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泰康赢家理财 B 款终身寿险 产品说明书
![泰康赢家理财 B 款终身寿险 产品说明书](https://img.taocdn.com/s3/m/227accb0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87.png)
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为投资连结型保险,本保险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赢家理财B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赢家理财B 款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产品特色1、多个账户,可供选择本产品为您提供多个投资账户,您可以根据需求,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投资比例,满足您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2、账户转换,灵活自由每年无限次免费账户转换,实现灵活资产组合。
3、定期追加,积少成多产品交费方式灵活,您可以选择定期追加保险费的方式投资,积少成多,达到长期投资目标。
4、风险保障,人生无忧基本部分的身故保障,不扣除风险保险费。
另外,还可以根据您的需求增加可选部分的寿险保障,该部分保障将扣除风险保险费。
5、年金转换,规划晚年保单生效满5年后,您可随时申请将部分或全部保单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领取,规划幸福晚年。
二、投保须知1、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犹豫期及犹豫期退保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
您有权选择是否在犹豫期内将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果您未选择的,我们将视为您默认同意在犹豫期后将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
如果您选择在犹豫期内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即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的),并且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退还我们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以及除资产管理费之外的其他已收取的各项费用。
人寿保险幸福保年金b款保险合同条款
![人寿保险幸福保年金b款保险合同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3854bd20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8b.png)
人寿保险幸福保年金b款保险合同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a. 保险合同的成立①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自愿订立,双方均表示完全理解合同条款,愿意遵守本协议所列出的各项规定。
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险生效日期为乙方首期保费支付完毕后生效。
③ 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则不享有保险金或其他相关权益。
④ 保险合同成立后,乙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变更保险受益人和保险金额。
b. 保险责任① 甲方承担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提供保险保障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身故保障、年金支付、提前支付等。
② 保险金的支付依据为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若乙方未按时缴纳保费,甲方有权停止保险责任。
③ 年金支付将根据乙方合同生效后累计的保险金进行计算,具体金额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
④ 甲方对保险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金额等按照合同条款予以执行。
c. 保单内容① 本合同的保单内容应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②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向甲方申请增加附加保障。
附加保障的相关条款应以书面形式补充至本合同中。
③ 若保单存在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双方应及时调整或修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④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保单的备份,并确保保单的内容准确无误。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a. 保费的支付①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保费,甲方应确保为乙方提供清晰的支付渠道和方式。
保险公司培训:新产品培训产品篇
![保险公司培训:新产品培训产品篇](https://img.taocdn.com/s3/m/4850bb16bceb19e8b9f6ba12.png)
让您胜券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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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C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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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巴菲特的投资理念:每个月将所得收入的一 部分用于投资,无论多少,只要长期坚持就会积累 出意想不到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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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额与保单账户价值两者之和。
非意外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额与保单账户价值之和,生效180天以内为保
险金额的10%与保单账户价值之和。 被保险人申请增加保额的,增加保额的给付条件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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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C LIFE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约定,保单签发时的保险金额应:
➢不低于基本保险费年缴金额的20倍,且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 的5%;
指数调整。
部分提取手续费:第1-3保单年度,每次20元,
第4个保单年度开始为0元。
退保手续费:
保单年度 1 2 3 4 5
第6个保单年度以后
退保手续费 账户价值的10% 账户价值的6% 账户价值的4% 账户价值的2% 账户价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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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C LIFE
帐户价值
保单账户建立前
账户建立前,如存在已缴保险费,则按当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小康之家·华彩人生 终身寿险(万能型)
万能新产品培训之产品篇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
新品快照
产品属性:万能寿险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保险金额:投保时约定并可申请增加或减少 保 险 费:基本保险费(年缴)和追加保险费 保证利率:年保证利率2.5% 结算周期:每月结算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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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C LIFE
2025年保险合同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2025年保险合同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4c70a846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de.png)
保险合同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计划的名称本保险计划名称为“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
第二条投保条件1.投保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合法公民或在中国大陆合法居留,并符合本保险计划的规定;2.被保险人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需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及医疗史等信息。
