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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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处理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排水处理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验收标准
明确每个项目的验收标准,确保验收工 作有据可依。
验收项目
详细列出需要验收的项目,包括管道材 料、施工工艺、管道连接等。
验收结果
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包括合格、不合格及整改意见。
验收报告
01
报告编写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验 收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完整、
准确。
02
报告内容
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参与人 员、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
管道安装与连接
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不 得扭曲、悬空或起伏不平。
管道连接应牢固、密封,不得 有渗漏现象。
管道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止管道受压变形或损坏。
沟槽回填
沟槽回填应选用合适的材料,不 得使用淤泥、腐植土等不合格材
料。
沟槽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 不宜大于30cm。
沟槽回填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 止塌方等安全事故发生。
管材运输与堆放
01
管材运输应选用合适的运输 工具,避免管材损坏。
02
管材堆放应平整、稳固,防 止管材滚动或倾斜。
03
管材堆放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管材受潮、损坏。
管材检查与试验
管材进场时应进行外 观检查,确保管材无 破损、裂纹等缺陷。
管材应按要求进行压 力试验,确保管道密 封性能符合要求。
管材应按要求进行质 量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施工环境、技术要求、 安全风险等因素,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施工材料准备
01
施工材料是城市排水处理管道工 程的基础,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 行选购和检验。
02
施工材料应具备质量合格证明文 件,并进行必要的进场检验,确 保材料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给排水工程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给排水工程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负责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包括原水取水、水处 理和输配水等环节。
排水系统
负责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生活和工业废水, 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和排放口等设施。
给排水工程的重要性
保障人民生活需求
给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 成部分,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 水和生活用水,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
促进经济发展
塑料管道
包括PVC、PE、PP等塑料管道,具有轻便、耐腐蚀、水流阻力小 等优点,但易受紫外线照射而老化。
金属管道
如钢管、铸铁管等,具有强度高、耐压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但重量较大,安装复杂。
复合管道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组成,如钢塑复合管、铝塑复合管等,结合 了不同材料的优点,但价格较高。
阀门与附件
尺量检查
使用测量工具对设备的尺寸、位置等进行测 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检查
通过功能性试验,检查给排水工程各功能的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资料检查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检验报告等进行 检查,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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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施工规范
施工准备
01
02
03
施工图纸会审
确保施工图纸的正确性和 完整性,明确施工要求和 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 括施工进度、人员、材料 和设备等。
施工现场准备
清理施工现场,确保道路 畅通,搭建临时设施等。
施工过程
01
管材检验
确保管材质量合格,无破损、裂纹 等现象。
污水处理流程
根据污水处理的程度和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处理流程,如一级处 理、二级处理、三级处理等。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5 月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市政排水工程验收规范一、管道线路测量定位: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规范要求。

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

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4、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5、根据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点,进行管道和井位的复测,做好中心桩、方向桩固定井位桩的验桩、拴点工作,测量高程闭合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二、沟槽开挖: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槽以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1进行。

管道槽底部的开挖宽度为:B=D1+2b1式中B—管道槽底部的开槽宽度(?);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槽下有地下水时管道一侧应加宽400?。

各种管径的开挖宽度根据上式计算得出。

2、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测量定位的中心线,依据沟槽开挖尺寸,撒好灰线。

3、采用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等,并应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其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与测量人员配合,及时量测槽底高程和宽度及放坡,防止超挖及放陡坡。

4、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和破坏,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20?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机挖人清)。

5、人工清挖槽时,应认真控制高程和宽度,并保护槽底土壤结构不受破坏。

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三、雨、污水管道工程:2(一)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安装:砂石基础:沟槽开挖边坡,施工可根据管道安装条件及土质情况自行调整。

回填砂石基础时,应根据砂石基础的厚度分层回填、夯实,整平砂石后用平板振捣夯夯实,夯实的密实应达到95%以上,应保持砂石的基础的含水量。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浙江省统一配套用表目录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配套用表编制依据 (275)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控制用表 (276)3、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84)4、检查、核查及管道现场试验用表 (347)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用表编制依据(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实施手册(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JJ2-2008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控制用表2.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式(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B.0.4 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管道类型工程造价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制表人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1 分部工程共分部,经查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

