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修订稿
城投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2020修订)
城投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投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或全资子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投标行为,但不适用于财务融资、资产租赁、投资合作以及下属施工企业涉及施工的具体物资、劳务、分包等采购行为。
其他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比选,其中:竞争性比选的招标方式是针对依法可不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的“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自行组织的招标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单位选择方式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若本办法规定严于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若本办法规定宽于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原则上按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若集团计划合约部对市(区)相关文件或规定有出具使用说明的,按使用说明执行。
第二章招标范围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以下简称A类项目):1)工程类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
2)工程类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
3)非工程类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
4)物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
5)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1)、2)、3)、4)规定标准的。
6)其它工程类项目达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招标限额标准的。
7)“合同估算价”优先根据经批复的工可或经备案的估算总投资中的各单项金额确定,没有估算总投资的,可参考概算、相关收费标准、现行市(区)场价格或结合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意见确定(下同)。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一、引言华能集团公司致力于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本规定旨在为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三、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供应商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2. 公正原则: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评审过程公正、客观,遵循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透明原则: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所有相关文件和决策应当有据可查。
4. 效率原则: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过程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5. 经济原则: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通过竞争性招标采购活动降低采购成本。
四、招标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 拟定招标文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3. 招标公告发布: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招标信息。
4.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部门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5. 投标文件递交: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 评标和中标:采购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7.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
8. 履约管理:采购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9. 结算和支付: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供应商款项。
五、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准入: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供应商评价: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时间、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并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
自行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国有公司)
A公司自行招标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行办理的招投标活动,依法必须招标或公司委托招标的招标活动的管理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具体流程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A公司占主导地位的子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定内部自行招标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纪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成本效益的原则,涉密项目应符合保密规定。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管理招投标工作。
(一)审定公司招投标制度和重大招投标项目(招标估价100万元以上项目);(二)协调、处理、决定招投标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三)审定公司评标专家库成员,确定重大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组的组成。
第六条招投标委员会下设招投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 作为招投标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
(一)制订公司自行招标管理办法;(二)负责评标专家的资格初审,负责评标专家库的更新管理,负责确定一般项目评标专家组的组成,推荐重大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组成员;(三)负责审查标底、审核招标文件;(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五)向意向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六)组织招标答疑;(七)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核以及参与询标、调研;(八)确定参加投标单位,组织开标及评标;(九)负责评标会议记录。
填制《开标记录表》、编制评标纪要、填列《招标项目评审表》,按批准权限报批;(十)向业务部门签发《中标通知书》;(十一)向投标单位通报评标结果,收集用户对中标项目的反馈意见;(十二)负责招标文件归档;(十三)负责委托招标项目招标委托事宜,并向招标委员会书面报告下列内容:(1)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3)评标组的组成和评标报告;(4)中标结果。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并保障集团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1.2 适合范围本规定适合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工程承包、物资租赁、勘探开辟等方面的招投标工作。
1.3 定义和解释1.3.1 招标人:指发布招标公告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指授权代理人。
1.3.2 投标人:指参预招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1.3.3 澄清:指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或者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和疑问进行解答或者说明。
1.3.4 底线价:指投标人在投标时对中标价格的底限。
第二章招标准备阶段2.1 招标文件编制2.1.1 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投标表格等内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2.1.2 招标文件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技术标准,并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2.2 招标公告发布2.2.1 招标人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截止日期、连系方士等必要信息。
2.2.2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应及时回复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和疑问,并将回复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
2.3 技术规范制定2.3.1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应包含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2.3.2 技术规范应具体明确,易于理解和操作,以确保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阶段3.1 投标文件准备3.1.1 投标人应准确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1.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方案、资质证明、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和编排。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一、引言本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最新版,旨在规范集团公司招标过程,保证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
本适合于所有集团公司内的招标项目。