第三条保险责任及给付标准1.本计划主要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金;2.身故保险金为被保险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总额加上固定利息;3.固定利息为相应根据投保年龄、性别、保险期间等因素确定的一定比例;4.保险金以人民币形式给付。
第四条保险费用1.本计划的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性别、保险期间等因素确定;2.保险费可以一次性交纳或分期交纳;3.分期交纳的保险费将平均分摊至保险期间内每个保费到期日。
第五条保险期间1.本计划为长期保险,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2.保险生效日期为保险单签发之日,届时保险责任即开始生效;3.如果保险单上规定了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和时间,则被保险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将自动终止。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1.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可随时申请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3.本公司有权因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构重要信息、违反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需求、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加重保险事故后果、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其它保险合同约定情况等原因解除保险合同。
第七条保险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可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2.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3.变更前应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且变更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第八条受益人1.被保险人可指定受益人,或随时更改受益人;2.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身故前死亡的,保险金应按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顺序给付。
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理赔申请1.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2.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90日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haimingwei的万能寿险
![haimingwei的万能寿险](https://img.taocdn.com/s3/m/4ac8a415a2161479171128f8.png)
小康之家•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 金诚利(B)两全保险(万能型)
太平洋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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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金生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
到终身
产品特色
多重保障 妥善周全
万能账户 专家理财 本产品属于万 能保险产品, 我们为万能保 险产品建立专 门的投资账户, 由国华人寿投 资部进行专业 化的投资管理, 为您提供良好 的投资回报。
利益保底 奖励多多 本产品的保 单账户设有 保证利率, 并且分别于 约定的结算 日向保单账 户内分配持 续奖金,用 来增加您的 保单账户价 值。
有关保单账 户价值的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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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账户 ----保单账户价值
保险费 初始费用 保单账 户利息 保管费用
保单账 户价值
持续奖金
转换年金
领取的保账 户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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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 险 合 同
犹豫期
书面申请书
身 份 证 明
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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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选择非空话 万能险产品谁更“美”?
几家公司保险产品利率比较(2010年5月份)
申领保险金 保险合同条款 解除保险合同
保单账户
交纳保险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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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合同构成 合 同 生 效
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 单,以及与本合同 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 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
犹 豫 期
签收本合同 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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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PDCA试题
![3月份PDCA试题](https://img.taocdn.com/s3/m/68a69e8baf1ffc4fff47ac7a.png)
3月份PDCA试题1、以下险种年金领取起始日后,可以办理退保的是(B)A、长寿年年B、鸿利年年C、福寿延年AD、红福寿2、个险给付的申请主体除条款规定红利领取以及万能险部分提取的给付对象为(A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人3、传统型普通类险种给付业务是在哪个模块操作领取( B)A、保项B、给付工作台C、付款工作台D、保单细节4、传统型特殊类险种,定义给付责任的模块是( D)A、保单细节B、给付工作台C、付款工作台D、理赔保额5、保单利差返还时间为保单生效后的第几年( B)A、第2年B、第3年C、第4年D、第5年6、红利发满期给付操作红利补加息领取是在哪个模块(C)A、给付工作台/年金给付B、保单细节/保项C、给付工作台/定期及满期给付D、付款工作台7、相同给付内容的同一保单不能在同一天进行特殊给付和正常给付业务的处理,必须相隔至少几天?( B)A、2B、1C、4D、38、张某,男,1975年出生,在我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鸿利年年,保额11937元,在张某50岁的时候,可领取生存金多少钱?(C)A、1074.33元B、716.22C、358.11元D、596.85元9、鸿利年年,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几倍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 A )A、2B、1C、4D、310、鸿利年年,保单生效三个月后退保,首期年金应退还(D )A、投保人B、受益人C、保险人D、被保险人11、鸿利年年,男性70岁以后,生存金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多少比例?( C)A、6%B、12%C、9%D、3%12、鸿福人生,保单生效后第几个年度开始领取生存保险金?( A)A、2B、1C、4D、长虹两全保险红利领取方式可变更为抵缴保费A、幸福一生两全保险红利领取方式可变更为缴清增额;B、鸿福年年保险红利领取方式可变更为现金领取C、金玉满堂保险红利领取方式不可变更为现金领取。
13、投保人账户或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减保的申请主体为(),个人已归属账户或保留账户减保的申请主体为()(A )A、投保人、被保人B、投保人、保险人C、被保险人、投保人D、投保人、生存受益人14、以下关于教育金给付处理,正确的是(B)A、小福星保险97款的客户,被保险人15岁时初中毕业直接升入高等专科学院学习,学制五年,可给付4年的大学教育金;B、8岁投保97小福星的被保险人,在19岁考取了大学本科,按条款规定可每学年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4期大学教育金;C、状元红保险的客户,在18岁领取留学备用金后,25岁还可领取创业金;D、小福星保险98款的客户,被保险人15岁时初中毕业直接升入高等专科学院学习,学制五年,按照大专学历,可给付2年的大学教育金。
华彩人生新产品培训【产品篇】8.8
![华彩人生新产品培训【产品篇】8.8](https://img.taocdn.com/s3/m/5b00a5d9ad51f01dc281f162.png)
CPIC LIFE
承保规则
一般规则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相关规定。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