3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和抽查结果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

4 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

5 综合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查单位(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子分部)工程检验记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日期年月日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质量情况123456789101112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结果参加验收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制表人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自检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情况12345678 9101112施工单位检查结论项目质量检查员(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制表人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上表进行记录。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2011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tance of water and sewerage pipeline worksGB 50268—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5月1日2008—10—15发布 2009—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8—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9、3.1.15、3.2.8、9.1.10、9.1.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0月15 日前言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5 月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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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管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给水管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管线安装
管线安装是给水管线施工的重要 环节,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 装,确保管线的位置、高程、坡
度等参数符合规范。
管线安装过程中,应保证管线的 防腐、防震、防水等措施到位, 以确保管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管线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确保管线安装的质量符合要求。
接口密封性检验
接口密封性检验是给水管线施工的关键环节,必须对所有 的接口进行密封性检验,确保接口无渗漏现象。
管道渗漏
总结词
管道渗漏是给水管线工程中的常见问题,会 导致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详细描述
产生原因可能是管道材料质量不达标、管道 接口密封不良或管道基础沉降不均匀。为防 治此问题,应选用质量合格的管道材料,加 强管道接口的密封处理,同时严格控制基础 施工质量和沉降观测。
回填土沉陷
要点一
总结词
回填土沉陷是给水管线工程中常见的问题,会导致管道受 压变形和接口松动。
验收依据
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 范和设计文件等要求。
验收内容
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质 量控制和工程实体质量控 制两个方面。
主控项目
管材质量
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质 量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明, 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管道基础
管道基础应平整、坚实,无杂 物,符合设计要求。
管沟开挖过程中,应尽量避免 对原有管道和设施的破坏,如 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部 门进行处理。
管沟开挖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确保管沟的质量符合要求。
管材选择与检验
给水管线的管材选择应根据工程要求、水质条件、工作压力 等因素进行选择,应选用耐压、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的管材 。
管材进场后,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管材的质量符合要求, 对不合格的管材应及时进行处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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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当排应低于沟槽槽底,且不宜小于 1.2m。
3.1.10 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排水沟的深度不宜 小于 0.3m。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
GB 50268-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 1997-10-05 发布 1998-05-01 实施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表 3.2.1
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 D1
D1≤500 500<D1≤1000 1000<D1≤1500 1500<D1≤3000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b1
非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
400
300
500
400
600
600
800
800
注:1.槽底需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 b1 应适当增加;
3.1.11 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 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 150~200mm 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应留缝。 排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3.1.12 排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 3.1.13 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沟槽底面以下,并距沟槽底面不应小于 0.5m。 3.1.14 井点孔的直径应为井点管外径加 2 倍管外滤层厚度。滤层厚度宜为 10~15cm。井点孔应垂直,其深度应大于井点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应采用滤料 回填。 3.1.15 井点管的安装应居中,并保持垂直。填滤料时,应对井点管口临时封 堵。滤料应沿井点管四周均匀灌入;灌填高度应高出地下水静水位。 3.1.16 井点管安装后,可进行单井或分组试抽水。根据试抽水的结果,可对 井点设计进行调整。 3.1.17 轻型井点的集水总管底面及水泵基座的高程宜尽量降低。滤管的顶管 高程,宜为井管处设计动水位以下不小于 0.5m。 3.1.18 井壁管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井点管安装高程的允许偏差应 为±100mm。 3.2 沟槽开挖 3.2.1 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宜按下式计算: B=D1+2(b1+b2+b3) (3.2.1)