二、适合范围本适合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招标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阶段1.1 招标计划编制在项目需求确定后,相关部门制定招标计划,并明确项目的采购需求、预算、时间安排等。
1.2 招标文件准备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等。
1.3 招标文件审批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2. 招标发布阶段2.1 招标公告发布将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要求、截止时间等。
2.2 供应商资格审查针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3. 投标评审阶段3.1 开标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记录各个投标人的报价、资质、经验等信息。
3.2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价格、技术方案、经验等因素,选出最优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技术要求1.1 技术方案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工作流程等。
1.2 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完成项目的技术能力。
2. 价格要求2.1 报价明细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包括物资价格、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
2.2 报价有效期投标人需明确报价的有效期,确保报价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五、评标标准1. 技术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技术能力等。
2. 经济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报价、费用合理性等。
六、合同签订在确定最优投标人后,集团公司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行要求、责任、付款方式等。
七、本所涉及附件:1. 招标计划模板2. 招标文件模板3. 技术评审表格4. 经济评审表格八、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进行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以获取相应产品或者服务。
集团招标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招标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招标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依法依规原则;(四)高效、便捷原则。
第二章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第四条招标公司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五条招标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六条招标公司应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等。
第七条招标公司应建立健全投标资格审查制度,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八条招标公司应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公司代表、相关专家和投标人代表组成。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条招标公司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招标公司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章招标文件管理第十二条招标公司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合同条款;(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第十四条招标公司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标准和方法,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招标公司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企业招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招标行为,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单位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
第三条本企业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本企业招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招标范围:(一)货物招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货物的采购。
(二)工程招标: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工程的施工。
(三)服务招标:包括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监理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采购。
第六条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大、技术复杂、市场竞争激烈的招标项目。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小、技术简单、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招标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项目特殊,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无法满足招标需求的情形。
(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满足招标项目需求的情形。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七条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或者本企业指定的公告平台上发布。
(二)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等信息。
第八条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评标标准、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内容。
(二)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第九条投标:(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二)投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十条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
(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一条评标:(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公司投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标行为,提高投标效率,确保投标质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投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公司投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投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投标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六条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投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批重大投标项目;(三)监督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四)协调解决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对公司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投标工作。
第八条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工作;(二)负责与招标方、评标委员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三)负责投标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四)负责投标信息的统计和分析;(五)负责对投标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九条投标前,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究,明确投标要求、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第十条投标准备包括以下内容:(一)成立投标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及职责;(二)收集、整理与投标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公司资质、业绩、技术力量等;(三)制定投标方案,明确投标策略、报价策略、施工组织设计等;(四)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五)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四章投标实施第十一条投标实施包括以下内容:(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二)参加投标答疑会,解答招标方提出的疑问;(三)配合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考察和核实;(四)关注招标方发布的任何补充通知或要求,及时响应。