特殊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以1000元为单位 、保险金额以1000元 2、最低保额:保单签发时,保险费年缴金额的20倍且不低于保单 、最低保额:保单签发时,保险费年缴金额的20倍 价值的5%。 价值的5%。投保人申请减少保险金额的,调整后保险 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 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 4、最高保额:账户价值的100倍。(投保时保单账户价值取基本保险 、最高保额:账户价值的100倍 费的50%和追加保险费的97%之和)。投保人申请增加保险金额 费的50%和追加保险费的97%之和)。投保人申请增加保险金额 (账户价值以上一结算日为基准),保险金额也不得高于该限额。 (账户价值以上一结算日为基准),保险金额也不得高于该限额。 6、18周岁前未成年人保险金额限额参照保监会规定。 18周岁前未成年人保险金额限额参照保监会规定。 核保保额:该险种寿险保额、意外责任保额定义与保险金额相同。
账户撤销:若投保人在宽限期满时仍未缴纳保险费的,保 账户撤销:若投保人在宽限期满时仍未缴纳保险费的,保
单账户自动撤销,合同终止。 单账户自动撤销,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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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C LIFE
结算利率
每月1 每月1日为结算日,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参照本保险实际投资收益 率,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6 率,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 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保证不低于零。 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保证不低于零。 保单账户利息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或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 保单账户利息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或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单利 结算。 结算。 当日保单账户利息=当日24时账户价值* 当日保单账户利息=当日24时账户价值*日利率 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 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 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 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合同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 率为本合同规定的年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率为本合同规定的年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太平洋保险PPT课件
![太平洋保险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b5ee5717360cba1aa911da64.png)
太平盛世·特种定期寿险条款
▪ 产品名称: 太平盛世·特种定期寿险条款 太平洋人寿 保险类别: 定期寿险 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90天至60周岁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 产品特色: 太平盛世·特种定期寿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15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感染SARS病毒,并导致身故的, 保险人按保险单列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未满4周岁,则保险金额为下表中规定的金额
被保险人年龄保险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 不足 1 周岁 ▪ 满 1 周岁但未满 2 周岁 ▪ 满 2 周岁但未满 3 周岁 ▪ 满 3 周岁但未满 4 周岁
20 % 40% 60% 80%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已满4周岁,则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团体保险
团体定期寿险 ▪ 在约定的期间内,为被保险人提供疾病、意外伤害保障
的保险。 ▪ 产品特色 ▪ 在约定的期间内,为被保险人提供疾病、意外伤害保
障的保险。保险期间分为3年、5年、10年和20年期以及 分别至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 日前一日的24时止八种,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 能超过65周岁。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给付保险金额 的10%;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或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 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交费方式为趸交或限期年交。
“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ee54090c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80.png)
“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的基本条款:
保险计划名称: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
保险期限:终身保险,保险人一生有效
被保险人范围:适用于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自然人
保险金额: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保险金额确定
缴费方式:分期缴费和一次性缴费两种方式,可根据投保人的需求选择。
缴费期限:分期缴费方式下,投保人可选择5年、10年、20年或终身缴费期限。
一次性缴费方式下,投保人一次性缴交全部保费。
保险责任:本计划提供以下保险责任:
1. 死亡保险金: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导致身故,将支付保险金额给受益人。
2. 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健在,将支付较保险金额和已缴保费的较高者给被保险人。
等待期:投保人在购买该保险计划后应支付首期保费,并通常需要经过一段等待期(如30天)后,才能享受全面的保险责任。
退保政策: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主动选择退保,但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退保费用。
退保后,投保人将不再享受任何保险责任和权益。
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1. 被保险人自杀;
2. 被保险人在醉酒、吸食毒品或非法活动中导致的伤亡;
3. 被保险人参与战争、恐怖活动或军事行动;
4. 被保险人故意伤害自己或他人。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份典型的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具体保险计划的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
投保人未来的保险责任和权益应以实际购买的保险合同为准。
建议投保人在投保前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有关“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有关“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ec03207c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e2.png)
有关“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一、保险合同构成1.保险条款:包括本合同的基本条款、附加条款、特别约定等;2.保险单:载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基本信息;3.保险费发票:作为保险费缴纳的凭证;4.其他相关文件:包括投保单、健康告知书、保险合同附件等。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终身。
三、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2.全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全残保险金。
3.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疾病保险金。
4.生存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领取年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生存保险金。
四、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五、保险费1.保险费缴纳方式:投保人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或分期缴纳保险费。