城市给排水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给排水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验收流程
施工完成自检
监理单位验收
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自检,确保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验收 ,合格后报送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验收
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对给排水 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详细描述
在进行压力试验时,需对给排水管道进行加压,测试其是否 出现渗漏或变形等现象。通常采用水压试验,按照设计要求 逐步升压至试验压力,并保持一定时间,观察管道及配件的 外观变化。
通水试验
总结词
通水试验是检验给排水管道是否通畅的试验,通过通水测试来确认管道的输水能力。
详细描述
通水试验通常在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首先进行分段注水,观察各段管道的渗漏情况,然后进行整体 通水,检查管道的输水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还需检查排水管道的排水能力及是否存在堵塞 现象。
目标
确保给排水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城市 供水和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市 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适用范围
0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城市给排水设施工程的施工质 量验收,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 程和污水处理工程等。
0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给排水设施 、农田水利工程和自然水体的施 工质量验收。
管道安装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得有渗漏现象。
管道安装过程中应保证管道 的防腐层不受损伤,如发现 损伤应及时修补。
管道安装后应进行通水试验 ,确保管道畅通无阻,水流 顺畅。
04 功能性试验与验收压力源自验总结词压力试验是检验给排水管道及配件承受压力能力的试验,是 确保给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精编GB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资料

精编GB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资料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

给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

给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一、背景介绍水管道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项目,对城市供水、供气、排水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和便利,落实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制定目的1. 确保工程质量: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的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要求,防范工程质量问题,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规范验收程序:通过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的制定,规范验收程序,明确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验收的严谨和公正,保障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3. 保障水源安全:水源是城市发展的生命线,通过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的制定,能够加强对水管道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水源安全,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城市供水安全。

4. 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制定水管道工程验收制度,有利于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

三、验收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审核:在进行水管道工程验收前,首先需要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验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要求。

2. 施工单位资质审核:验收前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有资格承担水管道工程建设任务。

3. 工程质量验收:对水管道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包括管道材料的质量、施工质量、防水性能等方面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安全验收:对水管道工程的安全性进行验收,包括工程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验收。

5. 环境验收:对水管道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验收,包括工程建设期间对环境的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的验收。

6. 使用验收:工程验收完成后,需要对水管道工程进行使用验收,验证工程是否可正常使用,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和便利。

四、验收程序1. 设立验收组:在进行水管道工程验收前,由相关部门设立验收组,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间距 水 冷水 0.4 60 0.5 。 0 。 0. 0.7 10. 30。 。 1. 81. 01 21。 1。
(m) 管 管热水 0。 。 0. 0.2 8。 0. 960 0。 80 90.5 60. 10 。 0. 35 55 (7)3。平3.1管0 铜管2 垂直42 或5水平53安装。的支35架间。距应符6合。表 328.3.10 的规定.
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18)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 (18)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应符台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
30
180
(4)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 (4)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
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用。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 150mm 的净空。
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 4m。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
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 1.5
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倍。但不小于 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 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14)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 (14)8.3.3 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组对后的平直度应符合表
于排水管道管径的 2/3,通球率必须达到 100%。