第五章中标与合同签订第十二条中标后,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煤化工项目、煤矿项目,包括:勘察、设计、土建、安装、监理及工程材料采购等(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集团公司组建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分管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采购计划部、计划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公司内外部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士不少于20人为专业委员,具体职责有:(一)对招投标工作实行管理,根据年度计划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确定项目的招投标方式和评标原则;(二)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本部各部门、下属各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三)成立公司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和招标工作办公室;制定招投标工作工作职责和任务;(四)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相关成员需全过程参与;(五)监督、指导招标工作办公室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设在招投标办公室,由办公室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内容包括:(一)监督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招投标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二)对发标、开标、评标、授标的过程进行监督;(三)监督、管理评委专家库,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四)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五)处理招投标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经营计划部,负责招投标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审核招投标计划。
其工作职责如下:(一)起草相关工程招投标工作细则,细化招投标工作范围内的招投标行为,并报请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二)按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三)负责招标、评标、授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监管合同谈判、签订、执行等工作;(五)招投标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六)组织标底编制,参与招投标过程;(七)建立合格供应商、评标专家信息库。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业务,防范运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解释:(一)采购人,是指按照本规定提出明确的采购需求,采用招标或者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分公司。
(二)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各类工程、物资和服务等。
(三)招标人,是指依照本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分公司。
(四)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内部专业化单位,是指经集团公司批准,进行内部专业化经营且具有相应资质的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六)供应商短名单(以下简称短名单),是指具有一定有效期的、针对某一专业领域、不针对特定项目的合格注册供应商名单。
(七)供应商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是指因存在违法、违规、失信等不当行为而被禁止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八)专家,是指集团公司采购过程中因评标或评审工作等需使用的专业人才,包括外部专家和集团系统内部专家。
第三条采购人须按业务管理要求,就采购项目履行相关审批、立项等程序后,方可开展采购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采购方式分为招标和非招标两类。
第五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招标采购方式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总称,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内部委托、询价、竞价等。
(一)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与 2 个(含)以上潜在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招标管理规定(修订版)
3. 现场招标一般应进行多轮竞标(视具体情况定)以确定中标价格 和中标方;
4. 非现场投标为投标方以投递密封投标书的方式,由招标项目组成 员同时在场开标,通过评标和议标结果确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厂家;
日期
拟招标时间
供货地点
分析说明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年采购预算 (元)
限价
目标价
目标投标方
部门审核
○ 非现场招标 ○ 现场招标 招标项目组 业务主办部门分管领导(事业部长、总监以上级别),由经办人选定 组长意见
招标小组 成员意见
此栏人员由“招标小组组长”选定(议价采购仅选核价部负责人即可)
默认:新能源板块-周总 家电板块-陈总
间允许情形下)在公司网站等相关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服务商)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 招标项目主办部门至少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目标投
标方发放招标文件,邮件需抄送招标项目组成员。并取得投标方的正式确 认函(回执)。
(五)投标、开标、评标 1. 釆用现场招标方式时,原则上要求三家以上投标方; 2. 现场招标原则上要安排投标人统一到项目现场查勘,并组织招标
第三章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主管决策机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 成员由对应招标项目组组长和内控中心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 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和修改《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二)负责监督督促符合招标项目的规划和执行,必要时予以指导和评 价; (三)负责审核釆购项目是否能够进行招标和招标方案; (四)负责投标方的资格、资质审查,监督招标过程的合规性; (五)负责评标定标方案以及中标结果的审批。 第十二条 所有的招标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招标项目组和招标项目组组长。采
招投标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附件: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方法(2024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和规避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选购活动管理方法》、《国网能源公司招标选购活动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招标选购工作实际,对公司原《招标管理方法》进行了修订。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的招标选购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的选购活动。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负责组织的施工类、服务类、物资类选购的招投标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电厂、煤矿各部门。
第五条招标选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允、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维护同等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六条招标选购管理工作应依据集约化管理、规范运作的要求,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组织,最大限度节约选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其次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公司选购工作组织机构包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招投标办公室、评标委员会。
(一)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总助、副总师及支配、财务、物资、工程、监察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本方法的执行状况。
2.审定公司招投标的方针、原则、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和决策招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 审定重大招投标项目的发承包方案和预中标方案。
(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经营副总经理任主任,成员由支配经营部、财务部、承办部门、政工部相关人员组成,是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支配经营部。
负责审核、发放招标文件、拟定评标专家名单、发布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标活动的组织和联络、评标专家库和合格供方库的日常管理及其他工作。
(三)评标委员会:支配经营部负责建立公司评标专家库。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X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招标活动,根据《ZHRMGHG 招标投标法》、《ZHRMGHG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基本建设(含境外)、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国内采购的招标管理。
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国内采购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并直接管理的二级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持有股权但委托子公司管理的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公司。
控股投资企业是指由子公司控股或者相对控股的投资企业,包括公司委托子公司管理和子公司间委托管理的控股/相对控股企业。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建造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采购需求单位是指与供应商签订并履行合同的公司部门、子公司或者控股投资企业,负责编制或者参加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谈判、签约及合同执行。
采购承办单位是指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交易价格等重要事项的公司部门、子公司或者控股投资企业,负责招标实施方案或者策略的制定,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以及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经营管理部是公司招标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公司招标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公司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招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招标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负责编制本板块招标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子公司与控股投资企业的招标管理权限;负责本板块招标评标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范本;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标,指导、监督、检查控股投资企业招标工作。