分期缴纳的,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缴纳保险费。
2.保险费支付方式:投保人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等途径支付保险费。
3.保险费退还: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
具体退还金额按合同约定的退还系数计算。
六、保险合同变更1.投保人可在保险期间内申请变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合同内容。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变更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变更保险合同内容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保险合同解除与终止1.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条款
![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2188a06352d380eb63946d51.png)
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瑞祥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期交保险费到期日等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基本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与风险保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上载明,若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之和。
本合同的风险保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收到申请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日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
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
![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ce94339c71fe910ef02df81e.png)
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理解条款......,.对.“.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投保后10天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1.3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3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账户价值部分领取的权利…………………………………5.10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年金转换的权利…………………………………………………5.11您有退保的权利……………………………………………………………………………6.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有年龄限制和时间要求,请您仔细阅读……………………2.3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7.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生效1.3 犹豫期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期间2.2 投保条件2.3保险责任2.4责任免除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3.1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的给付3.5 保险金申请时效4.如何交纳保险费4.1 保险费的交纳5.保单账户5.1 万能账户5.2 保单账户5.3保单账户价值5.4 结算利率5.5 保单账户利息5.6 保证利率和保证保单账户价值5.7 初始费用5.8 保单管理费5.9 持续奖金5.10 保单账户价值部分领取5.11 年金转换选择权6.如何解除合同6.1 合同解除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7.1 如实告知7.2 合同内容变更7.3 职业或工种变更7.4 地址变更7.5 争议处理7.6 货币单位8.释义8.1 周岁8.2意外伤害8.3 酗酒8.4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8.5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8.6 潜水8.7 攀岩8.8 探险活动8.9 武术比赛8.10 特技表演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国华寿发[2008]9号,2008年2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 款)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 款)](https://img.taocdn.com/s3/m/7a3d2adff121dd36a32d827f.png)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您的义务7.3年龄错误1.1合同构成 4.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4未还款项1.2合同成立与生效7.5地址变更5.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力7.6失踪处理2.您的个人账户 5.1犹豫期7.7争议处理2.1个人账户 5.2合同内容变更2.2结算日 5.3部分领取8.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3保险费 5.4保单贷款8.1保单生效对应日2.4初始费用 5.5合同效力的恢复8.2保单年度2.5最低保证利率 5.6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3退保费用2.6结算利率8.4手续费2.7个人账户价值6.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8.5毒品2.8保单持续奖金 6.1受益人8.6酒后驾驶6.2保险事故通知8.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您获得的保障 6.3保险金申请8.8无有效行驶证3.1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6.4保险金的给付8.9战争3.2保险期间 6.5诉讼时效8.10军事冲突3.3保险责任8.11暴乱3.4责任免除7.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8.12现金价值7.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13利息7.2投保范围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若本合同持续有效,我们提供保单持续奖金…………………………………………………2.8✧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3.3✧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5.1✧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5.3✧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5.4✧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5.6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自主交纳的保险费,会收取一定的费用……………………………………………………2.4✧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3.4✧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5.3✧解除合同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5.6✧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6.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展业
![展业](https://img.taocdn.com/s3/m/af436884e53a580216fcfe61.png)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第X营销部2011年寿险市场展业计划书所在学院:龙蟠学院所在系部:金融所在专业:金融所在班级:M10金融2班姓名:陈娱嘉学号:1021402046编制人:陈娱嘉负责人:李灵芝审批人:张伯辉日期:2011年1月20日贵州2011年寿险(财险)市场展业计划书目录一、本区市场环境扫描-----------------------------3-9(一)外部环境分析1.国内这个保险市场营销状况分析2.贵州省保险市场营销状况分析3.宏观环境分析4.法律环境分析5.行业环境分析(二)内部环境分析二、本部营销工作分析-----------------------------9-12(一)市场分析(二)产品介绍(三)竞争状况1.原因分析2.潜在风险3.监管措施(四)寿险的营销渠道三、本部营销目(指)标---------------------------12-13(一)总目标(二)具体目标四、本部营销策略考虑-----------------------------13(一)战略4P(二)战术6P五、本部营销方案安排-----------------------------13-14(一)增加员工数量:(二)培训重点员工(三)加强对保险产品的宣传和广告投入(四)建立新型的保险营销机制六、本部营销预算安排-----------------------------14-15七、本部营销管理控制-----------------------------15(一)建立考评组织(二)完善相关激励制度,做到有奖有罚(三)监督计划执行2011年寿险市场展业计划书一、本区市场环境扫描从总体上说,贵州的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速度的稳定增长,经济结构得到了一定的调整和优化,经济水平、发展能力都有较大提高,全省已从整体上摆脱了绝对贫困、进入巩固温饱奔小康的新的发展阶段。