GB50268-20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

GB50268-20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用事业分站、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北京市自来水设计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广东工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焦永达、苏耀军、杨毅、王洪臣、于清军、李强、郑进玉、曹洪林、李俊奇、岳秀平、王和平、蔡达、袁观洁、张勤、王金良、刘彦林、游青城、葛金科、孙连元、李绍海、刘青
目次
1
1.0.1为加强给水、排水(以下简称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技术,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施行日期:2009年5月1日
2008—10—15发布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8—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9、3.1.15、3.2.8、9.1.10、9.1.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
2.0.16夯管法pipe ramming method
利用夯管锤(气动夯锤)将管节夯入地层中的地下管道不开槽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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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挖施工管道
6、不开挖施工管道
6.1.13水平定向法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聚乙烯管或钢管。 6.1.13水平定向法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聚乙烯管或钢管。
8、管道附属构筑物
9、管道功能性试验
(二)沟槽处路面裂缝、下沉 沟槽处路面裂缝、 1、原因分析 1.1 回填土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1.2 (1)回填土厚度过大、含水量偏高,没有做到分 层回填、分层夯实,压实度不足。 (2)胸腔1800范围以下碾压困难,回填土不易 )胸腔1800范围以下碾压困难,回填土不易 压实。 1.3 雨水支管及路灯等部分管线处于路基顶部或 底基层范围,导致该断面强度薄弱,路面极易产 生裂缝。
2.3 (1)井圈与井周加固混凝土宜一并浇筑、连成整 体;同时,应严格控制井圈安装(浇筑)标高, 确保井圈顶与井框底的安装调节空隙小于1cm, 确保井圈顶与井框底的安装调节空隙小于1cm, 空隙处应用铁制楔型塞固定、高标号砂浆填充; 井框(盖)安装完毕后48小时内不应进行沥青上 井框(盖)安装完毕后48小时内不应进行沥青上 面层施工。 (2)严把井框(盖)等产品的质量,宜优先采用 (插销)内置式检查井框(盖)。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宣贯培训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胡锋)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胡锋) 二00九年九月 00九年九月
强制性条文
1.0.3、3.1.9、3.1.15、3.2.8、9.1.10、9.1.11条 1.0.3、3.1.9、3.1.15、3.2.8、9.1.10、9.1.11条 3.1.9条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 3.1.9条: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 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 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 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 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 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 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 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 方可使用; 方可使用; 9.1.10条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 9.1.10条: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 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标准后, 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 投入运行; 投入运行; 9.1.11条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 9.1.11条: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 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 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 运行; 运行;
2、 预防措施 2.1 沟槽回填前,应排干槽内积水、清除淤泥、 挖除松散层,回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及 有机物质,建筑垃圾应严格控制使用。 2.2 (1)回填土过潮时应翻晒或掺灰处理,沟槽回填 时应在接茬位置开挖台阶搭接、并分层压实,压 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 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 (2)胸腔1800范围以下应采用砂回填,以确保 )胸腔1800范围以下应采用砂回填,以确保 压实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3 设计应明确当管道覆土较浅时,采取加固管 道、提高承载力的具体措施。
2 预防措施 2.1 (1)应加强井底土基质量控制,软弱土质 必须及时处理; (2)基础施工时,严禁带水作业;现浇底 板强度达1.2MPa后,方可砌筑井身。 板强度达1.2MPa后,方可砌筑井身。 (3)若基底土质及排水条件不良,造成砼 的浇灌和养护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应采 用预制钢筋砼底板。
2.2 (1)检查井井壁的砌筑应一次性砌到二灰碎石基层的底 部标高为宜,雨、污水井内、外壁均应采用防水水泥砂浆 从底到顶全断面粉刷、且在排干井筒内积水后一次粉刷到 位。 (2)井周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均应采用预先拌制好并粉 碎后的6% 碎后的6%石灰土;且井周与沟槽回土应同步进行,不应 6%石灰土;且井周与沟槽回土应同步进行,不应 在检查井部位留置施工缝。 (3) 井筒升至基层底部时,将井具盖上,然后进行二灰 井筒升至基层底部时,将井具盖上,然后进行二灰 碎石基层的摊铺碾压施工作业;基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 挖出井具,开挖宽度从井壁向外应不小于25cm,挖至坚 挖出井具,开挖宽度从井壁向外应不小1、道路范围刚性管道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2、柔性管道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沟槽、检查井周路面质量通病
(一)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破损、下沉 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破损、 围路面破损 1、原因: 原因: 1.1 (1)检查井底土基软弱; (2)基础底板施工时带水作业; (3)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底板破裂、下沉。 1.2 (1)井内、外壁粉刷不到位,井底或井壁渗水。 (2)井周回填土压实不足,在车辆荷载作用下逐渐沉陷。 (3)井周二灰碎石基层松散不成板体。 1.3 (1)井圈安装标高不到位、与井框底的空隙过大,导致座浆不实, 井框位移。 (2)井框(盖)成品质量较差,销子等紧固件与框(盖)间隙过大、 易松动,在车辆荷载作用下震动造成井周沥青开裂、破损。
二、各章节具体内容
1、2、3章为一般性规定; 验收的标准、要求、程序与道路、桥梁规范基本 一致;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条件: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管道防腐、阴极保护、设备运行及使用功能试 管道防腐、阴极保护、 验符合要求; 验符合要求; 5、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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