如何编制一份招标文件修订稿
如何编制一份招标文件修订稿招标文件修订稿是指对已经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更新,以反映最新的需求和要求。
以下是一份招标文件修订稿的步骤和内容概述,供参考。
1.概述(100字)概述部分应简要介绍招标文件修订的目的和范围,以及修订后的文件将会对招标过程产生的影响。
2.修订原因(200字)详细说明招标文件需要进行修订的原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法规、政策的变化,业务需求的变动,技术标准的更新等。
3.修订过程(200字)描述修订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包括:收集相关信息,分析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修订计划,召开相关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等。
此外,还应注明修订过程中的时间进度和主要参与人员。
4.修订内容(300字)具体列出招标文件需要修订的具体内容。
例如,可以包括:条款和条件的调整,技术要求的更新,标书文件的格式和结构的变化等。
5.修订的影响(200字)说明对招标过程的影响,包括:对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和招标单位的影响,以及对项目实施阶段的影响等。
6.修订的时间计划(100字)规定修订文件的时间计划,包括修订开始时间、修订完成时间、修订后的文件发布日期等。
7.修订文件的审查和批准(100字)规定修订文件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包括谁负责审查和批准,审查的时间和方法等。
8.其他注意事项(100字)列出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修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修订后的文件如何使用等。
总结:以上是一份招标文件修订稿的大致步骤和内容概述,通过这份修订稿,可以向相关人员和机构介绍招标文件的修订过程和内容,明确修订的目的和意义,以便于后续的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XXXX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采购工作,适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生产和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外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XX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XX 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的各种招标活动;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第五条专业组职责: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第六条招标办职责: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三牵头召集企业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六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七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第七条招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招标监督工作由招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行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活动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三章招标范围第八条物资类:一集团公司内部各类资金渠道投资的固定资产设备;二集团公司各分公司的设备材料等;三凡纳入集团公司集中供应物资和一次采购单件价值5万元以上或单项物资年累计采购10万元以上的物资;四凡安全生产急需或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特殊物资,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请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招标办备案,可作比价或议标采购;第九条工程类:一凡投资在30万元安装10万元,装修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工程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招标办备案,可以不进行招标;第十条服务类:工程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估等服务活动;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国债资金项目、国补资金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专项资金、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处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后,由业主或主管业务部门及时向招标办提供图纸、技术参数和其它相关要求,招标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示招标管理委员会主管领导后,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招标公司组织招标;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内部专项资金项目发生的物资采购和工程业务,由招标办委托相应招标公司组织招标;具体程序如下:一设备类:集团公司资金计划下达后,使用单位或业主根据生产需要和计划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技术论证和设备选型,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前设备生产周期一个月,将采购计划报送招标办;招标办分类汇总,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招标公司招标;二材料类:使用单位根据年度、月度需求计划,及时将材料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采购供应部;采购供应部汇总、初审、利库后,将需求计划调整为采购计划,及时上报招标办;招标办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上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招标公司招标;三工程类::集团公司资金计划下达后,业主单位及时将立项审批、工程设计等相关文件,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资料报送招标办;招标办受理工程项目招标后,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分析,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方法和开标日期,委托相应中介机构组织招标;第五章开标、评标第十三条招标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书面委托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做好记录;第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特种情况不能公开开标的,招标公司请示招标管理委员会后,在评标委员会内部开标或比价定标;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3;评标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抽取,邀请使用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专家或领导参加;第十六条每次招标前,招标办根据招标的类别,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经集团公司招标专业委员会专业组长审核确认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开标后、评标前宣布;评标活动由主任评委主持;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评标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标厂商的设备质量、技术、价格、服务、信誉等综合评审,推荐出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信誉好、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中标候选人;第十八条招标公司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核后,及时公示;招标公司依据评委会意见编制评标报告,报招标办备案;第十九条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的,招标公司应给予答复,答复时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的有关评议情况;公示期满后招标公司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有关单位与中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并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报招标办;第六章专家库管理第二十一条为了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集团公司实行专家评标定标制度;第二十二条专家库成员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办法,从集团公司工程、水厂、物业等战线选聘产生;第二十三条招标办负责建立招标评标专家总库;有关部门可根据其业务范围,分别建立工程、设备、材料专家分库;专家库成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和自学招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文件规定,提高自身素质,确保评标工作的圆满完成;第七章准入供应商管理第二十四条为了优化供应商结构,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可靠、技术先进、证件齐全、价格合理、售后服务优良,保障安全生产物资的正常供应,集团公司逐步实行物资市场准入供应商管理;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招标办是准入商的管理部门,对准入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准入供应商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信誉等进行调查研究,每年组织评审一次,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合格的准入供应商由招标办下文公布;第二十六条供应部门及其他单位采购物资时,必须从准入的供应商中选购,特殊情况需要在准入商以外采购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