如: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华彩人生(B)保全培训21页
![华彩人生(B)保全培训21页](https://img.taocdn.com/s3/m/2feec2c13186bceb19e8bb4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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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彩人生(B)终身保险(万能型)特色
宽限期的差异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每月结算日24时,如果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同时支付风险保障费用及保单管 理费,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风险保障费用及保单管理费。 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因此宽限期是账户余额不足扣风险保障费的宽限期,而非期交保险费的宽限期。 因保单有提取 账户余额功能,保单正常期交,各月结算后,保单账户也有可能为负,也有可能失效。 失效保单复效有差异(与传统险和其它万能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而其它万能险,账户为负数60天后, 合同终止销户。 复效只要投保人补交期交保险费或者追加缴费,保证万能账户有余额,够扣保单保障费,保单效 力就恢复。复效免交利息,并以实际交费时点进万能账户。 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 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两次部分领取,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后的各次部 分领取,每次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直接从所给付的保单账户价值 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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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彩人生(B)终身保险(万能型)特色
6.期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的扣除方法
» 期交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按期交保险费所归属的保单年度对应 的比例收取 » 申请增加期交保险费后的首个保单年度交纳的期交保险费的 增加部分归属于第1个保单年度,此后各保单年度应交纳的 期交保险费中的该次增加部分依次归属于第2及以后各保单 年度。 » 无论增加的期交保险费归属于哪个保单年度,均从实际进入 保单账户后开始计算利息。 » 追加保险费按交费当时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比例扣除,且从 实际进入保单账户后开始计算利息。
2025年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2025年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8d46e3d5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70.png)
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一、保险条款1.1 定义本条款中,以下单词和短语具有下列含义:•“投保人”是指订立本合同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个人;•“被保险人”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自然人;•“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死亡时应获得保险金的自然人或法人;•“保险公司”是指本合同项下的保险公司。
1.2 保障范围本合同对于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有效期为被保险人终身。
1.3 缴费方式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年缴方式,每年一次缴纳,缴费截止日期为合同生效次日起一个月内。
1.4 免赔额本合同没有免赔额。
1.5 理赔流程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保险范围和条款规定的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受益人必须在知道或应该知道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医疗证明、死亡证明和相关权利证明文件等;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权利证明文件等。
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理赔核定,并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二、责任免除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自杀的;2.被保险人过度饮酒、吸毒或非法使用药品、否认医学检查或治疗的;3.被保险人参军入伍、从事危险职业或从事非常规运动的;4.被保险人在驾驶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未在许可范围内的机动车参加竞赛或违法操作的;5.本合同未规定的其他行为或情形。
三、保险费用本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费,投保人应在缴费期内缴纳。
本合同的首期保险费在申请保险时同时缴纳,以后各期保险费在按期交纳的前提下,本合同的效力始终有效。
四、其他条款1.任何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变更均无效;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应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或吊销保险合同。
五、合同解除1.未满30天的合同,投保人可申请解除本合同2.合同生效超过30天,但未满3年的合同,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扣除保险费的10%手续费,并退还保险费的余额3.合同生效满3年后,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现金价值退还保险金,扣除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已纳保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基础业绩折算系数表(20180803)
![基础业绩折算系数表(20180803)](https://img.taocdn.com/s3/m/61f98cddaef8941ea66e0526.png)
EP5101
29510100
8.5%
EL9001 AL8201 EL9301 AL8502 AL8501
28900100
13820100
28930100 13850200 13850100
5.7%
8.5%
EL990128990100 EL9903 28991100 EL9911 27660100 EL9912等 EH6601—— 44100100 13890100
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EL1701
——
11.4%
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07年10月15日起销售) (09年10月起被升级产品代替)
EL1711
——
8.5%
万全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2009年10月起销售
EL1721
28172100
8.5%
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EH1801
——
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EL0801 EL0802 EL0901 PH0201 EL0902 PH0202 EL0912 PH0212 EL1201
—— —— —— —— 28091200 32021200 ——
8.5% 5.7% 5.7% 5.7% 5.7% 8.5%
EL1312
——
5.7%
太平盛世·状元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EL498028498000 EL4991
5.7%
EL6001
——
8.5%
EL6021 28602100
8.5%
EL6501
——
8.5%
EL6511 28651100
8.5%
EL6401
——
8.5%
2024年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
![2024年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1989a545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b2.png)
