所作为直接面对各类投资者的交易平台,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重要意义:一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交易所应当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并严控投资者准入。
同时,对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和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不得将高风险产品或服务推荐或销售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二是控制交易所自身风险。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交易所就其开展的业务及服务持审慎态度。
交易所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做好产品设计,把控业务流程,制定风控措施,这也是交易所自身控制风险的需要。
三是规范交易所的发展。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内涵要求交易所要以投资者利益为优先,要尽量为投资者最佳利益着想,这是交易所应主动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交易所不能以利字当头,丧失了诚信和声誉。
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交易所的发展方向,不偏离交易所服务市场的初衷,才能实现投资者与交易所的共赢。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
如果交易所不做好适当性工作,受损失的投资者不但会质疑交易所的诚信水准,还会通过各种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从而在一定范围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国外主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比较1. 美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美国是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起源地,非常重视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自美国颁布《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来,美国证券市场确立了以法定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手段和方式,把法定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基础,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条3场指令》将投资者为三类:散户(Retail Clients)、专业客户(Professional Clients)以及合格对手(Eligible Counterparties),并引入投资者可依据特定标准要求重新分类的灵活性规定,或散户要求被重新归为专业客户(不受适宜性测试要求),或专业客户要求被重新归为散户(获得更多保护)。
而针对不同类别的客户,投资公司需满足不同的业务运作要求。
这就是投资者适当性度的核心要义。
目前欧洲经济依然未能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主权债务危机也未得到完全缓解,欧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预计欧盟将会将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新的规范框架,专业客户分类面临新的调整。
3. 日本日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法律形式体现,主要为《金融商品销售法》和《金融商品交易法》。
根据市场的不同特点,法律对特定类型的投资者实行市场准入限制。
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合作设立的TOKYO AIM创业板市场是面向风险性更高的成长型企业的交易市场,且实施特殊的监管规则,东京证券交易所为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特别规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仅允许净资产或金融资产在3亿日元以上,并有1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参与交易。
五、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1. 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发展历程我国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设较晚,目前只有少数国家级交易所建立了相关制度。
2009年10月成立的创业板,是我国最早全面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市场。
创业板由于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或成长初期,发展相对不成熟,虽然上市公司的快速成长可能获得高收益,但风险也更大。
适合创业板的投资者通常需要在资金、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上比一般投资者具备一定优势。
在09年6月发布的《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中就要求证券公司必须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证券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并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投资者方面,要求投资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应信息,否则证券公司可拒绝提供服务。
2010年4月,股票指数期货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相继推出,这两项业务具有高杠杆特点,专业要求更高、风险更大,也更加不适合一般投资者广泛参与。
为此,证监会在2010年2月已颁布《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陆续出台《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
《指引》中规定了投资者适当性判断的几个内容:包括可用资金要求(投资者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得低于50万人民币)、知识测试要求和交易经历要求,具备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最近三年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的记录。
2012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其中第四章单独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要求会员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为具备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会员应当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私募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充分揭示风险。
2013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会员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内容包括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2. 我国适当性投资者制度的主要内容目前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有两大特点,一是针对不同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性,规定了相应投资者7的资金实力、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明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二是形式上由管理层制定原则性规章,相关交易所制定具体实施和操作办法,行业协会制定执行规范。
从具体内容来看,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者标准。
1.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一是资金门槛要求,如股指期货开户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法人净资产100万);二是具备交易产品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三是具有一定的相关交易经历要求,比如对交易的投资者须具备一定的交易经验。
自然人投资者还应当通过证券或期货公司的综合评估。
综合评价指标包括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
2. 法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主要从财务状况、业务人员、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并结合监管部门对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特殊法人投资者的准入政策进行规定。
3.其他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均不能存在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证券或期货交易的情形。
在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过程中,投资者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股指期货等交易。
投资者应当如实申报开户材料,不得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要求。
投资者应当遵守“买卖自负”的原则,承担交易的履约责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交易履约责任。
六、建立适合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1.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特点金融资产交易所与产权类交易所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一是产品种类多样化,有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有类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有企业提供的产品、有民间私募提供的产品等;二是以创新型产品为主,多是针对市场特定需求开发的创新产品,要求投资者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三是部分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要求投资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四是投资者组成相对复杂性,既有机构投资者,又有个人投资者。
因此,金融资产交易所更应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规定投资者适用范围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投资者是指参与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产品的行为主体。
在交易所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必须成为会员,包括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92. 建立投资者保护性准入机制一是,设立投资者保护性准入机制。
针对机构与个人投资者交易经验的不同,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准入”标准。
根据投资者知识水平、投资经验和财务状况,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
银行、保险、基金和投资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均属于专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中满足特定条件的可归于专业投资者,其他归于一般投资者。
一般投资者可通过一系列认证程序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包括专业知识认证、投资年限认证,并规定其参与高风险金融创新产品的资金占比等保护措施。
二是,确定不同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别的产品。
针对产品的不同风险和金额起点要求,匹配相应的专业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
3.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一是,交易所必须辅导投资者对自身投资能力做综合评估。
帮助投资者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认识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状况,以让投资者初步判断其风险与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二是,交易所应当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明确投资风险。
三是,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比如签订《风险提示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