招标办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指定供应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需招标而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有关部门不予签订合同,财务审计部不予付款,工程管理部不予决算;第二十八条招标管理委员会监督组对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及严肃性;第二十九条招标办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单位招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三十条招标办定期对招标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招标过程中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条款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三十一条招标办负责将招标的有关情况作为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定期公布于众,接受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与集团公司原有文件规定相抵触时,按本办法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第三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它下属单位;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修订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修订范文一、制度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企业利益和声誉,特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修订,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该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运作规范;2.促进公正、透明和公平的招投标竞争;3.提高企业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竞争力;4.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5.保护企业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招投标相关的部门、职能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三、管理标准3.1 招投标程序1.招投标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收集投标文件、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
2.招投标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原则。
3.招投标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延期。
3.2 招投标文件1.招投标文件应详实、准确,涵盖项目要求、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确保投标人能够明确理解并满足相关要求。
2.招投标文件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发布,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招投标文件的变更和修订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修改。
3.3 招标文件发布与传递1.招标文件应通过合适的渠道进行发布,如公司官网、业务合作伙伴通知等方式,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公开透明。
2.招标文件的发布应提前确定截止时间,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并提交投标文件。
3.4 评标与中标1.评标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评标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2.评标结果应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开透明。
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3.5 监督与控制1.建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核、外部审计和投诉处理等。
公司企业制度文件 集团招标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各二级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招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二级集团、直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项目、设备购置等具备招标条件的采购及工程项目。
各二级集团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其所属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2具体细则2.2.1凡采购及工程支出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原则上由各二级集团、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基建项目的管理单位为城安公司。
下同,简称为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委托社会专业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审计管理本部组成监督小组全过程参加招标工作。
特殊情况不需要且无法委托专业招标公司进行招标,而自行组织招标的,报审计管理本部审核,并上报集团总裁批准后实施。
2.2.2凡采购及工程支出额在10-50万元(含10万元),由各二级集团、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组织邀请招标,拟定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时不得开标,需择定时间另行邀标,连续2次不足3家投标单位,报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实行竞争性谈判。
各二级集团、公司组成监督小组全过程参加招标工作。
招标资料报审计管理本部备案。
2.2.3凡采购及工程支出额在10万元以下,由各二级集团、公司或委托承建部门进行比质比价或竞争性谈判。
2.2.4零星工程、维修工程,需要常年使用施工队伍,一律实行年度招标,由项目所在二级集团、公司自行组织邀请招标。
招标资料报审计管理本部备案。
2.2.5对于连续进货的主要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由各二级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度招标,严格执行集团招标管理规定。
3.招标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3.1招标主办单位(或部门)职责3.1.1招标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对整个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招标采购标的物的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品质承担第一责任。
3.1.2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必要时提交总裁审批。
集团总部招标管理规定
集团总部招标管理规定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总部及全资分子公司的采购招标管理,加强采购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及透明度,实现增收节支。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全资分子公司、集团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2.2集团控股分子公司(上市)、参股分子公司可根据公司独立性原则制定适合本公司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
2.3本规定适用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项目建设、土木工程建设、机器设备采购、材料采购、非生产性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物资处置等。
3.招标责任部门及职责3.1招标承办单位3.1.1供应链管理本部为集团总部采购招标承办单位,同时负责集团全资分子公司、集团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采购招标归口管理工作。
3.1.2集团全资分子公司、集团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供应链资源开发部门为本公司采购招标承办单位,同时负责本公司下属全资分子公司、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的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未设立供应链资源开发部门的公司由采购部门承办。
3.2招标监督单位3.2.1集团审计管理本部为集团总部采购招标监督单位,同时负责集团全资分子公司、集团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采购招标监督归口管理工作。
3.2.2集团全资分子公司、集团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审计部门为本公司采购招标监督单位,同时负责本公司下属全资分子公司、控股分子公司(非上市)的采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未设立审计部门的公司由财务部门负责。
3.3招标承办单位职责3.3.1采购招标承办单位负责对整个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每次招标活动,采购招标承办单位要设立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采购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编写、报审采购招标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拟定评标专家小组和定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履行报批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评标办法和细则;组织开标、招标文件答疑、基建项目现场踏勘;拟定评标报告和定标报告和履行报批程序;下达中标通知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工程、物资(含设备)、药品招标活动。
?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
(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
(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
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
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三)牵头召集纪委、工会、宣传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