2024年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基本条款第一章: 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概述第一条: 灿烂人生终身寿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是由某保险公司提供的长期寿险保障计划。
第二条: 本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一份全面的寿险保障,以应对意外风险和提供经济保障。
第三条: 本计划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一生。
第四条: 本计划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年缴、半年缴、季缴或月缴。
第五条: 本计划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第二章: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第六条: 本计划的保险责任包括保险金给付责任和保险合同解除责任。
第七条: 保险金给付责任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丧失能力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受益人。
第八条: 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支付基本保险金额和相应的红利分红。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身体丧失能力,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程度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第九条: 保险合同解除责任是指在被保险人有欺诈行为、故意犯罪行为或者故意伤害自己导致身故的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条: 本计划还对一些特定的风险情况免除保险责任,如因战争、地震、核辐射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导致的损失。
第三章: 保险合同的解除和退保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10日内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要求,并且可以在该期限内无条件解除合同,返还所缴保险费。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10日后,可以提出退保申请。
根据退保政策规定,退保时将会收取一定的退保手续费。
第四章: 红利政策与参与分红第十三条:本计划将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被保险人所参与的红利计划,支付相应的红利。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将红利作为现金给付、购买追加保险或者用于缴纳保险费。
第五章: 申请理赔和定时保费支付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者满足保险责任给付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条款
![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f398dda7f524ccbff1218487.png)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C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金额 2.3 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2.4 保险期间 2.5 保险责任 2.6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v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5
v 您有缓交期交保险费的权利....................................................4.2
v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权利..................................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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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退还全部保险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可以按本保险条款约定调整基本保险金额……………………………………………………………………2.4 您有缓交期交保险费的权利………………………………………………………………………………………4.3 本合同保单账户每月结算投资收益………………………………………………………………………………5.2 您有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权利………………………………………………………………………………6.1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缓交期交保险费会影响持续交费奖励.......................................................................................4.5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2.5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种类4.2 增加期交保险费4.3 期交保险费缓交4.4 初始费用收取 4.5 持续交费奖励5. 保单结算5.1 保单账户5.2 结算利率5.3 年保证利率5.4 保单账户价值5.5 风险保障费用5.6 保单管理费5.7 宽限期6.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6.1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0.1 年龄错误10.2 未还款项10.3 合同内容变更10.4 联系方式变更10.5 争议处理11.释义11.1 保单年度11.2 期交保险费约定支付日11.3 周岁11.4 有效身份证件11.5 全残11.6 保单周年日11.7 毒品11.8 酒后驾驶11.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1.10 无有效行驶证11.11 机动车11.12 现金价值11.13 情形复杂11.14 元11.1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1.16 风险保额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2009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简称“华彩人生B”。
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期交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60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2)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保单账户价值的105%与基本保险金额两者中的较大者。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4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下列情形会引起基本保险金额变更:(1)支付追加保险费在我们收到您的追加保险费后,基本保险金额按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
(2)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在您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后,基本保险金额按所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如果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我们可以将其调整为该最低金额。
(3)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① 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您可以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本合同生效满1年;- 在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以前各期和当期应支付的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证明、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② 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在本合同生效1年后,您可随时向我们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经我们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24时起效力终止。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而被保险人在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2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我们对该次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身故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全残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