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07)37号文《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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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有关规定

外语考试有关规定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外语考试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7]37号)及国资委有关文件,结合集团实际,对集团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考试规定如下:一、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规定等级的全国通用标准。

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考试成绩始终有效。

二、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参加外语考试:(一)出国留学取得国外正式学历的;(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三)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有正式发表的译著或由单位作为保留用的翻译资料达到5万汉字以上且经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的;(四)参加全国外语水平(简称“WSK”)考试,达到出国分数线,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五)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托福分数达到500分(旧)、61分(新)以上,雅思分数达到5.0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托福分数达到550分(旧)、79分(新)以上,雅思分数达到5.5以上;(六)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中级水平考试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高级水平考试的;(七)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八)曾获得过下列奖励之一的项目主要人员(排名前五,包含第五名):1、国家级奖励2、省(部)级奖励3、取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九)年满50周岁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的;(十)申报高级工程师时职称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申报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的。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外语考试。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2007〕19号部直属各单位: 为完善我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水利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要求,为规范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结合我部实际,现提出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意见: 一、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必须立足长远,继续坚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工作 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三、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与类别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A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B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C级相应类别的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应按上述对应等级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跨类别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

高等级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可用于申报低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分数线和有效期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后,部职改办将根据情况确定水利部当年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分数线。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不超过十年。

考试成绩达到水利部当年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其考试成绩仅限于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免考规定(新疆兵团)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免考规定(新疆兵团)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免考规定(新疆兵团)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7]55号各师、院(校)人事局(处),兵团机关各部门,兵直各单位: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现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应考人员范围在一、二、三类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免考人员范围1、在四、五、六类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在一、二、三类地区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1)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农牧团场及不在师部所在地的师属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4)在施工企业(不含监理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从事工程建设施工及在测绘、勘探专业岗位上工作,任职期间长期在野外从事测绘、勘探、工程建设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累计2.5年,申报中级职称累计2年);(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7)取得外语(民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8)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9)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0)参加BFT考试,高级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中级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B、C级考试,初级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C级考试;(11)有本民族语言且在民语中学初中、高中毕业的少数民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9-11级成绩合格者,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6-8级成绩合格者,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12)从兵师两级机关调动到各类企事业单位,自调动当年起工作三年之内的专业技术人员;(1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人事部、农业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管理期内的省级专家。

关于参考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参考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2007〕19 号部直属各单位:为完善我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 〕37 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水利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五日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 〕37 号)要求,为规范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结合我部实际,现提出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意见:一、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必须立足长远,继续坚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工作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三、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与类别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 A 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 B 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 C 级相应类别的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应按上述对应等级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跨类别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

高等级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可用于申报低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分数线和有效期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后,部职改办将根据情况确定水利部当年职称外语合格标准分数线。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不超过十年。

考试成绩达到水利部当年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其考试成绩仅限于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
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琼人劳保专[2007]24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7.04.19
【实施日期】2007.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人劳保专[2007]24号)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省直各系列、各专业主管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二、确定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凡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

温州市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读本题库(一般公需课)

温州市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读本题库(一般公需课)

温州市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读本题库(一般公需课)一、单选题1、工作标准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B )、时限和态度的要求。

A.时间 B.质量 C.区域 D.行为2、岗位设置不应脱离实际,( A ),攀比其他单位的做法。

A、盲目照搬B、好高骛远C、高瞻远瞩D、就轻避重3、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 C ),可以建立继续教育基金。

A、企业B、公司C、单位D、社团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 A )。

A、合同管理B、契约管理C、技能管理D、财务管理5、20世纪50年代中期与60年代初期我国曾( A )次试图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A、2B、3C、4D、56、当前,我国已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同时面临着后金融危机时期各国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 B )为焦点的综合国力竞争。

A、规模B、人才C、结构D、实力7、下面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说法错误的是( C )A、《专技人才规划》是在国家人才规划的总体框架下,与其他各类人才规划相并列、19个重点领域人才规划衔接的一个专项规划。

B、《专技人才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C、《专技人才规划》共12800余字,共六部分。

D、《专技人才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8、以下不属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是( D )。

A、服务发展,人才优先B、以用为本,创新机制C、高端引领,强化基层D、单点开发,单层推进9、岗位随着“组织”的产生而产生,以下不属于岗位所具特点的是( B )。

A、岗位是以事为中心确定的B、岗位的确定不一定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和职权分配来确定C、岗位数量是有限的D、岗位具有相对稳定性10、就事业单位而言,岗位分为三类,以下( B )项不在此列。

安徽省职称评审计算机外语免试条件

安徽省职称评审计算机外语免试条件

安徽省职称评审计算机外语免试条件(一)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我省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4.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5.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6.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8.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考试符合上述考试的等级和类别,且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年满45周岁者;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办理程序1、下载《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2、提供材料:填写《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一份(申报高级二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职称外语考试

职称外语考试

考试介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外语考试。

本考试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英语在不同专业领域活动中的应用特点,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使用英语的实际情况,对申报不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英语水平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共分三个专业类别:综合类、理工类和卫生类,每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各分A、B、C三个等级。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于每年4月份举行。

A、B、C三个等级考试的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考试内容A、B、C三个等级的考试各由6个部分组成,每个级别的考试题型一样、题量相同,但不同级别考试总的阅读量及难易程度不同。

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

第1部分:词汇选项(第1-15题,每题1分,共15分)考查应试者理解在一定语境中单词或短语意义的能力。

本部分为15个句子,每个句子中均有1个词或短语划有底横线,要求应试者从每个句子后面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与划线部分意义最相近的词或短语。