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准入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
(六)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七)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七条招标公司职责:
(一)**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工程造价中心,分别是集团公司指定的物资、药品、工程招标的中介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独立从事招标活动;
(二)接受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及招标办的业务领导,按照《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承办集团公司内部物资、药品、工程招标工作;
(三)负责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对委托书、技术资料、发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或评标记录)、中标公告等招投标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
第三章招标范围
第八条物资类:
(一)集团公司内部各类资金渠道投资的固定资产设备;
(二)集团公司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器械;
(三)凡纳入集团公司集中供应物资和一次采购单件价值5万元以上或单项物资年累计采购10万元以上的物资;
(四)凡安全生产急需或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特殊物资,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请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招标办备案,可作比价或议标采购。
第九条工程类:
(一)凡投资在30万元(安装10万元,装修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二)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由工程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招标办备案,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条药品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规定和政府定价的药品;
(二)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急救病人临时急需的药品不列入招标范围。
医疗单位采购后,须报招标办备案。
?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十一条国债资金项目、国补资金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专项资金、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处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后,由业主或主管业务部门及时向招标办提供图纸、技术参数和其它相关要求,招标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示招标管理委员会主管领导后,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招标公司组织招标。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内部专项资金(包括维简、折旧和各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发生的物资采购和工程业务,由招标办委托相应招标公司组织招标。
具体程序如下:
(一)设备类(含医疗器械):
集团公司资金计划下达后(含计划联系单),使用单位或业主根据生产需要和计划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技术论证和设备选型,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前设备生产周期一个月,将采购计划报送招标办。
招标办分类汇总,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煤炭物资招标公司招标。
(二)材料类:
使用单位根据年度、月度需求计划,及时将材料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物资供应部门;物资供应部门汇总、初审、利库后,将需求计划调整为采购计划,及时上报招标办。
招标办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上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煤炭物资招标公司招标。
(三)药品类:
各医疗单位按照规定的药品招标目录,每个月制定一次药品采购计划报卫生福利处,卫生福利处审查后汇总上报招标办。
招标办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办法和开标日期,委托兴达招标公司招标。
(四)工程类:
集团公司资金计划下达后,业主单位及时将立项审批、工程设计等相关文件,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资料报送招标办。
招标办受理工程项目招标后,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分析,提出招标意见报请专业组组长审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
招标预备会,并根据预备会确定的招标方式、付款方法和开标日期,委托相应中介机构组织招标。
?
第五章开标、评标
第十三条招标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书面委托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开标。
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特种情况不能公开开标的,招标公司请示招标管理委员会后,在评标委员会内部开标或比价定标。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由5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3。
评标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抽取,邀请使用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专家或领导参加。
第十六条每次招标前,招标办根据招标的类别,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经集团公司招标专业委员会专业组长审核确认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开标后、评标前宣布。
评标活动由主任评委主持。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评标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标厂商的设备质量、技术、价格、服务、信誉等综合评审,推荐出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信誉好、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招标公司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核后,及时公示。
招标公司依据评委会意见编制评标报告,报招标办备案。
第十九条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的,招标公司应给予答复,答复时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的有关评议情况。
公示期满后招标公司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中标通知书发出7天内,有关单位与中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并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报招标办。
?
第六章专家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了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集团公司实行专家评标定标制度。
第二十二条专家库成员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办法,从集团公司工程、机电、医疗、物资等战线选聘产生。
第二十三条招标办负责建立招标评标专家总库。
有关部门可根据其业务范围,分别建立工程、设备、药品、材料专家分库。
专家库成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和自学招标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文件规定,提高自身素质,确保评标工作的圆满完成。
?
第七章准入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了优化供应商结构,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可靠、技术先进、证件齐全、价格合理、售后服务优良,保障安全生产物资的正常供应,集团公司逐步实行物资市场准入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招标办是准入商的管理部门,对准入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准入供应商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信誉等进行调查研究,每年组织评审一次,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合格的准入供应商由招标办下文公布。
第二十六条供应部门及其他单位采购物资时,必须从准入的供应商中选购,特殊情况需要在准入商以外采购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招标办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指定供应商。
?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需招标而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有关部门不予签订合同,财务部门不予付款,计划部门年终不予决算。
第二十八条招标管理委员会监督组对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及严肃性。
第二十九条招标办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单位招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招标办定期对招标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招标过程中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条款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招标办负责将招标的有关情况作为集团公司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定期公布于众,接受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与集团公司原有文件规定相抵触时,按本办法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它下属单位。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