第2部分:阅读判断(第16-22题,每题1分,共7分)考查应试者识别和判断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的能力。

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短文后列出7个句子,有的句子提供的是正确信息,有的句子提供的是错误信息,有的句子的信息在短文中并未直接或间接提及。

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对每个句子做出判断。

第3部分: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第23-30题,每题1分,共8分)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段落大意及细节的能力。

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有2项测试任务:(1)短文后有6个段落小标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为其中指定的4个段落各选择一个正确的小标题;(2)短文后有4个不完整的句子,要求应试者在所提供的6个选项中选择4个正确选项分别完成每个句子。

第4部分:阅读理解(第31-45题,每题3分,共45分)考查应试者对文章主旨和细节信息的理解能力。

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国人部发[2007]37号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7.03.20
【实施日期】2007.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

广东职称英语考试政策及免考规定

广东职称英语考试政策及免考规定

广东职称英语考试政策及免考规定广东职称英语考试,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厅文件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文件在执行中的有关情况的说明桂职改[2007]1号文下发以后,得到全区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拥护和支持。

各市、各单位都能结合国家人事部3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但由于政策的周延性难以做到全覆盖,加上对文件理解的差异,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此,我办经与相关市、部门共同研究,对桂职改[2007]1号文件在执行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关于几种“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对象的界定问题(一)对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各种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理解问题。

1、桂职改[2007]1号文中第7款:“获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者”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含同级政府或国家各部委,下同)授予或经省(部)级人民政府授权给相关部门授予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具体鉴别标准是:(1)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荣誉证书上应盖有省级人民政府公章。

(2)国家各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荣誉称号,其荣誉证书上应盖有国家有关部委公章。

(3)经省(部)级人民政府授权授予的须有省(部)级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证明。

2、桂职改[2007]1号文中第8款:“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三等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证书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在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项目中,获一等奖排名在前10名、二等奖排在前7名、三等奖排前5名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应有个人的获奖证书。

(二)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工龄计算的问题1、桂职改[2007]1号文中第11款:“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周年以下者”;第12款:“工龄满25年,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者”;第13款:“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以上各条款中所指的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应是指该专业技术人员是中专以上毕业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不能将在工人岗位或其他非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计算在内。

温州市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读本题库(一般公需课)

温州市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读本题库(一般公需课)

温州市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读本题库(一般公需课)一、单选题1、工作标准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B )、时限和态度的要求。

A.时间 B.质量 C.区域 D.行为2、岗位设置不应脱离实际,( A ),攀比其他单位的做法。

A、盲目照搬B、好高骛远C、高瞻远瞩D、就轻避重3、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 C ),可以建立继续教育基金。

A、企业B、公司C、单位D、社团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 A )。

A、合同管理B、契约管理C、技能管理D、财务管理5、20世纪50年代中期与60年代初期我国曾( A )次试图建立学术技术称号制度。

A、2B、3C、4D、56、当前,我国已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同时面临着后金融危机时期各国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 B )为焦点的综合国力竞争。

A、规模B、人才C、结构D、实力7、下面关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说法错误的是( C )A、《专技人才规划》是在国家人才规划的总体框架下,与其他各类人才规划相并列、19个重点领域人才规划衔接的一个专项规划。

B、《专技人才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C、《专技人才规划》共12800余字,共六部分。

D、《专技人才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8、以下不属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是( D )。

A、服务发展,人才优先B、以用为本,创新机制C、高端引领,强化基层D、单点开发,单层推进9、岗位随着“组织”的产生而产生,以下不属于岗位所具特点的是( B )。

A、岗位是以事为中心确定的B、岗位的确定不一定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和职权分配来确定C、岗位数量是有限的D、岗位具有相对稳定性10、就事业单位而言,岗位分为三类,以下( B )项不在此列。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革完善外语测试办法,改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要按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本通知有关规定,须具备一定外语水平才能参加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坚持标准,按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区别对待,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一)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职改办字[2007] 53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和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按免考(即可以不参加考试)、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但成绩不要求必须合格)、合格(即不但必须参加考试,而且成绩要达到合格水平)分别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免考范围:1、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从事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博士后研究人员、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职称外语考试的。

1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1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人事厅文件皖人发〔2007〕40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应范围(一)A级: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二)B级:科研、卫生系列在县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其他系列(不含高教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三)C级: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医古文。

二、职称外语考试免试范围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一)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三)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四)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血防等工作满5年以上,且每年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六)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八)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九)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十)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三、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级别合格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级别、类别考试,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止。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发[2007]49号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一)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二)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三)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四)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五)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六)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八)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九)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十)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十一)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十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二)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

职称外语相关问题的说明

职称外语相关问题的说明

职称外语相关问题的说明第一篇:职称外语相关问题的说明职称外语相关问题的说明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取得人事部颁发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3.取得大学英语6级合格证书或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4.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5.通过BFT考试中(I)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者申报中级职称的,通过BFT考试高(A)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者申报高级职称的;6.出版过5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并经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认定的;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8.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并经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确认的;9.经审核确认,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对年满4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在确定当年职称外语考试地方通用标准时适当降低分数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申报对外语有较高要求的系列职称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外,申报其他系列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年满5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凡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

五、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外语水平要求。

六、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1、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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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2007)37号文《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

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革完善外语测试办法,改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
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三、分级确定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人事部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并认真做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人事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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